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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系统设计与实现

2023-11-01曹朝阳王燕青张鹏宇陆诗秦

河南科技 2023年19期
关键词:工商户市场主体校验

曹朝阳 王燕青 张鹏宇 陆诗秦

(1.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 郑州 450008;2.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 郑州 450008)

0 引言

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更为简便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登记内容和登记方式,使用新的技术手段,建立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渠道,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近年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技术体系,通过简化登记流程,实行经营范围标准化、落实承诺审批制度等手段,研发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系统,提高登记效率,切实改善营商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快速发展。同时,也为研发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提供样板,助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1 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系统需求分析

1.1 推进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系统建设是实现政府数字化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日趋智能,智能审批成为政务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之一。2019 年,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2],再次明确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健全“零见面”企业登记工作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3],提出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2022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4](国发〔2022〕5 号)要求年底前,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2023 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5],明确要求:“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强和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探索实践,提供了明确的工作导向。2023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6]中提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用真招实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进一步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强化政策引领。

1.2 推进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系统建设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有效途径

实施和推进个体智能审批的核心内涵是“即报即批、即批即得”,以及贯彻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助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这一变革旨在打造老百姓身边365 天7×24 h 不打烊“智慧政务”,构建“数字政府”政务服务新框架。而在日常推进个体工商户智慧审批注册的实践中,存在以下4 个堵点问题。一是业务量激增、注册登记“流量大、过道窄”的问题。随着“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后疫情”时代,国家进一步放宽了市场主体准入的限制,为市场主体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经营环境,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催生了个体工商户“井喷式”的增长,引发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登记业务受理量大幅增加。二是行政资源不足、服务压力大的问题。基层办事大厅人力资源有限,信息化支撑不足,服务网点多数处于传统的人工窗口受理模式,面对飞速增长的业务量,人少事多矛盾日益凸显,从而造成审批人员压力大、客户满意度低等问题。三是线下工作效能低、办事不便捷的问题。人工窗口服务存在工作时间、地点、资源限制,距离较远的申请人办事十分不便捷,往往面临“上班没空办,下班无处办”难题,部分热门区域还会出现排队太长,等待过久等情况。四是申请人能力有限、办事成本高的问题。注册登记等业务申请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一些缺乏经验、文化水平有限的申请人,往往会因材料准备不足、流程不清晰、填写错误等问题需要“来回跑、跑多次”,或者找代办,增加了时间、金钱等方面的办事成本。

2 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系统设计构想

2.1 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系统架构设计

为克服和破解上述堵点、难点,需要围绕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实际需求,研究基于词库支撑下的智能审批语义分析模型和关键技术,研发智能审批语义分析系统,开发敏感词自动过滤、名称禁限用自动比对、名称自动查重等智能审批基础支撑系统,构建完善的智能审批研判机制,以“一件事”为核心,建设全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服务应用系统,实现“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动审批”的智慧化工作目标,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图1 系统技术架构

2.1.1 基于词库支撑的智能审批语义分析系统。构建基于词库支撑的自然语言处理相似度计算的智能审批语义分析模型,将文本相似度简化为空间向量的相似度运算,以此来判断文本相关度关系。基于该智能审批语义分析模型,建立概念层次网络(HNC)语义分析引擎,通过具体事件的智能识别和文本相似关系结果的运转闭环,实现审批服务的智能化。

2.1.2 敏感词自动过滤系统。建设敏感词自动过滤系统的目标,是根据国务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服务系统中申请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敏感信息过滤,对无问题的内容予以通过,对确属敏感的内容限制业务办理,对疑似的敏感内容进行标记,并提交人工审批进行甄别、处理,从而确保智慧审批模式下填报内容的质量,提高智慧审批业务的办理效率。

2.1.3 名称禁限用词自动对比系统。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既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也是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智慧审批的关键环节,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查询、比对、申报,并办理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赋予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权利。而要改变原来的名称预先核准,实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必须具备名称禁限用词自动比对功能。名称禁限用自动比对系统具有名称清理和规范化能力、字号禁限用比对分析能力、行业近似和跨行业代码主营含义近似判定能力,以及本地化的禁限用词库沉淀和建立能力,以开放式引擎架构和外挂式交付,无缝对接市场主体登记智慧审批服务系统,实现24 h开放式拦截。

2.1.4 名称自动查重系统。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自动查重系统包括禁用名称查重和相似名称查重。

①禁用名称查重。禁用名称查重需要建立禁用名称的校验规则,形成禁用名称数据表,同步对接总局的禁用字库,建立地区适用的禁用字库,满足该地区对禁用字库提出的禁用和限制标准。申请人自主选择的名称属于“禁止类”的名称时,系统不予通过,申请人应重新选择名称。

②相似名称查重。系统按照“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市场主体名称相同或近似”的规则,将申请人自主选择的名称与市场主体名称登记库进行比对,如果系统判断没有重名或近似情况的,则该名称通过。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提醒申报人有可能要承担的法律风险;经申报人同意,平台对申报人进行实名认证通过以后,申报人要签署承担法律风险的承诺书,承诺书中载明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以备日后发生法律纠纷,提交法庭作为申报人不可规避的证据。

2.1.5 行业类型规范表述。行业类型规范化是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智能审批的必要条件,系统只有在申请人填报的行业类型规范化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智能化判断和审批。建设行业类型标准库,对行业特点及对应行业进行标准化梳理,同时支持对标准库的维护与升级。输入行业特点关键字,系统自动与行业类型标准库进行关联匹配,同时与经营范围标准化库进行自动关联,智能展示相关行业信息供用户选择使用,选定行业后,行业对应的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会自动加到经营范围的第一项。

2.1.6 经营场所智能校验系统。系统支持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标准化选择,并在经营场所标准化的基础上进行验证,实现自动核实地址真伪、验证其是否合法合规。加强对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核验,有效防范虚假地址登记。系统支持地址库校验和调用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校验等多种方式。

2.1.7 经营范围标准化引擎。经营范围标准化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智慧审批的必要条件,系统只有在申请人填报的经营范围规范化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智能化判断和审批。研发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实现基于经营范围的主体信息的精准告知,并结合本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应用实际情况,及时反馈标准化经营范围用语,进行持续性维护与升级。

2.1.8 文书智能合成。基于统一的文书模板,系统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规范文书,依据系统采集的信息自动生成电子版文书。文书自动合成是智能审批的关键前提条件。

2.1.9 电子签名。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网上业务申请填写表单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时,市场主体所有法定有权签字人须进行电子签名。申请人通过系统在手机、电脑、智能终端等设备上签名或对数据电文进行真实意思表达和确认的,均视为有效电子签名。经申请人电子签名的申请材料,视为符合法定形式。

2.1.10 业务监测预警与联动处置。建立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监测、预警与联动处置”的创新应用,利用数据分析,开展异动词、高频词、多次驳回、频繁注册等方面的业务监测、智能分析,对异常登记业务进行预警并对用户新的需求加以优化与完善。同时,可通过业务系统自动化处置,实现警示、自动化管制及人工干预的风险分级处置,强化登记风险预警防范。

2.2 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业务流程设计

从便于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的着眼点考虑,科学合理的个体登记智能审批系统,主要包括智能填报、电子签名、智能审批、执照发放、电子归档等五大环节,具体业务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业务流程

2.2.1 智能填报。根据个体工商户业务申请需要,开发包括名称及设立信息填报、名称自主申报、名称禁限用比对、经营住所智能校验、经营范围标准化、经营范围智能校验、登记机关智能识别、人员信息智能验证、人员风险提示、文书内容智能匹配、智能审慎警示等功能。

2.2.2 电子签名。系统根据文书规范,在电子申请填报提交后,自动产生需要在文书上进行电子签字的法定有权签字人名单,包括经办人(即申请人)、委托人(没有委托则不考虑),并通过系统签名通知功能辅助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告知签字人进行电子签名。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仅需要经营者签名即可。

2.2.3 智能审批。系统获取申请人登记签章文件,并与智能审批规则进行综合校验审批,判定通过则自动进入智能审批办结环节。如果判定不通过则自动将当前业务转入人工审核环节。

2.2.4 执照发放。核准通过后,系统将登记信息推送至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生成并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同时根据申请人需求,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发放功能,由申请人自行选择邮寄或者前往政务服务大厅领取。

2.2.5 电子归档。对申请人通过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系统提交的原始电子申请材料、电子签名(章)及生成的相关文书(包含名称自主申报材料、设立登记材料、决议及章程、各类承诺书)等数据电文,实行自动归集,并生成完整的电子文书档案供相关部门后续下载、查阅。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的特色创新

3.1 技术创新

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系统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分类大数据系统,通过智慧审批风险评估模型和预警技术,建立不同场景下的审批规则引擎,降低审批风险。该系统采用基于词库智慧审批语义分析模型和关键技术,实现审批服务的标准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综合运用5G、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移动智能审批,真正实现全天候、全时段、随时随地完成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的办理。

3.2 业务创新

健全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比对规则,通过梳理名称禁限字词数据库,将申报名称与禁限字词数据库进行比对,实现了“非禁即入”式的名称自主申报。建立经营场所地址真伪自动核验规则,通过地址库校验、地址关键字校验、地址负面清单校验和自然资源管部门不动产信息联网实时比对等多种方式校验,从而有效防范虚假地址登记风险。

3.3 服务创新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梳理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老百姓最关切的、身边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一件事”,推出场景式的申请零材料、审批零人工、存档零纸件的“三零”智能服务模式,从刷脸认证、信息填报、签名确认到执照领取,实行全程不见面、全程无等待、全程无人工干预的“智能一站式”登记,即办即批。

3.4 理念创新

以办事人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驱动,坚持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伴随式、融合式“互联网+政务”的服务理念;以智能审批作为智慧政务服务模式的支撑手段,实施“线上常态线下例外、自助常态窗口例外、自动审核常态人工审核例外、就近办常态集中办例外、电子档案常态纸质档案例外”的五常态五例外的工作流程。

4 结语

通过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审批模型的构建、系统建设、推广与运行,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盘活了社会资源,节省了运行成本;推动了市场主体增长,形成持续递增的社会效益;转变了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推动注册登记事项、流程、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网上审批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和智能化,构建全流程、一体化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模式,推进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创新服务理念;不断破解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的痛点堵点,为企业和群众干事创业营造更好的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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