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五唯”背景下地方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与评价
2023-11-14农智升卢少微张占伟张洪亮
农智升,卢少微,张占伟,张洪亮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沈阳 110136)
高等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上的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创新能力,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我国高校在教育导向上的影响,导致对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采取简单的学术评价方式,从而使高校在创新人才的培养上饱受高校教师和用人单位的诟病[1]。2018年以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有关“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各部委发出的“关于开展清理五唯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正式明确在教育领域开展破“五唯”[2]。由此,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高层次人才培养任务的研究生教育,正处于历史性的改革阶段。
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主要通过对学生在学术研究活动以及其在研究过程中所取得的相关成果进行客观评价后给出[3]。在绝大部分地方高校的原有评价体系中,通常直接以研究生发表多少篇论文、论文发表在什么刊物上这种简单的查数型的量化评价方式对研究生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从而忽略研究过程和成果的基本内容。这种只注重发表论文的情况,导致高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轻视培养环节,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大打折扣。随着国家破“五唯”的提出,以及全国各高校陆续推出各项破“五唯”措施后,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需要迫切解决在破完“五唯”之后应该立什么,采用何种方式对研究生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这还需要不断摸索前行。对地方高校来说,在研究生新旧评价机制破立转换的破“五唯”背景下,亟须建立新的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通过明确合理的学术评价标准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一、国内外研究生创新能力和评价现状
由于国外对研究生的培养起步较早,因此其教育体系也相对完善和多样化。欧美、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的高校通常采用学科交叉融合、导师负责制、“讲座制”等较为多元和灵活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通过重视研究生在其学术活动过程中的各项环节,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国外高校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和特点如表1所示。
表1 国外高校研究生培养方式和特点[4-6]
在目前的破“五唯”大背景下,我国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在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采用了如行政规定上去除发表论文要求、实行研究生末位淘汰制、鼓励导师负责制融合课题组培养模式、国际化联合培养等一系列措施。清华、北航等国内知名高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定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新评价体系,其中包括注重学科专业差异、突出创新成果、强调学术共同体责任,以及严格过程管理等方面[7]。
二、地方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与评价面临的问题
(一)单一的评价方式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起到不良的引导作用
我国在评价高校学科水平、人才培养能力时均将学术论文的发表和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指标,对地方高校来说,只能将发表论文作为衡量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隐形指标,用以促进学科的发展。同时,在授予学位的工作上,绝大部分地方高校都在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量化了研究生掌握知识的能力和具有的创新能力,即通过是否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要求评价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通过是否满足学位授予最低学术标准(通过答辩、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要求等)评价学生具有的创新能力。因此,这样的做法也迫使指导教师和学生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研究生培养最重要的环节。
(二)以研究成果为导向忽略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质量控制
在破“五唯”以前,地方高校在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上只关注考核和结果,而对培养环节的过程不够重视,尤其对研究生的创新思想、学术交流等环节过于轻视。这种做法导致目前地方高校研究生培养看起来工作量饱满,但更多是采取周期“短平快”“做加法”的研究任务进行的成果堆砌,依然无法掩盖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的客观现状。
(三)校内导师工程实践能力不足,无法在破“五唯”背景下持续指导学生创新
目前地方高校的专业教师大部分通过博士毕业直聘这种校门到校门的方式,绝大部分缺少工程实践经历,尤其对新兴技术和行业了解甚少。同时,地方工科高校在科研平台等硬件条件上无法与双一流等名校相比,在破“五唯”背景下,“闭门科研”“论文灌水”等做法已经无法满足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需求。
三、地方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与评价需要改进的方向
(一)强化创新能力培养环节,建立全过程的培养质量控制
以往的研究生培养仅注重入学和毕业这两个关键点,对毕业而言,则简单地采用学位论文和发表的学术论文考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在破“五唯”背景下,在日常培养环节上需要建立和完善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把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培养质量作为考核重点,构建全过程培养的质量控制。
同时,保证课程体系设置的系统性、完备性和前沿性。给研究生开设的课程,要区别于本科生课程。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作为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基础,必须具有完善的学科知识结构,并且可以为学生更好地接触和了解前沿知识,为后续科学研究提供延展性的基础。对于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想”“做”“说”“写”各个环节,都需要安排对应的实践活动,以确保学生在经过每个实践活动的锻炼后培养自身的创新性能力。最后,多数地方高校的教务部门往往只注重对本科教学过程的全方位监控,而轻视监管研究生的各类教学活动,导致无法实现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控制。因此,地方高校要想强化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必须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以及落实培养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二)多方联动,改革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评价方式
按照破“五唯”的思想,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需要回归培养本源,即取消简单、量化的“以数评文”的评价方式,转而回归到评价如何产生创新思路、设计实施工艺、表达研究成果等这些“想、做、写、说”能力上。根据地方高校的特点,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评价可以在原有同行评议、答辩评议基础上,新增创新成果评议,以多方联动新的评价机制,综合各方结果对研究生创新能力进行客观评价。这种创新成果评议通过基于内容的小同行校企专家评价研究生在培养阶段产生的成果实现。例如,对开展基础研究的学生来说,主要突出代表性成果的价值,即鼓励学生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特别是领域内有影响力的中、英文期刊等;而开展应用研究的学生则可以通过完成具体项目研究,实现成果应用为标准,突出成果的实用性。
(三)深化产教、校企、校校多维度融合,实现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全方位提升
发挥各方联合培养的优势,针对重点产业的卡脖子问题,研究生的选题聚焦科技前沿和问题需求;同时通过在各类平台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保证论文选题的创新性、科技性和实用性。其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丰富导师资源。加强校内导师与企业技术骨干、科研院所专家等行业领域专家的交流合作,实施校内导师“走出去”和实现行业导师“引进来”,强化从校门到校门型高校教师的实践经验,提升导师创新能力。
四、地方高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举措
地方高校由于在科研平台等硬件条件上无法与双一流高校媲美,在现今不断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变化的培养环境、不断迭代的社会需求等现状下,地方高校必须充分利用和配置各类资源,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模式,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解决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教与学、能力培养与科技发展、知识获取与社会发展出现脱节的具体问题。
首先,对于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地方高校必须合理定位于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根据人才培养类型的定位这一研究生培养的核心内容,从实践条件、保障制度、队伍建设等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对研究生创新能力模式进行构建。
其次,通过充分利用学校、学院和导师三方现有的纵向和横向科研实践,为研究生的培养创造可以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丰富教育和实践资源,研究生的培养与科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弥补地方高校在科研平台上落后于双一流等高校的客观不足。
再次,在破“五唯”的背景下,地方高校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培养全过程控制、激励引导机制这三方面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提升。①创新能力评价机制可以根据前文中提到的通过取消原有的仅仅通过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期刊的影响因子这种简单量化的评价方式,结合同行评议、答辩评议、创新成果评议三级联动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取代单一的科研要求(如发表论文要求)评价标准。②培养全过程控制需要监控研究生培养的所有环节,包括入学初期、导师双选、专业知识学习、课题研究,同时采用专业兴趣、发展规划等评估、学业课考试考查、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过程监控手段,定期反馈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情况。此外,除了在学校和学院层面,还要充分发挥导师和课题组作为研究生培养的主要负责主体作用,定期组会、谈心谈话、参加会议座谈等手段加强在日常培养过程中的监控。③激励引导机制是指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激励导向的评选上,以破“五唯”为指导,根据创新能力评价方法,合理设置选拔条件,鼓励研究生瞄准学科前沿和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激发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最后,为了更好地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地方高校必须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产学研基地建设、培养规章制度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是以学术和学科带头人为核心,聘请企业导师,通过教学与科研、应用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具有多个学术方向的导师学术指导团队,拓展研究领域和深度;同时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阶梯群,引导研究生培养个性化能力。科研平台建设是将创新人才培养与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依托省市各级重点实验室,构建跨学科融合的研究平台,实施“大学科”战略。产学研基地建设主要是围绕省、市产业创新生态圈,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产学研联盟等共建平台为基础,联合当地的企业院所,以“创新研究+成果孵化”方式联合培养研究生,为研究生锻炼提供平台,满足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需求。培养规章制度建设是通过修改学位授予最低学术成果要求、奖学金评定细则等制度,规范研究生培养、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培养环节的管理工作,以实现在破“五唯”的背景下,有效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