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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

2023-11-06鲍麒方

西部学刊 2023年18期
关键词:皇权宰相皇帝

鲍麒方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宰相制度作为中国古代职官制度的典型,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产物。宰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皇权,巩固了官僚制度,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宰相及宰相制度对中国古代皇权的建设、政治的繁荣、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兴衰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宰相制度概述

(一)宰相的概念

宰相,是对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政体下的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宰”本意为家臣(家内奴隶),引申为奴隶总管,或厨师长,又引申为主宰、宰制,亦可泛指官员。商朝时为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实已为官的通称。“相”本意为省视。引申为照看、扶助或辅佐,如“人主无贤,如瞽无相”[1]。“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2]春秋时,相为主掌礼节、外交之官,渐成为国君首要辅臣的代称。战国各国变法,大都置相,作为官僚机构首脑。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3]

(二)宰相制度的确立

宰相是我国古代朝廷中的行政首脑。宰相职位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管仲、秦国的商鞅等都是当时著名的宰相。后来秦朝统一全国后,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以分封制为基础的贵族统治阶层消失,官僚组织成了国家机器运行的载体。作为这个官僚组织的首领,宰相一职得以正式确立。但“宰相”只是对最高行政长官的一种泛称,历史上除了辽国曾有过“宰相”这个官职名称外,其他朝代的宰相职位都采用的是其他称呼。从人选上来讲,宰相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织部门,并不一定由一个人担任,其人数经常是有变动的;从功用上来讲,皇帝是作为国家政权的象征,宰相是具体主管全国行政的人,对于任何一个政权都是不可缺少的(即使名义上没有宰相的政权,也往往有事实上的宰相)。

二、宰相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宰相制度的演变历程

1.秦汉时期

宰相作为官称,始于春秋、战国时的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古代行政机构的框架大体形成。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扶助帝王承奉意旨主宰国政,使之成为正式官制。

汉代宰相有上公,三公,从公。汉承秦制,沿置丞相,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上公就是太师、太保、太傅之类,而从公就是大家熟悉的车骑将军等。上公和从公多为由权势至名位之称号。实权多在三公手中,汉初设长史与司直辅佐宰相。

2.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曹魏时,公官向省官过渡。加相国、大司马为上公。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只是名义上的宰相,成为赏赐和形式,无实权。此时,三省建制逐渐形成,三省的职责分别为决策、审核和执行。设中书以平尚书,设门下以分中书。

3.隋唐时期

隋及唐初,三省长官中书令(内史令)、侍中(纳言)、尚书仆射共为宰相。每日上午在政事堂(设于门下省,后迁中书省)议政,下午回本省处理各自的工作。稍后,皇帝时常指派某些级别较低的官员参加政事堂会议,称“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来这两个头衔成为宰相专称,三省长官渐不除授。唐玄宗时,政事堂更名“中书门下”,下设五房为僚属,宰相专职化,与三省分离。

4.宋元时期

宋沿袭唐制。设置中书门下省,直接把中书门下平章事作为宰相的官称。

元朝时,废三省制,在中央设立中书省,统领六部。中书省主官中书令常由太子兼领,为荣誉性虚衔,实际是以下设的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行宰相职权。

5.明清时期

明朝初期的职官设置承袭元朝,使用中央一省的中书省制,从八府宰相到四府宰相,相权加大,君权矛盾加剧。以中书省总领政务,以左右相国(后为左右丞相)为宰相。宰相统辖六部,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开国皇帝朱元璋废丞相,六部事务均由皇帝直接管理。后明成祖朱棣设内阁辅政,内阁权力逐渐扩大,成为重要的行政机构。

清朝初期,伴随着满族的发展和军政势力的扩张,努尔哈赤在八和硕贝勒会议的基础上,设立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雍正时期,设军机处。军机处承办军政要务、书写谕旨等军机事宜,成为清朝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重要机构。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君主集权则达到极点。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4]。

(二)宰相制度的演变特点

1.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削弱

皇帝处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地位,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的一切政治权力都由其衍射而来。所以,皇权作为官僚制度的中心权力,直接对其他各级权力的运转模式和处理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相权作为皇权的延伸,对维护中央集权产生了巨大作用。但在真实的运作过程中,相权同时对皇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制约。秦汉宰相位高权重、总领百官,协助皇帝处理政务。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制基本形成,宰相权力大至可与皇权抗衡。隋唐时期三省分权,相互制约,皇权得到加强。宋朝皇权高度专制,宰相的行政权和财权被分割,皇权进一步加强。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撤中书省,皇权在与相权的博弈中取得胜利,从此再无君相之争。虽明清两代设置内阁,但性质已与宰相有所不同。宰相权力随着封建王朝的历史演变逐渐削弱。

2.宰相职位由实职逐步转为虚衔

历朝历代的宰相职位,虽名称不尽相同,但是大都始终存在于历代官僚制度中。宰相制度的演变规律为由实职宰相转变为虚职宰相。宰相的职位按照其实质发挥的作用可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实职宰相,如秦代的丞相、汉代的左右丞相、唐代三省六部制的三省长官、元代的参知政事等,都为实职宰相;第二类为虚职宰相,如北宋的同平章事、明朝的内阁大学士、清朝的军机大臣等,都为虚职宰相。

3.波浪式循环发生

宰相制度的演变,呈现了以皇帝为中心,波浪式循环发生的特征。由于皇帝长期幽居深宫处理政事,宰相觐见皇帝的流程极为繁琐。而皇帝的内侍、仆从和一些外戚、宦官,常伴皇帝左右,且皇帝能对其任意使唤。这些内朝近臣一旦得到皇帝信任,就会得到参政辅政的机会,成为全新的合法化的辅政集团,而从前的辅政机构则被架空。但是,这些内朝机构的权力愈加变大,也导致了皇权的分散和不集中。故皇帝便会再次从近侍中选人,从而控制相权。

三、宰相与皇帝的冲突

(一)君相矛盾的原因

1.相权与皇权失衡

政治的本质就是对权力进行互相制约,任何一种权力都不能无限膨胀。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组织必然会在运行中发育出某种不受君主意志所左右、自行其是的自主性倾向。宰相制度发展至鼎盛时期时,一度可以与皇权相抗衡,甚至基本上与皇权处于平等状态。君主专制权力与官僚系统间的权力之间,尤其是代表官僚制度最大权力的宰相之间的天平,是应当倾向于皇帝这边的[5]。当权力的天平有向宰相方倾斜的苗头时,皇帝就会对宰相及其代表的官僚体系产生排斥心理,从而产生矛盾和冲突。

2.君主受“家天下”理念影响

所谓“家天下”,指帝王把国家政权据为己有,世代相袭。君主专制制度的本质是其公然赋予君主个人拥有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并奉行“家天下”“私天下”的原则,把国家当作一家的私产,世代相传。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在专制的国家里,政体的性质要求绝对服从;君主的意志一旦发出,便应确实发生效力,正像球戏中一个球向另一个球发出时就应该发生它的效力一样。”[6]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和代表,相权必须服从君权。但是,宰相制度又必须建立自己独立的组织体系,这就与“家天下”的思想相悖,从而导致君权与相权的冲突。

3.“体制内”的冲突和不协调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为巩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可能会建立一个保障相权,而削弱自身权力的制度。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机构一旦发育形成,会具备相对独立、稳定的运行规范、程序和方式,表现出对君主个人意志的张力和排向。在没有一个刚性制度去保障宰相制度稳定的前提下,宰相制度相对独立的组织体系则会因为专制制度的“反组织性”“排斥社会联系性”而遭到君主的排斥。

(二)皇帝制约宰相的措施

宰相制度的存在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一种分权色彩,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为保障其独揽大权、至高无上的地位,便会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削弱相权。西汉时期,汉武帝为了削弱相权,采取的举措是设立“中朝”来限制外朝,即宰相的权力。具体措施是提拔了本来作为内朝保管文书的小职“尚书”的实际职权,汉武帝经常通过尚书署来亲自裁决政务,并以大司马大将军的名义为事实的执政,这样就将丞相府从决策机关变成了执行机关。后来,所谓尚书署也逐渐转变成了尚书台,成为日后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夺去了丞相的很多职权[7]。明朝皇帝完全将君主专制与宰相制度对立,废除了相权,从而保证君主的至高权威。明朝初期,开国皇帝朱元璋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废丞相,撤中书省,事由六部分理,后设内阁大学士供皇帝作为顾问。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从此明朝名义上再无宰相一职,明成祖朱棣后由内阁首辅实质取代。清朝时期君主专制制度达到了顶峰。清沿用明制,亦设内阁和大学士,但清初军政大权掌握在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手。1732年雍正皇帝设立军机处以后,实权又在军机处,内阁徒有虚名,变成只是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构[8]。

(三)宰相巩固相权的做法

宰相为了巩固自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通过逢迎上意、排斥对手、控制言官的办法,来确保自己权力紧握,地位稳固。唐玄宗时期著名奸相李林甫,为人阴险,极尽逢迎谄媚之能事。他收买嫔妃宦官,探得玄宗动静,迎台意旨,因而获得信任,掌握大权。他对于才名高和受到玄宗重视的官员,必设法排斥,阴谋暗害,时人称他“口有蜜,腹有剑”。为了专权固位,他竭力阻塞言路,同时为相的张九龄、裴耀卿等皆被他排挤罢相。他久踞相位,自张九龄罢相后,独揽朝政,给整个国家、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北宋时期的权臣秦桧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奸相,他残害忠良,结党营私,贬斥异己,卖官鬻爵,甚至妄图架空畏敌如虎的宋高宗。秦桧任宰相期间,大力推行“新法”,削弱了地方豪门和官僚的权力,以此增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秦桧以其毒辣的政治手段,大力铲除异己,矫诏陷害自己的政敌,甚至将与他一同入主中央的大臣童贯等人,也置之于死地。更有甚者,他还设计杀害了抗金英雄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以及部下张宪……罄竹难书的罪行让他遭到万民痛恨。

四、对宰相制度的评析

(一)宰相制度的积极意义

1.改革了政治制度和管理体制

宰相制度的确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秦始皇通过设立宰相制度,实现了中央集权,加强了国家的管理和治理。历代政权都对宰相的选拔和培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实践,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选拔机制和培养体系,使得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管理体制得到了改革和革新,从而为中国的统一和稳定奠定了基础。

2.传承了政治文化和法治文化

宰相制度的推行,使得中国的政治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宰相制度体现了管理法的鲜明特征,即相权衍生且服从于皇权,一切以维护皇权的至高无上,以逐步发展中央集权直至顶峰为目标,完善了中国古代公法体系。

3.推进了文化发展和文化繁荣

宰相制度的存在,也对中国社会的秩序和文化的繁荣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宰相们重视文化传承和教育发展,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多元发展和交流,为中国历史上的文化繁荣打下了基础。

(二)宰相制度的问题和局限性

虽然宰相制度对于中国历史的演进和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首先,宰相制度对皇权造成了极大威胁。宰相制度对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宰相是百官之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宰相的权力过大,皇权就会受到相权的严重制约,这就会造成主弱臣强的局面,甚至造成擅权误国的结果。宰相权力的膨胀,招致了皇帝和宰相之间的矛盾加剧,一定意义上也体现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度内在的矛盾发展进程。

其次,宰相的选拔流程存在着缺陷。由于宰相管理的事务异常重要,因此宰相的选拔和任命通常是在皇帝的个人意愿下进行的。这就导致了一些宰相任职后,胡作非为,如奸相秦桧、李林甫等。他们祸乱朝纲,陷害忠良,对国家的正常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甚至导致国家灭亡。

最后,宰相制度限制了社会民众的政治参与度。在宰相制度下,社会民众的政治表达和政治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民意不畅通,社会就动荡,政权则不稳。所以,在当今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慧、利益、要求和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望。

五、结束语

中国的宰相制度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无论是它的鼎盛时期还是衰败时期,都不能否认宰相制度对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重大影响,它是考量帝制中国政权以及君权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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