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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海(节选)

2023-10-28张翎

台港文学选刊 2023年5期
关键词:妮丝乔治母亲

张翎(加拿大)

第一章

一次死亡,一个百宝箱,以及一只藏着珍珠的蚌

1

乔治·怀勒的丈母娘蕾恩十天前死了,死得有点突然。

没错,她是病了很久,她的病症写出来是一张长长的单子:肾盂肾炎、糖尿病、胃溃疡、风湿性关节炎,还有已经发展到无可救药地步的阿尔茨海默病,如此等等。不过那些病,哪一样也不是说挂就挂了的急症。“心脏病发作。”医生跟家属解释。家属不信。她的心脏可是她五脏六腑里最强壮的,从来没有闹过事。“到了她这把年纪,身上的器官说犯浑就犯浑,不会提早通知你的。”医生说。这把年纪?天哪,她不过才八十三岁。在世界上有的地方,人一不小心就活到了一百二十岁。往那些人身边一站,蕾恩还是只嫩鸡仔。

无语。什么庸医。

蕾恩当然不是她的真名。除非你是摇滚明星,或者是白雪公主的娘(亲娘,不是那个歹毒的后妈),要不是脑子进水,谁会给自己起个名字叫蕾恩呢?蕾恩是Rain的音译,在英文里是“雨”的意思。她护照上的正式名字是Chunyu Yuan。Chunyu是“春雨”的汉语拼音,所以就有了英文的蕾恩。

一个人若娶了个中国女人进门,你就等于娶了她的全家。乔治偏偏就娶了个名叫菲妮丝的中国老婆,幸好菲妮丝的家人死的死,散的散,疏远的疏远,凋零得只剩下一个妈和一个姨妈。姨妈住在千山万水之外的上海,想惹事也够不着。

所以这家剩下的人,实际上就只有菲妮丝和她的寡母,两人的关系自然就很是密切。“密切”用在这里多少有点轻浮。岂止是密切,她们母女俩除了几次不得已的小分离,一辈子都住在一起。菲妮丝结婚的时候,把她的母亲像连体婴儿似的带进了她的婚姻,三个人住在一片屋檐下,一直住到蕾恩搬进了养老院。蕾恩突然一撒手,菲妮丝整个人就散了架。最要命的不是菲妮丝的状况有多糟糕,而是她不知道自己有多糟糕。

这天乔治比平常稍早下班。他和菲妮丝说好了要早点吃晚饭,然后开车去“松林”,赶在前台八点关门之前,取回蕾恩留在那里的东西。“松林”是蕾恩去世时住的养老院的名字。

这会儿是2011年4月20日下午4点09分。

沿着博渠蒙路往南开,一路都没塞车。在多伦多这样的城市,这个时段里能遇上这样的路况,真可算是千载难逢。乔治风也似的开到了家,竟比平日快了许多。

进了门,他把手提包放到实木地板上,在门边的脚凳上坐下来,自然而然地脱下皮鞋,换上廉价的塑料拖鞋。这个习惯是六年前他和菲妮丝结婚后,丈母娘蕾恩把他训练出来的。蕾恩逼着他学会的,可不止这一样。最初他也是半心半意地跟她较过劲的,后来就算了。蕾恩是一台不知疲乏的打磨机,总有法子把脚下的坑坑洼洼磨得平滑,一半靠耐心,一半靠母亲的淫威。

他换上拖鞋,朝客厅走去,半道上却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发现菲妮丝站在凸窗前。他以为她至少还要再过一个小时才能到家。她在一家移民安置中心教英语,周三下午有两堂课。等她下课坐上地铁,再倒一趟公共汽车,然后再步行一小段路到家,通常都得六点一刻左右。

这会儿她正透过两片窗帘的缝隙往街上张望,两只手交叠在胸前,双肩收得紧紧的,像是怕冷。他们的住宅坐落在士嘉堡中区一个相对清静的街区,几乎看不见孩子,除了偶尔经过的几辆自行车,或是两人结伴行动、挨家敲门推销上帝的耶和华见证会成员,这条街上一天到晚也没什么大动静。

她到底在这儿站了多久?她肯定是看着他把那辆灰色的日产天籁开进车道,从车门里钻出来,一只手在口袋里掏来掏去,在烟盒、皱巴巴的手帕和揉成一团的加油收据中间,摸摸索索地寻找着家门钥匙。他抽烟,但抽得不凶,只是在社交场合偶一为之。

“你怎么回来得……”他刚说了半句,突然又缩了回去,因为他看见了摆在客厅白皮沙发边上的那只箱子。箱子是件老古董,诞生在滚轮还没问世的年代,粗帆布的面料,说不上是灰还是黄,正是积攒了二十年的灰尘该有的那种颜色。尽管锁座已经局部毁坏,箱身上有几处刮痕和破损,但稀奇得很,这块千年化石居然还没有散架。

他认出来那是蕾恩的箱子。蕾恩当年从中国千山万水带过来的旧物,如今没剩下几件了,这个箱子正是幸存下来的一件。有一回他实在看不下去,就说要给她换个新款的箱子,她却死也不肯。后来还是菲妮丝劝住了他:“由她去吧,这是她的百宝箱,她的念心儿。”

看来菲妮丝已经去过“松林”了,没带上他,也没事先告诉他。

菲妮丝转过身来,朝他茫然一笑,模模糊糊地“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他眼神里的那丝疑问。

“她的东西,你都……?”他斟酌着字眼和语气,那副小心翼翼的神情,仿佛她是一件一口气都能吹裂的大明官瓷。谁也不愿意失去母亲,天下人丧母都疼,可是菲妮丝的疼看着似乎比旁人的更扎心。旁人的疼若是针,菲妮丝的疼就是锥子。

“嗯。”她简洁地打断了他。又一个单音节的路障,活生生地挡在了对话的路上。

“今天我们吃意大利面吧,肉汁是现成的,就在冰箱里。”他换了个话题,发觉自己还是在小心地衡量着声音和语气,生怕一句话说歪了,把她蹭伤。

他开了炉子烧水煮面。周三是他掌厨的日子——这是他们刚结婚不久就定下的规矩。在向她求婚之前,他已经把他们共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样磕磕碰碰都想到了。两样肤色往一块儿凑,就够磨合一阵子了,中间再插进一个丈母娘,实在算不上爱情童话的标配场景。可他没想到他们迎面撞上的第一个大障碍,竟然是一日三餐。虽然谈不上热爱,他至少可以容忍她们的中国餐。无论是一屋子油烟的煎炸爆炒,黑黢黢的酱油,还是刺鼻的葱姜蒜,他都认下了。可是他爱吃的奶油和干酪,到了他丈母娘蕾恩口中,就成了致命的毒药。

几顿郁闷的晚饭之后,他们终于想出了一招。“招”是蕾恩的說法,乔治另有一套词汇,他管这叫“权力制衡”。每周的二、四、六,母女两个可以翻天覆地地炮制她们的中国餐,而其他日子里,吃什么就由他说了算。到了星期天,一家人不开伙,出去吃饭,三人轮番决定去哪家餐馆。没过多久,他就惊讶地发现蕾恩竟然学会了用黄油炒青菜,而他自己的色拉盘子里,居然出现了中国店买来的黑芝麻。

世上事,假以时日,总会自己摆平的,他心想。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压力和耐力,彼此试探,此消彼长。在婚姻这门科学中,进门靠的是化学反应,但入门之后,管事的却是物理学原理。

水很快就开了,蒸汽推搡着锅盖,发出一阵咣当咣当的声响,听起来惊天动地。过了半晌他才想起来他忘了下面条。

“你最好打开油烟机。”

她就站在他的身后。在她开口之前,他就已经觉出了她的存在。她的影子压在他的背上,有点沉,也有点凉。

“一会儿就得。”他说。他突然就恼怒了自己声音里那份踮着脚尖似的小心谨慎。从进门的那一刻起,他就没能好好地说上一句完整的话。

他知道是为什么。

是因为客厅里那只冷冷的、充满了戒备神情的箱子。也许是那帆布料子,散发着时光的霉味;也许是那个摔坏了的锁座,非但不能锁住那些未了之事,反倒叫人无端地生出些窥探的欲念。

那是蕾恩的幽灵在屋子里徘徊,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即使断了气,却还生生地活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他把炉头关了,等着蒸汽和锅慢慢地讲了和,才转过身来正对着菲妮丝,锁住了她的眼睛。

“菲妮丝,你打算怎么安置她的骨灰?”他问。

他的声音刚爬出喉咙时还是摸摸索索磕磕绊绊的,渐渐地就找着了路。一听见“骨灰”两个字,他就明白他已经过了最窄的那个关隘。

她没吱声。她的嘴角朝下颤动着,似乎要哭的样子,却最终没哭。她默默地站在他面前,眼神幽黑、凄惶、茫然,像一只走失的猫。昨天夜里,她的脸颊比今天丰满。

他用双臂揽住了她,凉意透过她的衬衫传到他的肌肤上,叫他猛然醒悟他们之间相隔的不只是几层布料。此刻她离他很远。哀伤复杂凌乱,是找不到头绪的乱线团。他模糊记得自己身陷其间的滋味——那是在他第一个妻子珍去世的那段时间里。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是一片空白,中间充填着一些没有形状的灰暗,他对万事万物麻木无感。他不敢想象自己再次回到那个场景的样子。那时的他无力面对自己的哀伤,现在的他无力面对菲妮丝的哀伤。菲妮丝的哀伤与他隔了一层皮,那层皮似乎薄得像纸,又似乎厚如千山。

他不再没话找话,只是重新打开了炉头。

她走过厨房,脚步轻得几乎像飘,在餐桌前坐下,透过没有窗帘的后窗,直直地望进后院。高大的枫树已经长出了新叶,傍晚的轻风里,树枝在草地上投下摇曳的影子。第一茬的新草间,蒲公英星星点点地探出头来,一片杂乱,却生意盎然。这一季的草在地下孕育繁衍的时候,蕾恩已在养老院。草不认得蕾恩,她生也好死也好,在也罢去也罢,都与它无关。

“她死的时候蜷成一团,是胎儿姿势。”菲妮丝面无表情地说,“她做腻了妈,她只想做一回孩子。”

2

乔治是在七年前认识菲妮丝的。那是在2004年的冬天,菲妮丝带着她母亲蕾恩来他的诊所检查听力。那时他已经做了将近三十年的听力康复师,先是在埃德蒙顿,后来在多伦多。“我是行业里化石级的元老了。”他带着自嘲的口吻对菲妮丝说。听力康复是个相对新潮的行当,和它短暂的历史相比,他的工作经历已经长得离谱。

“她打电话时大喊大叫,电视开得山响。”菲妮丝说。这样的抱怨——通常来自某位家人——乔治已经听得耳朵里起了茧子。

蕾恩的英语很差。她拘拘谨谨地说了一句“早安”,就不再说话。她站在女儿的影子里,脸上浮着一丝忐忑的微笑,双眉之间有一条细细的纹路时隐时现,仿佛在时刻预备着为表情的变换开路。屋里开着暖气,但她一直没有脱下外套。那是一件说不出颜色的条纹呢子大衣,原先的色彩早已在年复一年的辛勤洗涤中褪尽,但依旧干净整齐,每一粒纽扣都闪闪发亮。看得出来她感冒了,在不停地擤着鼻涕,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喘气声,对自己制造的杂音毫无觉察。

诊所的秘书因家人生病没来上班,乔治还得兼带着照看前台。他把病人登记表交给菲妮丝填写,她在姓名一栏先写下“Chunyu”,然后又在括弧里加上了“Rain”。

还没等问,菲妮丝就解释起Chunyu和Rain之间的关联,词义上的、语言上的、文化上的,如此这般,云云云云。“袁是我母亲的姓,在中文里,姓是摆在名字之前的。这儿的朋友图省事,都管她叫蕾恩。”

“姓放在前头很有道理,家庭本该摆在首位。”明知接待室里有一屋子人等着,乔治还是忍不住殷勤地附和着她。

“对不起,我扯远了。”她半心半意地道着歉,心中隐隐有几分得意。凭直觉她已经知道:她那张做惯了老师、上哪儿都忍不住要育人的嘴巴,已经找到了一双并不反感的耳朵。

她没戴结婚戒指。乔治告诉自己。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竟然能在这个素昧平生的女人身上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其实,也不能算是完全陌生,他至少知道她的名字。短短的几分钟里,她已经告诉他:她的英文名字是Phoenix(菲妮丝),中文名字是袁凤。Phoenix就是凤,凤就是Phoenix。

要不是第三人称单数动词后边偶尔会丢失一两个S,菲妮丝的英文几乎无懈可击。那丢失的S是个微妙的信号,婉转地提醒人:她现在使用的语言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而是后天学的。后来他才知道,那时她已经在加拿大居住了十七年。

他的诊所位于博渠蒙路和芬区路的交界处,是个人丁兴盛的移民区。这些年他的诊所里来过很多中国女人,他留意到她们通常不愿直视陌生人的眼睛,怯怯的不太说话,除非你先挑起话头。但菲妮丝看上去跟她们不同。菲妮丝的眼睛正正地看着他,眼神专注,时刻准备着进入对话。她一开口,她的嘴唇、睫毛、鼻尖,还有那头松松地绾成一个髻子的头发,甚至连那件洋红色开襟毛衣上的纽扣,都随着她的声音轻轻颠动着,很是鲜活灵动。

当时他还没发觉她微笑时眼神里藏着哀伤。那天,当他们面对面地站在他那间乱糟糟地堆满了病历、电话铃响个不停的办公室里的时候,他并不真懂她。他只是感觉她的声音和笑容里有种说不清楚的东西,把他裹在一層光亮之中,叫他呼吸困难。这是少年人才会有的感觉,让他不由得想起他在辛辛那提度过的那段笨拙的青春期——他原以为他早已忘记。除了神奇的宿命,他无法解释那一刻里发生的事。假如他年轻三十岁,哪怕二十岁,他还可以试着使用一见钟情这个词语。在他现在这个岁数上,再说一见钟情几乎有点厚颜无耻。可是他就是这样在第一眼里毫无防备地陷进去了。

他把母女两个带进隔音室,给她们解释听力测试的步骤。然后走出来,关上门,进入仪器室。他惊恐地发现他的脑子突然唰的一下一片空白。三十年里,这套测试程序他已经循环往复地操作过成千上万个回合,每一个环节都像电脑芯片一样嵌入了他的记忆里,他可以随时随地读取,哪怕是在睡梦中。可是今天,记忆猝然消失。

是测听室里的那团洋红,那个充当翻译角色的女人,让他分了神。

他终于做完了听力测试,却不记得具体的过程。是肌肉在指挥着手,大脑并未参与。在大脑弃他而去的时候,还是肌肉这套老式的机械备用系统靠得住。

“听力神经有些损伤,同时还夹杂了部分传导性障碍。”这些字眼从他嘴里溜出来,像是外星人说的话,佶屈聱牙。当年教他临床课程的教授,若听到他这样背天书似的跟病人解说病情,一定会从坟墓中爬出来掐住他的脖子。他今天同时丢失了脑子和舌头。

她疑惑不解地看着他,他终于回过神来,换了大白话跟她解释:“你母亲的听力有点问题。有老年退化的因素,但大体上是因感冒引起的,感冒影响了她的中耳功能。”

“那,咋办?”她的眉心蹙成一个柔软的小团。

她声音里的那份急切突然就让他心生感动。他母亲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了,是肾病,病了多年。她留给他的记忆是模糊的,基本围绕着药瓶子、长久的卧床、医生一次又一次的来访,还有最后那段日子里那些艰难的喘息声。她没能像蕾恩那样活到天年,她没给他机会照顾她。

“别急,现在什么也不需要做。两周之后,等感冒症状好了,再回来复查。”

这不是他应该说的话,应该说的话在往外走的路上被调了包。按照常规应该是一个月以后复查,但他临时改口,一个月变成了两周。

他没有等到两周。

五天后,菲妮丝打电话到诊所来,要给她的学生,一个叫阿依莎的阿富汗难民,预约听力测试。“开个后门插个队。”她直言不讳。

当阿依莎来就诊时,乔治惊喜地看见菲妮丝跟着她一起进来。

“她有点紧张,我觉得还是陪她一下。”她解释说。

这是借口吗?他悄悄地问自己,心中突然涌上一股虚荣心满足之后的狂喜。虚荣心也犯了糊涂,竟然找上了他。它该找的,应该是那些比他岁数小几轮的人。

后来,在他们成为情人之后,他曾追问过她:那天她带阿依莎来是不是为了见他?她轻轻一笑,一句“荒唐”就把他打发了。“荒唐”不是原话,原话是“脑子进水”。她说“脑子进水”在中文里的意思,类似于英文里的“bananas”。那是她的一家之言,他无从考证。

阿依莎十九岁,体重严重低于标准,几乎看不出已经怀有六个月的身孕。他开始记录病史。她用一口破布絮似的英文,努力回答着他的问题。三两句话之后,她和他同时决定放弃,转向菲妮丝求救。

“两年以前,她的村子遭到轰炸,从那时开始她的听力就不如从前了。那次她弟弟给炸死了,她妹妹炸瞎了一只眼睛。她觉得这阵子越来越差了——我是说她的听力。”

菲妮丝向乔治介绍着阿依莎的背景,阿依莎急切地点着头,表示认同。即使阿依莎什么也不说,菲妮丝似乎也知道她的心思。那是默契。在默契面前,语言自惭形秽。

噪音导致的听力损伤,再加上妊娠引起的耳骨硬化症。乔治已经有了初步诊断。

阿依莎不习惯被人注视,他跟她说话的时候,她眼睑低垂,睫毛如受了惊的昆虫翅膀似的轻轻扇动。在听力测试过程中,她紧紧拽住菲妮丝的手,仿佛那是一根浮木,若她撒开手,她就会淹没在一汪无名的恐惧之中。

“她有中度听力损失,可能需要配戴助听器。”他把测试结果告诉菲妮丝,菲妮丝再翻译给阿依莎听。“因为她的听力在妊娠期间恶化,所以要先转诊到耳鼻喉科专家那里,需要排除其他病变的可能。耳鼻喉专家一开绿灯,我就给难民安置署写信,申请助听器经费。”

“社会福利部有食品券发放,她这个时候,尤其需要营养。”他斜瞟了阿依莎一眼,低声对菲妮丝说。

菲妮丝立刻明白了他不想伤到阿依莎的自尊,回话的时候,也压低了嗓门:“这事我跟她说,待会儿。”

她帮阿依莎穿上大衣,围上羊毛围巾。阿依莎瘦小的身躯陷落在厚重的冬衣里,如同披挂了一副盔甲。两人相互拥抱道别,各自回家。

一股冲动突然涌了上来,推着他不由自主地尾随着菲妮丝到了走廊上。她正要拐到通往停车场的路,他从后边叫住了她。

“我早上的病人都看完了,你愿意和我一起随便吃顿午饭吗?”他脱口而出。他的脑子无能为力地看着他的嘴巴自行其是。

她转过身来,怔怔地看着他,仿佛他刚才说的是某种她从未听过的外国话。

“有家意大利小食馆,父子两人开的,两分钟就到,他们的意面是全城最好吃的。”他的声音飘忽不定,听上去像是一个拙劣的推销员在竭尽全力地兜售一桩注定成不了的买卖。

她默默地站着,低头揪扯着黑色开司米围巾上的流苏,似乎在等着他的话一点一点地慢慢入脑。

“是吗?”她终于听见自己在含含混混地回答他。

这算是哪门子的回答?到底是间接地接受,还是委婉地拒绝?据说中国女人这两样本事都很在行。

“我是说,假如你愿意的话。”他赶紧补了一句,只觉得无地自容。幸亏他们已经走得够远,到了秘书的耳朵追不上的地方了。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样子,他终于看见她的嘴角朝上一扬,一丝微笑绽开来,点亮了她的眼睛和整张脸。他隐隐觉得这会儿他需要眯上眼睛,因为宇宙猝然变得如此明亮,他承受不下那么多的光。

“你得保證好吃哦。”她半带嘲弄地说。

他们在午餐高峰期之前到了餐馆,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窗口望出去,天空是一片开阔的、毫无瑕疵的、叫人心生寒意的蔚蓝。窗户虽然关严了,却依旧可以听到车流碾过半融的积雪时发出的低沉的溅水声。屋里的暖气有些无精打采。

“没想到我妈居然能习惯这边的冬天。”菲妮丝脱下大衣和围巾,哆哆嗦嗦地打了个寒噤,在乔治对面坐了下来。

“你们老家没有冬天吗?”乔治好奇地问。

“你以为我们老家在哪儿,赤道几内亚吗?”菲妮丝出声地笑了。她用英文说话,尤其是讲陈年旧事时,掌握不好那些微妙的语气,常常失足跌入夸张。后来乔治给她的这种说话习惯起了个名字,叫“经过修润的记忆”。

他要了一份肉丸意面,她要了一份海鲜意面,两人再合点了一份蔬菜色拉。菜很快就上来了。她把青菜从色拉盘子里一样一样地挖出来,莴苣、西红柿、黄瓜、小橄榄,像小孩搭积木似的堆在面条上,然后张牙舞爪地挥动着叉子,搅拌混合。他从没见过谁把生菜和意面这样野蛮地搅拌在一起,不免微微有些吃惊。

她觉出了他的眼神,就停了下来。“老习惯了,一时半刻改不了。我出生的时候,正赶上朝鲜打仗。那个时候我们刚打完一场战争,紧跟着又来了一场,你想想那日子怎么过?荤菜难得一见,不能单煮——那是浪费,得和素菜拌在一起,能把肚子填得满一些。这是我妈的秘密武器。”

又一个,战争的孩子。乔治暗暗地猜测着她的年龄。若依朝鲜战争为算,她应该是五十上下,可是她看起来轻轻松松能混到四十岁的队伍里。中国女人的保养,世界的第八大奇观。乔治暗叹。

菲妮丝吃饭几乎完全不用刀子,仿佛把食物切成小块是一种极大的亵渎。她大口大口地吞噬着盘子里的东西,看上去像是一个劳作了一天饥肠辘辘的人。时不时地,会伸出舌头舔舐指尖上沾染的汤汁,丝毫不在意吃相。

自从他妻子去世后,他的社交生活乏善可陈,但他也陆续约会过几个女人。菲妮丝和她们很有些不同。他约会过的女人无一例外都很在意体重,而菲妮丝更在意食品。这样说也不完全准确,其实她更在意吃的过程。她吃起东西来的样子,仿佛那是她命中的最后一餐。她显然并不在意体重。当然,她也没有理由担心体重。

“你怎么不吃啊?”她发现他一直很沉默,就停下来问他。

“我不怎么饿。”他回过神来,跟她解释,“看着你吃饭,真是一种享受。”

“你是说,像猪?”

两人同时放声大笑。

她身上有股子如同地心引力般不可抵御的力量,在强劲地扯着他向她靠近。一切显得如此荒诞。他对她几乎一无所知。在各自生命中很长的时段里,他们居住在两片遥遥相隔的大陆上,他们甚至不拥有同一轮太阳,因为她的日出,是他的日落。

“你有几个孩子?”他问。

话一出口他就知道了自己的唐突。还没等她回话,他赶紧设法修补:“看你对待你母亲和阿依莎的样子,我觉得你天生是个好母亲。”

“她们受了太多的苦。”她绕了个弯,躲过了直接回复。

“你对每个学生都像对阿依莎那样吗?”

她摇了摇头,不屑地笑了,仿佛在嘲讽他不可饶恕的愚蠢。“哪能啊,乔治?我教三个班级,每个班级二十五个学生。你以为我是谁?我不是上帝。”她觉得那话说得有点刻薄,又赶紧换了语气,追补了一句,“可是阿依莎跟别人不一样。”

她放下刀叉,等着他慢慢追上她吃饭的速度。

“阿依莎的丈夫是她的表兄,他们是在逃亡的路上结婚的。他们那里表亲可以结婚,这样两头都省了聘礼和嫁妆,结了婚也没有姻亲的麻烦——他的母亲是她的姨妈,他们从小就玩在一起。”

“我知道,我有阿富汗来的病人。”

他说话的语气轻柔,丝毫没有居高临下的意思,她却一下子顿住了,深觉难堪。他做了三十年的听力康复师,诊所里什么人没见过呢?他吃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她仿佛听见母亲在自己耳边说。她这是想镇住谁呢?好为人师是一种毒品,她的瘾念已深。

“后来呢?”他把话锋轻巧地一转,回到了先前的话题上。

“他们原来是想等到阿依莎二十岁才结婚的,后来她婆婆,也就是她的姨妈,催他们赶紧把婚事办了。姨妈说谁知道全家能不能都平安逃出来,只要阿依莎活下来,肚子里怀了孩子,这个家就不至于,不至于,断了根。”

她避开了他的眼睛——她不想让他看到她眼睛里的雾气。

“那他们全家都……?”他听出自己的声音里有一丝细细的裂缝。

菲妮丝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仿佛在否认先前的点头:“都逃出来了,除了她母亲。心脏病发作,在塔吉克斯坦。”

他们都陷入了沉默,谁也没想到会进入这样沉重的话题。

战争的溢出物。乔治心里突然浮上来一个词。战争是固体、气体,也是液体。战争不停地产生溢出物,就像那些万吨海轮在大洋中溢出来的石油,一路漂浮到远方,沥青般地染黑太阳、苇草和飞鸟的翅膀。阿依莎,她死去的母亲,她尚未出生的孩子,她那位也是表兄的丈夫,都在逃离这样的溢出物。而他和菲妮丝,却是清理溢出物的人。他在他的诊所,她在她的教室。洗涤。洗涤。洗涤。他们清洗创伤,也感染创伤。

可是,谁来清洗他们呢?

她的情绪很快平复了。“再过两个星期就是阿依莎的生日了,她今年二十岁。我们要办一个庆生会,给她一个惊喜。猜猜我们准备了什么礼物?”

他当然不知道,她其实也没指望他知道。

“她是在难民营里结的婚,没有什么正经的仪式,也没留下照片——我是说我们常见的那种婚礼照片。她有点难过,说将来孩子长大了,怎么跟孩子证明他们结过婚?他们都没有一张照片。”

她停下来喝了口水,制造了一个小小的悬念,可惜没绷住,又马上把它打破了。

“我们班上有一个学生是从阿塞拜疆来的,会画畫。他要比照着阿依莎在班上分享的全家福照片,给她画一张结婚图。”

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女人看不出年龄。眼角的鱼尾纹,头发里夹杂的银丝,那些暗示着年龄的细节,她并未曾幸免。但是她眼中有光,有一丝闪闪烁烁的孩童般的渴望,想去品尝美食,闯荡世界,行一点小善。就是这一丝不曾干涸的渴望,抵挡住了岁月的侵蚀。

在后来的日子里,当他深深地进入她的生活,变得更老也更明智了,再回过头来看这一天里发生的事,他才会醒悟他犯了一个错误。他没看错人,她身上那股生命的热情是真真切切地存在着的。只是他没认清那股热情背后的驱动力——这是一个重大的失误。他不知道她身后有一股幽黑阴森的恐惧,正如恶犬般紧追着她不放,她在疯狂地试图逃离。逃离的路上有很多扇门,毒品是一扇,酗酒是另一扇,肉欲也是,但她选择了一扇低风险、容易抵达的门。

她选择了他。

奇怪的是,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他并没有失望。他反倒觉得自己對她的感情从半空中扎扎实实地落到了地上。他很久没有被人需要的感觉了,而她需要他,他暮气沉沉的日子突然就生出了些活气。在五十八岁上——那是他跟她结婚时的年龄——他还是个天真汉,依旧觉得他能使另一个人的生活因他而不同。

傻啊,他真是傻。

“我有个想法,”他隔着桌子抓住了她的手,声音里充满了兴奋,“我朋友泰德在匹克岭开着一家小照相馆,那小子是个电脑制图天才。他可以给阿依莎夫妻合成一张结婚照,爱德华公园皇家婚礼风范,真实到每一个细节。”

“天哪,乔治,你那个脑子!”她嚷了起来,却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尖嗓门,尴尬地收了声。

其实根本没人注意他们。此时还在午餐高峰期,餐馆里挤满了用餐的人,喧哗的声浪几乎淹没了他们的交谈。他看了一下表:一点一刻。他迟到了,下午的第一个病人正在诊所里等他。

他站起身来付账——他坚持要请客,然后他们一起离开餐馆走到街上。太阳稍稍斜了,车流稀疏了些,街道看上去有几分慵懒,仿佛吃得太饱,需要睡上一觉。在等交通灯的当口上,她转过身来,突兀地对他说:“乔治,我一个也没有。”

“你说啥?”他不解地看着她。

“孩子,你问我的。我没有孩子。”她避开了他的眼睛,“我没有结过婚。”

天,还是单身。他想。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缺男人?一连串复杂的情绪从心底交替着涌了上来。先是不可置信:她竟然还没有被人挑走;接着便是如释重负,为着同样的原因;最后则是失望:她还不曾有过经验。在他这个岁数上,阅历的吸引力远大于纯洁。

他是不是对她太过苛刻了?或者说,对自己太过苛刻了?婚姻不过是一张收在文件夹里的纸,就像学位证书、征兵通知书(这两样他都有)。有趣的心灵始终是自成一体的,有没有那张纸都无关紧要。再说,她仅仅是没有那张纸而已。缺乏一张纸和缺乏经验之间的距离,可以是半个地球。

还好,他还有足够的时间来认识她。天下万物皆有定时。睡有时,醒有时,草木泛青有时,河流涨水有时,就连交通灯变绿,也有定时。

他和她之间的相知,也仰赖上天的定时。

在接下来的几周里,乔治又见了菲妮丝几面,都是她来诊所见他。先是带母亲来做复查。蕾恩的感冒症状渐渐消失,听力也随着有所好转。后来菲妮丝又带阿依莎来调试助听器。乔治动用了关系,让阿依莎很快进入了耳鼻喉专科医生排期。经过一系列检查之后,专科医生排除了其他致聋原因,随后乔治很快从难民安置署申请到了助听器专用款项。

在这期间乔治请菲妮丝喝了两次咖啡,理由是“讨论一下阿依莎的治疗方案”。第二回咖啡快喝完的时候,他貌似随意地提到了士嘉堡总医院的一位听力康复师:“她人很好,还能稍稍听懂一些中文,将来可以负责你母亲的听力。”

“为什么?你撒手不管了?”她有些惊讶。

“因为,”他顿了一顿,才接着说,“因为我想跟你约会。这样的话,我就不可以再管你母亲的事了,我是说不能以医生和病人的身份。利益冲突,行有行规。你们当老师的,应该懂这个。”

他没等她回话,就转身走了。一想到她两眼圆睁,双唇微启,整张脸扭成一个惊叹号的模样,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四个月后,在他生日的那一天,他们结了婚。那是一个小范围的婚礼,没请牧师,在场的只有她的母亲和双方寥寥可数的几个朋友。他的独生女儿在日本,没法过来。

他们在婚礼上交换的誓言,和寻常婚礼上常听到的那套“生死、荣辱与共”的老生常谈相差万里。具体内容是他们在一顿晚饭的空隙里,草草讨论了几句之后为彼此拟定的。他的誓言是她用当老师练就的一手好字写下的:“我发誓: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照顾我妻子的母亲蕾恩·袁,一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而他给她拟的就简单多了,只有一句话,是他用医务人员常见的潦草字体匆匆涂就的:“我发誓会对我的丈夫诚实,永远如此。”这两份誓言听起来像是婚前协议,甲乙双方都写下了各自希冀的条款。唯一的差别是:条款里没有涉及财产。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明白:这些誓言不过是一张废纸,注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撕毁。

他们收到的最好的结婚礼物,是一通来自阿依莎丈夫哈菲兹的电话。哈菲兹告诉他们:阿依莎生了一个女孩,虽然比预产期晚了几天,但一切安好。婴儿是六磅三盎司,对阿依莎这么个瘦小的母亲而言,这个体重也就算差强人意了。孩子很健康,十根手指,十根脚趾,一根不缺。

他们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菲妮丝。为了和大菲妮丝有所区分,乔治戏谑地管这个孩子叫菲妮丝二世。

3

从松林养老院取回来的那个箱子,在蕾恩原先住过的卧室里放了整整两天,没人动过。第三天乔治出差去参加一个专业会议,待他走后,菲妮丝才进屋开了箱子。是时候了,她对自己说。死亡带走了附在肉身上的一切糟粕,包括疾病。灵魂没有年龄,也不会有老年痴呆症。死亡意外地给她带来了一个这三年里求而不得的机会,她终于可以和母亲,或者说,母亲的灵魂,单独地、面对面地说一说话了。

母亲的房间一直保持着原样,仿佛她从未离开过。一天里最后的阳光疯牛似的从半启的窗帘里闯进来,横冲直撞粉身碎骨地扑到墙上,在身后留下一路愤怒的飞尘。这灰尘怕也是从未见过母亲的。床铺得整整齐齐,被子的每一个角都扯得很平整。菲妮丝在枕套上发现了一根头发,深蓝色的布料反衬着一根银丝,触目惊心。那是母亲去养老院之前留下的,似乎还有呼吸。

失去了根的头发还能单独存活吗?

菲妮丝跪在地上,把头埋在枕头里。母亲搬去“松林”已经差不多三年了,菲妮丝惊讶地发现一个人的气味竟然能存留得那么久。那是一种糖和汗酸混淆在一起的气味,像是熟过了头的果子。半晌她才醒悟过来,那是老迈的肉身发出的腐朽之气。

很奇怪,那一刻她突然感觉离母亲很近。那根头发,那股气味,不过是母亲留在身后的东西,一如蛇蜕下的皮。真正的母亲此刻正躺在那个摆放在梳妆台上的金属罐子里。罐子闪着一层与世无争的、被死亡定格成永恒的寒光,冷眼看着世上那些無望地行走在狗苟蝇营之途的人们。无论他们蹦得多高,逃得多远,最终都会回到一只这样的罐子里。

蕾恩失智的最初症状是轻微而无大碍的,比方说偶尔记错日期,或者忘了锁门,或者忘了吃药。任何人都有过这一类的疏忽时刻,谁也并未特别在意。直到有一天,菲妮丝在冰箱里发现了一只鞋子。她站在打开的冰箱门前,冷气扑面而来,她开始颤抖。她终于近近地面对面地看到了那只野兽。

没多久,她就遇到了乔治。

他们无所不谈,至少他以为他们无所不谈。童年的记忆,从前走过的沟沟坎坎,今天身上还留着的疤痕。他带着她走进他和亡妻珍的前尘往事——珍是在十年前患胰腺癌去世的;他和她谈到现在在日本教英文的女儿凯蒂;他也常常说到他的父亲,一位在辛辛那提大学教政治学的教授。父亲是个自由派,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里,他的思想过于超前。父亲鼓励儿子不用乖乖地听老师的话,功课得过且过,多花时间读些课堂之外的书籍。

父亲的大胆做派几乎害他自己丢失了大学的教职。有一天,联邦调查局的特派员突然走进他的办公室,为了一个从苏联大使馆寄到他们家的、里边装满了宣传品的邮包。这个邮包是应他的儿子乔治的要求寄来的,当时乔治还是个初中生。乔治给苏联驻美大使写了一封信,说他“不相信历史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关于你们国家的那些事,我想从你那里了解实情”。父亲被乔治的鲁莽和天真深深震惊,但却从来没有挫伤过他的锐气,或者严词厉色地禁止过他的行为。

几年之后,当越南战场的绞肉机开始吞噬年轻人的血肉之躯时,乔治拒绝服从征兵令,在父亲的协助下逃去了加拿大。边境线上父子匆匆挥手道别,都没想到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面。等到十年后大赦令终于下达时,父亲已是一抔黄土。

菲妮丝也和他谈起她的往事。她的家乡在一个叫温州的江南小城,位于上海以南大约五百公里。她说到她在那里度过的童年,母亲为了养育她而吃过的苦头,用蕾恩自己的话来说,那是“三辈子的剂量”;还有她父亲的经历:一生参加过三次战争,却到临死也没有找到太平;还有1970年一个春夜里发生在广东大鹏湾的一段惊心动魄的经历。那一汪水带走了一个她心爱的人,让她一夜从少年变为大人。

乔治想得没有大错,她的确和他什么都谈——除了那份恐惧。而就是那份恐惧,把她推到了他的怀中。

母亲的阿尔茨海默病是恐惧的源头,菲妮丝害怕独自承担照看母亲的责任。一想到要参与到母亲病老的那个黑暗幽深的过程中去,她就感到了一种渗入到骨髓的惊惶。这是一个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过程,她从未有过亲人在她眼前老去的经历。她的父亲没能活到天年,她也从未见过她的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她熟知她的母亲,不过那是一个相对年轻、尚未罹病的母亲,失忆把天下的母亲都变成了陌生人。

婚后她和母亲搬进了乔治的家,起初蕾恩的病情似乎有所缓解。换个环境对母亲有好处,菲妮丝心想。从前每一次需要面对生活的重大变迁时,母亲就会绷紧身上每一根神经来适应新环境。这一回应该也是如此,变迁让人紧张,能逼着母亲打起精神。

然而,在差不多一年之后,当她们慢慢适应了新家,蕾恩的应激系统就渐渐地涣散了下来。已经咬牙切齿极不耐烦地潜伏了很久的阿尔茨海默病,开始全力出击,四处留下凶残的牙印,先是撕咬她的记忆,然后攻陷她的情绪,把她变成一个丢三落四、捉摸不定、不可理喻的糟老婆子。

蕾恩第一次出现明显的症状(后来还会出现许多次),是在菲妮丝婚后的第二年。那是感恩节前的一个夜晚,菲妮丝在厨房给学生批改作业,突然听到蕾恩房中传出一串怪异的动静,像是一只受伤的野兽发出的沉闷哭喊。菲妮丝冲上楼推开房门,发现母亲蜷成小小的一团,双手捂着耳朵躺在地板上,肩胛骨如两把尖刀,几乎要从睡衣里戳出。屋里的电视开得山响,正在播放一部抗战题材的电视连续剧。菲妮丝订了中文电视台,专门给蕾恩在自己房间里看。

心脏病发作。这是菲妮丝心里涌上来的第一个念头。“乔治,快!”她发狂似的喊了起来,血唰地冲上头,在太阳穴里疯狂地擂着鼓。她蹲下来看着母亲,浑身不由自主地瑟瑟颤抖。她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寸,不知道该不该挪动母亲。从前报纸电视上看来的种种急救知识,此刻像碎纸片似的漫天乱飞,却不能聚成一句清晰坚定的指令。

地板上那个蜷得紧紧的球变得松泛了,慢慢地朝她蠕爬过来,枕靠在了她的大腿上。

“撒谎,他们撒谎!”蕾恩虚弱地举起一只拳头,朝着电视的方向挥舞着。屏幕上在播放一个震耳欲聋的交战场景。菲妮丝注意到了一团白色的毛茸茸的东西,是棉球。原来蕾恩的两只耳朵里都塞了棉球。

菲妮丝恍然大悟:母亲一直在用这个小伎俩,来绞女儿和女婿的神经。不知多少次在饭桌上,她和乔治为母亲时有时无的神秘失聪,以及需不需要配戴助听器的事,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地争得面红耳赤,而母亲则坐在他们身边,静静地听着他们拌嘴,脸上浮着一丝无辜的微笑,偶尔怯怯地插上一句:“我听不懂,英文。”

天,她和乔治,两个多么好骗的傻子。

“妈,你是在玩我吗?”菲妮丝气急败坏地嚷了起来,探身从床头柜上取了遥控器,咬牙切齿地掐死了电视。

“出了什么事?”正在地下室洗衣服的乔治,闻声急急地跑上楼来。

蕾恩看见乔治吃了一大惊,仿佛她压根儿就不认识这个人。她的情绪又开始亢奋起来,指着门,用温州话大声吼道:“给我滚出去,你!”

这几个月里,蕾恩丢弃了这些年在加拿大学到的那点英文,几乎完全回到了她的乡音。阿尔茨海默病像一把泥瓦刀,把她记忆表面的那一层刮走了,只留下完好的底漆——她与生俱来的乡音。

“妈,这是他的家。”菲妮丝疲惫无力地用温州话提醒母亲。

“他,滚!”蕾恩完全不理会菲妮丝的话,依旧坚持要乔治出去。

“她想和我单独待几分钟。”菲妮丝小心翼翼地剔除了蕾恩语气中的蒺藜,示意乔治先离开房间。

“告诉他们,你告诉他们……”乔治刚走,蕾恩就一把抓住菲妮絲的胳膊,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像一个在蛮不讲理的大人那里受了委屈、又无处申冤的孩子。

“告诉谁?啥事?”

“那些,电视上的兵。他们应该省着子弹,怎么可以这样浪费?最后一颗子弹,是要留给……”蕾恩突然顿住了,面容僵如岩石,仿佛看见了在屋里游荡的鬼魂。

“给谁?”菲妮丝终于把蕾恩从地板上扶了起来,架着她坐到床上。这是一场角力,她汗流浃背,筋疲力尽。学生的作业明天早上要发回去,她现在连一半都还没判完。

“他——自——己。”蕾恩答道,每个字上都加了重音。

这天夜里,两口子终于歇下了。在床上,菲妮丝跟乔治说起了母亲方才的举止。“可能是想起了什么战争年代的事,”乔治叹了一口气,“我认识一位朝鲜战场下来的退伍军人,曾经当过战俘。五十多年过去了,到现在见了穿白大褂的亚裔医生,都以为是朝鲜人,还会情绪失控。最糟糕的时候,需要注射镇静剂才能平静下来。”

话一出口乔治就后悔了。他本来是想安慰她的。天下可以拿来抚慰人心的话很多,他却偏偏挑了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例子。这是他的职业病,就像他不大不小的烟瘾,明知不妥,改起来却费劲。

“她有跟你讲过战时的事吗?”他还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黑暗中菲妮丝摇了摇头:“她说她记不得太多。我只知道梅姨曾经参加过抵抗组织,还有,我外婆是让日本人的飞机炸死的。”

“我们总是记得本该忘记的,忘记本该记得的。”乔治迷迷糊糊地应答着,呼吸渐渐含混沉重起来。

母亲的房间死一般寂静,但是野兽还在黑暗中徘徊。那只变幻无常的恶兽,一会儿变成冰箱里的一只鞋子,一会儿变成两只棉花球,一会儿变成魔幻士兵和他们手中的枪弹。也许在某个时刻,它还会变成一座着了火的房屋。世界大战已经是记忆中的往事,可是人和兽之间的战争,可能才刚刚开始。这是她一个人的战争,没有指挥,没有作战计划,没有弹药库,也没有盟军。她得独自应战。当然,她有乔治,可是他会参与多少?他能坚持多久?她不敢肯定。

睡意迟迟不至。乔治惊天动地的鼾声在她的耳膜上戳出一个又一个洞眼。棉球,她现在终于知道了它们的用途。

蕾恩似乎越来越害怕一个人留在家里。早餐吃到一半,她会突然停下来,怔怔地盯着菲妮丝看,眼中泛起莹莹泪光,仿佛女儿不是出门上班,而是要踏上一条不归之途,她们这一别,就是天人永隔。

看着母亲这副样子,菲妮丝觉得心被蹭破了一层皮。母亲曾经是一个凶悍的妇人,为了家人可以毫不犹豫地赴汤蹈火,如今却变成了一个无助的孩子。

菲妮丝错了。即使身患阿尔茨海默病,母亲依旧会时不时做出让她震惊的事情。那个凶悍的妇人并没有消失,只是进入了冬眠。她会在谁也意想不到的时刻,从那个柔弱孩子的躯壳中一跃而出,满血复生。

一天夜里,菲妮丝觉得有点渴,就起身去拿一杯水。往楼下走的时候,她冷不防绊在一团东西上,几乎跌倒。是蕾恩坐在楼梯拐角处,两眼在微弱的夜灯光中炯炯闪亮。

“我都听见了,阿凤。”蕾恩到现在都还叫菲妮丝的乳名,“你和他,在房间里。”

菲妮丝的脸颊一蹦一蹦地烧灼了起来——那是一种赤身裸体站在当街的耻辱。

蕾恩扶着墙,摸摸索索地站了起来,胳膊绕着菲妮丝的臀部,将女儿搂住了。她冰凉的布满筋节的手,撩开菲妮丝的睡衣,紧贴着菲妮丝柔软的肌肤,那肌肤上还残留着做爱之后的余温和湿润。蕾恩的口臭拂过菲妮丝的脖子,充溢在渐渐浓腻起来的空气之中。

“这儿,你要多练练这儿的肌肉,要有力气。他对你做那件事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疼。”蕾恩捏了捏菲妮丝丰满的臀部,喑哑地说。

菲妮丝挣脱了她的手,全身僵硬如石头。这是第几次了?母亲就坐在这儿,在他们卧室的门外,用长着眼睛也长着鼻子的耳朵,专心致志地倾听着屋里的动静?世上有什么耳疾,可以磨损得了那副耳朵的机敏?

菲妮丝一言不发飞也似的逃了开去。

她没有告诉乔治这件事,可从那以后,他们再做那件事时,感觉已经不同。每一次乔治表现出那个意思时,她都会看见蕾恩的眼睛在房间里浮动。那双眼睛脱离了面孔,在黑暗中萤火似的闪亮,无所不见,无所不知,将她身上潮起的欲望瞬间吮干,变成一片荒漠。

一直到老,蕾恩都还是个极爱整洁的人。她平常都是在晚上八点左右洗澡,几乎没有漏过一天。渐渐地,这个常年固定的规律开始动摇,或者说,开始扩充,从一天一次到一天两次,甚至一天三次。在某个星期天,菲妮丝注意到母亲的洗澡次数抵达了前所未有的巅峰——她在这一天里竟然洗了四次澡。

有一天晚上,蕾恩刚刚走进浴室不久,正在厨房洗碗的菲妮丝听见她在浴室里唱歌。蕾恩的嗓子很好,梅姨曾不无嫉妒地说过那是“老天赐的礼物。她从娘胎里爬出来的第一声哭,就是天籁”。

菲妮丝记得自己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常听着母亲的歌声入睡,又在母亲的歌声中醒来。最初是摇篮曲和童谣,再后来是革命战歌和领袖颂歌,再后来就成了港台流行曲。菲妮丝在各个年龄段听到母亲唱的歌,都是从收音机里学来的时髦。

但这会儿母亲哼的是一首对她来说完全耳生的歌,陌生的歌词绵延编织在同样陌生的曲调中。后来,趁蕾恩脑子清醒时,菲妮丝问过母亲那是首什么歌?蕾恩停顿了很久,才说她记不得了。

浴室里的歌声终于停了下来,但是水声没停。莲蓬头一直开着,水溅在瓷砖地面上,发出响亮的连绵不绝的声响。那声响听着瘆人。菲妮丝看了一眼厨房墙上的挂钟,母亲在浴室里已经待了一个多小时。

浴室没锁门,菲妮丝冲了进去。凉空气从开着的门里钻进来,将浓密的水蒸气帘幕掏出一个窟窿,窟窿里露出一个湿漉漉的人影,乳房下垂,瘦瘪的肚腹上有暗褐色的妊娠纹。母亲站在莲蓬头下,发疯似的挠着泡在厚厚的洗发水泡沫之中的头皮。她下手很狠,身体随着她的动作在激烈地晃动。

菲妮丝伸手过去,把莲蓬头开关拧停了,屋里一下子安静了下來。蕾恩的嘴唇张开,露出一丝孩童般的既不知耻也不知怕的笑容。

“脏,太脏了……”蕾恩嗫嚅地替自己辩解着。

这样的情景一次又一次地重演,每一次都把菲妮丝的容忍限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新的容忍限度很快又被突破,成为熟视无睹的新常规。终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那件事成了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4

2008年的夏天,乔治的女儿凯蒂带着她的丈夫,一位名叫阿丰的日本工程师和他们四岁的儿子马克,回到多伦多探亲。由于他们没能来参加父亲的婚礼,这算是第一次和菲妮丝见面。

小马克是在大阪出生长大的,上的也是当地的幼儿园,他的英文还不顺畅,所以阿丰和凯蒂只能和他讲日语。凯蒂此时已经在日本居住了十年,日语已能应付自如。餐桌上,蕾恩一直很安静,默默地听着他们说话。一直到上甜点的时候,她突然毫无征兆地爆发,嘴里冒出一串音节短促、节奏极快的话——那是温州方言里最歹毒的骂人话。这样的话,是喝醉了的丈夫用来咒骂自己的婆娘,街头小屁孩用来证明自己已经成为男人,菜市场的阿婶为几个找头用来怒怼别人的。这样的话从母亲的嘴里说出来,菲妮丝的耳朵热得像两只柿子椒。桌上其他人都不知道蕾恩在说什么,但没听懂的只是话,脸上的表情谁都看得懂,那是一目了然的愤怒。

“你叫他们,住嘴,别再说,那个鬼话!”蕾恩喝令菲妮丝。

菲妮丝无地自容。她无法跟客人解释母亲的举止。母亲的情绪是一枚出了故障的体温计,没有人知道下一刻水银柱会朝哪个方向移动。她只能把蕾恩哄回到她的卧室:“明天,明天一定叫他们滚。”这当然是一句谎话,像前面使过的许多句谎话一样,只是为了换来一刻的太平。

第二天是周六,一个蒸笼般的大热天。凯蒂出门参加高中同学聚会,把阿丰和马克留在家里,父子两个在后院找凉快,滋着水龙头疯打水战。菲妮丝在帮乔治准备午餐吃的色拉,蕾恩站在窗口看着院子里的父子打打闹闹,稀疏的头发在阳光里看起来像是一团金色的柔软的云。她已经忘了昨天饭桌上的事了。菲妮丝对自己说。平生头一回,她为母亲日渐稀薄的记忆力心存感恩。

眼前的一切太平景象,会不会仅仅是幻象而已,只为哄人放下警觉,然后砰的一声,再给人来一记比先前更毒更狠的黑拳?菲妮丝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失去了单纯享受当下的快乐、不被忧虑和惧怕绑架的能力?

蕾恩转过身来,对菲妮丝迷迷茫茫地微笑着。母亲现在就是一个孩子,她的孩子。过去三十年里,菲妮丝一直在向上帝讨一个孩子。若和一个合宜的男人一同养大这个孩子,那自然是最完美的安排。若没有这样的男人,她总还是有母亲的。两个女人一起养大一个孩子,虽不完美,却也是可行的。然而年复一年,男人来了又走了,她终未能如愿。有一次她偶然看到一本心理学论著,讲到伤痛的几个阶段,不禁哑然失笑:书里引用的案例,分明就是她自己,每一个阶段仿佛都是为她量身定制。先是否认现实:我很健康,不可能是这样的;然后是愤恨不平:为什么偏偏是我?再后是讨价还价:一个,我不贪心,只要一个孩子;再再后是抑郁:没有孩子,活着是一种慢死;最后才是接受现实:这就是命。直到现在她才恍然大悟:其实上帝已经赐给她一个孩子——一个只会变得更老而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

后院的草地上,小马克浑身湿透,一路疯跑疯喊,嗓子已经嘶哑。阿丰让他进屋喝口凉水歇一歇。在进厨房之前,阿丰脱下他们湿透了的T恤衫,搭在屋外阳台上晾。进门时他们都赤着膊,身上滴滴答答地淌着水。

阿丰身上的肌肉很发达,三角肌和胸肌硬如岩石,被阳光晒得黝黑的皮肤上,汗珠和水珠在闪着亮。他从冰箱里取出两瓶冰水,出于礼貌和尊重,他把其中的一瓶递给了蕾恩。没料到蕾恩唰地退后一步,猝然从餐桌上抓过一把裁纸刀,指着自己的胸口,大声呵斥道:“再过来一步,我就扎死给你看,你信不信?”

马克虽然不知道蕾恩在说什么,但却被她狰狞的神情吓住了,惊天动地地号哭了起来,谁也哄不住。阿丰只好抱着他一路踢蹬着上楼进了他的房间。

楼下厨房里,菲妮丝把母亲搂在怀里,拍打着她的脸颊,含含混混反反复复地安抚着她:“别怕,没人会害你。真的,没人,真的……”

乔治站在厨房台子边上,听着楼上他的孙子在歇斯底里地哭喊着,几步之外站着他不可理喻的丈母娘。他夹在中间,不知所措,突然就觉出了自己的老。

那天下午,阿丰带着马克搬进了附近的一家旅馆,后来凯蒂也跟过去了。剩下的假期里,他们再也没有回到家里住。乔治去旅馆看了他们几回,有时和菲妮丝一起去,有时一个人去。

“松林”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他们的谈话中,是凯蒂一家回日本的当天晚上。“那是多伦多最好的长期护理设施之一,尤其擅长护理阿尔茨海默病病人。香港人投资的,护工大多能讲中文。有中文食谱,中文娱乐节目,”乔治的口气像在做报告,对事实了如指掌,“低收入的人,可以申请政府补助。离我的诊所只有两条街,探视起来很方便。”

乔治的声音像隔了一层膜似的,一会儿清楚一会儿模糊,遥远而支离破碎:“排队的人很多,我可以找找关系插个队。”

一场营销宣传,脚本写得好,也排练得当。菲妮丝感觉脚有点冷,白天积攒的暑气已经被夜风渐渐销蚀。

从小开始,只要脚不暖和过来,她就无法入睡,母亲总是把她的脚窝在自己的两腿中间。那是世上最幽深柔软湿润的天堂,禁果在那里催熟,生命在那里怀胎,生意在那里成交,权力在那里换手。那是狂欢的土地,幽密的国度。可是母亲竟然摒弃了这些重要的用途,把这块宝地单单用在了替她暖脚这样一件无关紧要的琐事上。那个时候她真的相信母爱无所不能,包治百病。

“乔治,养老院的事,你想了多久了?”沉默了许久之后,菲妮丝发问。

5

菲妮丝坐在地毯上,四周丢满了从母亲箱子里掏出来的物件。大部分是衣物,是漂洗过多次、已经露出针脚的旧东西,只有一件深蓝色的、前襟绣了雪花的羊毛衫是新的,还装在礼物袋里——那是去年菲妮丝送的圣诞节礼物。

最好的东西要留在最后用。从小母亲就是这样教导她的。只是母亲的最后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身后。母亲是一个能把一枚铜板捏出水来的人,又酷爱整洁,从年轻到老,从来没变。此刻菲妮丝手中正拿着母亲的一副老花镜。那是从一元店买来的便宜货,菲妮丝却不得不服母亲收拾东西时的那股子仔细劲儿。母亲把镜片擦得一尘不染,两只镜脚整整齐齐相互交叠,用一角丝绒方巾平平整整地裹起来,体体面面地装进一只银色布盒中,仿佛那是一具经过了无可挑剔的清洗和防腐处理的尸首,正躺在棺椁里,等候着最后的瞻仰。

那天上床时,母亲可知道这是自己的最后一夜吗?

菲妮丝扭动着脖子,想放松一下僵硬的肩颈,眼角突然就扫进了梳妆台上的那个罐子和它折射在镜子里的影子。黄色的金属瓶身,带着银色的镶边和雕刻得极是精致的花纹,庄严而不可狎昵地美丽。和刚拿回来那天相比,罐子似乎缩小了些。时间从来不给谁留情面,甚至连死人都不肯放过。

“你想好了,要把它放在家里吗?”那天,在殡仪馆的停车场,乔治这样问她。

她点了点头。

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很沉默,因为他们中间多了一样东西。乔治觉出了空气的厚重,就打开他那边的车窗透气。暮色渐起,太阳和一轮满月同时驻留在天穹上,彼此遥遥相望,神色暗淡慵懒。这样的天穹,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奇景。菲妮丝把罐子紧紧抱在怀里,仿佛在替母亲焐暖。想了想又忍不住好笑:母亲刚刚经过了火,烧成了海滩上那样的白沙子,她怎么还会怕冷?

把母亲带回家来,是她自己的意思,因为她还没想好该怎么处置骨灰。乔治提了几个建议,但母亲的死还太近太扎心,她听不进去。她要等待尘埃落定。直到今天她都不知道母亲心里到底是怎么看乔治的。她第一次提起乔治时,母亲非常意外——她绝对没想到她的女儿在五十二岁的时候,还要冒冒失失地踩进婚姻的陷阱。母亲和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在女儿还年轻的时候,催过很多次婚。但在最近几年里,母亲渐渐不再提起这个话头了,菲妮丝就知道母亲已经接受了母女相依到老的现实。

当最初的震撼终于渐渐平息,母亲有机会深入了解乔治的为人时,她的脑子已经溃不成军。母亲对菲妮丝的婚事到底持什么态度?是完全的祝福?还是彻底的反对?抑或,是祝福和反对中间的某种含糊姿态?这个答案现在藏在那个金属罐子里,结结实实地密封着,成为菲妮丝恒久的猜测。将来有一天,会随着母亲永远埋入泥土之中。

母亲带去坟墓的,还有什么秘密?

在最后三年里,蕾恩的脑子就像是一个出了故障的照相机镜头,不停地变换着焦距。除了偶尔几个瞬间即逝的清醒时刻,大部分情况下镜头里出现的都是一长串模糊不清的画面。随着时间的流逝,清醒的时刻变得越来越稀少,难得一求。

刚把蕾恩送去养老院的时候,菲妮丝还特意交代护工:假如遇到蕾恩头脑清醒的时候,一定要给她打电话,因为她要和母亲说话。护工也曾给她打过几次电话,但时间总是不对,她不是在上课就是在地铁里,没有手机信号。那几次珍贵的时机就这样浪费了,成为她生命中永久的遗憾。

后来菲妮丝在蕾恩的房间留了一个记事本,让护工提醒蕾恩有什么念头就赶紧写下来。菲妮丝查过记事本,发现上面一片空白,连个标点符号都不曾留下。沉默也是一种态度:母亲对这个世界完全无话可说。

菲妮丝急切地想和母亲说上话。说上话是一种委婉说法,其实她只是想解释,像任何感觉亏心的子女那样:其实、因为、所以、希望……她只想赶在死神把固若金汤的面纱裹上母亲的脸之前,能和她有一次清醒的对话。可是母亲没有给她机会。死神的面纱尚未落下,母亲已经蒙上了别的面纱。早在她的身体消亡之前,阿尔茨海默病已经封住了她的灵魂,挡住了任何思维的亮光。五分钟啊,请给我五分钟,我只要告诉她一句话。一句话就行。菲妮丝恳求上帝,尽管她不知道她是不是真信有这样一位上帝。那份急切有时能在半夜将她惊醒,一身冷汗,浑身肌肉酸疼,可是她的声音终究没有抵达上帝耳中。

自从母亲搬到养老院之后,除了偶染风寒身体不适之外,菲妮丝每个周六的下午都是在“松林”度过的。大多都是她一个人去,因为在工作日里,乔治会时不时自己步行到“松林”和蕾恩一起吃午饭——他的诊所离养老院只隔两条小街。“一起”的说法并不准确,事实上他们仅仅只是在一个房间里吃饭而已,并没有“一起”,因为他们之间基本没有对话。

菲妮丝来的时候,母亲有时认不出她。即使认得,母亲也会很快昏昏入睡。菲妮丝坐在母亲床边,有时看书,有时批改学生的作业。房间里弥漫着母亲的呼吸声,沉沉的、松弛的、陈腐的,听得出年纪。很奇怪,那催人入睡的声音却让菲妮丝感觉安心。

有一次,菲妮丝看书看得眯瞪了过去,猛然感到有人在触碰她,一下子惊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发现母亲正俯身看着她,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颊。母亲的手拂过她的肌肤,带着一股久违了的温柔和怜惜,她突然觉得自己是浸泡在羊水里的胎儿。

“可怜啊,怪可怜的,囡囡。”母亲呢喃地说。

眼淚猝不及防地涌了上来。在那一瞬间,菲妮丝几乎相信上帝真的给了她那个时机。

“妈,我没有丢下你不管,你知道吗?”菲妮丝紧紧抓住了母亲的手腕,母亲疼得哼了一声。一股茫然的微笑漾过蕾恩的脸,唰地冲去了所有情绪残留的痕迹。她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句什么话,半晌菲妮丝才明白过来是什么意思。

“妠,该死,我来晚了,真真该死。”蕾恩说。“妠”在温州话里是对母亲的昵称。

菲妮丝立刻知道那个心灵相通的时刻,已经瞬间即逝,成为过去。

后来回想起来,那个下午既令人心碎,也让人欣慰。心碎是因为母亲最后的念想里装的不是自己,欣慰是因为母亲终于要见到她自己的母亲。

三周以后的一个早晨,菲妮丝和乔治被一阵尖利刺耳的电话铃声惊醒,他们同时从床上跳了起来。“袁·怀勒太太,你母亲昨晚在睡眠中去世了。”松林养老院的值班医生说。

医生还告诉他们先前发生的一件事:前一天下午,护士长带了一名新来的男护士到蕾恩的房间探访。每次来新员工,养老院都是以这个方式让他们熟悉情况的。蕾恩看见这位新护士,情绪突然激动起来,想从房间里逃走。没逃成,就把自己锁进了洗手间不肯出来,直到护士长把和蕾恩最亲近的小杨护士叫过来,才控制住了局面。

小杨护士是养老院的秘密武器,她手里似乎捏着一根神奇的线,像木偶师傅牵制木偶似的掌控着蕾恩的情绪。她温言细语地把蕾恩安抚下来,向她保证那个男护士以后再也不会进入她的房间,蕾恩这才肯开门走出了洗手间。这一天后来太平无事,吃晚饭时蕾恩的胃口不错,睡觉前还看了一个半小时内容轻松的电视节目,看不出有任何异常。

第二天清晨,早班的护士来到她房间想叫醒她起床梳洗,准备吃早餐,这时才发现她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全身冰凉。

(选自《北京文学》202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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