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效率与拓展空间研究*
2023-10-14孙军,周婷
孙 军,周 婷
(江苏海洋大学 商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5)
一、引言
近年来,逆全球化思潮泛起、多边经贸谈判受阻,贸易保护主义升温推动了全球自贸协定谈判不断涌现。2020年东盟与中、日、韩、澳以及新西兰15国正式签署RCEP协定,至此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在亚太地区诞生,RCEP逐渐成为促进中国内外双循环良性互动的重要合作平台。但RCEP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与中国的双边贸易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探究中国与RCEP国家之间的贸易潜力、效率及影响因素,挖掘问题短板,拓展贸易空间,对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乃至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国外学者对于贸易效率及潜力的研究主要围绕北美自贸区、欧盟、东盟等传统经济体进行分析。Kabir从东盟与欧盟贸易模型出发,对东盟与欧盟的一体化进行了实证评估,并对其尚未开发的贸易潜力进行了研究,发现贸易潜力在逐年下降,但仍然存在拓展空间[1]。Chen等研究发现,不同行业的贸易一体化差异很大,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贸易壁垒的重要来源[2]。国内学者关于贸易效率及潜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与各贸易伙伴国的关系,并且在已有研究中主要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研究对象,如东盟国家、中亚国家、南亚国家、西亚国家、中东欧国家。胡艺等对中国与南亚贸易潜力进行了衡量并指出其制约因素,如南亚部分国家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水平低下、恐怖主义猖獗、政局动荡以及印度对“一带一路”保持着警惕和观望态度等[3]。侯敏和邓琳琳运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发现,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总体贸易效率偏低,但未来双边贸易潜力较大,并建议从优势产业合作、贸易便利化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入手[4]。匡增杰和高军基于引力模型对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潜力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双边存在很大的贸易潜力发展空间[5]。
总体来看,现有研究成果较为丰硕,研究方法较为成熟,但学界针对中国与RCEP国家贸易效率及拓展空间仍缺乏较为深入细致的讨论。
一是相关研究大多着眼于整个经济体,忽略了成员国之间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这一现实,因此对RCEP各国贸易流量总额的考察会存在微观上的认识不足。鉴于此,本文构建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一步法贸易非效率模型,从中国与各个具体国家之间的贸易层面对贸易效率和拓展空间进行分析。
二是从影响因素选择来看,大多数研究聚焦于GDP、人口、距离等常规因素,对于制度因素考察比较少,且聚焦在政府效能、贸易自由度等单一变量上。因此,本文运用综合指标测度制度距离,进一步充实贸易非效率模型形式,为促进中国与RCEP国家贸易结构优化,加强经贸合作提供理论参考。
二、模型设定及变量选取
(一) 理论模型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将误差项分解为贸易非效率项和随机误差项,基本设定如下:
Tijt=f(xijt,β)exp(vijt)exp(-uijt),uijt≥0
(1)
lnTijt=lnf(xijt,β)+vijt-uijt
(2)
Tijt*=f(xijt,β)exp(vijt)
(3)
TEijt=Tijt/Tijt*=exp(-uijt)
(4)
Tijt*表示前沿贸易水平,指的是可能达到的最大贸易规模,不考虑人为因素的影响,也被称为贸易潜力。TEijt为贸易效率,指的是实际贸易水平与前沿贸易水平的比值,取值范围为[0,1]。
由(4)式可知,当uijt=0时,TEijt=1,贸易水平达到了最优状态,即不存在贸易阻力。uijt>0时,TEijt<1,代表存在贸易非效率,实际贸易规模可以继续扩大。
在早期的贸易研究中,一般假设贸易非效率项uijt不随时间变化,这被称为时不变模型。然而,在实践中经常使用面板数据,这一假设可能并不适用。因此,Battese和Coelli提出了一种同时考虑个体和时间变化的时变模型[6],具体形式如下:
uijt={exp[-η(t-T)]}uij
(5)
其中,uijt服从截尾正态分布,η为待估参数,η>0表示贸易非效率项随时间变化递减,贸易效率有所提升,反之亦然。为弥补“两步法”的缺陷,Battese和Coelli提出了“一步法”,将随机前沿模型与非效率模型结合起来[7],此方法的贸易非效率模型包含以下基本形式:
uijt=δξijt+ωjit
(6)
其中,ξijt表示影响贸易效率的外生变量,δ为待估参数,ωjit为随机扰动项。δ>0,表示ξijt对贸易非效率项有正向影响,将导致贸易效率的下降,反之亦然。“一步法”的具体做法就是将式(6)直接带入式(2)中进行回归,最终的模型构建为式(7)。
lnTijt=lnf(xijt,β)+vijt-(δξijt+ωijt)
(7)
(二) 经验模型的设定
1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设定 基于已有研究,本文设定的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如下:
lnTijt=βlnXi(j)t+φYij+vijt-uijt
(8)
其中,i、j和t分别表示中国、RCEP其他国家和时间,因变量Tijt表示t年中国与RCEP国家j的双边贸易额(美元)。Xi(j)t主要包含四个变量:GDPit表示t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美元),GDPjt表示t年RCEP国家j的国内生产总值(美元),POPit和POPjt分别表示t年中国和RCEP国家j的人口总量(人),Yij主要包含两国之间的非时变性变量,Distij表示中国与RCEP国家j之间的首都地理距离(千米),Borderij和Langij分别表示中国与成员国j是否有共同边界和共同语言。
2 贸易非效率模型的设定 本文旨在通过建立贸易非效率模型深入探究影响贸易效率的因素,模型如下:
uijt=δGjt+φBilijt+ξijt
(9)
其中,Gjt主要包含如下五个变量。
(1) 关税。TAFjt表示t年RCEP国家j的进口关税水平,反映了一国关税壁垒的指标,用实际的加权平均关税水平来表示,关税越高,意味着贸易扩大越受阻。
(2) 货币、金融和贸易。MONjt表示t年RCEP国家j的货币自由度,反映进口国的货币自由化水平,评分越高意味着经济制度的环境越完善,货币越稳定,价格主要受市场因素影响。
(3) 金融自由度。FINjt表示t年RCEP国家j的金融自由度,评分越高表明受到的管制越少,进而有利于贸易效率的提升;TRAjt表示t年j国的贸易自由度,评分越高意味着进口受到的管制越少,贸易自由化的程度越高,有利于贸易效率的提升。
(4) 政府支出。GSSjt表示t年RCEP成员j的政府支出,反映一国对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评分越高意味着投入越大,基建程度越完善,越有利于贸易的发展。
(5) 政府效率。GSEjt表示t年RCEP国家j的政府效率,反映一国政策制定及执行的质量,评分越高意味着执行水平越高。
Bilijt主要包含如下两个变量。
(1) 制度距离。Zijt表示t年i国和j国的制度距离,两国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等多方面的制度差异会较大程度的影响双方贸易的稳定性,制度距离越大,贸易规模扩大的阻力越高。本文选取全球治理指数WGI作为制度距离指标的测算数据,WGI包含了政治稳定性和非暴乱、话语权和问责、管制质量、政府有效性、腐败控制、法制程度六个指标。之后再按照统计量化分析方法测算出中国与RCEP各国的制度距离,测算公式如下:
(10)
其中,N表示测算制度距离指标的个数,即N=6,Idit指t年中国的第d个指标,Idjt指第t年RCEP国家j的第d个指标;Vd指第d项指标的方差[8]。
(2) 自由贸易协定。FTAijt表示t年中国与RCEP成员j是否已签订自贸协定或建立自贸区,如双方签订自贸协定将有效降低中国出口遭遇的贸易壁垒,赋值为1,否则为0。
(三)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为确保数据资料的统一性、详细性和可靠性,本文将研究区间设定为2000—2020年。其中,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中的Tijt来源于联合国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各国GDP和POP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的WDI数据库,Distij、Borderij、Langij取值来源于法国CEPII数据库,贸易非效率模型中的TAFjt来源于WDI数据库,MONjt、FINjt和GSSjt来源于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华尔街日报联合发布的《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GSEjt来源于世界银行的WGI数据库,Zijt根据全球治理指数计算得到,FTAijt来源于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
三、实证检验
(一) 模型的适用性检验
考虑到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方程设定较为敏感,需要先进行似然比检验以保证模型的适用性和估算结果的准确性。本文设计了五个检验,即贸易非效率存在性检验、时变性检验、是否引入距离变量检验、是否引入语言变量检验和是否引入共同边界变量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适用性检验结果
五个原假设的LR统计量均大于1%临界值,即都被拒绝。贸易非效率不存在和非效率项不随时间变化的原假设被拒,表明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效率变量在样本时期存在变化,应使用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距离、共同语言和共同边界对贸易效率存在显著影响,应作为变量被纳入模型。
(二)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基于此,本文接下来对中国与RCEP国家双边贸易进行了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估计。为比较结果的稳健性,同时给出了OLS模型、时不变模型和时变模型的估计结果(见表2)。
表2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估计结果
在贸易模型中,时不变模型和时变模型的γ分别为0.921和0.985,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贸易非效率项在整个复合误差项中占据主导地位,即人为阻碍因素是导致中国与RCEP国家双边贸易未达到最优前沿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证明应使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模型中的η值也在1%水平上显著,表明贸易非效率项随时间变化,进一步证明时变模型更适用于测算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效率和贸易潜力。
对模型变量系数进行观察发现如下几种情况。
(1) 国内生产总值(GDPit)和RCEP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jt)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与预期相符,说明贸易双方经济总量增长均会强化双方贸易活动。
(2) 国内人口(POPit)和RCEP国家国内人口(POPjt)均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中国和RCEP国家的人口红利对双边贸易具有相似的促进作用。中国人口每增加1%会使双边贸易量增加9.95%,RCEP国家人口每增加1%会使双边贸易量增加0.28%。这其中的原因在于,在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人口数量的增加使得国内形成了巨大的消费市场,这不仅为进口创造了更多的潜在机会,需求端引致的供给端的规模经济效应也会强化产品的生产和出口竞争力,增强贸易活力。
(3) 距离变量(Distij)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意味着运输成本会明显阻碍贸易,地理距离每增加1%,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将下降0.47%,这说明距离对双边贸易的重要性。
(4) 共同边界变量(Borderij)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系数为正。这表明领土接壤会提高贸易便利性,扩大贸易规模,这是利用地缘优势拓展双边贸易的一种有效方法。
(5) 共同语言(Langij)通过了1%的水平上显著性为正。RCEP国家中只有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与中国拥有共同语言,说明拥有共同语言能进行有效沟通,减少贸易阻碍。
(三) 贸易非效率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根据似然比检验结果,在时变模型中贸易非效率存在且随时间变化,为考察贸易非效率的影响因素,进一步采用“一步法”对贸易非效率模型进行估计(见表3)。
表3 贸易非效率模型结果
对非效率模型变量系数进行观察发现,贸易模型中的γ为0.710,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贸易非效率是导致实际贸易量偏离最佳贸易前沿水平的主要原因。实证结果显示,关税水平、政府支出、货币自由度、金融自由度以及制度距离对贸易效率具有显著影响。具体从如下几种情况阐述。
(1) 关税水平(TAFjt)系数为正,且在1%水平上显著,即与贸易效率成负相关,RCEP国家的进口关税每提高1%,双边贸易水平将下降0.027%,因此,在RCEP协定中各国关税承诺表明进一步落实能够对双边贸易起到积极作用。
(2) 政府支出(GSSjt)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RCEP国家的政府支出每提高 1%,中国与其双边贸易额将上升0.015%,这说明RCEP国家政府加大对交通运输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有利于提高贸易效率。
(3) 金融自由度(FINjt)和货币自由度(MONjt)的系数均为0.008,分别在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下与贸易非效率呈负相关,说明自由的货币体系和高效开放金融环境有助于减少贸易摩擦,有效提高贸易效率,而贸易自由度(TRAjt)也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贸易自由度的核心在于面对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程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贸易效率问题的影响[9]。
(4) 政府效率(GSEjt)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RCEP国家的政府效率每提高1%,中国与其双边贸易额将上升0.302%,这表明贸易国政府提高贸易政策实施程度和降低行政障碍有益于促进贸易效率提高。
(5) 制度距离(Zijt)的系数为正,且通过1%显著性检验,对中国与RCEP国家双边贸易有负向作用,表明贸易双方制度距离越大,国与国之间政府管制、法律健全和关于贸易的政策等方面的治理水平差距越大,就会阻碍两国之间的贸易发展和贸易规模[8]。
(6) 两国是否已签订自贸协定(FTAijt)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中国与RCEP国家签署自贸协定将有助于降低关税障碍、消除贸易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
(四) 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效率分析
贸易效率表示实际贸易额与贸易潜力的比值(TEijt=Tijt/Tijt*),其中Tijt表示实际情况下第t期i国对j国的贸易量,Tijt*表示可能达到的最大贸易水平,也被称为贸易潜力,TEijt为贸易效率。当贸易非效率显著存在时,TEijt取值范围为(0,1),当贸易效率接近1时,说明双方之间的贸易潜力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当贸易效率越小时,代表存在一定的贸易阻力,双方的贸易潜力尚未被完全发掘,这也就意味着未来潜力越大[8]。由于时变模型只能反映随时间变化的平均情况,因此在短期分析中,一步法得出的贸易效率值更具现实意义。故接下来本文基于一步法的贸易非效率模型,运用Frontier 4.1软件测算得到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效率数据。
(1) 从总体角度看(见图1),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双边贸易效率从0.39上升至0.7,年均增长率为2.97%,说明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存在巨大潜力。值得注意的是,在2009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效率整体降低,随后至2014年间逐步上升。金融和货币自由度对贸易效率有着显著影响,这两个因素受金融市场的变化影响较大,因此,2008年的金融危机影响了贸易效率的变化趋势。在2014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效率提升,这可能与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政策密切相关。2014—2016年呈现整体下滑趋势,可能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导致中国与RCEP国家贸易额有所下降,2016年至2020年又逐渐上升。总体上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效率稳定,且具有较大拓展空间。
图1 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整体平均贸易效率
(2) 从各国角度看(见表4),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效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与老挝、越南的贸易效率增长最快,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了7.016%和6.940%。中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合作效率最高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近十年的平均贸易效率为0.91,与新西兰的双边贸易效率也从2000年的0.494上升至2020年的0.847,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734%。中国与韩国和日本的贸易效率较低,近年来略微上升,尤其是与日本的贸易效率增长较慢,年均增长率仅为0.454%,且与日本的平均效率仅为0.4,这也表明了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落地的重要性。中国与新加坡的贸易效率一直保持在0.8以上,平均贸易效率达到0.9,这与新加坡货币、金融和贸易自由度、政府效率均居于亚洲首位密切相关。中国与文莱的贸易效率涨幅巨大,从2000年的0.308上升至2020年的0.904,年均增长率为5.527%。此外,中国与柬埔寨和越南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这与近些年来的产业转移和贸易良性互动有密切关系。中国与马来西亚、泰国的贸易效率在同一水平,平均贸易效率分别为0.77和0.75,与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贸易潜力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290%和1.574%,平均效率分别维持在0.67和0.47左右,与缅甸跟老挝的贸易效率处于所有东盟成员国中的最低水平,平均效率仅分别0.35和0.27。
表4 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效率变化趋势
借鉴赵金鑫和田志宏[10]的研究,本文进一步按照贸易效率值的大小将各成员国划分为不同的市场类型,贸易效率值及对应的市场类型分别为冰山型(0~0.3)、发展型(0.3~0.6)、扩张型(0.6~0.9)和饱和型(0.9~1.0),本文以2000年、2010年和2020年中国与RCEP各国的贸易效率为依据进行了市场类型划分(见表5)。
表5 2000年、2010和2020年RCEP国家市场分类及贸易效率
可以看出,这三年的市场划分变化明显,在RCEP各成员国中,日本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国,贸易往来密切。2020年中日双边贸易额达到了3 175.38亿美元,占中国在RCEP区域贸易总额的21.54%,但与此相反的是,2020年中国与日本的贸易效率仅为0.33,可以看出效率高低的排名未能与贸易额的大小排名相匹配,实际贸易额高不等同于贸易效率高,贸易额较高的国家更加存在提升贸易效率和挖掘市场潜力的空间。
就整体而言,中国与RCEP国家之间的贸易效率存在着极大的发展差异。在以往的贸易政策和市场环境下,中国与澳大利亚、文莱等国家的贸易效率超过了0.9,这表明中国与这些国家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关系,有必要继续通过减少贸易摩擦、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等方式来继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研究还发现,中国与日本、缅甸、老挝和印度尼西亚的贸易效率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拓展市场,挖掘市场潜力。除了上述国家,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效率大体上在0.6至0.9之间,这也表明中国已占据了上述国家一定的市场份额。
(五) 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潜力和拓展空间分析
借鉴王俊和王青松的研究[11],根据一步法得到的贸易效率可以计算出贸易潜力及贸易拓展空间。贸易潜力是实际贸易总额与贸易效率的比值,即剔除贸易非效率影响因素后所能达到的最佳贸易前沿水平,即贸易潜力=实际贸易总额/贸易效率,贸易拓展空间是用来衡量潜在的贸易增长比例,即贸易拓展空间=(贸易潜力/实际贸易总额-1)。
从贸易潜力来看(见表6和图2),总体上2000—2020年中国对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潜力从4 252.12亿美元上升至2 953.8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8.30%。从不同国别来看,中国和日本的潜力最高,且始终保持第一,其次是韩国。日韩两国的贸易潜力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以2020年为例,中国与日本的贸易潜力是排名第二的韩国的2.24倍。相较其他成员国,日本拥有更好的贸易环境,其营商环境优良、制度体系健全、市场规模巨大、居民消费水平高。中国与日韩澳新的贸易潜力增长幅度分别为248.44%、457.26%、1 087.65%、901.96%,虽然日韩的增长幅度不及澳新,但从图2可以看出,中国与澳新两国的贸易潜力值略微上升,而与日韩的贸易潜力值增长量较大,分别增长了6 758.77亿美元和3 477.47亿美元,远高于澳大利亚的1 650.89亿美元和新西兰的192.59亿美元,日韩两国贸易潜力值增值差距虽较大,但样本期间走势基本一致,反映出中国与日韩两国的贸易存在一定的互补性。
图2 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潜力
表6 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潜力
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潜力值在样本期间整体上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其中,中国与老挝的贸易潜力上升幅度最大,2000年至2020年增长了约20倍,其次是越南,20年间增长了约19倍,贸易潜力增长量为2 155.38亿美元,远大于老挝的96.17亿美元。中国与文莱的贸易潜力则是在东盟乃至RCEP区域范围内的末位,2020年的贸易潜力仅为21.04亿美元,虽然贸易潜力增长了7.7倍,但贸易潜力增长量仅仅为18.63亿美元。
从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贸易拓展空间看(见表7),均呈现下降趋势,总体上贸易拓展空间从227.45%下降至60.33%。除了日本、新加坡、缅甸和印度尼西亚4个国家的贸易拓展空间下降幅度低于5%外,中国与其余11国的贸易拓展空间下降幅度基本上高于8%。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与他们之间的双边贸易拓展出了新的机会和空间,另一方面是由于贸易拓展空间基数较高,通过挖掘贸易潜力降低贸易拓展空间的难度较小[10]。其中,贸易拓展空间下降总量最大的是老挝,样本期间下降了815.08%,结合上文老挝是贸易潜力增长幅度最大的东盟国家可知,中国与老挝的贸易情况改善,可以继续保持。此外,近十年除日本、缅甸和老挝外,中国与RCEP其他国家的贸易拓展空间都低于100%,与澳大利亚的贸易拓展空间更是低于1%,可见中国与上述国家的贸易发展良好。另外,研究发现中国与日本的贸易拓展空间在RCEP国家中排名第一,拓展空间的范围为88.61%~227.13%,说明中国与日本的贸易情况有待改善。
表7 2000—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拓展空间
为预测未来中国与RCEP国家之间的贸易情况,本文对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潜力及贸易拓展空间进行具体分析(见表8)。
表8 2020年中国与RCEP国家的贸易潜力及拓展空间
(1) 从双边贸易潜力角度来看,排名前三的国家依次为日本、韩国和越南,但除了与越南的贸易效率超过0.8外,中国与日韩的贸易效率则较低,尤其日本的贸易效率仅为0.335。这两国经济体量较大,而日本是唯一一个未与中国签订FTA的RCEP国家,其关税水平和制度限制等非关税壁垒更高,从而导致贸易非效率较高,假设能够优化贸易非效率项,那么将会进一步拓展贸易额上升空间[12]。排名后三的国家依次为柬埔寨、老挝和文莱,这三个国家贸易拓展空间有限,对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影响相对较小。此外,中国同新西兰的实际贸易总额与主要东盟国家相比较小,但是贸易效率却相对较高,表明虽然中国与东盟的贸易体量较大,但与新西兰开展贸易合作的外贸环境更为有利。中国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的实际贸易总额较高,但贸易效率较低,表明与这两国开展贸易合作时阻力因素较多,需要强化贸易合作机制,降低贸易阻碍,以便更顺畅地进行进出口贸易。
(2) 从双边贸易拓展空间角度来看,排名前六的国家依次为日本、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韩国。其中中国与日本、韩国的贸易拓展空间分别为198.79%、48.57%,贸易潜力增长空间分别达到了6 306.76亿美元和1 385.37亿美元,远超于RCEP其他成员国。老挝和缅甸的贸易拓展空间高居前三位,但贸易效率低下且贸易潜力值较小,贸易潜力增长空间分别为65.07亿美元和256.28亿美元。中国与文莱、新西兰和柬埔寨的贸易效率较高,但实际贸易总额规模较小,贸易潜力增长空间和贸易拓展空间也较小。而中国与澳大利亚、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贸易效率和贸易潜力均较高,但贸易潜力增长空间和贸易拓展空间相对其他成员国较小。
总体来看,中国与某个国家的贸易效率高,并不一定意味着与这个国家有更大的贸易潜力增长空间和贸易拓展空间,高效率国家的贸易拓展空间反而可能更小,还需结合实际贸易额进行具体分析。这其中的原因在于高效率国家的市场通常更饱和,拓展空间也更有限。因此,在考虑贸易潜力增长空间的时候,还需要考虑贸易伙伴国家的市场容量。通常情况下,贸易额越大的国家其市场容量越大,这也意味着在相同的贸易效率条件下,贸易潜力增长空间也越大。因此,中国在未来的贸易中需更多地关注日韩这两个较大经济规模的国家,以确保最优的贸易效率,同时也需关注贸易效率较低的国家,以便更好地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 结论
从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和一步法贸易非效率模型来看,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规模与两国的GDP、人口数量、存在共同边界和共同语言成正比,而与地理距离成反比。在贸易非效率影响因素中,政府支出、金融、货币、贸易自由度、政府效率和两国是否已签订自贸协定均对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关税和制度距离对双边贸易会产生阻碍作用。
从贸易效率、贸易潜力和贸易拓展空间来看,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额已基本达到双边贸易前沿水平的一半,这可能与贸易壁垒的减少和“一带一路”的快速推进有关。
总体而言,中国与 RCEP 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效率呈上升趋势,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效率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效率最高,日本最低,同时,与东盟的贸易效率存在明显的分层,其中,中国与文莱、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和柬埔寨的贸易效率更高,印尼和菲律宾居中,缅甸和老挝的贸易效率最低。2020年,中国与 RCEP 国家双边贸易潜力排名前三的国家依次为日韩越三国,双边贸易拓展空间由高到低的国家依次为日本、缅甸、老挝、印尼、韩国、菲律宾、泰国、柬埔寨、新西兰、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文莱和澳大利亚。
(二) 政策建议
第一,开拓贸易潜力较大的国家,挖掘贸易效率较低的国家。中国应重点关注贸易潜力呈上升趋势的国家,继续强化合作。对于贸易效率较高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和东盟中的某些国家,应该拓展新的领域和贸易形式,保持高水平的贸易合作。同时应进一步提升与澳大利亚、东盟等现有自贸协议的合作水平,吸引更多成员加入RCEP,从而形成具有示范作用和带动效应的合作平台,提高中国与RCEP伙伴国的贸易效率。对于贸易效率低但潜力巨大的国家,如日韩在RCEP区域中属于上游技术供应商,由于在全球价值链中位置的攀升,其非核心的中高端制造业务和研发业务将向外转移。
因此,可以通过中日韩自贸协议的谈判进程,加快建立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消除对中国技术出口的非关税壁垒,特别是放宽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通讯等重要产品的出口,提高贸易交易运作效率,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些技术瓶颈问题[11]。另外,还需根据各国的经济发展特点来实施相应优惠政策,加强与贸易潜力大但效率较低的国家的贸易往来,以重点国家为引领,连接整个区域,促进区域内贸易效率最大化的实现[13]。
第二,克服不可观测因素,提高贸易效率。大量研究发现,除了降低关税以外,各国可以开展交流与协商,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减少贸易壁垒,也可通过加强海陆交通网络、航空运输和通信设施合作等方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互通的落实,减弱地理距离给双边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各国应缩短制度距离,通过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管的规范化、加大抵制贪污的力度、简化进出口贸易手续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不断改善政治制度环境、降低政治因素对贸易效率的影响,并逐步放宽货币、贸易、金融和市场准入等限制,营造更加开放自由的贸易环境。
第三,积极深化产业合作及优势产业合作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各国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加强优势产业互补合作,提高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例如,在电子信息产业中,中国可以与日韩等国家在半导体等领域深入合作,促进全方位的贸易发展。同时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扩大中国与RCEP国家的双边贸易,促进中国出口市场的扩张,为提高贸易效率和潜力奠定重要基础。另外,中国还可以与当地龙头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为未来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商品流通渠道,并为探索贸易潜力提供支持。
第四,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与RCEP之间的叠加效应。虽然RCEP与“一带一路”存在一定重叠,但“一带一路”为资金和技术合作提供了一个平台,中国需要全面考虑RCEP协定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关系,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借助政策和资金等支持,中国可以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为那些基础设施落后的国家提供援助[14]。此外,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建立贸易信息平台,扩大贸易市场,挖掘贸易潜力,提高合作效率,同时降低贸易风险,实现互惠互利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