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及保障措施
2023-11-23赵俊林
赵俊林/文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律条例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尤其对税率、起征点等内容进行了调整。虽然提升税率对增加我国财政收益具有正向作用,但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中高收入群体的压力。因此,公民应当高度重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工作,在相关税法条例范围内,确定多种纳税计划筹划个人所得税,从而在缓解公民税负压力的前提下有效节约税收成本。从纳税公民的角度来讲,个人所得税的科学纳税筹划尤为重要,但由于公民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缺乏明确认知,因此如何在遵守相关法律条例的基础上,制订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计划,实现缓解个人税负的目标,是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文章以事业单位为主体,对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与保障措施展开深入研究。
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已进入全新阶段,诸多事业单位为增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突出职工荣誉感与获得感,选择实施以纳税筹划为主旨的财务管理作业。事业单位通过组织合法、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活动,一方面推进单位整体稳健发展,另一方面切实保障单位职工权益,培养职工的纳税意识,这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个人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继我国新税法体制出台推行后,税收法规与纳税公民自身收入都取得了可观成效,个人所得税缴纳也被重新纳入了社会大众关注的范围。
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
梳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可知,其演变过程大致如下:自1980年正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采用内外两套税制,即对内实施多税种、多层级调整的复合税制;1994年改革为内外统一机制;经过多次完善调整,2018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正式出台。该文件重点调整的内容有四项:一是合计薪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计算纳税额,二是规定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医疗支出、租房租金、继续教育支出作为专项附加项目予以扣除,三是增加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值到5000元/月,四是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与税率级距。
经过此次税制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机制已然完成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分类结合式税制的演变。一方面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形式,落实个人全年收入的统筹管理申报纳税事项;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国情与国外经验,有效解决诸多问题,如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与汇算清缴不退税等方面的问题,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压力。
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必要性
增强纳税意识
事业单位想要有序推进个人所得税筹划工作,应当对当下最新财税政策与出台法律法规进行深层解读,积极指引纳税人增强自身纳税意识,促使单位获得可观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成效。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说,逐步实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能够充分提升纳税人的政策认知水平,增强纳税意识,清晰掌握实时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采用合法合规的手段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内部的纳税筹划工作。
维护纳税人利益
立足统一建设的税法体系,促使纳税筹划工作开展步伐实现统一化、工作路径规范化,并根据税收压力差异展开针对性分析,完善建设纳税筹划方案,保证个人所得税纳税事务发展的合理性与合规性,采取恰当手段承担税收成本。该方法能够明显缓解个人税负压力,切实维护纳税人自身权益,进一步实现纳税筹划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促进人才竞争
事业单位通过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可面向人才竞争环境提供更多的就职机会。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项目的建设,应当在利用自身反馈属性优化当下税收政策机制的基础上进行。一方面,有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深入经济市场争夺有利地位;另一方面,能够促使事业单位获取高素质、人才,增强职工对单位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营造良好内部氛围。
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
从严规范个税代扣代缴工作
在事业单位的个税代扣代缴环节,可利用不同形式有效实施个税纳税筹划。一方面,需要转变应税所得属性,当前个税适用分类课税机制将个人所得税划分为11类,各类型费用扣除标准均存在不同,能够结合相应法律内容进行转化。同等额度的资金与工资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在实施超额累进税率的基础上,适用税率皆有不同,需要联系实际情况,明确分解与合并薪资、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便控制应纳税额,充分体现个税纳税筹划的可行性。根据薪资、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之间反馈的差异(主要是前者属于雇佣关系,后者不属于该类关系),深入分析经济合同内容,在签订环节按照合同内容规划纳税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分解与转化上述三项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对上述方式的落实,能够保证个税纳税筹划的精确性,促使单位全体职工完成个税缴纳。
合理规划在职职工薪资
在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须把控成本最低化,调动职工参加个人所得税筹划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维护职工个人收益,缓解职工税负压力,进而实现单位与职工效益的双丰收。目前,我国普遍采用七级超额累计税率税务制度,边际税率、个人收益纷纷增加,说明税金会出现一定的增长变动。职工月度出现一次性较高收入情况,会使个人所得税缴纳大于平均值,但超出税率临界值与未超过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存在较大不同。因此,事业单位须深入解读我国最新政策税法,科学安排职工个人所得税筹划工作,合理配置职工薪资,有效解决该税种缴纳过多的问题,合理增加职工收入。
利用绩效福利筹划
根据当前事业单位薪资形成架构,职工个人薪资与年度平均工资都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存在密切关联。基于此,事业单位须据此开展自身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在法律法规允准范围内,为职工创造更大的效益。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住房公积金办理过程中,事业单位须从当月薪资中扣除住房公积金并合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缓解事业单位自身的经济压力。同时,结合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特征,不断提升月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合理降低职工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度,能切实保证职工收入符合实际需求。在职工购置房屋时,事业单位应及时扣除住房公积金,提升职工薪资灵活度,便于职工充分享受优惠政策。事业单位想要完善自身福利待遇,可采取非货币支出方法,给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并且不断丰富内部活动形式,如对外学习交流活动、对内专项培训活动等,为单位职工实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提供基础依据,以维护职工权益。事业单位须采用非现金收益方法,从根源处解决税负过重的问题,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增强职工对单位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灵活发放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内部职工收入与应缴个人所得税成正比。因此,事业单位须以职工全年工资收入为计算单位,合理配置各月度工资额度,处于较低档次,以便达到科学节税避税目的。若已存有收入,将该部分剩余收入转为福利奖金或绩效奖金的形式,以非平均形式每月发放至职工。同样,事业单位年终奖金可采取该方法多次发放给职工,从而减少税费。
事业单位通过规范津贴补贴调整了职工的工资结构。通常情况下,职工的工资由岗位工薪、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奖励绩效工资、保留基础工资、保留奖励工资及年终奖等构成。值得注意的是,年终奖计税方法不同于其他项目,实施纳税筹划能够有效节约职工部分税费。我国税法条例明确规定,2024年之前,居民个人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独立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两种形式;2024年之后,须并入综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A 事业单位内部B 职工含税工资收入210 000元,是全年收入额未减60 000元、已减享受的专项扣除、已减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已减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金额。按照相关部门推行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具体有以下三种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每月工资13 500元,一次性奖金48 000元。该职工全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62 000-60 000)×10%-2520+48 000×10%-210=7680+4590=12 270元。
方案二:每月工资15 500元,一次性奖金24 000元。该职工全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86 000-60 000)×10%-2520+24 000×3%=10 080+720=10 800元。
方案三:每月工资175 00元,一次性奖金0元。则该职工全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10 000-60 000)×10%-2520=14 75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税费1470元,比方案三节约税费3950元。即如果满足条件,年度一次性奖金可在年度结算中计入综合所得税,也可独立征税。
虽然各事业单位福利奖金有所不同,但是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环节,实际操作理论基本一致。换言之,是在税法允许范围中,将职工收入控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临界处,躲避高税负区间,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筹划保障措施
加强部门协作,增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专业性
事业单位想要实现最优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加强各部门的交流协作必不可少,应当注意各部门、各职位相对应的纳税筹划方案建设。同时,在政务电子化工作环境下,依托事业单位自身信息管理平台,实时、精准地搜集内部职工的具体收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薪资、福利待遇与奖金等,充分反映单位纳税筹划计划的针对性。要引进个人所得税相应软件,如国家税务机关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按照职工实名注册、导入完整基础信息的流程正式使用该软件,利用软件查找功能调取所需的全部缴纳税项与税额内容。事业单位也可以将全体职工的薪酬信息统一整合后导入纳税筹划系统,利用大数据手段协助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计划,进而实现节税效果的最大化。随着税制的不断调整、个人收入的持续增长,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需求日渐高涨。事业单位应针对财会职工组织专项培训活动,指引其学习纳税筹划知识与技能,明确自身职责,实现职工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双重提升。
加强个税政策宣传,端正职工对税务征缴的认知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制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源头之一,倘若事业单位职工对此缺乏正确认识,势必对纳税活动的顺利开展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事业单位需要面向内部全体职工积极宣导个人所得税政策,逐层培养税种征缴理念,保证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事业单位还可借助其他途径指引职工对税收政策形成清晰认知。例如,利用微信公众号、软件等媒介对个税政策加以宣导,积极组织专项个税讲座活动,不断加深职工对个税缴纳的认识。
此外,事业单位还应当积极与税务机关交流沟通,为单位宣导与解读个税政策提供帮助。事业单位可通过举行个税政策知识的竞赛活动,以有奖问答的形式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答题过程中使其掌握个税政策知识。同时,扣缴义务人作为税法执行与宣导对象,由财务人员定期组织个税宣讲与培训活动,整理最新个税政策并深入解读、全面宣传,完成专项附加扣除和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具及个人申报信息
在国内不断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背景下,国家税务部门为迎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强调缴税时效性,正式推出个人所得税软件。事业单位须逐步完善内部税收征管工具与个人申报信息,有效杜绝税务风险发生。研发使用该软件能够增强税收管理工作的便捷性,纳税人可自主完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自主确定年度预缴纳税,同时利用该软件系统及时掌握税收优惠标准与业务办理流程等新功能。
为降低事业单位涉税风险的发生概率,事业单位须不断完善职工申报数据信息,严格监督核查无效数据信息,利用信息化优势提前防范风险。例如,在个人所得税APP 软件中不断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与任职受雇信息,进行个税申报查询,规避身份信息顶用风险;在纳税人专项扣除项目填报环节,应按照部门要求合理选择,防止人工操作不当引发问题。另外,应面向纳税人提供软件申报的咨询指导功能,促使纳税人快速掌握软件操作技巧。
纳税筹划属于当下相对成熟、合理的节税、降税手段。事业单位职工实际收益不断降低,实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现阶段,事业单位虽然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高度重视,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后续,应着重从事业单位内部宣导、促进部门协作交流、提升纳税筹划专业水平、优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工具等维度着手,协助事业单位职工有效降低个人所得税支出,以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