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应用分析
2023-10-13孙仁超
孙仁超
(益阳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 益阳 413000)
随着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规模不断扩大,产生庞大的自动监控数据,人工统计分析和处置已经不能满足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要求[1-2],如何利用海量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提高监管效能,是目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是益阳市污染源精细化、智慧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益阳市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运用到日常管理的重要尝试。该系统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为基础,对异常的自动监控数据进行预警和督办,创造性地结合微信平台,通过设置一定的规则体系,对异常数据进行信息推送和闭环处理。预警主要起预防提醒作用,对连续恒值、连续小时值超标等情况进行信息推送,推送对象包括排污企业、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和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督办是对日数据超标、日数据缺失等情况进行监督办理,信息在日数据生成后的当天推送给指定人员。该系统具备便捷和快速响应的特点,可操作性强,体现了监管部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能点对点推送预警督办信息、件对件处理预警督办任务,实现预警督办任务的闭环处置。借助该系统,企业、运维单位、监管部门能同时快速地对异常情况进行响应、反馈和处理,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1 系统推送逻辑及处置流程
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的推送逻辑及处置流程主要有3 个部分,如图1 所示。一是基础数据部分。企业、站点具有唯一性标识,监测因子可设置各监测因子的标准限值和报警阈值,与数据采集传输仪(简称数采仪)的唯一标识绑定,数采仪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到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数据入库。二是确定报警逻辑及推送机制。通过构建的业务规则体系对入库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和判断,排除企业停运的情形,形成相对独立、完备的预警督办信号池。当监测数据达到设定阈值时,根据业务规则体系自动触发对应预警督办,生成报警任务,向指定的企业、运维单位、县级负责人、市级负责人推送报警信息。三是预警督办任务处置逻辑。企业、运维单位、县级、市级可同时反馈异常处置信息,其中,市级反馈后,仅县级可获得反馈权限。一般情况下,企业和运维单位收到信息推送后,应第一时间组织自查,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县级根据管理需求赴现场核实,市级对企业、运维单位或者县级反馈的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做出办结或者发送督办到县级的决定,办结为市级权限,代表预警督办流程结束。另外,对企业、运维单位缺位的预警督办信息,市级可直接反馈办结或发送督办到县级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处理。
图1 益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处置流程
2 系统应用成效
2.1 完善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体系
首先,不断优化和完善预警督办规则。自2021 年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上线以来,反复尝试日数据超标、连续小时超标、连续恒值、连续零值、因子缺省、流量缺失或为零等预警督办任务,最终筛选保留连续10 h 恒值、连续4 h 超标、日数据超标、日数据缺失,能有效甄别污染源自动监控异常情况。其次,不断扩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范围。管理对象基本涵盖益阳市主要涉水、涉气污染源,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进一步夯实排污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该系统发现问题、降低超标风险和闭环处理的作用。另外,通过预警督办任务的闭环处理,构建以企业、运维单位、县级管理单位和市级管理单位为主的多角度、多层次管理体系,强化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有力推动益阳市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工作。
2.2 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精细化管理水平及监管效率
目前,益阳市市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企业有94 家,这94 家企业产生庞大的自动监控数据,仅凭人工很难及时、有效地发现各类问题,污染源自动监控的预防提醒效果大打折扣。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能快速、全面地筛选异常数据并及时推送到指定对象,畅通异常反馈渠道和处置流程,节省人力和时间。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综合分析企业、运维单位的预警督办反馈情况,及时提出对辖区内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具体管理要求,取得一定的应用成效,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提升,运维服务质量也逐步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流程日渐规范,监管效率得到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的应用为益阳市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提供新思路,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的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水平。
2.3 企业环保意识增强,日数据超标督办数量减少
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如同企业的紧箍咒,时刻提醒企业达标排放,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日常监管中,对企业、运维单位反馈超时、不合理的,由县级部门赴现场核实督办,发现异常情况的,督促企业和运维单位立即整改,发现有污染源自动监控有关违法行为的,从严处理,企业环保意识得到整体提升。近三年来,日数据超标督办数量下降超80%,尤其是连续4 h 超标预警任务上线后,日数据超标督办数量进一步减少,连续4 h 超标预警切实起到超标预警的作用,日数据超标情况明显减少。
3 系统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现有的4 类预警督办任务中,连续10 h 恒值占到一半以上,超标预警督办中因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异常导致的超标情况较多,自动监控设施故障率较高。从主要表现来看,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愿、不懂、不会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选择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和运维服务时看质量的少,看价格的多;自动监控运维单位技术力量薄弱,运维质量参差不齐,日常维护流于形式的多,往往不能及时地发现并解决问题,导致异常重复发生、持续时间长,预警督办推送数量增加,数据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企业排污状况,既加大监管难度,又削弱污染源自动监控的预警作用和对非现场监管执法的数据支撑作用。要从排污企业、运维单位着手,加大运营监管力度,提高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人员素质[3],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处理力度,严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以严监管、严执法倒逼排污企业和运维单位提高底线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保障数据质量。
3.2 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预警督办任务的跟踪处理主要依靠人工,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够。一是预警督办流程的顺畅执行主要靠市级部门督促、提醒,缺乏催办机制。二是规则不够完善,存在预警督办任务错报、漏报情况,监管效能受到影响。要不断优化规则体系,探索更为积极有效的异常数据识别方法[4],有效甄别异常数据;考虑启停炉、停排水等特殊工况的豁免机制[5],减少非必要预警督办任务;细化分级推送,对小时超标等情况可制定对企业和运维单位的异常提醒规则,强化预警,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对信息的应用分析不够,数据资源存在较大的浪费。单靠预警督办任务分类已经不能满足管理需求,要对预警督办任务产生的原因、责任主体等进行更深层次的统计分析,完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故障率统计,在系统上量化对运维单位运维质量的考核,为污染源自动监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数据支撑。
4 结语
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作为重要的非现场监管抓手,可以有效提高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效能。益阳市要不断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督办系统,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信息化、智能化监管的科技优势,科学配置监管执法资源,精准预防、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地处理异常,减少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信息化、高效化、智慧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