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传统社会廉政建设中的历史闭环、制度闭环及人情闭环

2023-10-24沈婷玉冯思云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23年10期
关键词:公权力人情贪腐

王 平,沈婷玉,冯思云

(1.安徽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2.中共常州市委党校 基础理论教研室,江苏 常州 213016)

闭环原理最初是一个工学概念,指工业设备构成一个“自如吸能—加工转换—释能做功”的完整过程。从工学演绎到社会科学,强调“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的闭环原理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1]。它与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提出的“反者道之动”哲学命题相印证,即万事万物都在因果往返中运动变化。

检视中国传统社会廉政建设,发现其中内含三个“首尾衔接、因果相连”的闭环体系,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闭环、“莫贪腐,贪腐必受罚”的制度闭环和“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人情闭环。三个闭环彼此联系、互相制约,构成统摄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三根红线。对此进行分析,不仅能深刻把握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根本动力、关键举措及致命梗阻,还能为当代社会推进廉政建设提供镜鉴。

一、历史闭环是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根本动力

所谓历史闭环,是指在传统社会公权力的持续腐败和老百姓的无序斗争中,构成一个“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闭环体系。它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从“恶因”来说,若公权力持续腐败,特别是一批批“小贪小恶”演进成“大贪大恶”,就会伤害到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所谓“苛政猛于虎”“贪官狠如狼”;另一方面,从“恶果”来说,公权力的持续腐败一旦突破了老百姓的忍耐限度,让老百姓没有活路且申诉无门,就会引发老百姓的被迫抗争乃至体制外的无序斗争。正是老百姓发动的体制外斗争,让腐败公权力走向土崩瓦解。相比打官司、拦轿喊冤等体制内武器,以体制外斗争为主要载体的历史闭环,可以说是老百姓反抗腐朽王朝的终极武器。历史闭环的逻辑框架参见图1。

历史闭环作为老百姓的终极武器,包括用脚投票和用手投票两种形态。所谓用脚投票,指老百姓在无法直接抛弃公权力的情况下,用“惹不起躲得起”的方式远离公权力。如果所有老百姓都选择远离公权力,公权力就沦为名副其实的“孤”或“寡人”。对用脚投票最富诗意的描述,当属《诗经·硕鼠》一文所指,“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所谓用手投票,指老百姓团结起来,在“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的怒吼中,直接推翻腐朽王朝。

在传统社会,历史闭环往往体现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历史周期率。古往今来,富有远见的政治人物对历史闭环或曰历史周期率都有深刻洞悉。如孟子认为:“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2]37-38意思是说,如果君主像夏桀、商纣一样腐败残暴,老百姓完全可以将他们推翻。又如董仲舒认为:“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3]意思是说,执政者要尽心尽责为老百姓提供服务,非如此,老百姓可秉承天意将昏庸腐败的执政者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再如明朝朱元璋认为:“元政驰极,豪杰蜂起,皆不修法度以明军政。”[4]意思是说,若公权力极度腐化,所谓“不修法度”,必然会逼迫老百姓在“豪杰蜂起”中揭竿而起。习近平也对盛行于传统社会的历史周期率十分重视,他指出,“我经常讲到历史周期率问题,这的确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摆脱不了的宿命”[5]304,“回顾封建王朝的兴衰更替史,不难看出:有些封建王朝开始时顺乎潮流、民心归附,尚能励精图治、以图中兴,遂致功业大成、天下太平,但都未能摆脱盛极而衰的历史悲剧。导致悲剧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共同的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统治集团贪图享乐、穷奢极欲,昏庸无道、荒淫无耻,吏治腐败、权以贿成,又自己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搞得民不聊生、祸乱并生,终致改朝换代”[6]。

对历史闭环展开研究非常重要,它不仅是一个学术范畴,更是中国传统社会实施廉政建设最根本、最持久的动力(1)关于传统社会所实施的廉政建设,也有“哀民生之多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道德情怀方面的动力。然而,在以阶级统治为主导的传统社会,道德情怀相比统治阶级的阶级立场只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所以它始终无法成为实施廉政建设的根本动力。。质言之,正是老百姓手中有历史闭环这个终极武器,才能从根本上敦促公权力强化廉政建设。因为这个终极武器一旦启用,对全体社会成员来说,都是一场巨大灾难。事实上,中国历史上不乏《资治通鉴》《水浒传》(2)金圣叹认为文学名著《水浒传》也是一部鉴古观今、揭露历史闭环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史书。他说:“一部书一百单八人,而为头先叙史进,作者盖自许其书,进于史矣。”(参见金圣叹:《金圣叹批评本·水浒传》(上册),岳麓书社,2015,第21页)在《水浒传》中,当一批批善良百姓如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辈都被“逼上梁山”时,推翻宋赵王朝的历史闭环就要一触即发了。等启迪历史智慧的著述,其目的都是警示公权力,老百姓并非手无寸铁,而是“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就公权力来说,历史闭环一旦爆发意味着祸害老百姓的公权力被老百姓唾弃、被历史淘汰、被“影子朝廷”替代。所谓“影子朝廷”,指由于历史闭环的存在,在传统社会正式朝廷的身后,隐藏着一个随时对其取而代之的预备朝廷。“影子朝廷”可能仅仅存在于人们心中乃至无意识中,但它却与正式朝廷如影随形。一旦正式朝廷无法遏制公权力腐败,特别到了梁山好汉李逵所言“头顶长疮脚底冒脓——坏透了”的时候,“影子朝廷”就要登堂入室了。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取代秦朝的汉朝、取代隋朝的唐朝以及取代元朝的明朝等,最初都是若隐若现、飘忽不定的“影子朝廷”。只不过由于秦朝、隋朝以及元朝等朝代走向暴虐腐化,通过老百姓启用历史闭环,它们才走向确定化和现实化。

就老百姓来说,历史闭环虽然是老百姓的终极武器,但它是一把双刃剑。历史闭环在抗击腐败公权力的同时,也让老百姓自身伤痕累累。原因在于,历史闭环对公权力的抗击,会导致公权力瓦解和社会秩序的阶段性崩溃。“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的泣诉,就表达了老百姓对社会秩序崩溃的恐惧。

无独有偶,西方思想家霍布斯也有类似论述:任何政府形式可能对全体人民普遍发生的最大不利跟伴随内战而来的惨状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3)霍布斯说:“人类的事情决不可能没有一点毛病,而任何政府形式可能对全体人民普遍发生的最大不利跟伴随内战而来的惨状和可怕的灾难相比起来或者跟那种无人统治、没有服从法律与强制力量以约束其人民的掠夺与复仇之手的紊乱状态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参见《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第141页。。因此,霍布斯希望公权力像“利维坦”一样强大,以此维护社会长期稳定[7]。

显然,正是历史闭环带来的“恶果”,让传统社会朝野一心,产生了强化廉政建设的强烈意愿和根本动力。朝野双方都知道,只有抓好廉政建设,让公权力远离腐败,远离“大贪大恶”,才能切断历史闭环的发生机制。

二、制度闭环是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关键法宝

为了防止公权力因彻底腐败而导致历史闭环从天而降,传统社会统治阶级也想方设法推进廉政建设,以让公权力保持廉洁,远离“大贪大恶”。其思路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的演进。

第一,主张让公权力和老百姓永不接触。这一思路认为,一旦公权力和老百姓互相隔绝、“相忘于江湖”,公权力就没有机会腐败。然而问题在于,老百姓和公权力作为矛盾统一体,具有须臾不可分离的同一性。一方面,缺失了公权力,老百姓就生活在秩序凌乱中,只有公权力才能化凌乱为良序;另一方面,缺少了老百姓的支持,公权力就丧失了存在的必要性,所谓“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2]152。因此,这个思路行不通。

第二,主张为公权力植入儒家仁政思想,使其对老百姓永怀慈悲,所谓“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这一思路认为,既然老百姓被公权力温柔相待,只有同一性没有斗争性,自然没有理由发动历史闭环。然而问题在于,老百姓和公权力作为矛盾统一体,斗争性不可避免。公权力只要不受监督,由其滋生的腐败必然点燃斗争的火药桶。正如习近平强调:“没有监督的权力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8]显然,这个思路也行不通。

第三,主张用历史闭环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威慑”公权力,希望公权力能涵养克己奉公的历史自觉和精神境界。这一思路认为,既然公权力因改朝换代的历史闭环和“影子朝廷”而惊恐不已,自然“动心忍性”,不敢再欺负老百姓。然而问题在于,用历史闭环所产生的“恶果”来威慑公权力,其作用不能高估。一方面,历史闭环和“影子朝廷”具有隐晦性,往往匿于字里行间,让不少傲慢的执政者难以察觉其存在。比如,狂妄自大的夏桀就把自己比喻为永不灭亡的太阳,在他眼里,老百姓不过是懦弱无比的蝼蚁,永远无法奈何作为“太阳”的自己。另一方面,历史闭环的发生具有滞后性,这也极大弱化了它的威慑效力。也就是说,历史闭环的杀伤力往往数十年、上百年后才会发挥出来,因而难以遏制公权力在当下腐败的冲动。显然,廉政建设也不能完全依靠这种“走向历史深处”的自我警醒。

第四,既然公权力的突出属性是“有权就任性”,期待公权力具有纯粹的“菩萨心肠”和“历史自觉”是不现实的。同时,公权力的“大贪大恶”是由“小贪小恶”日积月累而成的。因此,要防范历史闭环从天而降,最积极的做法是创设“莫贪腐,贪腐必受罚”的制度闭环,并把制度闭环作为一个“铁环”穿在公权力的“牛鼻子”上。一旦公权力意欲腐败,制度闭环就立刻“发力”,显示出制度理性所具有的“霹雳手段”,让公权力的“牛鼻子”疼痛难忍。如是,公权力就不敢肆意妄为,更不敢把“小贪小恶”积累成“大贪大恶”。

比较上述四种思路,只有制度闭环能让公权力远离腐败、远离“大贪大恶”,无疑是传统社会实施廉政建设的关键举措。以下分别从“是何”“如何”“为何”来对制度闭环展开分析。

首先,“是何”回答了制度闭环的含义。所谓制度闭环,指通过设置制度体系,让公权力在腐败之初就受到制度体系的强力纠偏和严厉追责,从而构成一个“莫贪腐,贪腐必受罚”的因果闭环。在这一闭环中,“恶因”是公权力的初始腐败,“恶果”是制度体系的强力纠偏和严厉追责。既然“大贪大恶”由“小贪小恶”积累而至,那么,只要追求“莫贪腐,贪腐必受罚”的制度闭环运行通畅,公权力就无法把“小贪小恶”演进成“大贪大恶”。

其次,“如何”回答了制度闭环的建构原理和逻辑框架。对此,有三点分析。一是在制度闭环中,公权力被设置了“分内之事”和“不利后果”的双重枷锁。一方面,所谓“分内之事”,主要指公权力要把远离不作为和远离乱作为当成约束自己的第一道枷锁。在中国传统社会,官员时常要接受恪守法令(即远离乱作为)和勤政爱民(即远离不作为)的教谕。比如,北宋包拯十分痛恨乱作为的贪官污吏,把他们比喻为民贼。与此同时,包拯对不作为的官员也非常憎恶,只要他遇上了,一律无情弹劾。他在《弹张尧佐》中尖锐指出:“今亿兆之众谓三司使张尧佐凡庸之人,徒缘宠私,骤阶显列……而尧佐洋洋自得,不知羞辱。”[9]112另一方面,所谓“不利后果”,指公权力胆敢腐败以及突破第一道枷锁的约束,就要承担第二道枷锁带来的强力纠偏和严厉追责。比如,西汉文帝针对官员腐败出台了严厉的惩罚措施,他在《惩戒律》中规定“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10]。二是为了让上述双重枷锁从静态变成动态,制度闭环还设置了监督者和追责者。一旦公权力不履行“分内之事”,侵害了老百姓利益,老百姓可通过监督者这个中介,让追责者追究公权力的“不利后果”。监督者和追责者虽然也是官僚集团的组成部分,但按照制度闭环的设计机理,由于他们把矛头指向意欲腐败的公权力,因而成为替老百姓伸张正义的制度力量。三是追责者、公权力、老百姓、监督者构成制度闭环的四个节点。它们首尾衔接、环环相扣,通过“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的强力纠偏和严厉追责,确保公权力“莫贪腐,贪腐必受罚”,从而让公权力不敢作奸犯科,更不敢走向“大贪大恶”。制度闭环的逻辑框架参见图2。

图2 制度闭环的逻辑框架

最后,“为何”回答了制度闭环成为传统社会廉政建设关键举措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一是就可行性而言,制度闭环具有高震慑度、高灵敏度、高覆盖度三个优势,能够在公权力初始腐败阶段就“管好”公权力。所谓高震慑度,指制度闭环通过设置强力纠偏和严厉追责机制,让公权力胆战心惊,不敢越雷池半步,所谓“人心似铁非似铁,官法如炉真如炉”。所谓高灵敏度,指四位一体的制度闭环,具有“上一秒发生,下一秒发声”的快速反馈功能。它警示公权力不要抱有“做坏事或许能逃之夭夭”或“现在做坏事或许遥远将来才被绳之以法”的侥幸心理。所谓高覆盖度,指所有公权力都要被制度闭环所覆盖,不存在弱监、漏监、虚监等情况。二是就必要性而言,无论传统社会的执政者还是老百姓,都希望用制度闭环阻隔历史闭环的发生。面对公权力的腐败天性,老百姓的反击不可避免。老百姓的反击武器要么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闭环,要么是“莫贪腐,贪腐必受罚”的制度闭环。两种武器具有如下逻辑关系:一方面,两种武器带来不同后果。历史闭环作为老百姓的体制外终极武器,固然能推翻腐败公权力,但社会秩序崩溃也会殃及老百姓。相比之下,制度闭环不仅能在量变阶段遏制公权力腐败,让老百姓少受腐败带来的生活痛苦,同时它所追求的“小惩大诫”精神,还能确保公权力长期执政,让老百姓免于公权力瓦解带来的离乱之苦。另一方面,两种武器是“非此即彼”的替代关系。只要老百姓能启用“莫贪腐,贪腐必受罚”的制度闭环惩戒公权力腐败,公权力就不敢走向“大贪大恶”。而一旦没有了“大贪大恶”这个前提,老百姓自然不会启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闭环。

有鉴于此,传统社会的统治者和老百姓都有开展一场“交易”的意向性,即通过老百姓放弃使用历史闭环这个终极武器,来换得传统社会执政者同意老百姓使用制度闭环这个体制内常规武器,即“以武器换武器”。关于制度闭环和历史闭环作为老百姓抗击公权力腐败的两种武器,其逻辑内涵及功能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两种武器的逻辑内涵及功能比较

三、人情闭环是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致命梗阻

按照前述“以武器换武器”的思路,任何朝代都愿意大力建构制度闭环,以让老百姓不启用历史闭环。比如,北宋包拯对以权谋私的贪官深恶痛绝,主张用制度闭环化成的“三把铡刀”对他们严惩不贷。他在《乞不用赃吏疏》中写道:“欲乞今后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从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或所犯若轻者,只得授副使、上佐。……则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惧。”[9]85又如,朱元璋规定“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11]。显然,朱元璋想用“剥皮实草”的残酷方法,来提升制度闭环的追责力度和惩戒力度。

既然如此,为什么历史闭环还在传统社会不断“光临”?答案在于,在制度闭环内部枢纽位置,还存在一个微闭环——人情闭环。它是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致命梗阻。一旦人情闭环像臭水沟旁的孑孓一样泛滥成灾,制度闭环就会被牢牢堵死。以下从人情闭环的含义、特点、危害来展开分析。

所谓人情闭环,指制度闭环中的公权力、监督者、追责者互相勾结起来,在暗箱操作中联合腐败,共同侵犯老百姓的权利,并构成一个“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闭环体系。这里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指处于监督追责地位的腐败官员A帮助处于直接处分老百姓利益地位的腐败官员B违规操作,给B一个“人情”面子,那么B就要回报A。否则,B就会被控诉为不会“做人”、不懂人情世故。比如,《水浒传》中梁中书之所以筹集十万贯生辰纲给老岳父蔡京,就是报答岳父对自己的再三提拔和暗中庇护,这在第十三回梁中书与蔡夫人家宴庆赏端阳的场景中有详细描述。“只见蔡夫人道:‘相公自从出身,今日为一统帅,掌握国家重任。这功名富贵从何而来?’梁中书道:‘世杰自幼读书,颇知经史。人非草木,岂不知泰山之恩,提携之力,感激不尽。’蔡夫人道:‘丈夫既知我父亲之恩德,如何忘了他生辰?’梁中书道:‘下官如何不记得,泰山是六月十五日生辰。已使人将十万贯收买金珠宝贝,送上京师庆寿。……’”[12]218人情闭环的逻辑框架参见图3。

人情闭环是传统社会一个极敏感、而掌权者又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它有两个特点:一是人情闭环遮天蔽日,有人胆敢对它不理不睬,就会寸步难行。《红楼梦》里的贾雨村,若对承载人情闭环的“护官符”嗤之以鼻,乌纱帽可能很快就要被拿掉。二是不法官员只认彼此的人情闭环,而无视最基本的是非原则和法律底线。他们为了照顾人情闭环,往往肆意破坏制度闭环并践踏法律,同时并不感到羞耻。关于传统社会对人情闭环的重视,梁漱溟说,中国社会既不是个人本位,也不是社会本位,而是关系本位[13]。

人情闭环作为传统社会廉政建设的致命梗阻,其危害有三个方面。一是人情闭环通过破坏制度闭环的灵敏度,让制度闭环被堵塞,并彻底丧失惩恶扬善的作用。如前所述,制度闭环犹如政治体系的“免疫系统”,腐败公权力的“小贪小恶”犹如政治体系所感染的“病毒”,只要“免疫系统”运行正常,“小贪小恶”的“病毒”就会及时被清除,根本不可能发展成“大贪大恶”这一不治之症。然而,在人情闭环的作用下,制度闭环中的公权力、监督者、追责者肆意勾结,让制度闭环这一“免疫系统”陷入瘫痪。结果,“小贪小恶”的“病毒”不仅无法得到清除,反而很快滋长为“大贪大恶”。二是人情闭环是历史闭环的“接生婆”。“小贪小恶”得不到制度闭环的惩戒,意味着老百姓的体制内武器已经不复存在。面对腐败公权力的肆意伤害,以及“小贪小恶”一步步滋长为“大贪大恶”,老百姓只能丢掉幻想,重新拿起历史闭环这个终极武器。《水浒传》第五十二回中,李逵有句颇为深刻的话,“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12]901。在李逵看来,乱自上作,天下之所以大乱,就在于人情闭环让制度闭环“哑火”,丧失了基本效力。由此可以说,人情闭环是历史闭环的“接生婆”。三是人情闭环是历史闭环的“催产士”。因为“监督悖论”的存在,人情闭环还起到了“催产士”的作用。所谓“监督悖论”,指“不监督,公权力自然腐败;有监督,公权力加速腐败”。其含义是:传统社会的统治者本来只派遣官员A管理老百姓,发现由于缺乏监督,A搜刮民脂民膏;为了监督A,统治者又建构制度闭环,委派官员B监督A。哪想到“播下龙种,收获跳蚤”,在人情闭环的驱动下,B作为老百姓的守护神,非但不监督A,反而很快和A勾结起来[14]。显然,因为“监督悖论”的存在,制度闭环作为统治者建构的反腐败防线,反而加速了公权力的腐败,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因为在没有制度闭环的情况下,民脂民膏只要满足A就可以了,现在还要填饱B的胃口。

四、结语

显然,历史闭环、制度闭环和人情闭环是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关系。一方面,只要制度闭环运行畅通、时时刻刻都能实现“莫贪腐,贪腐必受罚”,制度闭环就能切断历史闭环的发生机制。另一方面,一旦“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人情闭环泛滥成灾,制度闭环就会被人情闭环所堵塞,进而丧失效力。没有了制度闭环的强力纠偏和严厉追责功能,“小贪小恶”就会演进成“大贪大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闭环便从天而降。总之,人情闭环通过破坏制度闭环,让制度闭环陷入“瘫痪”,并最终让历史闭环从休眠状态走向活跃状态。

为了清除人情闭环及其危害,传统社会也做出了很多努力。如前所述,人情闭环主要在黑箱中滋生并蔓延。一旦黑箱有了聚光灯,变成透明箱子,人情闭环就会遁于无形。围绕打破黑箱,传统社会主要有如下措施。首先,强调执掌公权力的官员要有道德力量,用“我心光明”照亮黑箱,并以此拒斥人情闭环。比如,东汉人杨震在东莱当太守,有人用金钱贿赂他,并说“暮夜无知者”。杨震怒道:“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15]其次,建立官员互相监督机制,让执掌公权力的官员彼此紧盯而非彼此包庇,用官员之间互相监督的眼睛照亮黑箱。比如,清朝雍正皇帝创设“即时候补”制度,“不分内外官,初任官均首先称候补。候补为等候补为实职之意,即有官而无职”,并动员候补官员监督现任官员[16]。候补官员为了早日获得实职,根本不理睬人情闭环,个个尽职尽责、用心监督。最后,让老百姓参与监督,用老百姓的“火眼金睛”把黑箱照亮。比如,明朝《大诰》提出:凡各地“耆宿老人,遍处乡村市井士君子人等”,都可以对本省各级地方官吏的施政行为与绩效进行测评,其评官意见可以用“列姓名具状”的方式递送朝廷,也可以在岁终考核官吏时组团来京,当面告诉皇帝[17]。

然而,在传统社会专制统治大背景下,由于统治者的阶级局限性以及制度体制的诸多缺失,无论官员内心的道德眼睛、官员之间彼此监督的眼睛,还是老百姓的眼睛,都不足以把黑箱真正照亮。风声紧的时候,人情闭环暂时退避。及至有机可乘,人情闭环又卷土重来,甚至变本加厉。一定程度上,正是人情闭环及其危害难以得到根治这一原因,让传统社会的廉政建设时常笼罩在失败阴云下。抚古思今,这一历史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宗旨同封建王朝、农民起义军有着本质区别,不可简单类比,但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5]305当历史车轮驶入当代社会,传统社会的“三个闭环”仍然是我们思考廉政建设的重要镜鉴。学史以明智,鉴往而知来。当代社会如何以传统社会为镜鉴,通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根本上清除人情闭环及其危害,以及从根本上释放制度闭环的治理效能,并借此让历史闭环永远处于休眠状态,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猜你喜欢

公权力人情贪腐
永远不要透支人情
魏晋时期的清廉与贪腐
不近人情是近人情
不要透支人情
人情之美
畅通公权力干预家暴通道——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贪腐文化的表现形式及其消除对策
《行政诉讼法》让公权力更规范
国家公权力对我国相关用益物权的影响
村官贪腐背后的权利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