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在儿女婚后为其出资购买的房屋,应属谁的财产
2023-11-13
伴侣 2023年10期
问:
小张(男)和小丽(女)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大学期间相恋,大学毕业后就结婚了。婚后,小張的父母为小张和小丽出资购买了婚房,登记在小张名下。2022年,小张为了追求自己的事业,不顾小丽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去了北京。为此,两人大吵一架,感情出现了危机。2023年,小丽认为两人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就向小张提出离婚。小张同意了,但是对于小张父母在婚后出资为他们购买的房屋,小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屋到底属于谁?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婚前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原则上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而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主要是看双方有无约定,无约定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处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因此,在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无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到上面的案例中,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后为小张和小丽两人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对夫妻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小张和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