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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逻辑与路径优化

2023-11-07郭提超

关键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民

刘 儒,郭提超

(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049)

一、文献回顾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乡村全面振兴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习近平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1]194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就明确指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2]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及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大力发展和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和重要保证。

近年来学术界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及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这一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本文主要回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的研究成果。围绕这一问题,学界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关系。崔超从跨越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角度分析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进而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4]。其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陈秀萍从推动“三农”发展的角度分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三农”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动乡村振兴,具体目标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收益[5]。李武等学者论述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认为小农经济转向农村集体经济是必然,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有效提高土地经营规模、农户组织化程度和农户市场话语权,进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产业发展、增加农户间的凝聚力,有效助推乡村振兴[6]。其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戴双兴认为壮大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7]。贺雪峰认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亿万农民,而且只能是组织起来的农民,并非分散的个体农民,要充分发挥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深入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通过土地权利的分配将农民组织起来,激发农民的主动性,让农民加入到建设美丽乡村事业中[8]。陈继认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是全面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基本前提,是实现农业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抓手[9]。

文献回顾发现,尽管学术界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是依旧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深化的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理论层面上,从理论、历史、实践三个维度分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关系需要进一步深化论证。二是在实践层面上,分析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困境和路径优化研究还存在明显的深化空间。基于此,本文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层面,论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机理机制,并从实践出发分析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困境和优化路径。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逻辑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创新。简而言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针对农村传统集体经济而言的,从存在的具体样态看,一般是指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以来,业已改造过的以劳动者劳动、劳动联合为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和逐渐生成的以劳动、资源、资本、技术、管理、服务等要素为基础和纽带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现阶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10]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二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为乡村振兴筑牢物质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严密的理论逻辑、厚重的历史逻辑和深刻的实践逻辑。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中国化的继承与创新发展

在传统农业的生产实践中,农民以个体形式参与农业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户力量薄弱,难以产生规模效应,导致传统农业生产效率低下。此外,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分工的深化,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其发展速度相对滞后,阻碍了农业农村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地提出了通过发展合作经济改造传统农业的基本思想;列宁及毛泽东分别结合苏联及中国革命的社会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走合作社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江泽民及胡锦涛把马克思主义合作经济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在继承马恩经典作家关于发展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要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纵观人类历史发展脉络,可以发现,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所有制下氏族成员集体劳动、共同参与劳动成果的分配,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产生了人身依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其基本经济制度,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对无产者的剥削达到了最严重的时期。重建所有制和自由人联合体成为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必然途径,因此所有制的变迁是人类社会形态进步和更替的重要动力。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资料资本家私有制是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私有制是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生产者拥有生产资料要通过集体所有制来实现,只有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联合、发展集体所有制,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进而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马克思指出:“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之后才能获得自由,生产资料属于生产者所有只有两种形式,即个体形式和集体形式,个体形式从来没有作为普遍事实形式而存在,并且日益为工业进步所排斥……所以,法国社会主义工人确定其经济方面努力的最终目的是使全部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11]818恩格斯也指出:“工人只有在成了他们的劳动资料的占有者时才能获得自由;这可以采取个体形式或集体形式;个体占有形式正在被经济的发展所排斥,而且将日益被排斥;所以剩下的只是共同占有形式。”[12]544

马克思在论述集体经济思想时,重点阐述了合作经济思想。马克思关于合作经济思想论述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生产合作,而且还特别强调了生产合作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建议工人们与其从事合作贸易,不如从事合作生产。前者只触及现代经济制度的表面,而后者却动摇它的基础。”[13]马克思还认为生产合作是合作制的主要形式,而合作制又是改造农民的有效社会主义经济形式,能够推动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路径。他指出:“凡是农民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凡是像在西欧作为土地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这些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的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11]338

恩格斯认为合作社是一种多样化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有各种类型和各种所有制形式,其中农民以土地入股经营的合作社就是典型的“合作农业”模式,这种模式能够很好地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他指出:“一个村庄或教区的农民——在丹麦有许多大的个体户——应当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14]恩格斯还认为通过合作社把小农组织起来,能够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劳动力的使用效率,进而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他指出:“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12]370“把各小块土地结合起来并且在全部结合起来的土地上进行大规模经营的话,一部分过去使用的劳动力就会变为多余的;劳动的这种节省也就是大规模经营的主要优点之一。”[14]

列宁认为合作社可以吸引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通过合作社可以实现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生产模式到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大生产模式的转换,进而推动农业农村的进步和发展。他指出:“现在我们有理由说,对于我们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我们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这种在农民中进行的文化工作,就其经济目的来说,就是合作化。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脚跟。”[15]

毛泽东认为发展合作社是帮助农民走上致富道路的重要途径,合作社也是个体农民摆脱贫困的唯一办法。他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16]同时,毛泽东还认为发展合作社可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进而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他指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17]“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生产上,必须比较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决不能老是等于单干户或互助组的产量,如果这样就失败了,何必要合作社呢?”[18]

邓小平认为农业农村发展的总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而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农村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进而实现农村低水平的集体化向高水平的集体化的转变。他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19]同时,邓小平还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和发展也是推动实现“两个飞跃”的关键要素。

江泽民、胡锦涛认为发展集体经济能够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江泽民指出:“村级组织建设的关键是抓好两条,一条是建设一个好支部,一条是发展集体经济,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20]胡锦涛强调:“只有努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服务农户、吸引农民的物质条件,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之上。”[21]

习近平认为农业农村的兴旺发达与集体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关系。他指出:加强集体经济实力是实现共同致富的重要保证;发展集体经济实力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的必由之路;发展集体经济实力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集体经济实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22]。习近平还认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路径,也是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他指出:“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最终要靠农村基层党组织来落实。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3]“要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24]“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1]149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大力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探索发展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经济,为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就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新时代党和国家把“三农”问题放到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坚实的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要全面、准确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形式,坚持数字化赋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速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进程,为建设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新时代大力发展和不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遵循了马恩经典作家关于发展合作经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一贯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继承马恩经典作家发展合作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思想的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中国农村集体经济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既为推动农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保障,也为在新时代、新征程背景下研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领导农业农村全面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艰辛探索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是新中国70多年来农业农村发展的基本经验,是深刻认识中国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基础的必然结论,是加速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历史必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农村地区推行土地革命改革,使得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拥有土地的生产者,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发展。据统计,1949-1952年粮食产量由11 318.4万吨增加到16 939.1万吨,增长比例高达49.66%(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http://www.stats.gov.cn/sj/),粮食产量及增长比从上述数据中计算得出。,农业生产效率已经恢复到抗日战争前的水平。1953年我国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化是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为土地公有制的确立、推动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以及为新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195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人民公社体制作为我国农村集体化的初步实践,对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结构和农业生产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得集体经济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推动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有效地支持了我国重工业的发展。但是人民公社体制是一种过分单一的集体所有制,其经营模式为统一劳动和统一分配,在管理上存在过分集中、分配上存在平均主义等问题,导致农民参与劳动和关心集体的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水平低、农民生活困难等问题突出,阻碍了农业农村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篇章,农业农村成为改革开放的桥头堡。为有效克服人民公社时期农业农村存在的管理过分单一、经营模式和劳动形式过分统一、分配方式过分平均的弊端,我们党把马克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坚持土地这一农村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创造性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充分释放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有效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据统计,1978-1984年7年间,粮食产量从3.04亿吨增加至4.07亿吨,粮食产量增长比例达33.65%;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从每亩168.49公斤增加至每亩240.55公斤,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增长比例达42.73%(2)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http://www.stats.gov.cn/sj/),粮食产量增长比、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增长比从上述数据中计算得出。。虽然改革开放后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在一定时期内有效保证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但在农业农村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过分强调单个家庭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在实践中出现了家庭经营与统一经营层次的分离,导致集体经济被弱化,最终引致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一层厚一层薄的问题突出。此外,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家庭农业生产规模小,无法满足农业商品市场化的需要;家庭经营抗风险能力低,不能集中更多资金发展规模经济;土地过于分散,无法满足机械化生产条件,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农业农村的持续进步和发展。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至此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农业经营制度、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带动下,农业农村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我国逐步开始放宽对户籍制度和农民进城的限制,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农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据统计,1987-1996年仅10年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63元增加至1 92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达416%(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http://www.stats.gov.cn/sj/),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从上述数据中计算得出。。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且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城乡之间的差距也逐渐拉大,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从1987年的2.16上升至1996年的2.51(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http://www.stats.gov.cn/sj/),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从上述数据中计算得出。。此外,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快速增加,农村人口增长速度大幅减缓。据统计,1987-1996年10年间,城镇人口从2.7亿增加至3.7亿,城镇人口增长比例达34.79%;农村人口从8.2亿增长至8.5亿,农村人口增长比例仅为4.24%(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http://www.stats.gov.cn/sj/),城镇人口/农村人口增长比从上述数据中计算得出。,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加速了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的出现,进而加剧了农业发展缓慢、农村发展衰微、农民生活贫困“三农”问题的凸显。

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综合国力和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农业农村继续稳步向前发展。但是,同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速度相比,农业农村的发展依然处于弱势状态,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业发展滞后、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加等“三农”问题日趋严峻。据统计,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 38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 370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率达3.08,此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率处于逐步升高状态(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http://www.stats.gov.cn/sj/),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从上述数据中计算得出。。此外,农业产业发展缓慢,农产品供给不足;农民生活质量改善进展缓慢;乡村文化风貌衰落,农民思想观念和精神风貌比较落后;农村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农村干群关系疏远、基层组织涣散等问题凸显,严重影响了农业农村的发展。为有效解决日益突出的“三农”等现实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5]。此后,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国家持续加大对农村的人力、财力及政策的扶持,使得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城乡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党的十八大以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业农村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农村土地问题和农民贫困问题仍然突出(据统计:到2012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0.2%,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9 899万人(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http://www.stats.gov.cn/sj/sjjd/202302/t20230202_1896690.html.)。)为此,解决好“三农”问题,举全党全国之力实施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有效遏制贫困人口返贫致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三)实践逻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诉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解决农村诸多现实问题的需要。

1.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有效遏制返贫致贫的现实需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推动农村产业发展,通过建立股份合作社,创办产业基地、扶贫车间等经营实体,为脱贫群众提供就业岗位,保障群众拥有稳定的收入。同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把脱贫农户联合起来开展规模化生产,实现脱贫农户和市场的有效对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提升脱贫农户所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脱贫农户家庭增收创收提供有利条件。此外,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脱贫农户除了凭借其股东的身份参与集体经济项目效益分红外,还可以通过务工的形式参与集体经济的生产运营,进而获得工资收入。因此,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和发展可以多维度增加脱贫农户的收入来源,这些收入来源作为一种内生发展动力是持续稳定的,能够从根本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遏制脱贫农户返贫致贫。

2.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需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此我们强调要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持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带动群众稳定增收致富,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和发展有助于推动实现这一总要求。一是衔接产业兴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产业振兴的有效形式,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可以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而且还可以带动其他非农产业的发展,实现三产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二是衔接生态宜居。生态宜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只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得到壮大和发展,村集体才能积累一定的物质财富,进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础配套设施,打造环境整洁、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人居环境,为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供保障。三是衔接乡风文明。习近平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26]随着农民物质资料需求的充分满足,农民对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需求与日俱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为乡风文明建设积累丰富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进而创建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衔接治理有效。村党支部和村“两委”在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和发展,能够为农村基层组织筑牢物质基础,进而为村级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营提供物质保障,促使农村基层组织高效服务于广大农民,巩固村干部在群众中的核心领导力,确保乡村治理机制有效运行。五是衔接生活富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使农民获得集体经济项目收益,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3.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到2035年我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中国的农业现代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前提,以共同富裕为发展目标,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载体的农业现代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可以推动农业产业的现代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采用土地流转和建立合作社等形式,以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业生产为方向,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为发展目标,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把农民组织起来,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参与市场竞争,能够强化农民的市场话语权,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可以推动农业生态环境的现代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有效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农民提供更为便捷的自然生活条件。同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发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够实现农村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三是可以推动农业主体的现代化。农民是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力量,要依靠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发动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只有紧紧依靠农民,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才能有效推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进而激发农民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特征,实现共同富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指出:“集体经济是农民共同致富的根基,是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物质保障。”[22]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决定了它在助力农民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就是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民通过土地或其他资源要素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其享有的股份可以直接参与利润分红,使农民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二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能够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农民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能够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动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

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困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日益发展壮大都发挥着不可替代和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也应客观地看到,当下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面临诸多的制约因素和现实困境,只有有效破解这些制约因素和现实困境,才能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为全面了解当前农村地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笔者调研团队于2022年7月中下旬前往陕西省陕北Z县开展了为期15天的“Z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路径研究”专题调研。本次专题调研范围涵盖Z县6个乡镇的27个行政村,在实地调研过程中,调研团队同Z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及镇村等部门领导干部召开专题座谈会30余场,实地走访调研农户400余户,合计发放调研问卷450份,收回有效调研问卷400份。调研问卷的主要内容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农民对村党支部及村“两委”行使集体经济职能的效果情况;二是农民对村干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信任度情况;三是农民加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愿情况;四是农民不愿意加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因情况;五是农民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的了解情况。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引领力不足

强有力的“领头雁”有助于实现乡村内外资源的最大整合,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是带动农民干事创业的核心力量,也是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基层党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较弱,导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引领力、组织力和号召力,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村干部在思想上对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存在认知偏差。部分农村村干部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同人民公社时期的高度集体化模式相混淆,认为如果发展集体经济,就会回归到改革开放以前人民公社化时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时代,农民不可能走上致富的道路。此外,部分村干部在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畏惧发展,既不愿意接收新鲜事物,也不敢轻易付诸实践等问题。二是农民对村党支部和村干部带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信心不足(见图1、图2)。通过分析调研问卷数据,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村党支部和村“两委”对于集体经济职能的实施效果还有待加强,农民对村干部带领广大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信任度仍需进一步巩固。

图1 农民对村党支部及村“两委”行使集体经济职能的效果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欠缺

持续有效的内生发展动力是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行稳致远的关键,通过资源开发和发展特色产业等途径,可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于是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正式打响。自脱贫攻坚战实施以来,通过建立精准扶贫“四包六定”制度,促进了资金、项目、人才、技术服务等资源直接有效传递到贫困村、贫困户,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村集体带头人存在等靠要思想,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过渡依赖国家的资金和项目扶持,导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持续性不强、内生动力不足。部分贫困村在脱贫攻坚期间,依靠扶贫资金、项目等资源创办了各种类型的村集体经济项目,然而这些项目在筹建时并没有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资源,进而因地制宜发展为可持续性的产业,以至于在没有国家资金和项目的帮扶后就处于停滞发展的状态。可见,缺乏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导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受阻的重要因素。

(三)乡村振兴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薄弱

人才振兴是乡村五大振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专业人才队伍是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的核心力量,是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力军,是带领农村干部群众谋发展、促改革、开新局的核心。当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农村地区人才匮乏,特别是专业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已成为限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有学历、善学习、会管理、懂经营的专业性人才。这部分专业性人才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力量,也是提升基层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后备军。笔者调研了多个行政村,调研结果显示这些行政村的村委会主任平均年龄都在50岁左右,其中部分村主任已长期任职达20余年。村“两委”干部年龄整体偏大,学历层次多为初中或高中学历,村干部整体学习能力较弱。二是农村缺乏青壮年劳动力,村庄“空心化、老龄化”等问题已成为限制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即便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如交通、水电、网络、住房及人居环境等相比过去都有了极大的改善,但是由于缺乏产业支撑,村内无法为青壮年农民提供就业机会,迫于经济压力,村内青壮年劳动力不得不选择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农村人力资源短缺等问题突出,进一步限制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低下,农民积极性不高

农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主力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必须筑牢群众基础,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只有让农民成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参与者、决策者、监督者及受益者,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才能为农业农村的发展带来成效,乡村振兴战略才能稳步推进。

在接受调研的农民中,有63%的农民不愿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其中47%的农民不愿意加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原因是他们认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能给自己带来太多的收益。此外,认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及收益分配会被少数人把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善和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等原因,也是造成农民参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因素(见图3)。同时,在调研中还发现,农民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了解不全面,也是造成农民参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因素。在接受调研的农民中,有68%的农民不清楚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见图4)。此外,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对于选择愿意加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当问及他们是否愿意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时,受访农民的回答都是不愿意,他们认为土地只有掌握在自己手中,生活才能有保障。农民思想保守落后也是造成其参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因素。

图3 农民不愿意加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因

(五)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保障机制和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发展,需要构建健全的保障机制,进而为更多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农村能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积极引导农民干事创业,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而艰苦奋斗。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受政策机制等因素的限制,导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步伐受阻,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土地政策的限制。在调研中发现,部分行政村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二、三产业项目,但是由于受土地政策等因素的限制,导致村集体经济项目难以实施,限制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二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村干部及能人的发展动力不足,是当前部分农村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其重要原因就是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村干部和能人缺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需要构建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保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公有制的本质属性,进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经营管理由村干部全权负责,但是由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机制尚待健全,农民对于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全面,再加上村干部的日常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集体经济逐渐蜕变成“干部经济”等问题开始凸显。集体经济项目从农民所有、农民使用、农民受益逐渐转变成少数干部用来支配使用收益的私人经济项目,从本质上改变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公有制的属性,阻碍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路径优化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把单个农户组织起来,保障农户能够有效进入市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和规模化程度,进而推动农业农村的进步和发展,使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可行性。立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要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性,为此亟需在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凝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夯实专业人才队伍力量、提升农民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信心、完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保障机制和治理机制等方面着手推进,从而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凝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

1.强化党建引领,构建多方力量协同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格局。坚持党的领导是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政治保障,必须筑牢农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村党支部在群众中的引领力、组织力、号召力,团结带领广大农民谋求新发展、探索新机遇,以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行动,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一是打造一支热爱乡土文化的优秀农村党支部干部队伍。优秀的农村党支部干部队伍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其直接影响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要坚持德才兼备、摒弃唯资历的原则选拔农村党支部带头人,真正把热爱农村、敢于担当、懂经营、善管理、愿干事、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到农村党支部干部队伍中,巩固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农村党支部干部和党员要积极主动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言献策,要以实际行动加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农民、发动农民、带动农民支持并参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事业的建设,让农民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提升党员干部在农民心中的信任度,使农民愿意在党员干部的带领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而提升农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头作用。三是强化党支部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聘任和考核机制。要组建科学有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团队,把能够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优秀“领头雁”聘任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心岗位。

2.创新经济发展方式,凝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发展动力。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能只依靠输血式的外生力量,更要强化村集体的内生造血动能,要因地制宜、协调资源、科学谋划,以产业发展为抓手,为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更多的路径,保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充分挖掘和调动村域内外资源,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导产业。对于有产业支撑的行政村,在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要举全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招商引资、联合经营等多种途径挖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对于有资源优势的行政村,通过寻求外部合作、共同开发等途径,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资源,使资源变资金,筑牢产业发展的根基。二是要深化农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市场前景好、价值含量高、收益见效快的优质集体经济产业项目。三是要加强对外联系,积极寻求同外部合作发展的机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同外部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努力争取同外部单位合作的机会,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寻求新机遇、开辟新道路。

(二)夯实人才队伍力量,提升农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信心

1.夯实推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青年人才队伍力量。人才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一支强大的人才队伍做支撑,要把人才引领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破冰突围的关键,要实施人才引进和培育协同发力的人才发展策略,打造一支理念先进、技能突出、立场坚定的青年人才队伍,全身心投入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事业中。通过乡村人才领办村级企业、领创产业项目、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用好用活乡村人才资源。一是要制定人才振兴方案,畅通引进人才渠道。一方面组织部门要为农村选派懂经营、善管理同时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的“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等青年人才到农村工作,同时也要配套相应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确保既要“引得进”,也要“留得住”。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谋划产业发展,吸引更多村内年轻人返乡创业。返乡人才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生力军,要坚持打好“乡情牌”,深挖在外人才“富矿”,畅通“回引”渠道,健全和完善在外优秀人才和返乡人才结对联系机制,积极用好人才政策杠杆。要以现代特色产业为导向,打造特色产业项目,通过登门走访慰问、电话微信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帮助解决困难等方式织牢“乡愁”纽带,让在外务工的乡土人才实时了解家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来的新变化、知晓农村经济未来发展蓝图,积极吸引项目回迁、资金回流、技术回乡、智力回哺,助力乡村振兴。二是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对人才的挖掘和培育。要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职业院校、农技站和企业等外部单位的合作,强化对村干部、致富带头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培养本土人才和致富能手,提升村内人才“造血”能力。要充分挖掘村内大学生人才,鼓励本村大学生毕业后回到家乡就业创业,为大学生营造干事创业的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把优秀的大学生尽快选聘到村党支部和村“两委”干部队伍中,提升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构建农村人才“蓄水池”。

2.强化政策引导,提升农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信心。农民是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主力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得到农民的支持,而且还需要农民参与其中。要让农民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信心,使农民自愿加入到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事业中,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政策的宣讲工作,让农民能够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县级部门可以组建政策宣讲团,以巡回宣讲的形式,把政策及时准确地解读给农民,同农民面对面交流探讨,回应农民深切关注的现实问题。村干部也可以定期组织召开交流会,和农民一起共同学习和探讨相关政策内容。还可以借助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平台,把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农民。二是要积极引导农民更新思路,勇于接受新思想、新理念、新事物。村干部要引导农民深刻认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能够给自身带来哪些现实利益,通过讲述真实案例、参观考察等多种途径,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优势,主动接受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思想、新理念,并愿意以实际行动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三)完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保障机制和治理机制

1.完善制度机制,筑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发力,要根据现实情况不断优化政策,构建健全的制度机制,确保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一是要构建相对完善的政策机制。要建立宽松适宜的市场准入、土地开发、信贷融资、人才引进、法律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法规,汇聚各方资源,破除发展壁垒,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诸如用地审批难、信贷融资难等现实问题。二是要构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激励机制。健全的政策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充分调动村干部、致富带头人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其既要给予物质激励,又要注重精神鼓励。对于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行政村,既要表彰奖励,更要树立标杆模范。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村干部和致富能人,要给予晋升机会和干事创业的平台,营造积极向上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外部发展环境,进而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让农民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2.完善农村产权治理体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要继续推动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准确划分农村各类集体资产所有权的范围和收益,要加快确权进度,从实际情况出发,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在产权确立过程中,要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第三方的介入,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平性。二是要构建农民利益维护治理体系,确保农民合法产权得到持久维系。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新问题,而在实际过程中处理这些问题还会出现许多漏洞。例如农民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中合法利益是否得到维护,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确立和收益分配是否公平等。为确保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国家相关司法行政机构要加强监督以外,还应搭建维护农民利益的机制平台,构建农村产权治理体系,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农村的改革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中能够得到维护。

3.构建科学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共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制定科学分配机制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要探索建立“13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深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分配机制实体化运行,进而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广大农民群众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动力,最终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首先,要规定“1”个收益分配比例。在确保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在扣除各项成本、税金和管理费用后,当取得的净收益累计到一定金额时,要进行全体股东分红。收益的51%用于集体留存,继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49%用于股份分红。并按照收益分配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农民能够切实享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其次,要明确“3”种收益分配原则。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实际分配操作过程中,要遵循“民主决策、效益优先、同股同权”的收益分配原则。最后,要根据不同的分配主体积极探索“4”种收益分配方式。一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股东,采取“保底+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二是以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可以按照一定比重量化股份,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分红;三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符合集体收益分配条件的,可按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领取报酬及奖励;四是独立领办、创办集体经营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目标责任书中约定的奖励分配额度进行利益分配。

五、结 语

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促进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之举,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城镇化建设,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新时代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模式、新方法、新途径,做好顶层设计,完善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明确乡村振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持之以恒把“三农”工作作为重大战略部署来抓,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战略,走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提高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把培养爱农业、懂科技、高素质的农业技术人才作为先手棋,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线,了解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难点、痛点、堵点,明确其发展现状、制约因素,汲取我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宝贵经验,学习发达地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有益做法,加强东西部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的协作与帮扶,以产生良好的联动效应。在科技方面,要运用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尖端技术,赋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农业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转型赋能,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人才、技术、制度、资金、项目、税收、资本、土地、管理、服务等要素供给,高效利用其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数据流,延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打造智慧农业、绿色农业,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发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优势。以城镇化带动乡村工业化,以工业化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工业化的融合模式,提高发展农村经济的效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效率变革、质量提升、结构调整、要素聚集,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贡献力量,谱写新时代中国式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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