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困境儿童涉毒成因及防控措施
2023-10-31潘霓
潘 霓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8
我国内陆边境线总长约为2.28 万公里,涉及九个边境省份,口岸城镇人口总规模约336.3 万人。边境地区具有毗邻边疆、少数民族众多、经济水平落后、对外往来密切等特点,这里的民众极易因贫穷而利用边境交往的便利条件进行走私、贩毒等犯罪活动。学术界以往对于边境的涉毒问题研究,多偏重于一般成年人犯罪研究,较少涉及边境困境儿童。边境困境儿童指的是在我国边境省份的口岸城镇里生活与学习的,处在特殊困难环境中的儿童。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环境因素,使边境困境儿童形成独特的心理特征。而边境地区的涉毒犯罪分子,又会利用边境困境儿童的心理去教唆他们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这种现象近年来有逐渐增多的迹象,这个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一、边境困境儿童生存与发展存在的问题
由于边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经济环境,使得在这里生活和学习的困境儿童存在的问题,比一般困境儿童更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所处家庭长期处于极度贫困的困境中
边境困境儿童生活、成长于老少边穷地区,那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民众普遍生活困难。虽然享受国家便民政策、生活补助和优惠政策,也能每个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但贫困家庭的生活依然捉襟见肘、难以维系。主要原因在于边境地区地理位置恶劣,较多山区或荒漠,难以开展农业耕种。不少困境儿童的父母只能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留下年幼的子女与老人艰难度日。不少困境家庭还有残疾或精神障碍疾病成员,日常治疗和康复的开销很大,只能在贫困线上挣扎。据调查,在困境儿童家庭中,父亲去世的占35%,母亲失踪的占20%、母亲去世的占11%,还存在其他原因,如:父亲重病、母亲重病、父亲重残、母亲重残、父亲在押、父亲失踪,比例分别是7%、6%、8%、9%、2%、2%。[1]在这样家庭中成长的儿童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甚至会处于吃不饱穿不暖的困境中。随着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开展与落实,对贫困户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但是困境儿童家庭经济状况始终与其他儿童存在较大差距,往往会造成他们敏感、自卑的心理。
(二)成长过程中父母长期处于缺位的状态
由于生活贫困、土地贫瘠,边境困境儿童的父母大多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家里只留下年幼的儿童和年迈的老人。老人只能负责一日三餐,但无法辅导孩子的作业情况。一项调查数据表明,65%的困境儿童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处于中等以下的水平;家庭也普遍缺乏课外书籍。[2]对孩子的心理变化和情绪变化根本无法顾及,因此无法做到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对于儿童的心理需求不了解,只能任由其发展,这极易导致家中儿童因心理问题无法排遣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边境困境儿童本身心理存在一定问题
边境困境儿童由于家庭原因和自身原因,容易产生自卑、孤僻、敏感、脆弱的心理。他们的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由于要外出打工,长期不在身边。对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无人诉说、无法排遣。老师虽然也可以是一个倾诉对象,但是由于课业繁重、班上学生众多,无法顾及到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变化。不少边境困境儿童家庭极其贫困,吃穿用度极其节省。有的儿童还需要社会爱心人士的接济。这使得他们的内心极度自卑。在学校不愿意与同学、老师交流,回到家里也无人倾诉。边境困境儿童大多分布在偏远农村地区,学校无法配备心理辅导老师,没办法疏导儿童的心理问题。“内心情感的荒芜往往会滋生冷漠和无情,对个人和社会都不是幸事。”[1]
(四)边境困境儿童生存安全得不到保障
边境困境儿童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把孩子留给老人,家里只剩下老弱病残,孩子们的监管与看护无法顾及。边境小学里主要还是以常规教学为主,较少进行安全法制教育,也无法配备安全管理员,对儿童的安全管理无法落到实处。由于缺乏家庭和学校的安全教育,边境困境儿童的自我防范意识比较低,对违法犯罪的行为辨别能力也会比较弱。这种情形下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极易染上不良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边境困境儿童涉毒成因
涉毒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等犯罪形式。犯罪主体主要是年满16 周岁的行为人,贩毒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则已降低到年满14 周岁的行为人。近几年边境儿童涉毒案件时有发生,人员呈低龄化方向发展,这不得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独特地理位置的影响
由于我国的云南、广西等边境省份毗邻“金三角”交界地带,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涉毒犯罪成为边境常见的犯罪形式之一。在这些边境地区,不少困境儿童从小耳濡目染毒品犯罪活动,导致自身的行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自身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困境儿童容易对涉毒活动亦步亦趋、有样学样,从而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根据《2021 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我国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趋势明显。
(二)贫困的家境较容易受到物质诱惑
边境困境儿童的家庭大多比较贫困,房屋背靠大山、面朝黄土。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这些家庭长年在温饱线上挣扎。当这些儿童在学校和其他同学一起学习和生活的时候,心理落差油然而生,尤其是对比家庭较富裕的同学时,极易产生敏感、自卑、迫切想改变现状的心理。这种心理一旦被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利用,那么其便会走上从事边境走私或者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14 周岁以下儿童是不用对涉毒犯罪负刑事责任的,就算这些儿童在走私、贩卖毒品过程中被抓获,也只是采取教育批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守的措施。所以,利用边境困境儿童急于改善经济状况的心理引诱进行涉毒犯罪活动,成为犯罪分子屡试不爽的计谋。比如广西玉林北流市石富镇2021 年破获的一起贩毒案,涉案的有11 名少年,其中有的还未满14 周岁。而参与贩毒的少年酬劳非常低,每次只得50 元。引诱他们贩毒的犯罪分子欺骗他们说:“公安是不会抓未成年人和学生的,一旦被抓很快就会放出来,如果不放出来,会花钱办出来”。
(三)缺乏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自我控制能力较差
由于年纪比较小,儿童的自控能力相对较弱。这一方面需要学校进行专业的教育,配备心理老师定期进行教育和疏导,另一方面,家长也要给予足够的耐心,随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让孩子能够明辨是非,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但是边境困境儿童上的是偏远山区小学,大多数的学校师资力量匮乏,有的学校甚至一个老师身兼多门课程,更遑论配备专业的心理老师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安全教育。而且在边境困境家庭中成长的儿童,家长都自顾不暇,只求解决温饱,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心理感受与需求。在这种环境下,儿童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遇到心理问题无人倾诉、无处发泄,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走上涉毒犯罪的道路。这些未成年人家庭都有共同之处,就是地处偏远边境贫困地区,部分孩子是在父母离异、没有管教和监护的状态下成长起来的。
三、边境儿童涉毒防控措施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本应在和谐、安定、温馨的环境中长大。然而,地处边境线上的困境儿童,却由于种种原因,缺乏家庭的温暖、学校的监管,极其容易被边境的犯罪分子利用而走上涉毒之路。因此,要从立法、监管、教育等方面入手,研究相应防控措施,让边境困境儿童也能健康快乐成长。
(一)加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从制度和立法上进行保障
边境地区的政府立法部门、民政部门要深入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针对边境困境儿童的保障性文件和规定,进而形成可操作性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近几年在国家层面上出台了不少困境儿童的保护性文件和政策,如2013 年民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 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强调如何解决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2014 年民政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在地方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实施。[3]各地也针对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保障性制度,其中也包括边境地区。广西在2016 年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2022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该文件在科学规范使用未成年人保护资金方面要求优先用于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各地要统筹未成年保护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孤儿基本生活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从而形成边境困境儿童的保障性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逐渐增强社会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的意识,使边境困境儿童的成长环境更为和谐、安全更有保障。
(二)加大对边境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解决困境儿童生活难题
2020 年底我国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已经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了解决,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光荣任务。虽然已经脱贫摘帽,边境困境儿童依然面临不少生活难题。如何解决这些生活难题,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群策群力,共同努力解决。比如针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边境地区,当地政府可以积极拓展就业途径,推动边境贸易,搞活周边经济。促使有孩子的父母自愿留在家乡生产生活,而不是把孩子留给年迈的老人,自己外出打工。这样会造成大量留守儿童无人监管,或者监管不力,容易走上涉毒犯罪之路。当地民政部门还应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给予必要的生活物资补助,防止因家庭变故的儿童在学校产生自卑、孤僻的心理。发达城市和地区的家庭也应积极开展与边境儿童家庭结对子活动,对他们进行帮扶,及时关注困境儿童的心理动向,为他们排忧解难,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儿童健全人格的养成。
(三)学校要加强教育与引导,形成良好的教学环境
一些边境贫困地区政府财政落后,教育资源不足,师资流失严重。因此中央要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教育财政投入,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安心教学。教师在校期间注意关注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尤其是遭遇家庭变故的学生。定期和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处境,不让学生因为家庭变故而产生消极心理。定期邀请心理专家和法律专家到学校给学生进行心理辅导讲座和法制讲座,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同时,为了更好地教育困境儿童,“可以对全校进行系统的心理知识培训,提升教师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使他们都有关怀儿童心理健康的意识和帮扶能力。”[4]
此外,学校可以针对边境常见的涉毒犯罪,邀请一线公安民警进行法治讲座。从一般毒品的种类、涉毒活动、可能触犯的法律条文等几方面给学生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发放印有禁毒宣传的小册子、纪念品,让学生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学习到禁毒知识,不再轻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他们涉毒的工具。
(四)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边境困境儿童保护机制
边境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应该整合相关资源,按照“政府主导、专家引领、家校合作、社会参与”的思路[5],构建边境困境儿童保护机制。首先是定期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讲座,对困境儿童的监护人进行教育知识和技能的指导,从心理环境和外部环境对困境儿童涉毒风险进行防范;其次,在家庭监护力度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出面购买或者委托第三方服务,鼓励动员志愿者、心理老师对困境儿童家庭进行帮扶,多和他们聊天,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困境儿童的心理问题,树立自强不息的精神;最后,建立对边境困境儿童的分层救助体系。可以参照民政部在江苏、河南、浙江、广东四省试点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困境儿童分层分类保障制度。根据困境儿童自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保障、精准帮扶,通过摸底排查,给每一个边境困境儿童建档立卡,定期跟踪,做好相关福利保障工作。
边境困境儿童涉毒现象,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症下药。从而保障边境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茁壮成长,避免因自身困境而误入涉毒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