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江:攀附『老虎』当靠山 带着家人搞腐败
2023-10-30戴进韦祖珍
文/戴进 韦祖珍
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王进江,32 岁升任副处级,35 岁升任正处级,在同龄人眼中,他属于仕途顺利的佼佼者。然而,王进江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迷恋权力,信奉“从政者要从官职大小看其成功大小”的错误观念,热衷于找门路、攀关系,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最终偏离正确航向,坠入犯罪深渊。
2022 年4 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王进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2 年7月,王进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耽于奢靡享乐
王进江出生在一个普通职工家庭,父亲早年因病去世,家中条件较为艰苦。1987 年,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工作,后又通过考试进入贵阳市直单位,此后的王进江仕途顺风顺水。
“方方面面的人接触多了,渐渐喜欢上了吃喝玩乐,自己有些飘飘然。”随着职务的升迁,经常有人来看望王进江,邀请他吃饭喝酒,外出时有人开车接送、贴心服务,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使得他从奢靡享乐开始,一步步违纪违法。
王进江第一次违规收礼,是收受高中同学罗某某送来的现金3000 元,当时的王进江忐忑不安,但最终内心的贪欲占据上风,他放弃了原则。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担任红花岗区区长后,王进江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就达30 万元,之后收受金额越来越大。“收银行卡怕被组织、被群众发现,所以采取收现金的方式。”王进江说。
从起初逢年过节收受礼金时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大小通吃、来者不拒,王进江逐渐麻木不仁、习以为常,最终变得利欲熏心,心甘情愿成为金钱的奴隶。经查,二十几年来,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收受的贿赂一半以上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属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
权力观扭曲
权力观扭曲,是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一个显著特点。王进江从省直部门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挂职,之后又先后任红花岗区党政主要领导,就一心想着要求组织给予回报,“在省里开会我渴望被表扬,在区里开会我想方设法在干部群众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将级别、职务视为自己的“尊严”“面子”,一心只想升迁,忘记了为民用权的公仆本色。
迷恋权力的王进江在县处级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后,看到其他人得到提拔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他心态越来越不平衡,于是产生了“不能只是低头做事,必须想尽办法找关系”的错误想法。
在这种错误思想驱使下,经商人老板介绍,王进江认识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为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
为掩盖其违规帮助商人老板承接项目的问题,王进江多次找到相关人员进行串供,还约定如果组织来查,就声称王富玉介绍的商人老板是招商引资来的,没有任何人打招呼。他认为,只要大家不松口,就会天衣无缝。
在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提供帮助时,王进江自己也大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商人朋友游某某谋取政治身份,将其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
为使游某某套上一件亮丽的“外衣”,方便其在红花岗区承揽工程项目,王进江利用其红花岗区委书记的身份,违规打招呼,在换届时安排游某某当选区政协常委。并且两人约定,由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游某某具体运作,帮助他人承接工程,获得“好处费”后两人平分。几年间,游某某先后送给王进江340 万元“感谢费”和多套房产。
顶风违纪违法
“在走向贪腐这条不归路时,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但因为心存侥幸,终究没有管好自己。”2002 年底,王进江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他也被要求配合调查。但这次经历没能让王进江记住其老领导的前车之鉴,反而在贪腐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为掩盖自身的腐化堕落行为,王进江煞费苦心地为自己塑造“勤勉奉公”的形象。他经常跟红花岗区的党员干部讲:“今天做的事情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总有一天要秋后算账。”并且,他给自己定下不打麻将不赌博、不乱接触人、不随意收礼的“原则”。
王进江在红花岗区工作12 年,先后担任代理区长、区长和区委书记。作为主要领导,他大搞权钱交易,与其一起搭班子的时任红花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钟正萌等干部也都纷纷效仿,多次为商人老板在承揽工程、土地规划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并从中谋取私利,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为扶持朋友,王进江还利用权力,插手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大肆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帮“朋友”的公司开绿灯,自己从中收受好处。
随着辖区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王进江又慢慢发展了多名商人成为“关系人”,利用职务之便不断壮大“朋友圈”,帮助他们做生意的同时,自己从中大肆敛财。“为他们帮了忙,谋了私利,觉得收受他们的贿赂比较可靠,组织上和群众也发现不了,自认为都是同学、朋友,他们也不会说的。”然而,王进江认为的“可靠”,这种建立在权钱交易上的“友谊”,终是分崩离析、荡然无存。
在外面,王进江与不法商人利益捆绑,抱团腐败,把“友情”变成了官商勾结的“链条”;在家中,王进江不仅没有做好家人的表率,反而带着家人一起搞腐败,让“亲情链”变成“利益输送链”,还美其名曰为家庭“改善生活条件”。
受王进江错误观念的影响,其妻子平时不关心他的收入来源是否正当,过度关心物质、迷恋金钱,与王进江同流合污,为他收受的多套房屋办理手续,并将这些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以亲属名义代持。除妻子之外,王进江还将其胞弟拉下泥潭,利用职务便利,与其胞弟共同收受多名商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公与私混淆、义与利颠倒、情与法错位,错误的权力观扭曲了王进江的亲情观、友情观,亲清不分的朋友圈、失管失教的家庭成为王进江违纪违法路上的“助推器”,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和朋友。
【忏悔书摘录】
我之所以会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自己的思想滑坡、贪欲膨胀,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上扭曲,丧失了理想信念。
我从省直部门到红花岗区工作后,有了直接干预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的权力,看到有的领导照顾自己的家人谋利,我的心理更加失衡,思想逐渐滑坡,便想仿效扶持自己的朋友商人发展,自己也赚钱发财,退休后一大家人有钱花。因此,我萌生了把游某某培养成自己“钱袋子”的想法。在主政红花岗区期间,我想的不是如何把实际工作做好,更多是想如何在面上把工作做出成绩,成为提拔升迁的垫脚石。
在我走向贪腐的这条不归路上,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我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时,我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在组织的关怀、厚爱和信任下,我回到红花岗区继续担任区领导。有了这次的经历,我在工作中非常小心,怕出事。可是没过几年,我逐渐忘记了老领导的前车之鉴,胆子又大了起来。我看到有的干部以发展非公企业为名,扶持帮助自己的商人朋友发财,我开始觉得自己这样做也没事,小心一点就行。我心存侥幸,在堕落的深渊里越陷越深。
为了掩盖自己贪腐的事实,我给身边的干部群众树立爱岗敬业的形象。但我私下却严重违纪违法,我用手中的权力,帮助商人老板谋取私利,收受他们的钱财。
如今,我失去了人身自由,现在不说给母亲尽孝,就连和一家人吃顿饭的机会都没有。我严重违纪违法,让母亲失望了,我恨自己不忠不孝。我走到今天,都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