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进程中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探究
2023-11-03郝番番
郝番番,同 燕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新时代城乡关系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针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明确提出了要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为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指明了方向。充分发挥城乡资源要素流动优势,改善乡村生态资源向城市转移而导致乡村面临资源匮乏的状况,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才能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一、城乡融合进程中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
城乡融合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提升、政治平等、民生保障上,还体现在生态环境改善上,乡村生态振兴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党中央针对乡村生态环境改善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颁发,各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我国广阔的乡村大地上开展起来,乡村居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生活方式更加绿色环保,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产业繁荣发展为城乡融合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城乡融合发展为产业兴旺提供条件。城乡融合进程中,各城镇和农村充分结合本地自然条件,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有效整合可利用的多种资源,逐渐探索出独具特色的生态产业发展之路。同时,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平等对待城乡不同产业的发展,转变将乡村农业产业视为城市发展“加油站”的固有看法,积极创新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巩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此外,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在促进产业发展时大都避免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搞所谓的速度式增长,城镇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大量的资源,同时助力农业绿色发展。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个村庄利用其资源禀赋走出了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在城镇经济的带动下促进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进而为其他乡村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二)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就是要为每个人自由而平等地生存和发展提供基本保障,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在推动城乡关系演变中始终发挥着积极能动作用,以人为本是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准则。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改善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近年来,许多乡村都积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从源头防止环境破坏现象,大范围开展“厕所革命”提升乡村空气质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式逐渐取代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成为我国乡村生产生活的基本模式。我国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各个地区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了城乡发展规划,让党的好政策落地生根,乡村居民不仅有了更高的收入,“钱袋子”鼓了,还有了良好的居住环境,心情更好了。
(三)乡村居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乡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绿水青山和蓝天白云成为乡村居民的民心所向。政府也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全社会形成了较为浓厚的关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通过采取政策宣讲、福利入户、财政补贴等方式,强化乡村居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通过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讲、环保技能培训等多样化活动,提升乡村居民的环保能力,转变乡村居民的生产消费观念,推动环境保护、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等一系列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并落地落实。同时,不断加大乡村生态文化建设投入力度,倡导乡村居民脚踏实地从身边的环保小事做起,逐步参与到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中。
二、城乡融合进程中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的挑战
乡村作为人类活动的空间之一,与城镇一样有着自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生存场所、物质基础等。当前,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不断以完善产权制度和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给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如何在城乡融合进程中促进农业发展
在国家日益强调粮食安全的今天,掌握粮食生产主动权至关重要。农业作为粮食的重要生产来源,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对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乡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迁移,导致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匮乏、产业空洞化等问题,部分乡村发展活力和动力日渐衰竭,逐渐衰退甚至消亡。与此同时,农业面源污染已超过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难题。如何在受资源环境约束的情况下,在保障农产品产量的同时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探索农产品加工新形态,延长供应链,是一个重大挑战。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土地条件,要想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一定要处理好城乡融合发展与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如此才能在城乡融合进程中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如何在城乡融合进程中切实转变乡村经济发展方式
现阶段,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则是通过建立高标准市场经济体制,打通城乡经济内循环,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城乡统一市场建设提供现实动力,从而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以前我国部分乡村地区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只是暂时的,是不可持续的;乡镇企业中以乡村资源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工业企业,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与经营者受教育程度不高等因素的限制,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等问题,这些做法违背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陷入二者难以同生共存的境地之中。我国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不仅注重在经济上以城带乡,更坚持促进城乡生产方式的同向变化,这就必然要求逐渐转变乡村经济发展方式。只有在尊重自然环境演变规律的基础上对乡村经济发展科学谋划,以城带乡,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发展,才能在城乡融合进程中实现转变乡村经济发展方式的目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三)如何在城乡融合进程中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城市因其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力资源丰富以及政策支持力度大等优势,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上自然而然高于乡村,要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应合理利用城市的各种优势资源,系统谋划城乡融合的顶层设计与具体实施路径,把环境治理目标放在与经济提升目标同等的位置。如何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对于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在这个体系中,党委负责正确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带领人民群众奔向幸福生活;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企业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社会组织及人民群众有享受生态红利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起环境治理的责任。不同角色形成环境治理共同体,大力协同,产生强大合力,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共同推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迈上新台阶。
三、城乡融合进程中我国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路径
要在城乡融合进程中提升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必须将城乡治理主体、资源禀赋、治理目标等要素系统整合,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的美好愿景。
(一)提升城乡治理主体联动效率
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以及城乡社会交往日趋深入,不同主体的身份意识越来越得以强化,环境治理既包含了主体享受生态红利的权利,也包含了主体的治理义务,任何主体都难以置身事外。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价值规范背景下,必须对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价值重新评估,以平等的视角看待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多元主体,要打好城乡生态环境治理“组合拳”,双重发力,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结构,赋予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多元主体更多权利,调动其参与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基于城乡双向治理,平衡城乡生态环境治理关系,借助城市不同企业、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力量,以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带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形成资源环境的公共性和非排他性以及环境治理的全民参与性。
(二)健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法律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破解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资源、机制等分散、单一的困境,必须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体系,只有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体系,才能切实维护乡村居民的生态利益,才能为推进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制度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要依据我国国情和农情,因地因时制宜。同时,还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目标考评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保障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治理效果以及责任承担。此外,面对我国乡村分散、人口众多的现实情况,为了提升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还必须打造一支深入农村、实干真干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并健全配套的工作机制,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负。
(三)充分发挥科技的积极作用
在近年来我国不断缩小城乡差距的实践中,科学技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与运用。但是,由于部分地区对技术的滥用以及一些落后技术的应用,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所以,城乡融合进程中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技术的创新与合理利用。具体来说,生产方面,农业作为乡村的主要产业,要增加对绿色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绿色化科技化,推动先前粗放型农业生产模式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企业要积极创新研发对生态环境无害的技术生产模式;生活方面,要积极运用垃圾、污水处理技术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优化乡村能源资源消费结构,发展以资源节约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实现乡村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新时代背景下要正确认识资源环境的整体性和有限性,以及人的需求无限膨胀的现实,进而认识到乡村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不仅在于人的经济活动不能越过生态边界,更在于以科学技术还原绿色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