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综述
——基于CNKI2013—2023 年的文献分析
2023-11-15杨文琦杨剑通讯作者高梦婷程琳张愉聆
杨文琦 杨剑(通讯作者) 高梦婷 程琳 张愉聆
(广州华商学院 广东广州 511300)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目标导向、效率优先、创新驱动、市场主导、系统推进为基本原则,推动各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基于此背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自然被放在了最高位置。
1 文献数据分析
1.1 研究方法
本文基于文献分析法,对CNKI2013—2023年的相关期刊和研究性论文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其中,数量分析主要针对关于“碳交易市场”的文献篇数;属地分析主要针对作者所在单位;期刊分布主要针对载文期刊。
1.2 数量分析
本文选取CNKI资源数据库“碳交易市场”为关键词、主题、篇名,搜索201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的相关文献,共计440篇,其中学术期刊322篇、硕士论文57篇、博士论文8篇、会议论文8篇(包含2篇国际会议论文)、报纸文章37篇、成果2篇、学术辑刊2篇、特色期刊6篇。本文根据资源库中检索文献绘制出年份文献数量分布图(见图1)。
图1 年份文献数量分布
由图1可知,文献总体呈波浪式上升态势,2014—2019年文献量呈波浪式下降趋势,2019年为最小值,2019—2020年小幅度增长,2021—2023年整体篇数较多,在2021年达到最高峰。
1.3 属地分析
经过对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分类整理,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发文数量超过5篇的单位共10家,分别有华北电力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由此可见,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研究基地主要是普通本科高校,且目前研究该方向的机构较少,总体发文数量也较少。
表1 作者署名单位数量排序
1.4 期刊分布
本文对某一类论文的载文期刊进行解析,能够查获该研究领域的主要发刊阵地。经整理,440篇论文分布在国内307种期刊中,超过2篇的共5种期刊,如表2所示。其中,《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中国软科学》《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统计与决策》《中国管理科学》刊文总量都超过2篇,是目前刊载“碳交易市场”论文的主阵地。
表2 文献期刊分布
2 研究演进分析
本文通过对2013—2023年CNKI有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论文资料梳理发现,有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呈现以下演进轨迹:(1)研究内容由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问题、相关法律制度、监管问题的研究发展到对价格机制的研究、对各行业影响的研究。(2)研究方法由理论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发展到后来的文献分析法、经验总结法、描述性研究法。(3)研究范围逐渐深入细致,由起初研究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到后来具体钻研各省市及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3 文献内容分析
本文通过对 2003—2023年在CNKI发表的相关研究文献梳理发现,学术界有关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点。
3.1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含义研究
阴俊(2013)认为,碳市场的交易原理是政府机构评估出一定范围内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所达到的环境容量,并等分出每一单位为一股的污染物排放量。在一级市场上,政府采用招标等方式,把排污权有偿发售于购买者,排污者采购排污权后,在二级市场上销售排污权。蒋金星(2016)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指排污者以环境容量资源的碳排放限量使用权为交易的市场,其本质为政府根据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确定产权来分配给各个相关企业或其他碳排放单位,在市场上交易碳排放权。邵杨(2018)认为,碳交易市场即买卖温室气体的场所,主体为供求双方,碳交易市场的客体为温室气体的排放权单位。刘翔(2022)认为,碳交易市场指将二氧化碳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开展碳减排和参与到市场交易中来。李言(2022)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以碳排放权为商品的人为市场交易体系,通过碳交易市场合理配置碳排放权,以降低减排成本。
3.2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意义研究
高山(2013)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有力途径。尚洁(2014)认为,发展和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国际气候谈判趋势的必然要求,同时能够促进碳减排技术的引进和开发,为中国碳减排融资。蔡宇涵(2017)认为,碳排放交易市场能够进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减排成本,同时政府能够以买卖碳排放权的形式控制碳排放总量,更好地完成减排工作。华峻卿(2023)认为,碳交易能够制约全社会碳排放主体在生产消费过程中的行为,达到全社会减排降碳、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3.3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问题研究
裘宁宁(2013)认为,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清洁发展机制)交易机制,即我国采用节能减排技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并获得相关组织如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认证、获得CERs(核证减排量),再将获得的CERs卖给负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其中,我国碳权市场发展存在着CDM结构不合理、定价权缺失、交易主体的认识不足、交易中介机构缺乏、交易对象单一、交易政策不完善等问题。苏建兰、郭苗苗(2015)认为,我国碳交易运行中存在着配额未完全采用拍卖机制进行交易、碳交易产品类型单一、碳交易价格机制尚未成熟等问题。林清泉、夏睿瞳(2018)认为,我国碳交易市场现存七大碳交易市场发展情况参差不齐、市场交易活跃度整体有待提高、企业参与度低、碳排放配额总量制定较为宽松等问题。贾彦等(2022)认为,我国碳交易市场存在着相关法规和配套制度仍待建立健全、各地碳市场的差异性对统一全国碳市场形成挑战、碳金融市场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刘晖、孙柏霖(2023)认为,我国碳市场存在运行效率和市场化功能有待提升、交易模式单一、交易机制和价格不统一等问题。
3.4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对策研究
针对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对策与建议。孔祥云(2019)认为,要加速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优化碳排放权交易的价格稳定机制、促进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增进市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加强碳市场交易的参与意识。郑一格(2021)认为,厘定碳排放权的法理基础及法律属性,摸索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内生缺陷,并提出相应解决思路,是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的核心措施。通过私属性制度和多元碳排放治理体系构建,优化能源消耗结构,有利于实现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两大目标。陈星星(2022)认为,我国应根据适度从紧原则构建多层次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市场,适当延长能源供应端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全额免费实施周期。
针对区域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学者也提出了对策。张宝林等(2013)认为,区域性碳排放权中心构建过程中的重点是交易主体界定、交易产品确定、价格机制确立、交易平台建设、监管机制完善和竞争战略定位。李莉莎、谭秋兰(2022)对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出了必须将制度构建作为基础,清晰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以政府主导来推进市场发展,把信息公开制度和市场交易监管制度作为核心,将多层次市场交易机制作为制度支持,遵守“三步走”的构建路径。
3.5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分析模型研究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分析模型主要有竞争力分析模型和关系模型。姜欣博(2012)、章红(2013)针对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和交易市场进行了SWOT 分析,将其内外部条件各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和概括,进而分析其优劣势、面临的机会和威胁,最终为碳排放交易的可持续性发展提出若干建议。刘晔、张训常(2017)基于三重差分模型提出碳排放交易制度能为企业的研发创新提供动力支持的相关性模型,奠定了我国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规划的经验基础。辛姜、赵春艳(2018)使用MS-VAR模型发现,金融市场、工业市场、能源市场及国外碳交易市场等都会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造成冲击,且存在相互关联,并提出政府与市场应相协调来调节市场价格波动的发展对策。刘丙泉等(2022) 结合区域碳减排潜力及域内省份间的合作关系,根据ZSG-DEA模型并加以完善,构建了考虑区域合作关系的碳排放权分配模型,并在全国、区域、省份层面提出政策建议。
4 结论和研究展望
中国碳排放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位居全球碳交易市场首位,在如此大的市场下,更应加快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和统一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吸取教训,充分学习其成功的经历,结合我国国情并加以消化吸收,顺应当今低碳时代的趋势,构建属于中国特色的碳交易市场监管模式,把我国的碳交易事业做大,从而推进中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本文认为国内碳排放交易权市场要良性发展,应从以下几点入手:首先,将更多的行业范围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让“双碳”目标涉及更多行业,以众人的力量推动目标的早日实现。其次,逐步引入更多的金融工具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碳减排服务,用金融工具实现科学且高效的服务。再次,对国内投资需求的结构进行调整,加大对企业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加大科技研发,将重心放在绿色低碳技术方面的人才和资金投入上。最后,严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未完成履约目标企业的惩罚力度。
本文认为,未来有关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研究可以从以下方向发力:
一是有关发展国内林业碳汇研究。我国林业碳汇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其市场潜力不可忽视,森林碳汇交易的不断发展会为森林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能够增强林业碳汇市场交易活跃度和吸引力,应运用系统思维及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在交易体系、顶层设计、发展保障、内在动力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有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加快立法进程、设计具体有效的监管法律制度是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必要步骤。将碳排放权放置于较为合理的法律范围内,扛得住法律文件效力低下、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监管机制存在不足及责任追究机制存在漏洞等问题,营造公正、公平、合法的交易环境,推进统一的碳市场建设,取得一定的绿色经济效益。
三是推动低碳农业在我国碳交易市场中的发展研究。我国是农业生产和消耗大国,拥有巨大的农业基础和农产品市场,若是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和保护,发展低碳农业,不仅可以增加碳汇,保障我国碳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还能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因此,应建立低碳农业碳交易相关制度、搭建低碳农业碳交易市场平台、健全低碳农业碳交易技术体系等方式来大力发展低碳农业,从而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方向。
四是“双碳”背景下能源行业的机遇和挑战的相关研究。“双碳”目标的实现将是一次经济结构、社会认知、能源变革和技术创新的大转变,甚至称得上是一场关于能源的革命和时代的变革,因为能源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又是碳排放的主要源头。本质上,人类的经济社会发展史可以理解为一部能源发展史,故而在保证经济继续增长、能源供应充足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能源转型,减轻能源行业对环境的负担。
五是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设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其作为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工具,设计初衷就是通过影响生产者的减排成本倒逼企业调整生产,进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来达到减排目标。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转型阶段,产业结构调整是实现碳减排的必由之路,随之完善全国统一推广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也逐渐提上日程。
5 结语
本文通过对CNKI2013—2023年有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文献进行分析,明确了相关研究演进历程、研究的热点及研究的主题,提出了对未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的展望。碳排放权作为有价经济资源,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碳排放权交易紧密联结金融与绿色低碳经济,既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该体系绿色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的金融促进控排企业的优胜劣汰,为整个社会的低碳转型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