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吉林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2023-11-07■于淼
■于 淼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导向作出重要部署:“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专篇部署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十四五”时期,吉林振兴处于发挥独特优势、提升在全局中战略地位的关键阶段,处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我省应稳抓机遇与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数字经济聚合新动力,集合老工业基地特色,以法治护航,多措并举,使经济社会运行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成为产业转型的重要支撑,全面释放数字红利,达成构建“数字吉林”的美好愿景。
构筑全景式系统化数字经济法治框架。数字经济已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世界主要国家和经济体争取国际经济话语权和竞争优势的基础和动能。我国的数字经济整体上出现了破虚向实的宏观嬗变,即从圈地为营走向互联互通、从增速为王转向修炼内功、从流量本位到价值本位、从拿来主义到自主自强的发展趋势。因此,亟需进行系统化法治与制度调试,从顶层设计角度为数字经济发展及要素市场建设举旗定向。数字经济的健康与高效发展需要法治护航,构筑集数字经济及其生产要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字化治理及服务能力等全景式法治体系架构,使数字经济与法治化建设“基因式融合”势在必行。自2022年起,国家层面的数字经济制度及法治建设持续发力,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 修正)》《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我省顺势而为,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发布了《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并且积极衔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向,结合我省特色及实际,于2023 年纳入年度立法方案,向社会发布修订意见稿,致力于破除政府内部“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等数字化建设堵点。未来将重点推动构建法人数据规范、政务服务材料数据规范等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完善法治化规则。2023 年5 月,省委、省政府召开“数字吉林”建设推进大会,印发了《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举措》,把数字化作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的关键变量,全力构筑法治建设和法治体系,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注入法治力量。值得一提的是,在数字经济法治化发展初期,数字经济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尚未定型的新业态型模式,需要积极营造包容灵活的法治环境,地方数字法治应处理好鼓励创新、促进发展与新兴领域风险防范和应对的关系。
乘“数”而上,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经济发展状况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项核心指标,当下处于数字经济新业态的转型发展期,各省作为数字经济建设的主要单元,其深入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数字化、现代化势必对省域经济、政治、社会的良性运作起到正向激励和保障作用。所以应当以地方法治化建设为基础,综合赋能政府数字化执政能力,打造人文数字生态。首先,全面提升数字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吉事办”、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优化升级,深化“一网通办”。推进“互联网+监管”、云视讯会议等系统建设应用,打造多跨协同的政府运行新模式,积极打造政务政策协同治理体系、共建政府服务规则互认治理体系、强化政务服务数据平台互通机制以及促进数据资源互享机制。其次,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助推数字农业现代化发展。数字化、法治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体两翼”,强化农业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手段,完成农业数据获取、通信和处理,提升农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大数字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再次,促进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升级转型,大力推进“智改数转”,重点支持示范项目,建设灯塔工厂、示范工厂及数字化车间,确保政策、经验、培训全覆盖,为工业化的数字化转型构建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场景应用,不断提升优势数字产业能级,培育壮大新兴数字产业,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对企业而言,要抓住数字化潮流和机遇,练好“智改数转”的内功,从生产、营销、管理、制度等相关流程着力,做好业务流程重塑、价值模式创新,在高效开展“智改数转”中求突破、促发展。最后,提高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我省强化数字智慧城市的统筹规划,利用合法有效的数据资源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未来应逐步打通机构间壁垒,实现数据“多面横向联通、多层纵向贯通”的格局,推进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数字化民生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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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云驾物”,规范和促进数据合法有效利用。数据是数字经济关键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产业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数字经济七大新兴产业之一。数据极大地提升了社会生产力,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随着数字化水平的不断深入,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数据资源的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和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我省大数据工程的发展,因而应该在更高起点发挥数据发展引擎作用,使其更好地聚合流动起来。首先,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通信、算力、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5G基站3.4 万个,4G 网络实现全覆盖,到2025 年底,全省拟达成5G基站5.5 万个,5G 用户普及率达56%的目标。重点围绕“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需求,对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完成工业、商务、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构建全省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及数据交换体系。目前,该平台已经接入全省8423个部门(单位),统筹归集各类政务数据264 亿条,未来将不断释放平台优势,助推各类数据共享开放及释放数字价值;统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人口数据库、法人数据库、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中台支撑能力。其次,充分促进和完善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稳定高效的大数据产业链,发展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服务、数据存储处理、数据分析产业、数据安全产业;打造健康有序的数据产业生态,健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构建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体系,明确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增加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实现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的有效保障。最后,以公共数据为源头活水,全面助推数据开放,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有数据显示,公共数据占数据总量的70%-80%,公共数据开放力图实现责任政府建设与公众赋能,为社会创造商业价值的美好愿景。如何更好地促进有序开放、发挥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是各地政府出于政治意涵和经济动力必须要优先考虑的问题,也使得政府在未来大有作为空间。鉴于此,政府应明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范围,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采集归集、共享开放、责任清单的全过程管理,分类分级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积极调动政府在公共数据开放中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培育形成链条完整、特色突出、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并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模型。
数字经济法治化建设任重道远,为数字经济建立公平、和谐、有序的可信环境,持续释放数字经济价值将是我省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处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治意涵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经济动力的情境,面临数字经济发展处于全国第三梯队且正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困境,需要多措并举,以全景式系统化的法治建设为根基,打造优质可信的营商环境来实施正向激励及对抗负外部效应;再以数字赋能政府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用以保障法治建设的落实;最后以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为突破口,通过提质增效等举措进行破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