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的路径探究
——基于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思考
2023-10-19唐杉
唐 杉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推进器”,对实现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将农村集体经济比作“机体”的话,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则是构成这一“机体”的“细胞”。众所周知,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规范而健全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机制既可以反映特定组织的经济现状、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又能够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并及时发现经营中潜在的问题与风险。本文基于云南实际,从问题溯源到问题分析与探讨,就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的路径提出对策建议。
二、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云南属低纬度高原,大面积土地高低参差、纵横起伏,立体气候特点显著,省内各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差异较大,云南在做好“土特产”文章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气候优势,花卉、林果、蔬菜、山地牧业、水产养殖、中药材和茶叶、咖啡加工是云南农村的优势特色产业。
2007 年,云南宾川的张冬梅注册了宾川冬梅蔬菜水果专业合作社,这是云南的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22 年12 月,云南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8381 家,较上年末增长9.8%。合作社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展不断规范,合作内容不断丰富,实现了由单环节服务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综合服务转变,从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向农田水利、金融服务等领域延伸,整体质量不断提升;二是服务引领作用凸显,覆盖面和带动面不断拓展,规模效益逐渐显现。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云南的实际情况看,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财务人员素养参差不齐,大多数人员的文化水平不高、没有接受过财务与会计知识的系统培训,账务处理操作的随意性较大;二是部分合作社,特别是小型合作社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配备不齐;三是使用的财务软件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权威部门的评审,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不强;四是应用财务信息指导经营管理的能力不强,财务工作大多停留在记账、算账、报账层面,财务信息参与经营业务决策有待予以重视。
三、法律法规中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与会计制度方面的规范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6 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其中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应当载明合作社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的事项;第三十三条规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这些规定体现了内部控制的要求。该法第五章为《财务管理》,就合作社的财务管理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 月1 日至6月30 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财务与会计制度
2007 年,我国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经过10 余年的实践探索与总结,2021—2022 年,我国制定并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个制度”)。“两个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责权利关系,规范统一合作社的账务处理,保证其会计信息的客观有效。主要内容如表1 所示。
表1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的路径
(一)做好“两个制度”的贯彻落实
制度是保障工作规范开展的前提。以“两个制度”的实施为契机,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是合作社今后一段时期财务管理的重点工作。全国多地在2022 年下半年集中开展了“两个制度”的培训,接下来就是抓好贯彻落实。合作社需要根据“两个制度”的要求,对2023 年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在开新账之际,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账务处理工作。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经〔2022〕11 号)指出,要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执行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二)规范财务会计管理
一是因社制宜,多措并举。云南省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指出,鼓励培养专职财务会计人员,或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推广会计电算化。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信息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中心,推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运营管理规范化,建立农民合作社发展动态监测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建立会计档案,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向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报送定期公开财务报告,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二是提升效能,服务决策。规范的财务管理可以有效减少经济主体的违规违法风险,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为合作社经济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当前,云南省合作社的市场认可度还不够高,原因之一就是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其在掌握和应用市场规则开展专业化经营运作、投资决策、适应市场变化等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合作社既要抓经营管理,也要重视财务工作的规范开展与效能提升,使其财务管理水平、投融资决策水平与其他市场主体接轨。
三是政策托底,支农惠农。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中,融资难、融资贵是最大问题。其背后的原因之一在于缺乏能够获得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担保物,需政府出台有力政策予以托底。云南省于2016 年成立了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目的在于探索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实现“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平衡各方的风险与收益,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支农惠农作用。据云南省财政厅消息,截至2022 年年底,全省实现农业融资担保“零费率”的县(市)区达45 个,526 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到“零费率”政策,合计成功融资6.53亿元,共免除担保费1 104.5 万元。在无担保无抵押下,金融机构在作出信贷决策时将更侧重于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查,以评估其未来经营获利能力和债务偿还的可靠程度,也对财务会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对于规范开展会计核算的合作社,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核算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小”“弱”合作社,它们的专业化、市场化能力弱,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生产经营的粗放管理,包括不重视财务管理,认为经营规模小,有基本的账务就可以,不重视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更不在意财务信息的应用。要破解此困境,一方面,要加强财务会计信息化建设,以财务与会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助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2023 年4 月,农业农村部遴选确定了首批推荐的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供广大合作社自愿选择使用。建议可从国家级示范社抓起,地方的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对财会电算化、财务信息化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应重视财务工作服务经济管理的作用,加强财务分析对经济活动的指导,探索建立具有预测、决策、分析、评价等功能的会计管理体系。
(四)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培育“爱农村、懂财务、会理财”的乡村财务职业经理人。包括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向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是必然趋势,建议在政策引领下,依托地方高校,联合有关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爱农村、懂财务、会理财”的乡村财务职业经理人。
二是健全会计人员考核奖惩机制,落实会计人员的合理待遇。现实中有的基层领导对会计人员作用的认识存在片面性,认为会计人员只是一个“账房先生”,对会计人员参与管理的作用认识不足。因此,在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养的同时应建立会计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做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和事业留人。
(五)加快修订法律法规,发挥智库指导作用
一是加快有关配套法规的修订。今年新实施的合作社会计制度明确提出,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中,并未要求披露有关合作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建议国家适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在其中增加有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要求。
二是强化协会、学会在合作社经济管理方面的指导功能。建议具备条件的地方成立农业经济行业协会,在协会的指导下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能力进行提升;充分发挥中国农业会计学会等智库在农业会计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业务指导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