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泰州市农村环境卫生现状调查
2023-10-14王莉王茜严生威蒯小云
王莉,王茜,严生威,蒯小云
1.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 泰州,225300;2.兴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泰州市姜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随着城乡一体化不断加速,国家对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更加重视,有了更高的要求[1-2],为全面了解泰州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状况的变化,客观评价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按照《2017—2019年江苏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对泰州市农村环境卫生开展了监测。现根据2017—2019年监测数据,分析了解泰州市农村环境卫生现状,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1 材料和方法
1.1 监测点 依据江苏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要求,选取姜堰区和兴化市作为监测地点。每个监测地随机抽取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共40个村作为监测点,监测三年。每个村随机抽取5户家庭作为监测户,于每年的7月、8月采用查阅资料、入户访谈和现场观察等方法获得调查数据。
1.2 监测内容 包含监测点的自然与经济状况、人口学资料、居民健康等基础信息;饮用水及饮水习惯、垃圾和污水处理方式、厕所与粪便无害化情况、病媒生物密度与防制情况。土壤卫生监测情况包括土壤的pH值、寄生虫和重金属污染等。
1.3 实验室测定 每个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1份,采集5~20 cm深表层土壤,在1 m2范围内按照5点取样法采集土壤混合为1份样品,其中用于蛔虫卵检测的样品总量不少于50 g,用于重金属检测的样品总量为1 000 g左右。蛔虫卵测定方法采用饱和硝酸钠漂浮法[3];铅、镉的测定按照《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或《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0)或其等效方法进行;铬的测定按照《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土壤pH采用电位法测定。根据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监测点基本情况 2017—2019年,姜堰区总人口数分别为78.81万、78.66万、78.25万,农村人口占比分别为80.10%、80.14%、73.86%;兴化市总人口数分别为158.16万、158.25万、156.55万,农村人口占比分别为87.02%、86.88%、89.68%。3年监测点总户数分别为26 287、30 889、32 588户,常住人口数分别为79 324、89 947、94 301人,户籍人口数分别为86 126、99 417、106 289人。
2.2 监测点供水、道路和沟渠情况 40个监测点(村)均为集中式供水;2017—2019年生活污水处理占比分别为25.00%(10村)、37.50%(15村)、65.00%(26村);村内道路硬化占比分别为90.00%(36村)、92.50%(37村)、100.00%(40村);村内河道无垃圾、杂物占比分别为70.00%(28村)、87.50%(35村)、75.00(30村);河道垃圾、杂物相对较少占比分别为30.00%(12村)、12.50%(5村)、25.00%(10村)。
2.3 监测户厕所与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 2017—2019年,监测户卫生厕所占比分别为91.19%(23 971/26 287)、93.76%(28 961/30 889)、98.55%(32 116/32 588);卫生厕所以三格式为主,占比分别为78.09%(18 719/23 971)、78.49%(22 731/28 961)、66.98%(21 512/32 116);监测点非卫生厕所户数分别为2 149、1 448、429户,占比分别为8.18%、5.00%、1.34%;无厕所户数分别为167、480、43户,占比分别为0.70%、1.66%、0.13%。3年卫生厕所户占比有所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2044.25,P<0.01)。
2.4 监测点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情况 2017—2019年,监测点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的占比由55.00%上升为95.00%,无随意堆放的情况发生,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年度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3.75,P<0.05)。
2017—2019年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涵盖了“填埋、焚烧、再利用、高温堆肥”等多种方式,其中“焚烧”的处理方式比例有所上升,“再利用”的处理方式构成比有所下降,基本不采用“高温堆肥”的方式,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构成比年度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7.64,P<0.05)。见表1。
表1 2017—2019年监测点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方式构成比[n(%)]
2.5 监测点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2017—2019年,监测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以“管道”为主的村由21个增加到了22个,随意排放或明沟排放的村由14个降到6个;通过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的村由5个增加到了11个,到2019年又减少为9个,排放方式构成比年度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1.81,P<0.05),生活污水排放地点以“排入河流”为主,排放地点构成比年度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7.54,P>0.05)。见表2。
表2 2017-2019年监测点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方式构成比[n(%)]
2.6 病媒生物防制情况 2017—2019年,开展灭鼠工作的村分别有16个(40.00%)、17个(42.50%)、30个(75.00%),开展灭蝇的村分别有12个(30.00%)、21个(52.50%)、37个(67.50%),开展灭蚊的村分别有11个(27.50%)16个(40.00%)、23个(57.50%),开展灭蟑螂的村分别有11个(27.50%)、11个(27.50%)、20个(50.00%)。
2.7 土壤环境卫生情况 2017—2019年监测点的40份土壤样品中均未检测出蛔虫卵,仅2017年姜堰区有一份土壤样品结果显示pH值为7.9时,铅含量为101.6 mg/kg,超过了环境限值80 mg/kg,存在铅重金属含量超标的现象。2017—2019年其余铅、镉、铬含量均不超标,符合土壤无机污染物的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见表3。
表3 2017-2019年监测点土壤pH值及重金属含量(mg/kg)情况
3 讨论
环境卫生好坏对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以及厕所卫生等是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重要方面[4-5]。本次调查结果显示,2017—2019年泰州市农村户厕主要以卫生厕所为主(>90%),且逐年增加,说明农村卫生厕所已基本普及,大大减少了介水传染病的传播[6-7],但仍有少部分村存在非卫生厕所和无厕所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开展改厕举措。
监测结果中,2017—2019年泰州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点生活垃圾“再利用”所占比例有逐年下降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可鼓励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从而提高生活垃圾“再利用”的比例,并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的处理方式,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017—2019年泰州市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点生活污水以“管道”排放的比例超过了50%,仍有随意排放和明沟排放现象。生活污水大部分最终排入“河流”,污水处理方式相对较低级,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的村数量年度间有所下降,可能由于缺乏专业的一线技术人员对投入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可持续性运营和维护。此外,还有研究发现生活污水的乱排放与感染性腹泻发病率等密切相关[8]。因此,有关部门应加以重视,加快建设完善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如加大农村排污管道的建设面积以及重视农村人才建设,对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培训,提高污水处理率,使得生活污水可以经过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减少对农村空气、土壤和水源的污染,从而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调查表明2017—2019年泰州市农村病媒生物控制有序提升,明显高于国内其他农村地区的调查研究[9]。说明泰州市农村地区病媒生物宣传教育逐渐普及,居民的生活卫生意识有所提高。
另外,本次调查结果显示,2017—2019年泰州市农村土壤的重金属检测中,铅、镉和铬的检测情况总体较好,仅有一份样品提示铅超标。
今后建议政府加大农村公共环境卫生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扩大监测范围,大力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和生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卫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