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韭花帖

2023-11-10曹应东

今古传奇·当代文学 2023年5期
关键词:韭花胖子红旗

我在书法颇下了些功夫,业界认为我的字颇得《韭花帖》的真意,用笔细致精凝,顿挫有致,有着一种独特的韵味。也正因为如此,借请我吃饭之际想让我写字的人倒也不少。每当此时,我就会想起金爷,想起金爷的那餐饭。时至今日,隔着三十多年漫长的时光,我仍然能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每一个细节。那时的物质生活还很落后,请人吃饭是很难得的事,不像现在这么任性,兴致所至就组个局,想喝白的就白的,想喝红的就红的,想吃荤的就荤的,想吃素的就素的。那时,这么奢侈的事没人敢想。

那天,母亲刚打开门不久,我就听到金爷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他不是本地人,讲的不是江南地道的方言,而是江北的人捏着嗓子发出的声调,并且是那种尖尖细细的声音,多少有点娘娘腔。这声音在村子里是独一无二的,一听这声音就算是闭着眼睛也知道是金爷来了。我睡觉的房间紧挨着大门,那种很潦草的土墙隔音效果很差,人在屋里,连屋外蚂蚁打架、蝴蝶飞舞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我其实早就醒了,但母亲不允许我起床,这并不是因为放暑假不用起早上学,也不是因为心疼我晚上读书熬夜,而是因为一起床张嘴就要吃饭,起来晚些吃个早中饭,下午四点多再吃个早晚饭,这样就能省去一餐。这就是母亲对一天饮食的规划。理由是,离新米上市还有一段时间,眼下正是青黄不接的季节,能节省点就尽量节省点。唉,现在我们就怕小孩不吃饭,那时却是怕小孩太能吃,这世道变化得也太快了。

金爷和母亲聊了几句家常话后就提起了让我到他家吃饭的事。历来只有晚辈请长辈吃饭,哪有反过来的道理?母亲以为自己听错了,愣了一下才问道,什么,我没听错吧?

金爷眯了眯细小的眼睛肯定地回答说,没有错。

我相信,这件事很快就会像风一样吹遍整个村子。这没什么奇怪的,我们这个村子向来没有秘密,村东人家的老母鸡下了几只双黄蛋,村西的人家都会了解得一清二楚。

母亲很惶恐地说,金爷,这叫他一个小孩子怎么承受得起呀。

那本来是夏天里一个极普通的早晨,因为出现了这规划之外的一餐饭,极普通的早晨就极不寻常了,因此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出于某种原因,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去金爷那里了,但在一个孩子贪吃的嘴面前,无论什么原因也顷刻间变得微不足道。我再也不想装睡了,从床上一跃而起,那张脆弱单薄的床因此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金爷是村里的理发匠。在我的记忆里,金爷人虽然又瘦又小,但他的手指却异乎寻常地修长,隐隐散发着一种类似金属的光泽,犹如村后大青山上刀斧都难以斫断的千年树藤。

说起金爷的理发手艺,村里老辈人至今还在津津乐道,传得神乎其技。现在的理发只是洗剪推的粗浅功夫而已,要是金爷还活在世上,看到理发的程序这样简单潦草一定会跳脚大骂,就这点本事也敢出来丢人现眼?相比之下,金爷理发的内容就十分充实,在洗剪推之后,更有剃须、刮脸、采耳、松骨等诸多精彩纷呈的环节。洗剪推充其量也只是前奏而已。

我看过他给人修面,那场面很是壮观。水是沸水,毛巾浸在沸水中。金爷若无其事地伸手捞起毛巾,趁热拧得似湿非湿,再对折叠好捂在脸上,一股热气袅袅升起。片刻后,金爷一手揭开毛巾,一手悬腕执刀,刀是木柄剃刀,从脖子上开始起刀,瞬间走遍头脸。在我看来,金爷那是以剃刀为笔,以人脸为纸,或点或横或竖或撇或捺,刀光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其间共运刀七十二次,最后轻刮鼻梁收刀,算是半刀,是为“修面七十二刀半”。享受过的人都说,刀锋刮过脸面,或如羽毛拂面,或如清风袭人,其中美妙,不可言喻。

据说,金爷还有一个绝招叫“刀锋洗眼”,罕有人见。说金爷可以用刀贴着眼睑轻刮眼球,那情景危险至极,也舒服至极。这事是真是假,未经考证,但经此一说,金爷的身上却是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金爷来村里定居后,他那里就成了村里最热闹的场所。山野之间难得热闹,这份热闹自然吸引了许多孩子。我也还是个孩子,凑热闹是天性,但对我来说,最吸引我的还是金爷家的那幅字。那幅字悬挂在堂屋正中的位置,上书:昼寝乍兴,輖饥正甚,忽蒙简翰,猥赐盘飧。当一叶报秋之初,乃韭花逞味之始,助其肥羜,实谓珍馐,充腹之余。铭肌载切,谨修状陈谢伏惟鉴察。谨状。七月十一日,状。

那是唐末五代杨凝式的《韭花帖》的摹品。《韭花帖》有“天下第五行书”之称,据说,此帖是杨凝式在饿得头昏眼花时得韭花珍馐,心中惬意纵情挥毫所书。帖中字体点画生动,结构端稳,风神简静,融内擫和外拓笔法为一体,是一种由静及动的字体。只是当时那上面的字我都认不了几个,就更不会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韭花帖》了,只是觉得帖上的字或长或扁、或收或放、或疏或密,呼应揖让一任自然,与我平时所见风格迥异。细细品味,觉得那布白寬疏散朗,结体平中寓奇,近观如江南水乡之黑瓦白墙,星星点点,遥望如晨星之寥落天际,深远空灵,字里行间透着无尽的雅致风流。我每每望着《韭花帖》,心里就像有一万只长脚蚂蚁在爬来爬去,那真的是奇痒难忍,藏在裤子口袋里的手也不知不觉地去临摹那帖上的字。

有一次,我临摹得入了神,整个人灵魂出窍神游物外,手也不知不觉地从口袋拿了出来,在空中指指点点,状若疯癫。在场的人见了无不讶异,也不声张,只是静静地围聚在我的四周像在看猴子耍把戏一般。身边的喧闹突然变得寂然无声,金爷察觉到有异,停下手中的活计顺着众人的目光一看,才看到我傻乎乎的样子。金爷叹息了一声,放下剃刀,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说,唉,你真是个痴儿啊。金爷的手落在我的头上轻柔得像一片羽毛,但他尖尖细细的声音还是惊醒了我,我循着他的声音艰难地从《韭花帖》里走出来,茫然地环顾四周,看到的是四周每个人的脸上都憋足了笑。他们看到我这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再也控制不住了,那些笑终于汹涌而出,劈头盖脸的笑声让我又羞又恼,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但地上并没有地缝,只好一扭头挣脱金爷的手,红着脸飞也似的跑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去金爷那里了,直到那天去金爷家吃饭。我打小就认定,人可以和什么都过不去,但不能和饭过不去。

我是村里第一个认识金爷的,但我一直没有说,我不知道怎么说,说了也没有人相信。我想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要说呢?

那年夏天格外热,即便是刚入夏的午后,我都感觉到整个村子沉浸在灼热的空气里,连树上的知了也叫得那么倦意绵绵有气无力,仿佛一不留神就要跌进沉沉的梦乡里。我照例躲到屋后山林深处练字,这里既安静又凉爽,最适宜练字。写字需要笔墨纸砚,买笔墨纸砚需要钱,对于这项预算外开支,母亲是没有能力承担的,我只有自力更生。没有笔自己制,我把秃笔上所剩无几的毛收集在一起制成新的毛笔,这种秃笔学校里有的是;没有墨自己找,我以水当墨,这种墨在门口池塘里随用随取;没有纸自己造,我找来了一块平整的青石板,以青石板为纸,这样的纸用不完也写不坏。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斑斑点点地洒在那块青石板,我提笔沾水,凝神静气,慢慢地,每一个字的间架结构凝结成形。我悬腕挥毫,铁画银钩,片刻后一个个方正庄严的字接二连三地出现在青石板上。就在这时,一个尖尖细细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嗯,字写得不错,很有些功底。

一个干巴巴的老头就站在我身后,伸长脖子低着头端详着青石板的字,我正好看到他的头顶,那里锃光瓦亮的,只有接近脑后的那一小撮头发还顽强地在坚守着阵地。我盯着那老头,那老头盯着青石板上的字,那些字如同飘浮在空中的水泡在他的眼里一个接一个逐个消失。这老头就是金爷。他肩上斜挎着一个木箱子,那是理发匠的工具箱,是他赖以谋生的家伙事。可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谁,他是干什么的呀,这里林深草长,阵阵山风吹得木叶沙沙作响,他出现得又是这样突兀,就像妖精老头子从传说里无声无息地走了出来。我心里一阵发慌,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是谁?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不出声,那老头的目光还牢牢地盯在青石板的字上,我一出声,他就扭过头来盯着我了。他人瘦,眼睛也小,小而细长的眼睛里还布满着血丝,在他扭头的一瞬间,我清晰地听到他脖子上传来咔嚓的响声。那老头看到我后,仿佛中了定身法一下子就定格在那里,是的,他所有动作都停止了,只有眼神在不停地变幻着,先是震惊,接着是呆滞,最后眼睛里竟然涌出了泪水,有一种激动的光芒在泪水里闪烁着,看上去像是干渴的人在荒漠上找到了甘泉,又像是饥饿的人在绝望时发现了面包。你可以想象一下,四下静寂,杳然无人,只有一个陌生的老头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盯着你,那情景是何等的诡异和恐怖!可即便如此,我什么也做不了,想逃腿却迈不动,想喊嘴却张不开,我只有瞪大着双眼,惊恐地瞪着眼前这个古怪的老头。

过了很长很长时间,似乎有一整天那么长。那老头的眼睛终于眨巴了一下,尖尖细细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别怕,孩子,我没吓到你吧。没有想到的是,這声音里竟然充满了慈祥,我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看来这老头对我并没有恶意。我闭上酸涩的眼睛,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待我再睁开眼睛,那老头已经不见了。他的消失和出现都是无声无息的。

我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出现了幻觉,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个老头曾经出现过,直到金爷到村里落户定居,我才确信真的存在着这样一个老头。

有一天回老家时,母亲随口和我说起前几天黑胖子走了。母亲说走了就是说死了的意思。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茫然地问,是哪个黑胖子?母亲说,就是那个劁猪的,金爷就是他第一个叫起来的,你不记得了?

金爷到村里落户定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他要来就必须过黑胖子这一关。黑胖子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难剃头,这一关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其实金爷完全可以选择别的村子,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认定了我们的村子。

先说黑胖子这个人,人长得又黑又胖又壮,人们就叫他黑胖子,叫得久了就没几个人记得他原来的名字了。黑胖子是我们这一带的劁猪匠,和金爷一样也是手艺人。劁猪就是阉割猪的睾丸或卵巢,属于一种去势手术。据说此行当的祖师爷是华佗。当年,黑胖子就是手握一把劁猪刀,潇潇洒洒地走遍乡野。可能劁猪劁得多了,黑胖子身上杀气腾腾,他每到一村,村子里猪狗什么的,甚至于任性胡闹的小孩,哪怕刚刚还在闹腾不已,都会立马安静下来,就像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接到静默通知一样,不再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山里人尚武,农闲季节无事可干,喜欢聚在一起习练拳脚,练的是那种属于洪拳类的硬桥硬马功夫。习练者虽多,但高手却是屈指可数。但无论怎么算,黑胖子肯定都算是其中的高手了,他马步一扎,十来个壮汉排成一队用尽吃奶的力气也推不动他半步,双臂一伸可以一手挂着一个人大气不喘地走上百十来步。把功夫练到这种程度委实惊人,怪不得根本就不用帮忙,黑胖子只要一出手,无论多么嚣张的猪都俯首帖耳任他施为,通常是你还没有看清楚,他就已经取下了猪胯下的那个物件了。

即便有黑胖子这样一条汉子拦在道上,金爷还是铁了心要来村里落户定居。

那时理发是包年的,有点会员制的意思,只不过当时的会员制是君子协定,只需要口头约定,到年底再结账。在金爷来村里定居之前,我们村是由邻村的一个理发匠包年的。这人和黑胖子身材年龄相仿,但肤色却截然相反,人长得白白胖胖的,看上去很是喜庆,人称他白胖子。

有一次,这黑白胖子遇到了一起,两人斗起嘴来。

黑胖子故意问白胖子,这一阉猪,二补锅,三打铁,四磨豆腐。这七十二行里,不知你这理发的能排第几呀?

那时公认阉猪、补锅、打铁和磨豆腐这四个行当最吃香。白胖子当然也知道这句俗语,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能认怂呀,就针锋相对地回击黑胖子说,我这虽是毫末技艺,却是顶上功夫!

这话正中黑胖子下怀,他当即追问道,那你敢给我剃头吗?我的头可是难剃着呢。

说起剃头,这是自己的看家本领,白胖子自然信心满满,想都不想就不屑地对黑胖子说,问天下头颅几许,看老夫手段如何?

后来的事实证明,白胖子还是对自己的手艺过于自信了。他没有想到黑胖子既然敢这样问,必定有对付自己的办法。果然,黑胖子坐下后就垂手闭眼,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观万物,万物归于一念,犹如入定的老僧。白胖子以为黑胖子只是在装神弄鬼,并没有当回事,等他的手一触到黑胖子的头发心中不由大惊,那头发根根如刺如芒,如游蛇如钢针,握不住、剪不断、剃不动……

白胖子只好羞愧地认输而去,这才给了金爷落户村里的机会。村里同意金爷这个北方人落户,就是考虑到金爷有理发手艺。因为黑胖子的头太难剃了,没人愿意来村里包年,农忙时村里人根本就没有时间出村去理发,于是便有不少人动辄就长发飘飘胡子拉碴,看上去男不男女不女,很是影响村容村貌,村里迫切需要一个理发匠。从这个角度看,金爷到村里来怎么看都有点像现在引进人才的味道。

金爷给黑胖子剃头那天,来围观的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层层三层又三层,为了看得清楚,甚至有人还爬上了附近的大树,有人攀上了旁边的矮墙,那阵势和正月里看大戏并没有什么区别。

有句话说得好,乘兴而来,败兴而去。就见金爷双手如风在黑胖子双肩后背一阵揉捏拍打后,一柄剃刀凭空飞起,剃刀正要落下时,金爷伸手一抄,那剃刀就稳稳地握在手中。这时,就见剃刀的刀光闪处,黑胖子的头发就像下雨一样往下落。眼见着那头发落得太狠太多,偏偏眼前的刀光闪闪,黑胖子哪敢轻举妄动,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脸面了,只好僵着脖子双手抱拳央求道,金爷您高抬贵手,好歹给我留点头发。这事以电闪雷鸣开场,却以风平浪静收场,很有那么一点儿虎头蛇尾的意思,让人不由得兴味索然。有人事后点评说,这金爷估计会点穴功夫,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判人生死,这样的人惹不起,不然黑胖子一身横练功夫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就拱手认输?

金爷这个称呼就是从这来的,你想,就连黑胖子都叫人家金爷了,还有谁敢不这么叫?在我们大青山一带,“爷”这个字是对男人的尊称,含着莫大的尊敬和信服。

那餐饭后,村里就流传金爷看中了我,想收我做徒弟。

估计母亲也是这样认为的。记得母亲就找我谈了一次。母亲先是简单地问了一下,那天金爷做了哪些菜?不待我回答完她就打断我的话问我,你是想继续上学,还是去学手艺呢?显然,她问那些菜只是铺垫而已。

那时我即将小学毕业,如果继续上中学,那就意味着要去乡中学住校读书,学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书本费,杂七杂八地加起来那将是一大笔花费,即便家里能凑齐,也需要下一番决心,毕竟村里还没有能成功考上大学的先例。村里学历最高的也只有一个高中生,考了两年大学都落榜了,只好回过头来继续种田。村里对他的评价是,狗尾巴当钢鞭,闻(文)不能闻(文),舞(武)不能舞(武)。既然想通过上学来改变命运的可能性基本为零,那就不能一条道走到黑了,和我一起上学的伙伴都早早地放弃继续上学的想法,脑子活的纷纷提前找门路去学手艺,本分的早就做好回来种田的准备了。比如,村东的吴红旗,就偷偷地告诉我他一毕业去学木匠,家里已经安排他和师父见过面了,师父对他很满意。我呢,同样也面临着选择。不过我的选择可能让母亲很为难。我支吾了半晌还是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我还是想上学,希望自己成为村里零的突破。

母亲好像没听到我的话似的,继续按照她自己的思路引導着我,你有没有想过跟着金爷学理发呢?

我对母亲的引导视而不见,很固执地遵循内心的意志摇摇头,表示自己没有想过。

母亲继续说,金爷很喜欢你,只要开口,他一定会收下你的,再说他只有一个人,家里的活轻也累不着人。

那时学手艺规矩很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逢年过节要给师父送点烟酒不说,学手艺期间你还要承包师父家里所有的活计,包括给师父做饭洗衣端尿壶什么的,即便这样,师父还是想骂就骂,想打就打。据说,这就叫作“严师出高徒”。不过也许是太严了,学手艺的多如牛毛,真正能坚持下来学成的却是凤毛麟角,半途而废的不乏其人。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这意思母亲能懂,我点头表示自己知道金爷很喜欢自己,我摇头是表示自己不愿意辍学去跟金爷学手艺。自从金爷制服了黑胖子,一时间声名鹊起,村里村外想跟他学手艺的人很多,但他都无一例外地拒绝了。所有人都认为,金爷看中的人是我,他是为了我才毫不犹豫地拒绝所有的人。我不知道金爷是不是背地里找过母亲,母亲这才来套我的话。收徒总得让徒弟先开口呀,总不能让他这个做师父的求着徒弟拜他为师吧。

只是我让他们失望了。

那年夏天过得很快,夏天一过完就要入秋了。秋风渐起时,我就要去乡里上中学,吴红旗就要去一个很远的村子学木匠手艺了。开始,母亲整天在我耳边念叨着学费的事,念叨了几天就忽然不念叨了。事后回想,具体时间应该是在把一大纸箱子的笔墨纸砚交给我之后。母亲把这些东西给我时解释说,这些是金爷给你的,他让你安心练字读书。现在回想起来,金爷那句话明显有着叫我只管追寻梦想,他负责提供力量的意思。不过我和金爷非亲非故的,他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呢?估计母亲心里也有疑问,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我呢,毕竟还是个半大孩子,新得了梦寐以求的《韭花帖》,又眼见着凭空多了这么多笔墨纸砚,鸟枪一下子换成了大炮,心里欢喜得人简直都要飞起来了,只管一头钻进《韭花帖》那淳美淡雅、潇洒从容的世界里,哪里还顾得上想其他的事。

那年的夏天过得很慢,即便是到现在,有时我还感觉自己还停留在那个夏天里,时时看到自己还走在那长长的时间甬道里。

那年夏天,村里终于通上了电,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电灯。我对吴红旗说,这下晚上我也可以练字了。吴红旗对练字只是淡淡地付之一笑,因为他对我头上的帽子更感兴趣。那是一顶八路军军帽,仿制品,大半成新,是金爷送给我的。那是一个热衷于戴军帽的年代,如果可以,人人都想戴上一顶,但戴的大都是当时流行的黄军帽,像这样青灰色的帽子还真是不多见,属于稀罕物。这帽子做工精细,帽檐正前方有两粒纽扣,无论是颜色还是造型都显得那么别具一格,让人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以至于我戴上后村里人就不再喊我的名字了,直接就喊我“小八路”了。吴红旗很是眼馋这顶帽子,他央求我把帽子借给他戴一天,作为回报,他愿意送给我一把火柴枪。这种枪是用粗铁丝拧成枪架,以自行车链扣为枪管,以橡皮筋为动力,以火柴棒为弹药,每次击发时发出的巨响和烟火能让人产生巨大的满足和愉悦。吴红旗拍着胸脯对我说,自行车链扣和橡皮筋他都准备好了,现在只需要一些铁丝就大功告成了。在那个年代,火柴枪堪称是一种具有致命诱惑的神器,和现在的手机有得一拼,拥有这样一把枪是每一个孩子的渴望和梦想。火柴枪的诱惑实在很难让人拒绝,再加上我又看到吴红旗把自己的胸脯都拍红了,再拍下去恐怕就要拍出内伤了,也就只好把帽子摘下来戴到了吴红旗的头上。我叮嘱吴红旗说,别弄脏了。吴红旗说,嗯。我又不放心地叮嘱说,别弄坏了。吴红旗白了我一眼说,你烦不烦呀。我到现在还记得吴红旗白眼珠一翻那不耐烦的样子。我把这样一件小事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从那以后吴红旗的右手就少了两根手指,而金爷更是丢了性命。在一片混乱中,那顶帽子从此也失去了踪影。

出事的地点是村西头的稻田。那块稻田刚收割完不久,田里只剩下一些积水和在积水里招摇的水草。

那天突然就停电了。村里才用上电没几天,还没有几个人能搞清楚这看不见、摸不着的玩意到底是怎么回事。停电也就停电了,没有人去过问,更没有人会把这件事和那块稻田联系起来,等发现时,一大一小两个人已经直挺挺地倒在那里了。村里的电路从那块稻田的上空经过,一段断头的电线掉落下来,一頭仍旧连在电线杆上,另一头则耷拉在稻田的上空,像一根长长的柳枝在风中荡来荡去。

这两个人自然就是金爷和吴红旗。吴红旗倒在田埂上,金爷倒在稻田里。稻田里有水,水是导体,金爷早就已经没有呼吸了。田埂上没水,吴红旗总算是幸运地捡回了一条命,只是右手的拇指和食指烧断了,成了残疾,再也不能去学木匠手艺了,也不会再兑现送我火柴枪的承诺了。但他好像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生过病,连感冒也没有得过一次。村里人都说他身上的病菌可能都给电流烧死了,这小子也算是因祸得福,省了不少医药费。吴红旗当时是赤着脚的,脚上沾满了田里的污泥。他是看到那段断落的电线才脱下了鞋走进稻田里的,在踮起脚尖伸手握住那根电线时,电流瞬间就烧断了他的两根手指。就在他将倒未倒时,金爷冲到了近前。金爷大约是慌了手脚,乱了分寸,穿着鞋踩着污泥就冲向吴红旗,理发的工具箱被扔在田埂上,箱子受到撞击后剃刀、剪刀、推剪什么的散落得到处都是。金爷一把将吴红旗推上田埂后,自己用力过猛失去平衡一头栽倒在稻田里。吴红旗扯落的电线掉在稻田的积水里,整个稻田充满了电流,人在这样的电流面前脆弱得像一张纸一样,强大的电流迅速击穿金爷的身体。发现金爷时,他浑身焦黑,双手紧缩成不规则的拳状,手指上的金属光泽已然褪尽,整个人以一种扭曲的姿势侧卧在稻田里。

有些事,也许只有我一个人心里明了。那一段在稻田上空荡来荡去的电线,在吴红旗眼里只是一根铁丝而已。我记得他说过要送给我一支火柴枪,而那把火柴枪只缺少铁丝了。当时,吴红旗头上戴着金爷送给我的那顶帽子,事发突然,仓促间金爷可能没有看清他的脸,却一定看清了他头上戴的帽子。我私下猜测金爷可能是认错人了。这仅仅只是猜测。

在给金爷料理后事时,人们在他贴身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封塑的照片,照片上的金爷还很年轻,他坐在椅子上,头上还顶着一头茂密的头发,人也没有那么瘦。照片上还有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坐在金爷的腿上,全身紧紧地依偎在金爷的身上。小男孩戴着一顶帽子,正是那顶八路军军帽,像极了电影里神气活现的小八路。金爷从后面环抱着小男孩,双手握着小男孩的双手,看上去,两个人的脸上都堆着浓浓的笑意。尽管时间久了,照片的远景已经不太清晰了,但还是能依稀看到他们身后墙上挂的是那幅熟悉的《韭花帖》。看过那张照片的人都说那小孩和我有几分神似。

那《韭花帖》一直挂在我的书房里。每次凝望着它,三十多年前的那餐饭便出现在我的眼前。饭是白米饭,没有掺一丁点玉米碎,也没有掺一丁点红薯干,是那种纯粹的白米饭。这样的饭在当时是难得一见的,别看我人不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饭我至少也能吃三碗。说来还真是奇怪,在饭里放些玉米碎或者红薯干在过去是迫不得已,而现在呢,说这样掺点杂粮煮饭才养生。饭是君,菜是臣。既有如此好饭,就当有好菜相佐。只有两个人,菜竟然有四菜一汤,一碟红烧肉,一碟炒仔鸡,一条清蒸鳜鱼,一碟炒青菜,一碗肉圆汤。这样的饭菜比我家年夜饭的配置还要高。母亲在得知菜里有肉圆汤时,有点难以置信,她惊讶地咕哝说,这肉圆汤一般是团圆饭才会做的菜呀。

没有饥饿经历的人是无法想象一个饥饿的人在得到食物后的感觉的。我完全能理解饥肠辘辘的杨凝式在饱餐一顿后那种喜悦和惬意,那些痕迹如同血液融进了他的每一个字里,这才有了名传后世的《韭花帖》。酒醉后得帖的大有人在,如王羲之得《兰亭序》,如张旭得《残秋帖》,如怀素得《醉僧帖》。遍观古今,饱餐后得帖者却是寥若晨星,据我所知大约只有杨凝式了。机缘巧合,我也是在饱餐一顿后才得到《韭花帖》的。如果爱好成了谋生的手段,幸福才算是真正幸福的话,那么我算是个幸福的人了。

金爷把每样菜都夹了一些给我,这样一来,我碗里的饭菜就堆得快要碰到鼻尖了。这时,金爷才缓缓地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刚放下酒瓶,伸手去端杯欲饮时,我碗里的饭菜已经一扫而空了。他叹了一口气,又给我盛了一碗饭,又一筷子一筷子给我夹菜,边夹菜边和颜悦色地对我说,孩子,你慢点吃,这些都是你的,没有人和你抢。

也就是在那天,金爷亲手把那顶帽子戴在我的头上。他的手温热而颤抖,过了一会儿,他才把手从我的头上拿开,围着我左转三圈、右转三圈,然后直勾勾地盯着我,口里顾自喃喃自语,真像啊,真像啊。金爷这话说得没头没尾的,我听得也是莫名其妙的,根本就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只好一头雾水地看了看他,心想既然是民以食为天吃饭大如天,那还是继续埋头苦干吧。按母亲的说法,我的吃相一向难看,吃起饭来狼吞虎咽的,就像是从牢里放出来的饿鬼一样。

那餐饭是我记忆中吃得最饱的一次,吃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吃完后不久,我的肚子就隐隐地胀得难受,并且越来越难受,不久那种难受就到了让我站也不能站坐也不能坐的地步了。金爷知道我这是吃多了,连忙让我扶着桌子站着消食。站了一会儿,金爷发现我双手虽扶着桌子,眼睛却是盯着墙上的《韭花帖》,右手的食指更是不安分地伸缩点画,不停地在桌面上画来画去。金爷静静地看着我,脸上忽阴忽晴,目光闪烁不定,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但嗫嚅了几下终于什么也没有说。现在想来,当时金爷大约是在犹疑要不要把《韭花帖》送给我,送给我吧,担心我就不再来他那里了,不送给我吧,我那馋巴巴的样子他又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说来也怪,肚子饱了我临帖的感觉就更好了,而且心神沉浸在《韭花帖》里,人也就不那么难受了。就这样,我指为笔,桌为纸,挺着圆鼓鼓的肚子站着临了一下午的《韭花帖》。我承认我是饕餮之徒,从小就贪吃能吃,正所谓唯有吃才能忘记临帖,唯有临帖才能忘记吃。这让我更加坚信我是属于杨凝式那一类人,我想,我之所以能在继承和发扬《韭花帖》上小有所成,恐怕与心中的这份执念有关吧。

一天三餐,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按一个人活一百岁算,粗略算一下,一个人大约要吃上一万多餐饭。可又有几餐能让人真正地记在心里呢?但可以肯定的是,杨凝式肯定会记得那餐给他带来盛名的韭花珍馐,而我则怎么也忘不了那餐差点撑破我肚子的“团圆饭”。就在那餐饭后,金爷把《韭花帖》送给了我。

曹应东 安徽铜陵人,安徽省作家协会会员、铜陵市作家协会副主席、长三角暨安徽省首届中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作品散见于《安徽文学》《写作》《阳光》《当代人》《中国青年报》等报刊。著有小说散文集《在一朵花中休息》。

猜你喜欢

韭花胖子红旗
小胖子嘟嘟
红旗E-HS9
红旗H9
红旗E-HS9
秋风起 韭花香
秋来韭花香
《韭花帖》
属于红旗的“前世今生”
小胖子是如何炼成的?
“晒菜”也能成经典——杨凝式与《韭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