动物防疫主要做法及问题建议
2023-12-06王敬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文│王敬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王国庆*(山东省滨州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吕伟 蔡昊 李小贝(山东省滨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山东省滨州市地处鲁北平原,畜牧业历史悠久,饲草饲料资源丰富,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主要畜种种源自给率达到75%,渤海黑牛、洼地绵羊、鲁北白山羊、德州驴四大地方良种优势明显。目前有禽、猪、牛、羊等规模化养殖场2431家,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5.5%,养殖主体呈现出龙头企业引领、集团化发展、专业化分工趋势。畜牧业作为滨州市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之一,2022年肉蛋奶总产91.37万吨,全产业链产值实现1315.32亿元。动物防疫工作事关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地方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自2021年起在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了全市强制免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高效推进。目前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全面实行自主购买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免疫,自主申报财政补助。散养户和确实无法自购自免的养殖专业户由县级统一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负责进行集中免疫。通过调整实施补助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在强制免疫疫苗经销采购、免疫服务等环节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化了强制免疫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了畜禽养殖者免疫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一、防疫工作主要做法
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贯彻动物防疫工作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将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纳入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压实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多部门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整体效能。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养殖量摸底统计和招标采购强制免疫所需疫苗,做好散养户防疫兜底服务,提高前期资金预算的精确度,缩小预算与最后补贴资金使用总额的差距,确保辖区内畜禽应免尽免、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财政部门负责强制免疫补助资金需求的审核以及防疫工作等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近三年来,每年财政安排资金四千余万元,为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2.抓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在以往的动物强制免疫模式下,养殖场户误认为政府是动物强制免疫的责任主体。近三年来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专题培训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的解读、培训,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日趋精简优化“先打后补”各项流程,真正实现了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走路”,打通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符合条件承诺参加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3023个,申请补助畜禽数量约占全市存栏量的86%以上。目前,全市初步建立了生物制品生产商、代理商竞争有序的强制免疫疫苗供应体系,满足了养殖场户动物用疫苗多样化需求,为2025年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供应打下了良好基础。
3.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一是根据辖区养殖场户分布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基层乡镇兽医站固定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巡查。全市325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对规模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1654个重点场所实施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实施差异化管理,开展精准化服务。尤其对自购自免养殖场户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免疫档案,监督指导其落实免疫、消毒、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确保畜禽应免尽免。一经发现不履行防疫、检疫等主体责任的养殖场户,一律按照规定从严处罚。二是依托山东省智慧畜牧云平台业务支撑系统,构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互联互通,免疫、检疫、监管、执法互相印证的动物疫病防控闭环管理机制。对养殖场户动物免疫、疫病检测、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目前录入从业主体15900余人,备案畜禽运输车辆1470余台,登记畜禽贩运主体7500余个,提高了兽医监管工作效率。三是强化检疫监督。全市设立检疫申报点115个,向56个畜禽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协检员)240人。官方兽医严把产地检疫关,未按规定开展免疫的不得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严格落实省外输入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走指定通道制度。四是市县畜牧部门每年制定动物疫病监测流调计划,加强疫病日常检测、集中检测和专项检测,实现动物病原和免疫效果检测全时段、各环节、重要疫病全覆盖。五是每年集中免疫结束后,分组对县区防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抽取乡镇查阅防疫档案,现场采集样品,及时评估免疫效果。
4.建立工作考核机制。自2022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把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抗体合格水平列为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核指标。每年各县疫控中心对自购自免的养殖场和专业户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检,免疫抗体检测3.6万余份,监督抽检范围涵盖“先打后补”所有病种,未达到免疫抗体合格要求的责令及时补免。市疫控中心实验室按照年度计划和不重复原则随机开展两次集中风险监测,评估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年末,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免疫率、抗体合格率、补助资金到位率等指标,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赋分,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名义通报。通过重点工作考核实现了组织领导、行业监管和技术评价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 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1.防疫工作体制尚未理顺。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以来,原有以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为核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支撑的兽医防疫监督体制被打破,防疫、检疫、监督和执法职能被深度重构。滨州市、县(市区)兽医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尽相同,大量行政管理工作由抽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支撑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高效运行体系尚未建成。动物防疫、检疫、检测等工作难以做到专人专职,尤其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环节明显存在短板,执法办案数量少,打击逃避检疫监管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2.防疫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兽医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工作时间长、权责矛盾突出。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身兼数职情况普遍,人员管理不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偏低,专业水平差距大。部分县(市、区)经费不足,未按照规定落实兽医卫生津贴。市县兽医实验室人员变动频繁、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硬件条件偏弱。县级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样品数量偏少,检测覆盖面不足,技术支撑能力弱化。基层技术培训不系统,专业技术知识更新慢,工作效率低,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检疫监督等工作正常开展。
3.乡镇兽医站建设相对滞后。全市85个主要涉农乡镇(街道办),配备管理服务人员仅有201人,大中专学历占50.75%,学历普遍偏低,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偏弱。兽医站承担着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业务骨干严重缺乏。部分乡镇兽医站办公场所和设施简陋,检疫交通工具、检疫工具箱、采样工具等必要设备配备不够,配备交通工具的兽医站不足30%。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不足、精准度不高,对动物疫病检测难以达到快、准的标准要求。政策资金支持显著不足,机构归口管理不一致、人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了动物疫病防控基础不牢固。
4.信息平台数据应用价值有待挖掘。滨州传统饲养模式历史悠久,畜禽养殖面广、量大、点多,规模化程度仍然偏低,养殖场户信息录入难度大、更新慢。尽管近几年畜牧兽医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行业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知识水平差距较大,难以适应信息化监管的要求。养殖档案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及时、填写错误等情况时常出现。行业直连直报信息系统、省畜牧智慧云平台系统等多个业务系统及子模块间功能不兼容,数据采集标准不统一,行业数据与法定统计数据不一致等等,严重影响了平台数据的分析应用价值。
三、动物防疫工作建议
1.加快理顺兽医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生物安全防护总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60号)部署规定,尽快理顺畜牧兽医工作体制,统一动物防疫机构设置,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与当地动物防疫工作相关的兽医专业工作人员,改善装备条件,畅通上下左右衔接机制。综合运用绩效考核、行政约谈等手段,推动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逐步健全完善市级部署、县级落实、镇级组织、村居协助的动物疫病防控管理体系。
2.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理顺明确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机构之间职能职责,建立市县统一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强专业执法人员,加大动物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办案数量质量。严格畜禽调运监管,加强经纪人和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落实输入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通道进入制度。通过执法办案,严厉打击应免未免、应检未检等违法行为,真正做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监”一体化推进,确保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从源头上降低人畜共患病发生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优化调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兽医实验室改造提升和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提升化验室检测和诊断能力。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建设无疫小区。对已建成的动物疫病净化厂、无疫小区进行奖补。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动物强制扑杀补助标准。同步提高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通过政府购买兽医服务,支持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
4.夯实基层防疫基础。科学合理设置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检疫申报点,加快推进乡镇兽医站(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确保乡镇兽医站(检疫申报点)有编制、有场所、有设施,优化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稳定机构队伍,做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完善官方兽医考试、培训、考核、监督、奖惩一体化管理办法。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绩效考核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按照规定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确保专业人才引得来、留得住。配备更新信息化检疫及监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必要的动物防疫设备,落实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工作所需交通工具和应急物资储备。优化山东智慧畜牧云平台模块设置,整合相关业务平台资源,深入推广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打破不同平台、系统间数据壁垒,让数据资源共享,构建养殖、防疫、检疫、监测、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全链条信息化闭环监管机制,快速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5.加快提升兽医社会化服务能力。兽医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兽医服务的重要实现形式。让有资质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更多的兽医技术工作,能有效缓解兽医公共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提高兽医服务质量。兽医主管部门应制定政府购买兽医服务项目清单,拓宽服务主体,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及时开展主体服务评价和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建立社会化服务主体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主管部门之间疫病诊断预警、抗体检测等相关信息共享的衔接机制,为供需双方搭建平台,充分挖掘社会化组织兽医服务潜力,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共同推进动物防疫工作。
6.强化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实施动物疫病管理服务岗位能力提升行动,通过举办网络培训、现场培训班开展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大力培养畜牧经纪人、养殖能手、“土专家”“农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加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以及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不断提升行业管理者和从业主体的法治意识、生物安全防护意识、专业服务能力。在明白纸、宣传册、挂图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拓宽新闻媒介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所需所盼,及时编发兽医知识问答和惠农政策简易读本,确保行业从业人员应知尽知应会,增强动物疫病防范意识。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强化兽医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管理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动物疫病防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