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字贸易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研究
2023-10-30倪德慧田文赵佳雯
倪德慧 田文 赵佳雯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江苏丹阳 212399)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跻身世界前列,数字服务贸易出口位居世界第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强调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数字经济大省,江苏省数字贸易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274.3亿美元,位居全国前列。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出台政策推动数字技术和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全国领先、在全球具有影响力的数字贸易示范强省。可以说,江苏省在新一轮数字贸易发展中具备一定优势,雄厚的制造业基础、制造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持续推进,为发展数字贸易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然而,江苏省数字贸易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不容忽视,数字领域核心技术自给率较低,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级技术人才短缺,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势必对江苏省数字贸易发展产生制约。同时,江苏省13个设市区的不平衡发展问题值得关注,将影响江苏省数字贸易的整体高质量发展。
基于此,本文构建指标体系,对2013—2021年江苏省及其13个设区市的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进行测量,并对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的差异进行比较,提出江苏省数字贸易高质量、均衡发展的对策。
2 文献综述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分支,近年来受到学者广泛关注。在数字贸易内涵方面,Weber(2010)认为数字贸易是通过电子化传输的产品或服务,便利化、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是数字贸易的价值核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2013)认为,数字贸易是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国际贸易和国内商务活动,包括数字化产品与服务、社交媒介、搜索引擎等。USITC(2014)对数字贸易内涵进一步扩展,将跨境数据流和通过互联网销售的实体产品等纳入数字贸易中。此外,世界经合组织(OECD)、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共同发布的《数字贸易测度手册》提出数字贸易是由“以数字方式订购”和“以数字方式交付”两大模式组成,并强调了数字中介平台的重要性。马述忠等(2018)认为,数字贸易是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实现实体货物、数字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与信息高效交换的新型贸易活动。李俊等(2021)认为,数字贸易应包括贸易数字化和数字化贸易,贸易数字化与数字服务贸易和数字货物贸易相对应;数字化贸易与数字交付贸易和数字订购贸易相对应。中国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白皮书(2020)》认为,数字贸易是指数字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其本质特征是贸易方式数字化和贸易对象数字化。
目前数字贸易内涵缺乏权威、统一的定义,为数字贸易的测度和统计带来了困难,部分研究采用OECD-WTO-IMF发布的《数字贸易手册》中所定义的数字交付贸易的统计数据进行相关研究,如岳云嵩和赵佳涵(2020)、《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等。但大多数学者还是采取构建综合指标体系的方法对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如冯宗宪和段丁允(2022a,2022b)、周娟美和崔粉芳(2022)、姚娜(2022)、章迪平和郑小渝(2020)、侯杰和王旭权(2022)等。
现有文献大多从全球、国家层面评价数字贸易发展状况,较少关注中国各省域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研究某省份内部发展情况和地区差异的更少。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选取江苏省为对象,通过构建数字贸易发展指标体系,不仅研究江苏省数字贸易发展总体水平,还关注13个地级市的发展水平差异,为省域数字贸易均衡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3 指标构建、测度与结果
3.1 数字贸易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
(1) 指标体系构建。本文在数字贸易定义和内涵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已有文献成果,并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从数字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数字技术水平、数字贸易能力和数字贸易潜力5方面构建一级指标,进一步划分为15个二级指标(见表1)。
表1 数字贸易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来源。指标体系数据来自2014—2022年《江苏省统计年鉴》、江苏省13个设区市统计年鉴、《江苏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鉴》《江苏科技创新国际化发展研究报告(2017—2018年)》与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个别年份统计数据缺失时,采用插值法和类推法进行补充。
3.2 测度方法与结果
为了避免主观赋权法存在的主观臆断性, 本文采用熵值法计算江苏省数字贸易发展指数。数据的无量纲化方法参照张卫华、梁运文(2020)的研究;指标计算具体方法参照杨丽、孙之淳(2015)的研究,最终运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各市数字贸易发展的二级指标指数、一级指标指数和综合指数。江苏省13个设区市2013—2021年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综合指数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江苏省13个设区市2013—2021年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综合指数
4 测度结果分析与政策建议
4.1 综合分析
观察江苏省、各设区市数字贸易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可以发现,2013—2021年,江苏省及各市数字贸易发展水平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综合指数从0.11上升到0.22,说明近10年来江苏省的数字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数字贸易综合指数平均分最高的设区市分别是南京、苏州、无锡,9年间一直位列前三。从分项指标指数来看(由于篇幅所限,各市分项指数的数值和排名变化情况未能在文章中列出),南京在数字贸易技术水平、数字贸易能力方面排名第1,苏州在数字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数字贸易潜力方面排名第1,无锡皆为第3名。
其他设区市中数字贸易发展较为迅速的城市有南通、徐州、盐城和宿迁。南通数字贸易综合指数在2019年前基本位列第5,之后跃至第4,其优势是数字基础设施(排名从6到4)和物流基础设施(第3);徐州综合指数排名从9上升至第5,较突出的是数字基础设施(排名从8到5)和数字贸易潜力(排名从9到6);盐城综合指数名次从第10上升至第8,进步较大的是数字技术水平(排名从11到9)和数字贸易潜力(排名从11到7);宿迁综合指数排名由第13上升至第11,其中数字贸易能力发展最为突出(排名从11到6),与近几年宿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在宿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软件产业被确立为宿迁的先导和战略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形成了宿迁电商产业园京东客服中心,沭阳软件园网络教育,市软件园大数据、保险客服等特色专业园区,大大提升了软件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其软件业务收入从2016年开始迅猛增长,2016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增长率分别达到343.9%、126.3%、1156%和24%。
4.2 区域差异分析
分区域来看(见图1),苏南的数字贸易发展水平明显高于苏中和苏北,这是因为苏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数字经济起步较早,南京、苏州和无锡作为三大“中国软件名城”,拥有全国最强大的信息产业群和发达的互联网经济,通过数字经济赋能传统制造业,以数字产业带动数字贸易繁荣发展。而苏北经济相对落后,不具备明显的地理和产业优势,数字基础设施不足、技术薄弱,数字贸易整体水平偏低。因此,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的数字贸易存在梯度差异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图1 苏南、苏中和苏北数字贸易综合指数和增长率比较
从增长情况来看,苏北数字贸易水平增长最快,与苏中的差距逐步缩小,这说明苏北地区不甘落后,在与苏南结对联合发展的政策扶助下,紧跟信息技术热点,强化招商引资、载体建设和企业培育,在数字贸易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的优势和特色。以宿迁为例,在政府加大投入和京东引领作用的带动下,电商产业已壮大成为千亿级的“王牌”产业,其他数字产业亦呈集聚发展态势。同时可以发现,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对物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跨境电商等的消极影响,各地区的数字贸易发展遭遇阻碍,2021年的增长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从区域分项指数演进趋势来看,2013—2021年,江苏省内各地区数字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稳步发展,数字贸易能力指数均有较大增长(尽管在绝对规模上仍有不小的差异),反映出江苏省在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苏中、苏北地区2021年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出现飞跃式增长,原因是移动电话普及率和互联网用户数增幅较大。一方面,表明电子信息制造业强大带来的智能手机价格下降;另一方面,说明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在各类生活中的应用场景日益丰富,提高了居民使用意愿(不排除新冠疫情因素影响)。除此之外,苏南的数字技术水平指数较高且发展较快,这是因为苏南的数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数字融合应用进入更高阶段,企业数字化程度高,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和工业互联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相比之下,苏中和苏北的数字技术水平指数低且发展缓慢,尤其是R&D投入占GDP比重处于较低水平,技术、人才等因素成为地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5 政策建议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5.1 加快数字贸易制度改革与创新,健全数字治理体系
近年来,江苏省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新一轮的数字贸易发展中,政府应抓住机遇,积极对接RCEP、DEPA、CPTPP等高水平区域贸易协定在数据交互、分类分级、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等方面的数字贸易新规则,推进相关制度改革创新。同时,完善数字治理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和促进技术发展、集聚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交易,为数字贸易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2 区域协同,统筹布局,缩小区域数字贸易鸿沟
针对省内区域数字贸易发展不平衡问题,应在全省层面做好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空间与行业布局,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一方面,苏中、苏北应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水平,采取多方措施,包括扩大吸引外资规模、推动数字产业的发展,并建立数字人才培养机制。苏南等地作为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应着力打造数字产业集群,加速苏南沿江地区数字产业耦合。同时,深化数字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示范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数字贸易创新实践探索,形成成果在全省推广。此外,采取倾斜性政策支持数字贸易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例如继续实施南北结对政策,加强地区间的深层合作,促进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共享。
5.3 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产业升级,提高数字贸易能力
政府应加大财政支出,一方面,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专项资金、税收优惠和激励,帮助其进行数字化转型,从传统同质批量生产向柔性化、定制化和个性化转变,使其通过提供中间服务和加工制造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打造数字贸易新优势。另一方面,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力度,大力提升核心科技创新水平,鼓励和支持前沿数字技术发展,培养更多具有全球化视野和数字化思维的人才。同时,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核心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开展数字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和发展智慧物流、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数字服务贸易的巨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