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3-10-26
2019年底,上海市开始试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2022年已建成供应主体多元、网点覆盖各街镇的租赁服务体系。为不断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多层次、多样化的租赁服务需求,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通知》,对租赁服务运行方式、租赁服务政策支持、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作出规范。通知将于9月1日起实施。
租赁服务运行方式
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通过政府支持、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引导各类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专业机构开展社区租赁服务,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
► 租赁服务对象
● 上海市有阶段性康复辅助器具使用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均可按需申请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
● 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补贴。
► 租赁产品目录
● 市民政局发布《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产品供应商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明确租赁产品的名称、型号及租赁服务价格。
► 租赁服务点
● 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点原则上设在街道(乡镇)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也可以因地制宜设在其他社区公共服务场所。
► 租赁服务机构
● 各区民政局以区为单位选择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机构统筹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也可以指导街道(乡镇)遴选租赁服务机构承接租赁服务。
● 租赁服务机构按协议约定具体负责租赁服务点的运营管理,开展租赁服务工作。
租赁服务需求提出
●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等方式在线提出租赁服务需求,也可以前往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点办理,行动不便的,可以代为办理。
租赁服务需求确认
● 租赁服务机构收到相关需求后,经与申请人联系核实,可以提供租赁服务的,应当订立合同,经申请人签字、租赁服务机构签章后生效。
提供上门服务
● 租赁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为申请人提供租赁产品送货上门、调试安装、使用指导等服务。
租赁服务政策支持
职责分工
●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本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相关政策和规范,指导、监督规范各区开展租赁服务。
● 区民政局:负责本辖区内租赁服务组织实施、补贴审核与结算、租赁服务宣传推广等工作。
● 市、区民政局:负责租赁服务补贴资金的落实及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
● 市、区民政局: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相应监督管理制度。
● 区民政局: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每年按照不少于补贴对象30%的比例开展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