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实施效果研究
2023-11-14省民族宗教委示范创建处
□文 / 省民族宗教委示范创建处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国民族工作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新时期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战略定位之一。为使示范区建设落到实处,看得见、听得到、有学头,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思路,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于2013—2021 年制定实施了三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通过9 年的努力,三轮“十百千万”工程已经全部实施完成,为全面总结成效和经验,科学指导新一轮工程的实施,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组织开展了“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效果研究。
一、基本情况
(一)重要意义。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担当使命。“十百千万”工程是云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支撑,是“立足云南创经验,面向全国作示范”的生动实践。
(二)建设时间。“十百千万”工程以3 年为一个建设周期,第一轮:2013—2015 年,第二轮:2016—2018 年,第三轮:2019—2021 年。
(三)建设任务。每轮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建设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第三轮建设16 个示范县)、100 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民族特色乡镇)、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社区)、10000 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在示范村和示范社区中评选)。
(四)建设类型和目标。按照“典型带动、率先发展”“聚焦脱贫、跨越发展”和“突出特色、融合发展”三种类型开展示范创建工程,因地制宜、分类举措,加快经济基础较好的示范点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加快经济发展滞后的示范点率先实现脱贫目标步伐,加快特色浓郁的示范点率先实现融合发展目标步伐。同时,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评选,设立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等。其中,“聚焦脱贫、跨越发展”示范点总数最多,覆盖县、乡、村三个层级,且各个层级的数量占比最大。
(五)资金投入计划。示范县连续实施3 年,省级3 年投入每县资金1000 万元;示范乡镇实施1 年,省级投入每乡镇资金300 万元;示范村实施1 年,以自然村为建设单位,省级投入每村资金100 万元;示范社区实施1 年,省级投入每社区资金80 万元。另外,迪庆、怒江两州的示范乡镇、示范村按照1.5 倍标准投入。以上表述为综合情况,一二三轮在实施过程中有细微差异。
(六)工程实施总体情况。2013—2021 年,“十百千万”工程共投入资金58.01 亿元,实际建设了36 个示范县、301 个示范乡镇、4083 个示范村(社区),工程覆盖了全省16 个州(市)、129 个县(市、区),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和模范,推动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覆盖全省的良好格局,成为示范区建设的有力抓手和民心工程,深受各族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工程实施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十百千万”工程启动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十百千万”工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进行安排部署。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示范区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把“十百千万”工程列为重要内容。以县级为主体,分层次建立健全工程实施领导责任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紧扣工作主线。“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坚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始终,坚持“管肚子”与“管脑子”工作并重,坚持抓党建强根基、抓发展兴产业、抓民生惠群众、抓文化聚认同、抓生态美家乡、抓团结汇民心统筹推进,既强调宣传教育,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作为工程实施的重要内容,传递到村村寨寨、家家户户;又强调潜移默化,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参与工程建设,共同经历民族团结带来的美好生活,自觉增强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全面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主动服务大局。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全省发展大局,将“十百千万”工程建设深度嵌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第一轮工程建设,聚焦“补短板”,系统连片改善到村到户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第二轮和第三轮工程建设,聚焦“促脱贫”,坚持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以88 个贫困县为重点,工程项目向“三区三州”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助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第三轮的最后一年(2021 年),聚焦“抓衔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坚持分类指导。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举措,按照“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突出特色、融合发展”三种类型开展示范点建设,加快经济基础较好的示范点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加快经济发展滞后的示范点率先实现脱贫目标步伐,加快特色浓郁的示范点率先实现融合发展目标步伐。按照县、乡、村、户四级,打造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各具标杆的示范典型,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五)突出示范引领。坚持典型引路法,不断强化工程的示范作用,突出引领带动,引导各地依托工程示范点建设,汇聚各方面的资金资源,围绕主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相互“取经送宝”,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建设局面;突出宣传推广,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工程实施取得成效的鲜活事例,在《今日民族》杂志开设了宣传专栏;突出经验提炼,通过编印工程《案例集》等方式,挖掘提炼工程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对具有典型性、可普及推广的经验做法——如宁洱县传承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漾濞县高发村民族团结进校园进村组活动、昆明市桃源社区城市民族工作模式等进行深化,使之上升成为示范区建设的具体举措。
(六)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相关资金管理的制度和要求,提高“十百千万”工程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加强工程项目考核,将资金下达、项目完成等情况纳入全省综合考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中,占该项指标考核总分值的18%。加强实施情况检查,自2015 年起,将工程纳入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检查,并要求各州市加强监管,每轮工程完成后,组织第三方开展工程实施情况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通过以上措施,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逐年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计划执行效果不断提升。
三、工程取得的成效
(一)双融双促,共创美好生活。“十百千万”工程把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兴边富民、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边远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和集中连片地区扶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工程项目和资金持续向“三区三州”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被各族群众称为雪中送炭、灶小火旺的“民族政策钱”“民族团结钱”。工程实施坚持精准施策、协力推进,集中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诸多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补齐和提升示范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助推11 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一步跨千年”,全部实现整族脱贫,实现了示范区建设和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兑现了“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实现了“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美好愿景,受到各族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美美与共,构筑精神家园。“十百千万”工程注重对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弘扬,进一步加大对有民族特色和有历史价值民居的保护力度,加强民族民间业余文艺队伍建设及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培养,支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开发创新,围绕特色旅游,建设了一批特色乡镇和民族特色村寨,促进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如:“记得住乡愁”的古生村、“幸福的地方”司莫拉佤族村、“花腰傣之乡”戛洒镇、“快乐拉祜音乐小镇”老达保等“十百千万”工程扶持过的示范点,在全国都有着很高的知名度,着力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使民族文化在保护中得到传承,在发展中得到繁荣,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示范带动,守好民族团结。“十百千万”工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意义,聚焦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广泛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民族团结主题活动,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打造了一大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示范单位和命名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奠定基础。截至2021年底,共有巍山县等20个县(市)、楚雄市紫溪镇等7 个乡(镇)、勐腊县勐腊镇曼龙勒村等13 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743 个示范点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进一步增强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和维护边疆繁荣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党建引领,凝聚人心共识。“十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一道建设示范点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示范点建设全过程,注重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党的声音传到村村寨寨、家家户户,引导各族群众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唱响“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拥护核心、心向北京”“身在边疆、心向中央”的主旋律。各族群众从示范点项目建设实实在在的实惠中,从身边的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中,切实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效、民主管理更加有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一个个示范点成为改善民生、凝聚共识的“人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