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视频侦查技术的应用及未来发展
——评《视频侦查规范化指引》
2023-10-17邓玉洁
书名:《视频侦查规范化指引》
作者:陈刚,续磊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162-1524-1
出版时间:2017 年7 月
定价:39 元
信息时代,随着公安科技战略的持续推进,天眼系统、金盾工程等公安信息化建设举措逐步落实,视频监控系统成为中国警务工作实施的重要工具,视频侦查也被广泛应用于公共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及监所管理等警务场景中,视频侦查技术的应用进入新阶段。
由陈刚和续磊编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视频侦查规范化指引》一书,立足于中国视频侦查工作的发展历史与现实情况,归纳总结了视频侦查工作的实践经验。全书共九个章节,内容包括视频技术原理和应用、视频侦查手段的特征以及形成历程、相关侦查工作的原则与组成体系、科技系统配置与环境、视频侦查工作的体制机制、视频侦查工作的法律规制、视频侦查的前景等。笔者基于陕西省教育厅2022 年度一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视频侦查在多发性侵财案件侦破中的应用对策研究”(22JK0029)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2022 年度一般项目“视频侦查在多发性侵财案件侦破中的应用对策研究”(2022HZ1113)阶段性研究成果并结合该书内容来探究信息时代视频侦查技术的应用及未来发展。
视频侦查技术指的是基于视频图像利用计算技术、网络技术和各类图像处理技术对视频内容实行定位、提取和分析等侦查手段,从而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或证据。书中提到,视频侦查技术为公安侦查工作提供了新的侦查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干警的综合侦查能力,但科技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犯罪形式。为了应对犯罪形式变化,各地大规模投入使用视频采集设备,由此造成视频图像数据量激增,这对公安干警视频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书中提到现阶段视频侦查技术的应用主要有以下要点:一是更为重视相关性数据的挖掘工作,即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及计算机算法技术在海量视频数据中挖掘具有关联性的图像,以此为案件侦查提供决策支持;二是侦查思维开始倾向于大数据思维,即侦查线索的收集不仅要结构化的数据,而且要瞄准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借助海量数据进行深度研判,从而挖掘出视频内容与案件之间的联系;三是视频侦查工作走向智能化、同步化,即基于信息数据的海量化特征,警方人员在应用视频侦破手段时开始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泛在网、人工智能识别、动态追踪等技术相结合,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图像检索和分析,并且视频图像可以同系统联网同步,供办案人员协查应用。
书中认为,目前视频侦查技术的应用在信息数据的互通、关键信息数据的获取及智能视频侦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技术困境和阻碍,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为此,作者就视频侦查技术的未来发展提出可行建议。其一,建立视频大数据一体化调阅系统。公安机关可以对原有视频监控信息系统进行功能升级,添加数据类型自动分类功能、数据同步检测和筛选功能等,同时建立统一格式规范的数据库,方便侦查人员利用系统快速搜寻、处理分析需要的数据,提升办案效率,解决视频资源孤岛问题。其二,开发信息智能检索和自动化提取技术。公安机关需深化应用人脸识别、人体行为识别、行人重识别等智能识别技术,将其与视频侦查工作相融合,开发出视频特征提取、视频相似度测量等新技术,用以对视频图像进行智能化分析和描述,并自动从中找出与案件相关的图像内容,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其三,创新应用智能AI 技术,建立新型的机器学习范式。未来公安机关可以融合应用AI 学习技术建构出视频图像侦查分析模型,并通过持续的样本输入让AI 自主学习相关视频侦查工作,使得AI 机器在没有人参与的情况下也能完成部分视频侦查任务。其四,培养公安干警的信息化思维。公安干警的工作能力是影响侦查效率的关键因素。不论视频侦查技术的科技水平发展到何种地步,图像确认、对比和处理等具体的视频侦查工作都需要公安干警亲力亲为。因此,未来在培养公安干警的工作能力时,应迎合当前信息化时代特征着重其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思想,要求公安干警学习利用各类信息服务获取满足侦查需求的数据,并指导公安干警利用数据的连通性摸清嫌疑人的“电子轨迹”。此外,还要培养信息应用方面的特别警务人员,培养其WiFi 嗅探、人脸识别、电子围栏等新型技术应用能力,提高侦查效率。
总而言之,视频侦查技术已成为公安部门破获案件的基本手段之一,学习和应用视频侦查技术也成为新时代公安人员的基本素养。信息时代,公安部门需秉承“科技强警”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技术力量,依托高新技术推动视频侦查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实现对海量视频数据的融合、互通,提升视频侦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