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作用机制与应对措施
——基于中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背景
2023-10-22任秀峰
任秀峰
(西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云南昆明 650224)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转型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 当前,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态势看,加强参与制定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 完善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定价机制,已经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往来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应对国际市场上灵活多变的大宗商品价格机制的根本需求。 一直以来, 中国在国际市场大宗商品贸易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 中国大宗商品进出口定价权基本处于一个相对局限范围内,被动交易明显。 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作用机制与应对方法的研究,为中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一、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背景
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任务,2021 年商务部印发的《“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努力实现贸易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协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畅通循环能力进一步提升、 贸易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贸易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大宗商品作为对外贸易主要商品类型,占据着极大的市场份额且关联着诸多下游产业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加快期货市场开放发展,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取得突出进展。[1]但纵观全球市场,大宗商品交易基本形成“东方交易、西方定价、美元计价、期货基准”的格局。 作为最大的大宗商品需求方之一, 中国长期在全球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定价权有限,严重影响产业发展、经济安全与国际竞争力。
因此,“十四五”时期,中国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外部环境挑战,提高大宗商品定价权与资源配置能力至关重要。 必须进一步探究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形成机制,发现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风险,不断提高中国在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领域的话语权,促进中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大宗商品及其国际贸易价格的实质内涵
(一)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Commodities)是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并用于工农业生产与消费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 从商品类别看,大宗商品主要被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农副产品类,包括茶叶、苹果、玉米、大豆、小麦、稻谷、燕麦、大麦、黑麦、猪腩、活猪、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菜籽油、鸡蛋等。 二是金属产品类,包括金、银、铜、铁、铝、铅、锌、镍、钯、铂等。[2]三是化工产品类,包括原油、取暖用油、无铅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胶等。 从商品属性看,大宗商品具有价格波动大、供需量大、原产地、易于储存与运输、易于分级和标准化等特点,且大宗商品本身属于工业基础原材料,对国计民生、国家产业发展影响较大。[3]
(二)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
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是指大宗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的确定需要遵循国际商会(ICC)颁布发行的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现已更新到了Incoterms2020。 在这个通则中,更侧重的是对各种价格条款(常见或不常见)的责任划分及风险界定,是关于国际贸易价格条款的理论指导。[4]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的定价方式通常是由大宗商品交易双方共同磋商,并接受国际商会监督,遵循着国际大宗商品定价范围与基本规则。 从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发展情况看,虽然对商品本身的定价有着明确的指导与规范体系,但是定价区间较为宽松,上下浮动幅度极大。 因此,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具有不稳定性特点,这也是目前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产生各种风险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5]
三、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方式
(一)通过期货市场确定合约价格
大宗商品定价方式直接关联到其本身的价格作用机制,事关供需双方经济利益。 目前,国际大宗商品常见定价方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合约定价,另一类是基准定价。 合约定价主要是大宗商品供需方根据期货市场条件,事先对大宗商品价格进行定制,在正式实施大宗商品交易时,根据期货合约价格进行交易数目计算形成。 该方法下,期货市场成为大宗商品定价的关键。 通过期货市场确定合约价格的优势在于能够帮助商品需求方发现价格风险,并尽可能地规避风险。[6]而且,从杠杆因素看,期货不像股票市场那样有着高昂的利息,期货的杠杆是免息的,商品期货使用杠杆可以浮盈加仓,在做对趋势的情况下成倍放大收益。 这对于大宗商品需求方而言是一种优势条件,也是目前国际市场上大部分大宗商品都会通过期货市场定价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较为主流的定价方式。
(二)供需双方谈判确定基准价格
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中除了期货交易外, 还包括现货交易, 其主要是由供需双方谈判确定基准价格,在遵循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规则与秩序的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完成直接交易的定价方式。 如大豆、玉米、小麦或金、银、铜、铁等大宗商品在交易时,需求方与供应方直接在大宗商品交易所进行大宗商品价格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大宗商品交易。 该方法下,大宗商品自身价格上下浮动极大且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如供需方的谈判技巧、定价规则、市场结构、实力大小等,都会直接对大宗商品价格产生影响。 与合约定价方式相比,基准定价方式存在诸多劣势,在受到诸多主客观因素影响时,容易出现不公平交易状况,故该方法使用度相对较低。
四、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的作用机制
(一)大宗商品贸易价格作用机制原理
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作用机制主要是指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因素或力量因子, 从整体上看,影响大宗商品贸易价格的因素可分为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两类, 而两者中又包含着诸多显性影响因子、隐性影响因子。 显性影响因子是指容易被发现、作用性明显的影响因素,而隐性因子往往存在于大宗商品贸易规则之外,受各种客观因素、市场环境因素及交易双方的主观意见等影响。 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必须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影响因素进行细致分析,努力完善大宗商品贸易价格体系基本条件, 这是发现大宗商品贸易价格发展趋势、定价机理及其存在问题的前提,是做好相关应对工作的根本性要求。[7]
(二)大宗商品贸易价格外部作用机制
1.世界经济再平衡因素。 世界经济再平衡是相较于全球经济失衡的一个概念,是指推动世界各国经济结构平衡发展,最大程度减少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顺差,目的是促进世界经济秩序性、规范性构建。[8]值得注意的是,世界经济再平衡这一概念提出的“初衷”,主要是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针对中国实施贸易限制的一种借口。 随着这一概念的演进,越来越多西方国家将其作为了贸易保护与限制发展中国家对外经济开放与发展的重要理由。 世界经济再平衡这一概念提出的背后,预示着西方国家提高自身在国际上的大宗商品价格地位与定价话语权,那些长期依赖于大宗商品进口的国家,要想保障国内民生发展、经济稳定,要么进行内部大宗商品制造与生产,要么顺应西方国家提出的大宗商品贸易价格,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大宗商品。 因此,从大宗商品贸易价格外部作用力量看,世界经济再平衡因素是影响大宗商品贸易价格的重要外部力量,也是美元长期占据大宗商品贸易价格计价地位的主要原因。
2.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因素。从国家层面看,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一直是世界上典型的发达经济体,而大宗商品贸易价格一直受到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因素影响。 一方面,当发达经济体处于大宗商品出口方时,在大宗商品对外贸易政策上提高货币占有量,这会直接导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不利于进口方的购买。[9]当发达经济体处于大宗商品进口方时,其内部货币价值总量提升,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到大宗商品资源,进而对出口国造成损害。[10]
3.WTO 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的制度性约束。 世贸组织(WTO)成立的初衷是维护国际贸易秩序,推动世界各国经济贸易友好往来,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各种争端与问题。 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一直都是WTO 关注的要点, 从WTO 对国际大宗商品贸易的价格规则看, 其主要关注点集中于贸易企业部门。实际上,自中国加入WTO 后,超过80%的大宗商品市场增量需求都来自中国。 中国作为大宗商品主要进口方,在国际上理应拥有较高话语权,但事实并非如此,西方一些国家为了争抢大宗商品贸易价格话语权,通过WTO 申诉平衡贸易供求地位,通过制度性约束中国在大宗商品贸易价格中的优势地位,较为典型的就是2011 年7 月WTO 对中国稀土和焦炭等资源进出口的管制事件,争端解决机构以带有偏见性的裁定压制中国在大宗商品进出口价格上的优势。 因此,WTO 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的制度性约束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大宗商品进出口价格的主要作用因子,是外部力量作用于大宗商品贸易价格的体现。[11]
(三)大宗商品贸易价格内部作用机制
1.传统供求关系的影响。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主要受商品供需影响,而传统的供求关系主要就是大宗商品供给方与需求方围绕商品供需量本身进行决定的。 一方面,在大宗商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进行交易时,通常会对整个期货市场状况、现货条件、大宗商品本身的流通情况等进行判断,若供求市场中出现某一大宗商品的供给量增加,而需求量不变时,就会增加大宗商品供给方的竞争因素,供给方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就可能降低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12]另一方面,当大宗商品供给量保持不变,商品本身的需求量却相应提高,此时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会上涨。 当大宗商品供给与需求同时不变时,一般情况下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就会长期维持在原有水平。 因此,从传统供求关系出发,可以明显地发现大宗商品市场供给度与需求度是直接影响大宗商品价格的作用因子。
2.资源垄断因素的影响。 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开展经贸合作,加大商品进出口力度,努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 从大宗商品类型看,大多是较为常见、资源分布广的商品类型,如农副产品类大宗商品中主要是小麦、玉米、大豆等。 但诸如金属类和能源类大宗商品则一直存在资源垄断的情况。 资源垄断因素的存在直接提高了资源拥有方的话语权,出口国在出口这些大宗商品时,往往会提高这类大宗商品的价格,以获取巨额利润。[13]如铁矿石一直是资源性垄断大宗商品,其在轻工业、重工业等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明显。 铁矿山往往集中于一些资源性国家,这些国家依靠自身具备的资源禀赋优势,垄断了国际铁矿石产品价格。 再比如天然气也属于容易被垄断的资源,一些天然气资源丰富的国家在出口天然气时,以垄断性价格控制着整个国际天然气市场,在天然气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上具有极高话语权。[14]
3.政策体系、贸易规则、贸易舆情信息的影响。从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作用机制发展历程看,20世纪中后期开始,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就一直受到各国政策体系、WTO 贸易规则及舆情信息的多重影响。 首先,政策体系方面,大宗商品出口国在开展大宗商品交易时, 主要以维护本国经济利益为主,一些国家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 甚至通过贸易关税、非关税壁垒、贸易补贴等政策对大宗商品出口量、价格等进行规制,这种政策体系的影响会直接作用到大宗商品国际贸易定价上。[15]其次,在WTO 框架下各国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使用方法也会直接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产生影响, 如农副产品类大宗商品出口国,立足WTO 框架制定的多边对外贸易机制, 虽然减少了单个经济体对贸易产品价格的影响,但会导致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向出口国方面倾斜。 最后,贸易舆情信息是指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上设置的引导性、管控性信息,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对外贸易市场环境,进而作用于大宗商品出口量与价格。
五、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现状
(一)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态势
目前, 从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情况看, 农副产品类、化工产品类、金属产品类的大宗商品价格都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首先是农副产品类,以大豆、燕麦、咖啡、菜籽油、玉米、小麦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态势最为明显。 尤其是新冠疫情暴发后,受其影响,中国进口的小麦、大豆、燕麦、玉米等价格都大幅提高,相比于2019 年以前,农副产品类大宗商品价格平均提升了23%。 其次是化工产品类,其中原油价格上涨最明显。 相关资料显示,2021 年、2022 年中国原油进口价格超过了往年预期。 由于原油进口价格上涨,增加了进口成本,导致国内油价提升。 最后是金属产品类,近三年中国进口金属产品类大宗商品价格基本保持在合理区位,对金属产品类的进口量也在不断减少,金属产品类大宗商品进口在全部大宗商品进口中的占比在15.13%左右。 总体看,2019 年以来大宗商品净进口量每年都在小幅减少,逐渐改变了中国对国外大宗商品的依赖。 从进口价格看,整体呈现价格上涨态势。2020—2022 年大宗商品进口价格走势如图1 所示。
图1 2020—2022 年大宗商品进口价格走势
(二)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定价态势
当前, 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仍然以美元为主导地位,欧元、英镑、日元等长期处于第二阶梯。 根据UNCTAD 统计,截至2022 年12 月,在50 种大宗商品价格序列中,有40 种大宗商品以美元计价,份额超过7 成,其余13 种则以欧元计价。 事实上,美元在大宗商品计价中的地位远比UNCTAD 统计结果要高。 按照实际交易量测算,美元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中的计价份额可能超过9 成,赋予了美国更多的话语权,而美国是中国大宗商品进口的主要合作方,使得中国与美国在大宗商品交易上的定价权长期处于被动地位。[16]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定价态势如表1 所示。
表1 2021—2022 年国际大宗商品定价、计价状况
六、中国进口大宗商品时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外部风险因素逐渐增加
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作用机制分析结果表明,政策因素、国家之间的经济地位竞争及定价话语权争夺等都是影响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本身的作用因子。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美国对中国的经济制裁愈发明显,最明显的就是2018 年3月美国向中国发起的贸易摩擦。[17]随着中国经济复苏,GDP 达到16.8 万亿美元, 历史上首次超过欧盟整体,居全球第二。 工业生产总值则稳居第一,基本追平了美日德的总和。 中国在新冠疫情下表现出的强劲经济发展动力,进一步引起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关注”,发达国家为了保持自己在全球的经济地位,对中国进口大宗商品价格施加压力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在此背景下,中国进口大宗商品面临的外部风险越来越大。
(二)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议价、定价能力较弱
目前, 中国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的议价能力减弱,定价权仍然处于缺失状态。 虽然与2010 年之前相比,中国对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议价、定价能力有所提升,但相较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而言,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中国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的议价、定价能力弱主要体现在期货市场和场外现货市场,在通过这两个市场进行交易时,中国企业大多处于“微笑曲线”底端,常常承担对原材料的初级加工,技术水平和利润水平都较低, 对原材料价格变动特别敏感,故而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价格有任何变化都会对中国企业造成深刻影响。 追根溯源,还在于人民币相较于美元、欧元、英镑的优势不明显,且中国在许多大宗商品上更为依赖进口,加之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对接不足,导致议价、定价能力较弱。[18]
(三)期货市场尚未形成较强影响力、公信力
通过分析可知,WTO 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的制度性约束是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波动的主要影响因子。在国际市场中,WTO 对大宗商品的交易管理、参与主要是借助世界各国的期货市场平台。当前,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市场制度,拥有多个类别与服务功能的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与交易会所,中国在进口大宗商品时,往往是由他国较有影响力的定价中心与期货市场中心参与,导致中国在进口大宗商品时的议价权被外国企业抢夺,在整个交易环节中处于被动地位。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期货市场不发达,尤其是交易所规则与国际规则不能够完全接轨,大宗商品交易过于依赖外国媒介,无法形成中国自有的竞争力。[19]
(四)人民币国际循环力度不高且缺少参与大宗商品市场投资者
从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演变历程看, 一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计价都是以美元为主,全球市场已经基本形成了“东方交易、西方定价、美元计价、期货基准”的格局,人民币在国际大宗商品计价中的参与度极低。[20]在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议价、定价中缺乏人民币国际循环, 无法形成人民币报价,无法积极利用好人民币进行大宗商品交易,导致中国在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往往要以较高的成本才能进口到大宗商品,对中国相关产业链造成了巨大负面影响。
(五)在部分大宗商品上对国外进口较为依赖且需求度较大
中国为了进口到所需的大宗商品,往往不得不满足出口国提出的价格,这是中国大宗商品进口议价能力缺失的表现之一。 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对部分大宗商品需求度高且严重依赖进口。 如铁矿石、天然气、黄金、白银、原油、大豆、燕麦、天然橡胶、木浆等,这些大宗商品方面,中国虽然也具备一定资源, 但远远无法满足国内产业需求,长期依赖进口,且进口市场往往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 另外,诸如大豆、玉米等农副产品类大宗商品,虽然中国也盛产此类大宗商品,但远远无法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也不得不依赖进口。[21]
七、应对措施
(一)加强与其他进口国多向经济合作,减少寡头势力带来的风险因子
为更好保障中国经济安全与经济发展,中国应积极与世界更多国家合作,努力拓展大宗商品进口渠道,减少寡头势力对中国大宗商品进口带来的风险因子。 借助“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更多国家建立贸易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多元化大宗商品进口来源渠道,增加中国大宗商品交易选择权。 加强与其他进口国多项经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技术投资和兼并重组进入目标资源市场,为中国大宗商品进口带来更多发展契机。
(二)积极建设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完善中国大宗商品议价体系
突破国外对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的议价、定价权控制与封锁,积极建设属于中国的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完善中国大宗商品议价体系。 宏观层面,中国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建设”举措,指导全国各地加快建立完善的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重点是推动大宗商品定价与国际期货市场定价接轨,在WTO 框架下,形成中国具有特色的国际化大宗商品定价平台。 同时,借助大宗商品定价平台,完善中国大宗商品议价体系,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现货交易所,同时加强与期货市场联动, 争取掌握更多国际话语权和定价权。借助《期货和衍生品法》出台带来的契机,积极建设高层次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三)持续推动中国期货市场深化发展,推动交易所规则与国际接轨
借鉴国外做法,加快中国期货市场机制建设,积极推动中国交易所规则与国际接轨,扩大中国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首先,加快推出《期货法》,健全中国期货市场制度,推动交易所规则与国际接轨,提高市场公信力。 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现货企业进入中国期货市场,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更加理性的市场交易制度与合理均衡价格。 其次,积极完善中国交易所规则,在遵循中国相关法律体系、政策、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只要是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都可参与中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期货和期权合约, 从而提高中国在大宗商品定价方面的话语权与议价能力。 最后,丰富商品期货、期权品种,加紧对天然气等“缺失”大宗商品类别的合约开发,加强对传统商品的合约创新,加大力度研发新能源、碳排放权等新领域交易品种,满足实体经济发展与风险管理需求,提高中国期货市场影响力。 深化交易所间的国际合作,推动更多产品互挂与人民币计价合约上市,稳步布局海外交易中心,为全球投资者参与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交易开辟通道。
(四)完善人民币国际循环机制,鼓励大宗商品参与者开展人民币投资
致力于人民币国际循环, 积极研发人民币报价与相关交易产品,鼓励大宗商品市场参与者开展人民币投资,逐渐改变美元、欧元、英镑、日元占据整个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计价格局。 一方面,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大宗商品贸易及期货交易等各环节积极研发人民币报价、交易产品,有序引导境外大宗商品出口商将持有的人民币货款投资于国内金融市场,实现人民币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其接受人民币计价的意愿。 在充分考量现有情况的基础上,适度放宽境内外资金参与大宗商品交易的范围与额度。 另一方面,引导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适度扩大人民币资金池,鼓励中资金融机构丰富离岸人民币产品,便利境外大宗商品交易参与方获得人民币资金、投资人民币金融资产,形成大宗商品人民币资金境外自循环。 此外,要努力扩大双边货币互换安排使用,为大宗商品交易保驾护航。
(五)增强大宗商品战略储备,多措并举减少中国对进口市场的依赖
加强对大宗商品的战略储备,积极应对部分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制裁与大宗商品进口封锁。 同时,通过完善国内产业体系, 加快新的资源挖掘与利用,改变对某一项大宗商品进口的依赖。 重点可以对铁矿石、天然橡胶、原油、天然气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宗商品进行资源储备,在全国多地建立资源储备点,不断完善大宗商品资源储备层级,以更好地应对此类大宗商品出口国对中国的经济制裁风险。努力改变传统市场供应格局, 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改变传统产业对原油、天然气等能源类大宗商品的单一性依赖。 同时,提高科技研发能力,增强对部分大宗商品资源的自建能力, 通过自主自强,增强中国产业链保障机制。
总之,大宗商品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本身具有价格波动性强的特点, 对下游产业链的影响极大。 中国在进出口大宗商品时,一旦丧失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定价权,不仅不利于中国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安全,而且还会影响到国内下游产业链发展,导致国家经济秩序受到影响,甚至带来诸多民生问题。 因此,为保障中国大宗商品进出口安全,就需要立足大宗商品本身性质,认真研究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定价机制,发现其具备的外部、内部双重作用机制。 同时,积极顺应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价格变动趋势,采取对应措施,不断提高中国在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上的话语权,确保中国大宗商品对外贸易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