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福利治理: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行动逻辑
2023-11-07杨洪芹王才章
杨洪芹,王才章
(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一、问题提出
2021 年5 月公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 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18766 人,占18.70%,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190635280 人,占13.50%。与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 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63 个百分点。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最新统计, 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比预计的速度要更快,这意味着我国将面临严峻的养老形势。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随着家庭养老功能式微,家庭养老方式将面临巨大挑战。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继续强调了这一战略。从当前形势及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社区居家养老是政府推行的一种养老模式, 这种模式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借助专业化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已有调查显示, 当前城市老年人有较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但是需求被满足的程度却比较低[1]。 相关研究认为,社区居家养老存在重社区轻家庭的认识误区,以及基层制度安排缺位、服务主体不明、服务内容与服务需求不契合、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化、 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2][3][4][5]。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实践的发展。 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模式, 上述问题从社会工作角度来看, 主要是缺乏将居家养老视为一种专业化的服务,才会导致服务内容与服务需求不匹配、服务主体不明、服务专业性不强、服务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如果能够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将有助于缓解当前社区居家养老面临的问题。
本文拟以国内多个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践为基础, 探索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行动逻辑。主要采用文献调查法,同时辅之以实地调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城市在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方面也有差异, 所以本文的文献调查选取了当前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较为成熟的城市,如上海、广州、东莞等地,也选了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程度相对较浅的城市,如徐州、安庆等地。 本文研究者同时也通过到广州等地开展实地调查的方式, 实地了解当地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践。 资料形式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层面有关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文本, 以及有关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报告、服务总结、评估报告等。
二、理论视角与研究框架
(一)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视角
1.福利治理视角
福利治理是经由不同行动主体的参与、权力/权威形式的转型及作用机制的融合来实现福利目标的路径突破。福利治理主要有三个相关主题:变化中的福利定义、变化中的传递制度、福利传递过程中的实践[6]。 福利治理的价值在于,它倡导并开创了福利供给系统中真正的多元行动主体格局[7]。福利治理主要是以福利多元主义为理论根据,改变传统单纯依靠政府提供福利满足社会需求的方式,强调福利的供给可以由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社区等不同部门共同完成。 政府要从福利的唯一提供者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购买者、物品管理者以及促成其他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的角色。当前福利治理的观念正在影响相关社会政策的制定, 并在此转变过程中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福利治理也逐步成为一种趋势。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社会福利, 从政府出台的有关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来看,社区居家养老强调政府、养老机构及企业、医院、社区、家庭等主体的相互合作,并且特别强调完善这些主体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这是福利治理视角的重要体现。
2.嵌入性发展理论
“嵌入”(embeddedness)这一概念由波兰尼首先提出, 波兰尼强调市场应嵌入于社会关系之中[8]15,格兰诺维特在此基础上用嵌入性的概念来描述人们的经济活动是广泛地嵌入社会网之中,他更强调嵌入的机制[9]31。根据“嵌入”的相关观点, 社会工作学者认为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需要考虑嵌入的主体、嵌入对象、嵌入的过程和空间以及嵌入的效应[10]。 现在的专业社会工作表现出多方面的嵌入性:制度层面的嵌入性、项目层面的嵌入性、服务层面的嵌入性[11]。 有研究者利用嵌入性发展的相关观点, 研究了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权力结构的过程及其效应[12][13]。 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是一种嵌入性的发展路径, 本文认为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可以分为社会工作的制度嵌入与实践嵌入。 当前社区居家养老也强调专业性服务力量的嵌入,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是遵循嵌入性发展的路径, 需要经历制度层面的嵌入与实践层面的嵌入两个阶段。
(二)研究框架
目前国内有关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这些成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论证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与必要性。 相关研究认为社会工作者秉持专业的“为老服务”价值伦理、掌握专业的“为老服务”技术方法[14][15],以及指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存在服务水平偏低[16],加之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 复杂的国情以及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需要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7]。 二是分析当前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路径及存在的问题。 相关研究认为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四条路径, 根据社会工作是否直接参与可以分为社会工作组织直接承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聘社会工作者,依托街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由街道原有的社区工作人员接受培训或学习在岗转化为社会工作者, 兼职社会工作者长期或短期参与社区居家养老项目和活动[18]。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包括机构对社会工作专业认识不足、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对社会工作服务提出了挑战、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者和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解认知不够以及社会工作者职业化水平低等[19][20]。
以上研究强调了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要性, 同时也提到了社会工作在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其实是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已有研究需要引入系统和动态视角,将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视为一个连续的过程。社会工作的参与应包括制度层面的嵌入,以及实践层面的嵌入。 制度嵌入包括在宏观政策层面的进入以及地方具体制度层面的进入两个方面。 在这些制度层面,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力量被引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中, 社会工作借助国家及地方层面的政策支持实现制度嵌入。 实践嵌入是一种基于服务情境的嵌入, 具体包括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过程中与各个服务主体的联动, 以及社会工作服务与服务对象需求的准确匹配。 具体框架见图1。
图1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行动逻辑”框架图
三、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嵌入
(一)国家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引入社会工作
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应对养老问题的首选模式,相对于机构养老及家庭养老,这种养老模式比较利于普及, 且能够覆盖更多的老年群体。所以在国家宏观政策层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这些政策文件里,不仅强调了社区居家养老的重要性, 同时也提到如何更好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特别是强调将社会专业力量引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 国家宏观养老政策在不断演进, 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提升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成为一种普遍认识。 自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到“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 在随后的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政策文件中, 都特别重视将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引入老年服务领域。 以民政部为主的相关部门不断提到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 从2014 年始,民政部的相关政策文件都提到要整合相关专业资源, 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而在这些规范性的政策文件中,都着重提到了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引入方式主要是从外部引入或者对已有的社区工作者、 老年人服务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具体参见表1)。
表1 国家层面有关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
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进入主要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机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以及考取资格证等形式进入社区居家养老领域。 国家从宏观政策层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进入社区居家养老,这是一种政策引导和支持。同时, 以民政部为主的政府部门自2016 年之后,也开始积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相关地方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时, 也会注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国家政策推动之前,有些社会工作发展较好的地方, 早已经开始进行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如上海、广州等地。
(二)社会工作进入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探索
国家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宏观政策,是一种倡导和激励,最终需要在地方层面执行。地方层面的执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中央立项试点,另一种是地方自主探索。 地方政府面临养老服务的实际压力, 其在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方面也有一定的积极性。 当前国家在宏观层面不断推动社会工作进入社区居家养老领域, 但是在实际服务过程中, 各个地方对社会工作的功能认识差异较大, 对于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形成了不同的探索模式。从各地实践来看,这些探索主要集中在社会工作发展程度比较高的地方,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城市。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各地出台相应的办法,包括强调对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 以及培育老年社会服务机构, 鼓励城乡社区养老机构增设社会工作岗位等, 这些相关政策制度能够使社会工作在制度层面获得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合法性。 下表是上海、广州等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中有关社会工作的表述 (具体参见表2)。
表2 上海、广州等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中有关社会工作的表述
1.通过职业化和制度化推动社会工作嵌入
职业化是推动社会工作嵌入社区居家养老较为理想的途径。 目前国内通过职业化形式推动社会工作嵌入的地点主要是在上海。 上海市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处于国内前沿, 在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方面也领先国内其他各地, 很早就提出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以及提到“加快培养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上海市地方政策的推进过程中, 上海市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也进入全国前列, 一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积极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社会工作在社区居家养老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上海的经验主要集中于推动老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从而形成一支职业化的队伍。 职业化是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治理的重要路径。 在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方面, 上海主要是由政府力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制度的生成。
2.借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动社会工作嵌入
项目形式更有针对性,也更为灵活,这是很多地方城市在进行社会治理创新时倾向选择的一种方式。 广州市在社区居家养老实践方面也开始较早,尤其是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等地方,很早就开始探索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广州市在2016 年提出“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以及鼓励和倡导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东莞市的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始于2009 年,也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工力量, 并形成了由社工机构运营和社区自主运营两种模式。 广州市推进社会工作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主要是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的形式搭建社会工作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路径, 这与上海直接培育老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有所差别, 这里面体现了一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提供的合作性治理逻辑。
3.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政策试点推动社会工作嵌入
政府在进行制度创新时, 通常是先选择试点进行政策试验。 徐州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中,出台了涵盖老人社会保障、优待与福利、养老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产业发展等30 余项引领的政策性文件, 提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1],并提出建立社工队伍。安庆市也是社区居家养老的试点,其相关政策文件里提到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并提及“配备社工师”。 徐州、安庆等地在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相对沿海发达城市较为滞后, 对于社会工作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并没有具体的制度规定, 这与这些地方社会工作的职业化程度较低有比较大的关联。 由于没有具体的制度规定, 所以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变成一种试点地方的自主探索。
综上,社会工作发展程度比较高的城市,社会工作已经从制度层面嵌入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而在一些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城市,没有关于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制度,这与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倡导不相符合。 由此可以看到, 社会工作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践也呈现出较大的地方差异。
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践嵌入
(一)社会工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机制嵌入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社会工作各相关主体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间进行合作, 所以需要建立适合社会工作发挥专业作用的具体机制。根据各地实践,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特别是在社会工作发展程度较高的地方, 政府通过向专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引入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养老服务。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的各相关主体就包括专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街道(乡镇)政府,同时也包括社区、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协调好各主体的关系, 这种关系贯穿着有关居家养老服务具体制度的设计及实践。 多数地方在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 主要是通过定期召开各主体的联席会议来实现沟通协调,以及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三社联动”机制。
1.借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机制实现实践嵌入
在实践过程中, 社会工作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需要与其他相关主体进行合作, 且在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地方也是依托具体的服务网络机制开展服务。上海市在2014 年提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需要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机制。 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存在于为老服务机构,以及社会组织之中。上海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主要是采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项目服务的形式, 所以上海市从一开始就在制度上明确了各个服务主体的沟通协调机制,要求为老服务的各个主体搭建沟通协调平台。 这种主动搭建平台, 优化协调机制的方法有利于搭建一种制度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从而为社会工作链接资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有效支持, 这一服务网络包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主体, 社会工作可以依托社会组织嵌入服务网络中。
2.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联动机制实现实践嵌入
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同时需要与社区治理体系中的相关主体建立联系,稳固的联动机制有利于提升社会工作实践嵌入效果。广州市在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特别注重推动社会工作的参与, 以及强调社会工作服务主体与其他社区居家养老主体的联动。 当前广州市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主要采用建立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然后由社工机构来运作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模式。所以在实践过程中主要是由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街道民政所以及社区居委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具体内容包括沟通制度的建立、 针对服务对象入户调查、大型活动相互配合等。相关主体的支持具体表现为配合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展需求调查、服务提供、效果反馈。
3.尚未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机制和联动机制
目前由于各地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的社会工作职业化程度较浅,社会工作力量与其他主体间还不能实现专业化合作,所以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程度也较浅。 徐州市、安庆市在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时,先是出台试点意见,形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并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主体积极参与。 但是由于这两地基本没有涉及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制度, 也很少有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实践, 所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与居家养老服务各相关主体的联动也基本没有。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靠自身主动探索,在探索实践中逐步形成联动机制,但是这种社会工作力量自主探索所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
综上所述,从各地来看,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的联动尚处于探索阶段,这有赖于制度设计以及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只有当社会工作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的一支制度化力量的时候, 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能力才更有可能得以激发出来。
(二)社会工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服务嵌入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特别强调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匹配。 一方面需要准确的评估服务对象的需求。相关研究指出,未来要大力发展上门看病、康复护理、日间照料、上门做家务、助餐服务和助浴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22]。另一方面,要注重专业服务的方法与技巧。 专业服务方法与技巧强调的是社会工作者是否受过专业的训练, 对服务方法与技巧的掌握情况如何。 服务方法与技巧的有效性,最终是需要通过服务效果来呈现,所以对服务效果的准确评估也显得非常重要。 以下主要梳理了各个地方的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如何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1.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瞄准服务对象需求
社会工作特别强调对人类社会性需求的回应,所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过程中,首先需要准确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 上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 社会工作在其中主要是通过项目的形式开展服务。 项目就需要准确地对参与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进行分类, 并能评估不同类别服务对象的需求,以及评估项目可以链接的资源。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和上海社科院通过对上海市17 个区县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老人对送餐上门服务的期望值最高,其次是陪诊、代理代办等[23]。所以助餐服务也是很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首选内容。综合来看,上海市的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社会工作服务能较为准确地匹配老年人的需求。
2.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群体实施精准高效服务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 其服务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对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社会工作在服务过程中需要不断提升精细化水平。 广州市主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广州市也是根据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及需求,对老年人群体进行分类,并将服务分为一般服务项目及特殊服务项目。 一般服务项目中又分为基础性服务和选择性服务, 基础性服务主要是每天必到的服务,包括日常巡查、探望及必要的医疗等, 选择性服务主要为老人自主选择的服务,主要包括送餐、日托、文化娱乐等服务。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有一个项目是“长者饭堂”, 该项目主要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长者饭堂”,并引入志愿服务资源,建立“社工+ 志愿者”服务队伍。
3.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规范性需求开展服务
根据社会政策学者伯列绍的划分, 需求可以分为感觉性需求、表达性需求、规范性需求以及比较性需求。 规范性需求主要是根据权威专家评估得出的需求。 东莞市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主要侧重于服务对象的规范性需求。 经过相关评估机构的统计, 发现目前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以家政服务为主,较少地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咨询等其他服务[24]。 服务对象更细致的、更有针对性的需求尚需进一步挖掘,以及需求评估机制需要更完善。 徐州、安庆等试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是以规范性需求为主, 主要集中在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这些服务主要以护理、医疗服务为主,对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较少涉及。
综上,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准确匹配,最主要的是准确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这样才能准确地输送服务。 而要准确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需要深入服务对象的生活情境,在服务实践中实现嵌入。服务嵌入是一种情境性的嵌入,也是社会工作发挥治理作用的关键, 这方面也是当前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探讨的主题。
五、结论与讨论
国内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各地在开展相关模式探索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两点:一是社会工作如何进入社区居家养老领域; 二是进入社区居家养老领域如何开展服务。 这也就是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两条路径。 这两个问题实际涉及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技术力量需要制度环境匹配, 才能在现代社会福利体系中扮演相应的角色。 基于以上论述, 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并围绕未尽问题展开讨论。
(一)结论:社会工作从制度嵌入到实践嵌入
1.制度嵌入: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进入路径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首先是国家从宏观层面进行制度推进。 这是社会工作在国内发展的一般路径, 即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对于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是国家从宏观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 推动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力量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中,国家在宏观政策中对社会工作参与的必要性、 参与服务的内容、以及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都有比较明确的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说,国家的强势推进, 应该可以迅速推动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但是社会工作在宏观政策层面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是一种形式嵌入,而真正要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 还需要在地方进行制度创新, 即地方出台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办法,这些办法包括岗位设置、教育培训、职业晋升、考核评估等方面。 从现实来看,只有那些社会工作发展程度比较高的城市, 社会工作已经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 并且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这些地方的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是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发展起来的。目前国内除了沿海社会工作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之外, 其他地方关于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没有具体的实施制度, 社会工作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缺乏具体的制度嵌入路径。
2.实践嵌入: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路径
国家在宏观政策层面推动社会工作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使社会工作在这一领域获得制度合法性。但是仅有宏观制度层面的进入还不行,社会工作需要在具体服务层面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传递体系中的一环,社会工作在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首先需要涉及处理与该服务领域中各个主体的关系, 其次需要运用合适的方法和技巧实施具体服务。实践嵌入是一种具体的探索过程,没有具体标准进行规范和指引, 所以实践嵌入在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本土化过程。 实践嵌入首先涉及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相关主体的联动。从各地实践来看,各地引入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主要采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项目的形式,社工需要协调好与购买方、合作方、受益方等各个主体的关系。如何与各相关主体联动成为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个重点问题,本文认为,针对这个问题,需要确定各个主体的职责边界, 以及明确各个主体在社区居家养老中的具体定位。在实践嵌入中,除了各个主体联动之外, 还需要强调社会工作服务精准匹配到服务对象的需求。社工要达到这个要求,首先需要做好准确的需求调查, 其次需要运用合适的方法和技巧传递服务。在实践中,各个地方都在探索如何更精准地匹配到服务对象的需求, 达到服务精细化的目标。
从现实发展来看,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嵌入呈现从制度嵌入到实践嵌入的过程, 随着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践的深入, 实践层面的嵌入也会进一步影响制度层面的嵌入。但是从当前来看,主要表现为制度嵌入影响实践嵌入, 实践嵌入对制度嵌入的影响还没有充分显现。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嵌入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 这个过程也反映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本土化过程。 社会工作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 一方面需要坚守专业的要求,另一方面需要考虑本土的文化情境。所以社会工作可能会被吸纳到原有的制度体系中, 从而丧失专业独立性,也可能在保持专业独立性的同时,获得服务情境中各个主体的认同。
(二)讨论:社会工作迈向嵌入式福利治理
福利治理强调各个主体相互合作实现福利传递,并且认为福利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从现实来看,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在推动福利治理, 这是国家自上而下的倡导与地方自下而上探索的结果。 社会工作是参与福利治理的一种重要的专业力量,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于完善福利治理体系、发挥福利治理的效用具有比较明显的作用。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福利治理过程, 与传统的直接递送式的福利治理形式不同, 是一种嵌入性福利治理过程。 嵌入式福利治理一般是一种新的福利治理力量嵌入原有福利治理体系并发挥作用的过程,这种过程强调福利治理的内生性与联动性,是未来福利治理的一种发展趋势。 社会工作作为原有福利治理体系中的新力量, 需要借助制度与实践实现对原有福利体系的嵌入。 这种嵌入性福利治理, 可以迅速推动完善整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要有效发挥治理效能,还需要与这一体系中的其他治理主体进行磨合,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也会遭遇现有治理体系中其他主体的排斥,所以这是一个不断调适以找到合适治理位置的过程。 嵌入性福利治理尝试对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服务的实践逻辑进行概括, 其显示了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的独特模式, 以及国家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中引入专业技术力量赋能基层社会服务的过程。
从长远来看,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 特别是基于福利治理的角度考虑, 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各个福利承担主体的边界,明确各个福利主体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合作, 以及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的功能和作用。由于本文所收集的材料有限,并未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各个福利治理主体的职责及其边界进行深入探讨, 以及对于社会工作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治理结构中所遇到的脱嵌、反嵌入等问题也需要研究, 期待未来在获得详细资料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探讨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