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书写一段“内嵌的历史”
——评梅杰新著《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
2023-11-10何亦聪
何亦聪
在现代中国,儿童文学是一个被建构起来的概念,这也就意味着,透过这一概念的范畴、界定,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建构者的问题意识:什么样的作品可被视为儿童文学?儿童文学是否必须是一种有意识面向儿童的创作?儿童文学与主流文学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早在“五四”时期,围绕这些问题,就已形成了两条颇具代表性的思路。一条思路的源头是胡适,虽然胡适在儿童文学方面并无专论,但其名著《白话文学史》的影响是笼罩性的,后来的许多儿童文学研究者都会采用类似的方法,将古代文学中富于想象或偏通俗的作品纳入儿童文学的范畴。在《西游记考证》一文里,胡适将《西游记》的前七回——失败英雄“齐天大圣传”——推荐给儿童文学研究者,可见在他看来,至少这七回应算作儿童文学。李长之后来写《蒲松龄和儿童文学》,也认为《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中的作品如《竹青》《阿纤》《香玉》《黄英》《偷桃》《宫梦弼》等皆是很好的儿童文学作品。另一条思路的源头是周作人,他的文学观念(包括儿童文学观念)主要建立在启蒙思想的基础上,由“人的发现”推及“儿童的发现”,进而提出了儿童本位论。与胡适不同,周氏对古代的小说、戏曲等并无特别的好感,他无意将中国儿童文学的历史向前回溯,而是强调儿童文学应首先是新文学,以区别于那种载道的、充满教训意味的旧文学。
在中国近几十年的儿童文学研究领域,以上两条思路可谓影响深远。一些研究者采用胡适的方法,致力于扩大儿童文学的范畴,或寻找非儿童文学中的儿童文学元素。另一些研究者则关注儿童文学的现代性特质及其应有的边界意识。毫无疑问,梅杰的新著《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遵循的是后一种思路,在这本书的绪论中,梅杰明确提出,中国儿童文学的诞生有三块基石:“一是‘儿童的发现’,二是‘新文学的产生’,三是‘儿童本位论的发明’。”①且认为三者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这等于是说,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发展是内嵌于新文学史之中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新文学发生的内在逻辑及其在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困境,亦可完全见之于儿童文学。这一深刻的洞见奠定了《纲要》全书的史观,以下,我将从学术源流、思想基调、艺术评判三个方面分别对这本专著进行探讨。
一
据我不完全的了解,梅杰初涉学术,大概就是从废名研究和儿童文学研究开始的。在2004、2005年前后,他写了一些谈论废名、儿童文学的文章,一方面发表在《新文学史料》《中国图书评论》《文艺报》等纸质报刊上,另一方面也陆续发表于天涯论坛、红袖添香等网络媒体,彼时废名的作品尚未大热,这些文章引起许多读者的关注。也是在那几年,天涯论坛的闲闲书话版块聚集了一批热爱文学、性情温润的读书人,大家时相过从,切磋学问,在兴趣上也颇为相近。比如闲闲书话的肖毛先生,他既是周作人研究者,精于相关作品、史实的考辨,又是儿童文学翻译者,近年译有《借东西的小人》《佛兰德斯的狗》《漫漫求水路》等重要作品。当然,我回忆这些旧事,并不是说梅杰受到了何人的影响,我想说的是,我们谈论世纪初那几年的思想史、学术史,可能忽略了互联网的作用,也没有充分地意识到互联网平台上思想交流的丰富、深入曾经达到何种程度——近年自媒体崛起,出现了许多专业性很强的学术公众号,一些公众号的背后可能还有特定的学人圈背景,但是,这种专业性和圈子意识反倒阻滞了真正的思想交流。我隐约感觉,梅杰对儿童文学的兴趣,正是在当年互联网自由思想、随性问学之风的浸润下产生的,他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就,能在学院派格局之外有所树立,或许也与当年的经历不无关系。
梅杰近十几年的学术兴趣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领域:对近现代黄梅乡贤的研究(如废名、喻血轮等),对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保守主义知识分子的研究(如梅光迪、许君远等),以及现代文学史料研究和儿童文学研究。这四个领域看似彼此区隔,其实互相之间皆可提供给养。比如梅杰很早就注意到废名作品与儿童文学之间的微妙关系,在《纲要》中,他更专设一节讨论“废名的儿童小说”,其中说:“从儿童文学的视角看,我们今天重视的应该是《桥》(上卷)的上篇18章、下篇若干章,以及早期的短篇小说。即便用严格的儿童本位的标准来看,废名在1926年左右创作的这一批儿童小说,也都属于这一范畴,非常值得我们珍视。”②再比如梅杰在《纲要》的“绪论”中谈到学衡派知识分子梅光迪等人对他的影响:“尤其我长期从事梅光迪与学衡派的研究,他们信奉的新人文主义学说和文化保守主义的姿态,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让我明白对历史的言说完全可以采用个人化的立场,这种方式可能更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在未来产生影响。”③梅光迪著述甚少,目前所见者,俱已收录在梅杰所编的《梅光迪文存》一书中。梅氏虽是文化保守主义者,但他的主要思想资源是白璧德,因此在文化视野上能够兼收中西,此处所说的“个人化的立场”,大约与其对胡适那种科学史观、进化史观的着意反拨有关。从某种程度上说,《纲要》的写作也体现出了对主流史观的批评和反思——其实不独此书,梅杰长期所做的工作,尤其是他对梅光迪、喻血轮、许君远等知识分子著述的“打捞”,本就是对主流文化史叙述的一种修正,随着时光的累积,其价值必将日渐凸显。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纲要》梳理中国儿童文学的酝酿、发生与发展,在相关材料的选择、运用上极见工夫,这显然也是得益于梅杰在现代文学史料学方面的深厚积累。
《纲要》承接刘绪源、朱自强等前辈学人的研究,并与之共同构成了一个传统,这个传统的核心理念即是儿童本位论,推其源头,则总汇于周作人。其实早在2005年前后,梅杰就已对周作人的思想著述十分关注,并对舒芜、钱理群、刘绪源等学人的相关研究成果颇为熟悉,虽然他当时将侧重点放在了废名研究方面,但是,周作人始终是他学术研究道路上一个重要的潜在思想资源。在《纲要》中,梅杰处处不忘提示周作人在中国儿童文学史上的重要性,推他为中国发现儿童的第一人(也是清末民初唯一一人),并总结了他在这一方面的三大贡献:他第一个提出“儿童问题”并研究儿童学;他是中国研究童话的第一人;他最早提出“以儿童为本位”的重要观点。如前所述,周作人的儿童本位论与其启蒙思想有关,“儿童的发现”是由“人的发现”延伸而来的,但是,启蒙思想并不必然造成儿童本位论,周作人的思想渊源颇为复杂,他的儿童本位论似与日本文学的影响有关,其中或许犹有未发之覆,此处不赘。《纲要》中谈到20世纪30年代中国儿童文学已经形成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向:“即一种是‘有所为而为’的作品,一种是‘写意画’形式的作品。”④前者即通常所说的教训主义的儿童文学,强调其教育意义;后者则是力避说教的形式,希望借文学的力量去自然助长“儿童本性上的美质”。对于这两种发展方向,梅杰的态度十分明确,他认为前者是非儿童本位的,后者是儿童本位的,二者之中,他旗帜鲜明地支持后者。在我看来,梅杰所以能形成这样一种鲜明的态度,除却对儿童文学自身艺术规律的强调之外,也与周作人的影响有关——在中国20世纪的文学家里面,周作人对“教训主义”的批评是最激烈的,而且,他的批评并不局限在儿童文学领域。
二
《纲要》以“重写”为名,其实不无深意,“重写文学史”是近三十年来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的一个大问题,其内涵十分丰富,方向也几经反复。倘若把视野放宽,再向前追溯,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周作人的《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也都可纳入“重写文学史”的范畴。“重写文学史”的前提在于,写作者必须自信形成了一种新的史观,又或者发掘出一些前人所忽视的作家、作品,可以进而改变文学史的整体格局。那么,在思想基调上,《纲要》的创新之处是什么呢?我认为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其一,是对儿童本位论的格外强调。其实诸如儿童本位论、儿童的发现等问题,前人也有较为深入的探讨,但似乎还没有人以儿童本位论为主线去建立一种整体的文学史视野,也罕有人将儿童本位论的意义标举至如此高度。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仿佛在《纲要》中看到了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那种具有强烈个人气息的叙述风格,“儿童本位论”的作用就好比《源流》中所谈论的“言志”,教训主义的儿童文学观则好比“载道”,二者的此起彼伏、交相作用,构成了中国儿童文学史的发展线索。
究竟什么是儿童本位论呢?周作人曾谈到儿童文学创作中两种错误的方向,一种偏于教训,认为儿童文学应具教育之功用;另一种偏于艺术,认为儿童文学应具审美之价值。然而,从儿童自身的心理出发,二者皆不可取。周氏所推崇的是那种具有“无意思之意思”的作品,他以安徒生的作品为例,认为从儿童文学的角度看,《小伊达的花》(又译作《小意达的花儿》)显然是比《丑小鸭》更优秀的作品。因为所谓丑小鸭变天鹅的想象,本质上是基于成人世界的规则,其情绪内核也更多的是一个成年人的挫败与自负。同理,像《皇帝的新装》这样的作品,从成年人的角度看,当然是讽刺艺术的佳构,但却谈不上是一流的儿童文学作品,因为其刻意的道德判断和思想意蕴恰恰是儿童文学需要规避的。周作人这样写道:“我说无意思之意思,因为这无意思原自有他的作用,儿童空想正旺盛的时候,能够得到他们的要求,让他们愉快的活动,这便是最大的实益,至于其余观察记忆,言语练习等好处即使不说也罢。总之儿童的文学只是儿童本位的,此外更没有什么标准。”⑤因此,所谓儿童本位,从根本上说,是要求写作者能够尽量地做减法——将成人生活中所习得的一些经验、思维尽可能地减去。梅杰对儿童本位论的思考大体上是延续周作人的观念而来,在为《中国儿童文学大视野丛书》所写的总序中,他特别指出,儿童本位不能等同于“儿童中心主义”,它不是成年人对儿童的俯就,而是要“承认儿童具有不同于成人的审美能力,承认儿童有许多值得成人学习的精神,承认儿童具有独立的人格和世界”⑥。
中国20世纪文学的主流无疑是现实主义,即使在儿童文学领域,现实主义思潮的影响也触目可见。然而,且不说儿童文学本身就特别注重想象力和浪漫精神,儿童本位的创作出发点也必然会要求写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从现实中抽离出来——因为我们所说的“现实”,是成人世界的现实。关于儿童本位与现实主义之间的矛盾问题,梅杰的思考是切实而中肯的,他说:“现实主义儿童文学的存在肯定是无可厚非的,有它十分积极的作用。然而,‘写什么’是一个问题,‘怎么写’是另一个问题。……是直接呈现,还是艺术处理?这最能体现作家的功底和水平。”⑦也就是说,对现实的书写也应依循儿童本位的创作原则,不能太过刻露,这其实会对写作者的艺术技巧提出极高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梅杰对叶圣陶的童话创作评价不高,这些作品虽然反映了社会现实,深含寓意且富于批判精神,但终归难掩其想象力贫弱、成人化、教训主义的弊端。
其二,强调中国儿童文学史的“内嵌性”。所谓“内嵌性”,如前文所说,指的是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发展必须安放在整个新文学史的框架之内,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与阐释。相比于既有的儿童文学史著作,《纲要》最为突出的特点就在于,作者高度重视儿童文学与新文学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纲要》认为,儿童文学必须首先是新文学,在传统的文学土壤中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所以梅杰无意花费过多笔墨和精力去追溯中国儿童文学的前史,只是点到为止。更为重要的是,按照这样一种强调儿童文学之现代性的观念,中国的儿童文学就必然有一个明确的起点,根据《纲要》的看法,这个起点差不多与文学革命同步(1917年),或者说,新文学的起点就是儿童文学的起点。这让我想起柄谷行人在《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中对“儿童之发现”的论述,柄谷认为日本儿童文学的起点可以清晰地确定在1911年,以小川未明的童话集《赤船》为标志。且柄谷特别强调日本儿童文学与现代文学之间的关系:“最为重要的是为了发现儿童文学,不能不先发现‘文学’,日本儿童文学的确立之所以落后,在于‘文学’的确立是落后的。”⑧此处所说的“文学”,当然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在梅杰看来,中国儿童文学的起点应以一篇理论文章的发表为标志,即周作人的《儿童的文学》。早在这篇文章中,周作人已形成了非常完整的儿童本位论,他认为儿童是完整的个体,而非缩小的成人,儿童有自觉的内外两方面的生活。所以既要把儿童当人看,又要把儿童当儿童看。
另一方面,《纲要》又认为,儿童文学是新文学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我们只有理解了儿童文学,才能真正理解新文学。朱自强教授曾撰文指出“儿童的发现”是周作人“人的文学”观念的重要思想源头之一⑨,《纲要》在一定程度上延续和发展了这一观点。坦白地说,仅就创作方面而言,1917至1927年这十年间的儿童文学并不能算十分突出,诚如书中所言:“诞生期的中国儿童文学作品大多只具有文学史价值,而很难成为后世师法的儿童文学经典。”⑩那么,为什么还要强调儿童文学之于新文学的重要性呢?梅杰认为:“‘现代文学’作为‘现代’文学和‘新文学’,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儿童文学的诞生。儿童文学最能体现新文学的特质。”此处所说“新文学的特质”究竟指什么,他没有明言,但是结合书中论述,可以推断其要点无非有二:其一是“人的发现”,其二是文学的自觉。从这个意义上说,梅杰的儿童文学观完全立足于他对新文学的研究与思索,不理解这一思想背景,即不能准确地判断《纲要》的价值。
三
梅杰在《纲要》中谈到重写儿童文学史的困难,特别是材料搜集之不易。他指出民国时期许多儿童报刊上的作品至今没有被“打捞”出来,其中一些童话和儿童诗作品,艺术水准不低,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不过,还有一个困难是我们容易忽视的,即中国儿童文学的“内嵌性”特点与儿童本位论的艺术诉求之间,所可能存在的矛盾。以周作人为例,“人的文学”是典型的启蒙文学观念,这种观念假定理性可以引导我们选择正当的生活,成为健全的人,问题只在于我们能否从蒙昧的状态中走出,让理性的阳光照进洞穴。可儿童本位论背后的观念却更接近浪漫派,它对理性的力量心存疑虑,更不认为存在某种可以被定义的正当生活或健全人格。
进一步说,上述矛盾其实是内在于中国的现代文学史乃至思想史的。“五四”前后,西方的新思想纷至沓来,知识分子或依个人性情,或依现实需求,又或者基于特定的学术背景,以“拿来”的态度从中选择,根本无暇深究其背后的观念冲突。因此,倘若以儿童本位论去衡量现代文学家的相关创作和思考,我们所看到的景象必是十分混乱。比如冰心曾讲儿童文学作者必须有一颗童心,童心即儿童的心理特征,这仿佛近于儿童本位论,但随后她又说童心不止天真活泼,更须有正义感、同情心以及对富于经验、能力的年长者的崇拜等,这就不免又偏向了教训主义,带了“道德的粗重呼吸”。再比如,从思想底蕴、写作技艺、精神气质等方面看,沈从文应是极好的儿童文学作者,他是现代作家中为数不多的浪漫派人物,周作人说儿童的精神生活与原人相似,照此看来,沈从文所向往和赞颂的那种原初人性完全可以置换为童心。然而,就实际的创作情况而言,他的成绩并不理想,《纲要》中谈到沈从文的《阿丽思中国游记》:“越写到后面,作品越不像一部童话,说明沈从文无法驾驭童话这种文体,更没有自觉的儿童文学意识,所以最后成了一个四不像。”相比之下,反倒是朱湘对儿童文学的看法最贴近儿童本位的观念,他说一种年龄需要一种文学,中国古时并无儿童文学,《七侠五义》《今古奇观》《聊斋志异》之类皆非适宜儿童的读物,但反过来说,好的儿童文学必是好的文学,文学亦自有其内在的统一性。
可以说,这种思想与创作上的冗杂、混乱的状况,是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所要面对的一大问题,为了应对这个问题,写作者就不得不在坚持儿童本位论之外,增加一些艺术评判层面的弹性,而这一点,恰恰是《纲要》的另一长处。可能是基于自身的学术背景,梅杰对现代作家那种无时或忘的现实关怀常常抱有同情之理解,却也清楚地知道这种现实关怀倘若放大到一定程度,写作者又缺乏儿童文学创作方面的相应技巧,就势不免造成艺术上的失衡。比如《纲要》认为巴金的《活命草》《明珠和玉姬》等作品想象力不够,未能迈过儿童文学创作的门槛,且巴金本人受到爱罗先珂、王尔德的影响,其创作态度偏于现实主义,像《长生塔》这样的作品,明显带有批判现实的目的性,“而巴金其实也并不在意儿童是否可以读懂,他甚至更希望把这本书献给‘被现实生活闷死的人’——这个‘人’指的是成人”。但是,梅杰也并不否认这种现实主义的童话创作实践带给后人的经验和启示。再如老舍,书中引用冰心的话说他有童心、像个孩子,再加上长期的学校生活积累,注定其儿童文学方面的创作成就在巴金之上,但梅杰也同时指出老舍缺少自觉的儿童文学意识,所以他的儿童文学作品总是存在相当的缺憾。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茅盾儿童文学思想的评析,我一直认为茅盾在“左翼”作家中是个潜在的异类,在他内心深处,写实的信念与革命的意识形态之间,时常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又进一步造成态度上的摇摆。梅杰也注意到了茅盾的摇摆、折衷和自我调整,比如茅盾对儿童文学的思考在1930年代开始转向教训主义,但他又认为“教训”只能在文学之内,不能凌驾于文学之上。梅杰观察到,在对凌叔华的儿童文学作品《小哥儿俩》的评价上,茅盾的这种摇摆体现得尤其明显,《小哥儿俩》显然不是教训主义的作品,但茅盾又十分欣赏其艺术之美,他明确说自己主张儿童文学应该有教训意味,随后却又写道:“凌女士这几篇并没有正面的说教的姿态,然而竭力描写着儿童的天真等等,这在小读者方面自会发生好的道德的作用。她这一‘写意画’的形式,在我们这文坛上尚不多见。我以为这形式未始不可以再加以改进和发展,使得我们的儿童文学更加活泼丰富。”此处所说“自会发生好的道德的作用”,令我想起周作人的观念——周反对教训主义,认为教训无用,其实质并非否认文学的道德感化力,而是认为这种感化必须自然发生。那么,在“教训意味”与“写意画”之间,茅盾究竟更倾向于哪个呢?梅杰给出的答案是后者,也就是说,在茅盾的文学思想中,理性与趣味的分裂是十分明显的——理性上认为正确的(教训意味),从趣味出发却未必真的喜欢。
当然,增加艺术评判的弹性只是因应中国儿童文学史的“内嵌性”而采取的书写策略,并不会影响最基本的原则,说到底,梅杰此书仍以儿童本位论为中心,对于何为儿童文学的正路,他始终有着清晰的判断。早在此前的《近百年儿童文学观与儿童书写》一文中,梅杰就这样写道:“周作人、叶圣陶、张天翼、丰子恺、郑振铎、凌叔华、冰心、茅盾等人的儿童文学观虽然也不尽相同,但在为人生、为儿童的立场上是相一致的。相比较而言,最具进步性的是周作人、丰子恺和凌叔华等人,他们具有更为自觉、强烈的儿童文学意识”。这段话已足可说明其态度。
注释:
①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25页。
②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85页。
③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21页。
④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95、96页。
⑤周作人:《儿童的书》,《周作人文类编》第五卷,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710页。
⑥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185页。
⑦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77页。
⑧柄谷行人著,赵京华译:《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12页。
⑨可以参看朱自强的《“儿童的发现”:周作人“人的文学”的思想源头》一文,其中有云:“‘人的文学’里的‘人’,主要的并非指整体的人类,而是指‘儿童’和‘妇女’。在《人的文学》里,周作人的‘人’的概念,除了对整体的‘人’的论述,还具体地把‘人’区分为‘儿童’与‘父母’、‘妇女’与‘男人’两类对应的人。周作人就是在这对应的两类人的关系中,思考他的‘人的文学’的道德问题的。”
⑩梅杰:《重写中国儿童文学史纲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