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柔性执法 传递法治温度
2023-10-29韩学艳
□ 韩学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宿迁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各行政执法领域广泛推广柔性执法并融入全过程,让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优化制度设计,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明确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这就要求执法时既要依法处罚违法者,还要教育执法对象。2012年1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同样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柔性执法是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柔性执法并非行政机关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更非“网开一面”,而是行政执法机关从过去注重于重罚转向刚柔并济的管理方式。目前,宿迁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主体、层级和程序统一规范,针对出台的18部地方性法规、9部规章,涉及14个重点执法部门117个执法事项,进行行政裁量幅度细化量化,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市场预期。
深化内涵把握。传统的“一刀切”的执法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环境复杂化的需要。执法机构必须紧扣实际需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创新执法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柔性执法机制注重有层次运用道德、政治、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来督导、规范行政相对人行为,给行政相对人更多选择的机会。这种机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以教育、预防为主,积极灵活采用劝说、建议、批评、指导等非强制性方法。目前,宿迁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发出行政合规指导建议118条,开展“法治体检”632次,提供法律意见500余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拓宽适用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宿迁市持续加大对市场主体的保护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严格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的重点、难点、堵点,适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制定《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145 条,涉及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领域,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建立“三张清单”,精准把控执法行为
实施分类定制监管。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及配套法律文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和群众容错纠错的空间。准确把握法规政策规定,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特点,对违法行为施以准确合理的行政处罚。对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非主观故意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指导涉事主体规范提升。市公安局结合交通违法情节、后果以及社会危害性等,推出“首次违法警告清单”“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同时探索新建设监控设备“试用期不处罚”等机制,改进执法方式方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市卫健委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率先出台职业健康和公共场所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共制定免罚清单27 项,采取批评教育、普法宣传和指导约谈的形式,引导当事人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 版,系统梳理市场监管30 个领域共计56 部法律、法规、规章,明确3 大类共120 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覆盖领域更广泛,适用性更强。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并制定了柔性执法配套法律文书,对28 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120 种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坚持过罚相当原则。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可处罚款的,不予处罚。对依法并处罚款的,依照“三张清单”合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科学地将处罚幅度分层分阶并予以明确,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原则上按照各层阶的底限处罚。宿城区推进“首违不罚”,除触及安全底线、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外,对初次非主观过错或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防止过度执法、一刀切执法。
强化服务意识,助力优化社会治理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日常执法中向执法对象宣传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予以提醒劝导、批评教育、指导约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当事人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并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提高说服力和公信力。市交通局常态化联合公安、应急部门约谈重点企业、信用等级较差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全市道路运输重点违法企业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活动,现场通报存在的违法情况,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惩戒措施。
形成执法服务社会治理良性格局。推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树立“执法就是服务”“良好服务也是有效监管”的理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创新构建“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模式,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按照“3+5+X”模式,组建由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3 方,公安、城管、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5 部门,以及与小区管理相关的单位或部门组成的社区综合执法工作站,聚力解决小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效形成部门执法服务和社区治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良性互动格局。
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服务质效。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市、县、乡三级“671”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开展“全省执法监督平台”试点运用,形成规范统一、协调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市城管局全面推行执法事先提醒告知制度,采取一事一告知、一事一提醒的方式,向服务对象发放办事流程、政策依据、违法后果提醒单,实现服务、监管和普法深度融合。市生态环境局将监管执法与帮扶服务统一起来,指导接受生态环境处罚后完成整改的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提醒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引导企业珍惜环境信用、追求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