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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亲情诗研究

2023-10-23王季畅

大众文艺 2023年17期
关键词:韩愈亲情家庭

王季畅

(香港大学文学院,香港 999077)

韩愈有着独特的家庭背景和曲折的人生经历。他三岁而孤,由兄韩会、嫂郑氏抚育成人。韩会正当中年却在被贬地逝世,郑氏对韩愈和老成(韩愈侄儿)说:“韩氏两世,惟此而已”[1]。除了承受与亲人的“死别”之苦外,韩愈还曾被贬阳山和潮州,两次与家人“生离”,经历了颠沛流离的远贬生涯。

为了聚焦韩愈生平经历,对韩愈不同空间中的亲情诗书写和诗歌创作成因进行深入剖析,本研究参考(清)方世举笺注、郝润华、丁俊丽整理的《韩愈诗集编年笺注》,以涉及韩愈亲情、家庭的51首诗歌为视点,从作品入手寻找线索,试图还原一个更为客观的韩愈家庭生活图景。

一、不同空间中的亲情书写

(一)稳定的“家”空间

“稳定的‘家’空间”与“转移的‘家’空间”相对,是指韩愈和亲朋共处一处的较为安闲、稳定的生活。

1.大历九年(774年)——大历十二年(777年)

大历九年(774年),随着韩会入京担任起居舍人,韩愈和兄嫂一起开始了四年在长安的生活。《祭十二郎文》中有:“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2]。韩愈视兄嫂为父母,因为他们不仅照顾韩愈的生活起居,更是对他“诲化淳淳”。

适时,擅长文学的叔父韩云卿也住在长安。韩云卿曾与李白有过一段较为密切的往来,《金陵听韩侍御吹笛》更是细致描绘韩云卿吹笛的画面:“韩公吹玉笛,倜傥流英音。风吹绕钟山,万壑皆龙吟。王子停凤管,师襄掩瑶琴”。[4]李白笔下的韩云卿是风流倜傥、放浪形骸的形象,气质和风姿都与自己如出一辙。参考韩愈在《与凤翔邢尚书书》中的自称:“生七岁而读书,十三而能文”[2],想必这也和幼年在长安生活期间受到的叔父的影响不能分开。

大历十三年(778年),韩愈十一岁时,韩会被贬韶州刺史并死于被贬地,举家南迁。

2.元和十年(815年)——元和十四年(819年)

稳定的“家”空间首当其冲的是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元和十年(815年),四十八岁时的韩愈在长安靖安里为家人们安置了一套房产。

参考《示儿》诗:

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

此屋岂为华,于我自有馀。中堂高且新,四时登牢蔬。

前荣馔宾亲,冠婚之所于。庭内无所有,高树八九株。

山鸟旦夕鸣,有类涧谷居。主妇治北堂,膳服适戚疏。

恩封高平君,子孙从朝裾。[1]

新居算不上多么华丽,但根据韩愈的描述,既能够与家人其乐融融“主妇治北堂”、宴饮欢乐,又能够与子孙促膝长谈“子孙从朝裾”“诗以示儿曹”,因此他感到“于我自有足”。

对于房屋的结构和陈列设置,韩愈尤其中意庭院中的藤树。《感春三首》中也描绘道:“偶坐藤树下,莫春下旬间。藤阴已可庇,落蕊还漫漫。…时节适当尔,怀悲自无端”[1]。暮春时节,藤叶遮蔽了刺目的阳光,蝴蝶纷飞,韩愈坐在树下,静静感受春天的消逝。

元和十一年(816年),韩愈迁中书舍人,随后又改官太子右庶子。虽然仕途蒸蒸日上,官位越做越大,但都是闲差。这样的生活有时让他感到百无聊赖:“庭楸止五株,共生十步间。各有藤绕之,上各相钩联。下叶各垂地,树颠各云连。朝日出其东,我常坐西偏。夕日在其西,我常坐东边。当昼日在上,我在中央间。仰视何青青,上不见纤穿。朝暮无日时,我且八九旋”[1](《庭楸》),这也许是韩愈在长安家中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转移的“家”空间

“转移的‘家’空间”是指韩愈与亲朋分离、奔波于路途中的生活。

1.贞元二年(786年)——贞元十二年(796年)

在兄嫂的影响下,韩愈于贞元二年(786年)离开宣州和族人,前往长安求学。

韩愈先后在礼部和吏部的考试中应试落榜后,恰逢董晋以兵部尚书充东都留守。董晋曾与韩愈叔父韩绅卿一同有过为幕僚的经历,韩愈随之被接纳跟随董晋赴任。在为其奔丧途中恰逢汴州兵变,家人们却还在汴州。

《此日足可惜赠张籍》对此作了详细记录:

暮宿偃师西,徒展转在床。夜闻汴州乱,绕壁行彷徨。

我时留妻子,仓促不及将。相见不复期,零落甘所丁。

骄儿未绝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我所,耳若闻啼声。

主人愿少留,延入陈壶觞。卑贱不敢辞,忽忽心如狂。

饮食岂知味,丝竹徒轰轰。平明脱身去,决若惊凫翔。[1]

根据诗歌,我们看到韩愈眼前浮现出幼女尚未绝乳的画面,耳中传来孩子的哭啼声,作为一个父亲和丈夫,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对未来的忧惧中,却只能徒自在床上辗转反侧。返回途中,韩愈受到河阳节度使李元淳优礼,而此时的美味佳肴、丝竹雅乐却都让韩愈无感。终于得以脱身离开后,韩愈“夜济十里黄”。终于从二月三日董晋薨到二月尾抵达徐州与家人相逢,确认百口都安然的结果,韩愈结束了在惊恐中度过的这二十多天。

2.贞元十九年(803年)——元和元年(806年)

因作《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贞元十九年(803年)十二月,韩愈触怒皇帝和权贵,被远贬阳山,成为阳山令。

韩愈在《赴江陵途中赠王二十补阙李十一拾遗李二十六员外翰林三学士》诗里追述被贬阳山时的细节:“中使临门遣,顷刻不能留。病妹卧床褥,分知隔明幽。悲啼乞就别,百请不颔头。弱妻抱稚子,出拜忘惭羞”。[1]韩愈被逼催即刻上路,情急到病重的妹妹明知重逢无望,哭求话别也被拒绝。而体弱多病的妻子也顾不上内外之分,抱着孩子出来送别丈夫…与家人生离的凄惨悲恻可见一斑。

然而在阳州的日子也并非都是如此,当心情稍平静,韩愈开始欣赏岭南的宜人风光,乃至于“无心思岭北,猿鸟莫相撩”(《次同冠峡》)[1]。同时,韩愈并非只身一人,《县斋读书》中记录:“诗成有共赋,酒熟无孤斟”[1],据考证,区册、区弘等人当时都不远万里来陪同韩愈[3]。参考韩愈所作的《游箴》:“余今之时,既饱而嬉,蚤夜以无为”[2]。在阳州两年“饱而嬉”的时光甚至让韩愈在移任江陵法曹时变得“腰腹空大”。

贞元二十一年(805年),宪宗即位后韩愈才迎来大赦,终于离开阳山,待命彬州。彬州生活期间,韩愈也有“叉鱼春岸阔,此兴在中宵”[1](《叉鱼招张功曹》)之乐。三个月后,他赴江陵任江陵府法曹参军,十月中旬抵达洞庭湖,据“男女喧左右,饥啼但啾啾”[1](《洞庭湖阻风赠张十一署》)二句可知,韩愈此时得以和家人相逢,两人携家眷一同前往江陵。

3.元和十四年(819年)——元和十五年(820年)

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十四日,韩愈以坚定的儒道立场呈上了一篇文辞激烈反对行佛事的《论佛骨表》,数日后他因得罪皇帝被贬潮州。

参考《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可知,当时韩愈一人在贬潮州的路上前进,和家人分开,因侄孙韩湘远来,欣喜而写下这首诗歌。原本韩愈的家人应当不必随行,然而却被有司以罪人亲属不得继续留在长安为由要求全部撤离[3]。

由于道路险峻,作为罪臣漂泊路途的韩愈开始追忆往昔在长安与家人的和美生活。例如《过始兴江口感怀》是韩愈路过始兴时感怀往昔而作,“目前百口还相逐,旧事无人可共论”[1],可见,此时家人还未与其汇合,今昔对比令韩愈深感一人之孤苦凄凉。《宿曾江口示侄孙湘二首》作于韩愈和侄孙韩湘同宿曾江口时。随着越走离家越远、越感知到被赦免希望的消失,韩愈痛苦地发出“茫然失所诣,无路何能还”[1]的无家可归的漂泊感慨。

元和十四年(819年)四月,韩愈携韩湘抵达潮州,其他家眷则安顿在韶州。

随行的韩愈家眷中有韩愈的第四女韩挐,年仅十二岁身患疾病被迫上路,不幸死于“层峰驿”。直到元和十五年(820年),韩愈以国子监祭酒的身份原路返回长安时,才得以经过小女凄凉落葬处。《去岁自刑部侍郎以罪贬潮州刺史乘驿赴任其后家亦谴逐小女道死殡之层峰驿山下蒙恩还朝过其墓留题驿梁》记录下韩愈对无辜冤死小女的一腔悔恨:“致汝无辜由我罪,百年惭痛泪阑干”[1]。

十月韩愈量移袁州,经过韶州与家眷会合。由于家眷在韶州受到韶州刺史张蒙很好的照料,令韩愈得以在潮州安心赴任,因此在去袁州途中韩愈与刺史饯别。来回潮州期间恰是两年正月都在韶州度过,令他不禁感叹:“来往再逢梅柳新,别离一醉绮罗春”[1](《韶州留别张端公使君》)。

韩愈的侄孙韩滂,随叔祖母南迁,年后死于韩愈赴任地袁州,虽非死于路途,却也与韩愈之贬有直接关系。此次韩愈的贬潮之路虽只有短短一年,但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灾难。

二、韩愈亲情诗创作成因

(一)对后辈的教育

韩愈尤为重视对族人后辈的教育,希望他们长大后“以兴吾家”(《祭滂文》)[2]。

例如对性格桀骜不羁的侄孙韩湘,韩愈就异常费心。刘斧《青琐高议》卷八的《韩湘子》中如此描述:“文公诸子皆力学,惟湘落魄不羁,见书则掷,对酒则醉,醉则高歌”[5]。韩愈在《醉赠张秘书》中也有提及:“阿买不识字,颇知书八分”[1]。阿买是韩愈之侄,极大可能就是长侄孙韩湘。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韩湘远游归来听闻韩愈被贬的消息,便选择跟随远赴潮州。韩愈作《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1],感叹对国家的一腔热忱背后也不乏对侄孙的教导和感化。

在韩愈的影响下,此后韩湘便潜心跟从学习。三年后,韩湘于长庆三年(823年)年三十时,进士及第。韩愈在韩湘即将去宣城赴任时,作诗《示爽》。“爽”是韩湘的小名,诗中充分表现了一个长辈对后辈终于登第为官的欣慰之情。“宣城去京国,里数逾三千。念汝欲别我,解装具盘筵。日昏不能散,起坐相引牵。冬夜岂不长,达旦灯烛然”[1],欣喜过后,韩愈又觉得冬夜太短不足以话别,心中更多的是对后辈即将远行的忧虑和不舍。

韩愈长子早夭,对自己的次子韩昶,他必然给予厚望,教育不敢松懈。从韩愈的亲情诗中也可以看出其子的成长历程和韩愈心态的变化。

元和三年(806年)旬日之间,孟郊的两个儿子先后死去。韩愈以“有子与无子,祸福未可原”“好子虽云好,未还恩与勤。恶子不可说,鸱枭蝮蛇然”[1]来安慰孟郊。韩昶当时九岁,据其《自为墓志铭并序》记载:“书至年长,不能通诵。得三五百字,为同学所笑”[1],如果韩昶果真年幼不才,那么韩愈说这席话时一定也含有对自己儿子能否成才的隐隐忧虑。[6]

元和十一年(816年)韩愈课子读书于刚置办的城南新家中,以父亲的口吻写下真诚的育儿诗《符读书城南》,勉励儿子“灯火稍可亲,简编可卷舒。岂不旦夕念,为尔惜居诸。恩义有相夺,作诗劝踌躇”[1]。令人庆幸的是,韩昶在成长中不负期待。从韩愈《赠张籍》中可以看出张籍曾教育韩昶,并对其才学感到满意与欣慰:“此是万金产。吾爱其风骨,粹美无可拣。…固宜长有人,文章绍编刬”[1],字里行间透露出后继有人、香火可以传承的欣喜。

一是形成了西充“有机充国香桃”、仪陇“五媚粮”等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其中,西充产的香桃通过电商网卖到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售价从原来的6元/kg卖到16元/kg;张飞牛肉、保宁醋、保宁蒸馍、川北凉粉、方果挂面等部分农特产品远销海外。二是南充市良好的农业经济发展环境可以更好地发展新产业。近年来,根据各县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南充市逐步引入新农村工业项目,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避免同质化竞争,努力形成产业集群的优势和带动作用。

《示儿》诗更是韩愈教子诗的代表之一:“嗟我不修饰,事与庸人俱。安能坐如此,比肩于朝儒?”[1]为人为文为官正直而不“修饰”,这是韩愈三十多年奋斗历史的总结。而作诗目的是“诗以示儿曹,其无迷厥初”[1],意图让儿子在成长中不忘家族安身立命之本。

(二)对亲情伦理的重视

为了形象地理解韩愈对亲情伦理的重视,不妨从反面入手,看其所鞭挞的亲情观念。韩愈在唐代文坛中以坚定的排佛老立场出现,而表现在亲情诗中,可以发现,他只是痛恨其中违背人伦之处。

韩愈在《谢自然诗》中力斥谢自然“繁华荣慕绝,父母慈爱捐”[1],认为她抛弃父母的慈爱、轻视世俗生活、不重人间亲情而“反欲随物迁”是不可理喻的。《谁氏子》中的家人们同样因谁氏子轻信神仙术而被抛弃,其妻子和母亲都悲惨不堪:“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翠眉新妇年二十,载送还家哭穿市”[1]。

那么韩愈是怎么担当家庭责任、维护家庭情感的呢?正如他在《谢自然诗》里所列举的:“人生有常理,男女各有伦。寒衣及饥食,在纺绩耕耘。下以保子孙,上以奉君亲”[1]。他认为正确的家庭观念应当是男婚女嫁、寒衣、饥食、纺织、耕耘、保子孙、奉君亲之类。然而,遵守家庭秩序的韩愈自己的家庭却没有封建家庭的死板印象。例如人日休假时:“亲交既许来,子侄亦可从。”(《人日城南登高》)[1],与子侄宴饮同乐。在家中心情不畅时,儿女还会为他唱歌解闷:“娇童为我歌”(《感春三首》)[1]。如此种种都向我们说明韩愈所追求的家庭秩序是有着浓厚的人间温情的。

除此之外,韩愈并未将自己囿于一己之亲情之中,他继承了孟子的仁爱观,在《原道》中用“博爱”释“仁”[2],关怀他人家庭的苦难。

从韩愈贬谪阳山起,区弘就一直跟随他左右。在《送区弘南归》中,韩愈表达了对区弘的感激之情:“服役不辱言不讥,从我荆州来京畿”[1]。但转而联想到区弘是“离其母妻绝因依”,想到“母附书至妻寄衣”“开书拆衣泪痕晞”的画面,韩愈又为区弘的家庭而心中不忍。

同样,在《寄卢仝》中,韩愈描述其贫困:“玉川先生洛城里,破屋数间而已矣。一奴长须不裹头,一婢赤脚老无齿”。[1]而贫困的原因则是他“上有慈亲下妻子”,这令“百口偕行”的韩愈深有同感。因此他“俸钱供给公私余,时致薄少助祭祀”[1],无私地把本人的薪金除了自己的公私开支外都供卢仝家用。

结语

在创作动机中我们看到了他为了振兴家道通过“归女教男”的方式把更多的期待寄托在子侄身上。他辛勤教导侄孙韩湘和次子韩昶,并为他们的成功而欣慰。韩愈还极其重视家庭情感伦理,他反对佛老正是痛恨其中违背人伦之处,在《谢自然诗》《谁氏子》中都有所表现。因此他在构建理想家庭时追求的家庭秩序不是冰冷的,而是有着浓厚的人间温情的。

对韩愈亲情诗的研究,既是对唐代亲情诗研究的补充,又是对韩愈研究“向内转”的一次尝试。看到韩愈诗歌中所面临的对家庭生计的担忧、购置房产后的喜悦画面,韩愈的个人形象得以脱离冰冷的文字和遥远的时代,变得更加立体、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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