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的不遇与婚姻
2023-10-12刘嘉雯
刘嘉雯
唐朝的诗人,仕途不得意者众多,李商隐便是其中一人。李商隐的不遇,因其带有独特的悲剧性而被历代文人所同情。
晚唐政局风雨飘摇,牛僧孺一党与李德裕一党互相攻击,对立严重,从而产生了著名的“牛李党争”。李商隐最初得到了“牛党”成员令狐楚的赏识,但是,令狐楚死后,李商隐成了“李党”成员王茂元的女婿。因此,令狐楚之子令狐绹等“牛党”成员开始排挤李商隐,李商隐人生的不遇便自此开始。
针对上述说法,自古以来就有很多學者提出疑问。近年以来,随着传记研究的深入,否定上述说法的研究逐渐增多。但是,在李商隐诗歌的研究领域,上述说法仍然很有影响力。笔者试论述上述说法的形成过程,在此基础上,试分析李商隐“因婚姻而怀才不遇”这种说法广为流传的原因。
一、笔记小说中的传闻记载
五代到北宋时期,陆陆续续有了关于李商隐不遇原因的讨论,最早的出处是笔记小说《唐摭言》《北梦琐言》。这些作品中都有关于李商隐《九日》一诗的传闻。
先看《九日》一诗:
曾共山翁把酒时,霜天白菊绕阶墀。
十年泉下无人问,九日樽前有所思。
不学汉臣栽苜蓿,空教楚客咏江蓠。
郎君官贵施行马,东阁无因再得窥。
关于这首诗的传闻,五代王定保的《唐摭言》卷十一《怨怒》中是这样记载的:
李义山,师令狐文公。大中中,赵公在内廷,重阳日,义山谒不见,因以一篇纪于屏风而去。诗曰:“曾共山翁把酒时,霜天白菊绕阶墀。十年泉下无人问,九日樽前有所思。不学汉臣栽苜蓿,空教楚客咏江蓠。郎君官贵施行马,东阁无因再得窥。”
这里的“大中中”指唐宣宗大中元年(847)。这一年,李商隐的人生发生了巨大变化—原给事中郑亚任桂管防御观察使,李商隐辞去秘书省正字一职,追随郑亚,任其幕府掌书记。郑亚是李德裕一党的成员。宣宗朝,“李党”失势,“牛党”得势。郑亚在大中二年(848)被贬为循州刺史,李商隐并未继续跟随。李商隐便在巡游江南之后,返回京城。大中三年(849),李商隐成为京兆尹的属官。这一则传闻只是讲述了《九日》一诗的创作过程,并没有记载其他内容,尤其是令狐绹一方的反应。但是,北宋孙光宪的《北梦琐言》有两则记载。这两则传闻不仅记载了《九日》的创作背景和过程,还更加具体地记载了李商隐和令狐绹的反应。
《北梦琐言》卷七载《李商隐草进剑表》:
李商隐员外依彭阳令狐公楚,以笺奏受知。相国危急,有宝剑,尝为君上所赐,将进之。命李起草,不惬其旨。因口占云:“前件剑,武库神兵,先皇特赐。既不合将归泉下,又不宜留在人间。”时人服其简当。彭阳之子绹,继有韦、平之拜,似疏陇西,未尝展分。重阳日,义山诣宅,于厅事上留题,其略云:“十年泉下无人问,九日樽前有所思。郎君官贵施行马,东阁无因再得窥。”相国睹之,惭怅而已。乃扃闭此厅,终身不处也。
我们从这则传闻可以得知,令狐楚对李商隐有知遇之恩。随后,同样位至宰相的令狐绹却对李商隐疏远。不仅是“牛李党争”的原因,还有文中提到的“似疏陇西”。李商隐与李唐皇族相同,皆出身于陇西李氏。李商隐借着在令狐绹宅邸题诗的机会,批评了令狐绹“似疏陇西”的态度。令狐绹见到题诗后,心中惭愧,便再也不入此室。但这则传闻并未表明李商隐与令狐绹有根本性矛盾。
《北梦琐言》卷二载《宰相怙权》:
宣宗时,相国令狐绹最受恩遇而怙权,尤忌胜己。以其子滈不解而第,为张云、刘蜕、崔瑄叠上疏疏之。宣宗优容,绹出镇维扬,上表诉之冤。其略云:“一从先帝,久次中书。得臣恩者谓臣好,不得臣恩者谓臣弱。臣非美酒美肉,安能啖众人之口!”时以执己之短,取诮于人。或云曾以故事访于温岐,对以其事出《南华》。且曰:“非僻书也。”或冀相公燮理之暇,时宜览古。绹益怒之,乃奏岐有才无行,不宜与第。会宣宗私行,为温岐所忤,乃授方城尉。所以岐诗云:“因知此恨人多积,悔读《南华》第二篇。”又李商隐,绹父楚之故吏也,殊不展分,商隐憾之,因题厅阁,落句云:“郎君官贵施行马,东阁无因再得窥。”亦怒之。官止使下员外也。江东罗隐亦受知于绹,毕竟无成。有诗《哭相国》云:“深恩无以报,底事是柴荆。”以三才子怨望,即知绹之遗贤也。
在这则传闻记载中,李商隐对令狐绹的疏远心怀怨气,故写《九日》表达不满。令狐绹也因此大怒,让李商隐一直在低阶官位中徘徊。但是,这则传闻更多地是在贬低令狐绹的人品。令狐绹为维护其子令狐滈,故意打压温庭钧、李商隐和罗隐三位诗人。
上述三则笔记小说中的传闻记载都认为李商隐的《九日》是他对令狐绹冷遇自己而不满之作。但是,令狐绹是否因这首诗而憎恨李商隐,这一点并不是很确定。另外,从这三则传闻记载来看,传闻并没有提到李商隐因为结婚之事而得罪令狐绹。这也证明,起码从五代到北宋初期,李商隐“因婚姻而怀才不遇”的这种说法并未广泛流传。
二、《旧唐书》《新唐书》中的记载
李商隐怀才不遇是因婚姻引起、令狐绹等“牛党”成员排斥所致这一说法,最早见于后晋开运二年(945)成书的《旧唐书·李商隐传》,部分内容见下文:
商隐幼能为文。令狐楚镇河阳,以所业文干之,年才及弱冠。楚以其少俊,深礼之,令与诸子游。楚镇天平、汴州,从为巡官,岁给资装,令随计上都。开成二年,方登进士第,释褐秘书省校书郎,调补弘农尉。会昌二年,又以书判拔萃。王茂元镇河阳,辟为掌书记,得侍御史。茂元爱其才,以子妻之。茂元虽读书为儒,然本将家子,李德裕素遇之,时德裕秉政,用为河阳帅。德裕与李宗闵、杨嗣复、令狐楚大相雠怨。商隐既为茂元从事,宗闵党大薄之。时令狐楚已卒,子绹为员外郎,以商隐背恩,尤恶其无行。俄而茂元卒,来游京师,久之不调。
从《旧唐书·李商隐传》的记载来看,我们会认为到会昌二年(842),本来仕途顺利的李商隐在娶了王茂元之女后,仕途便开始不遇。这是《旧唐书·李商隐传》撰者搞错李商隐婚姻的时间所致。王茂元在会昌二年(842)担任河阳节度使。但根据后面的记载,此时的李商隐早已是王茂元的女婿。
另外,关于王茂元与李德裕关系的描述也有问题。有研究认为,王茂元是李德裕一党的成员,岑仲勉却在《玉溪生年谱会笺平质》中通过详细的考证否定了这个说法。在岑氏的考证中,李德裕重视优待王茂元的唯一证据,便是《旧唐书》“时德裕秉政,用为河阳帅”这一记载。当时正值刘稹叛乱,宰相李德裕作为平叛总指挥,任命王茂元为河阳节度使。随后,王茂元战败,接着病死军中。李德裕便让王宰兼任了河阳行营诸军攻讨使,自此王茂元的军权转移到了王宰手中。岑仲勉认为,根据李德裕的《请授王宰兼行营诸军攻讨使状》,李德裕直言不讳地指出了王茂元的缺点。因此,岑仲勉认为王茂元不是受李德裕庇护的党人。《旧唐书》中也没有李德裕与王茂元有特别关系的记载。
根据以上分析,《旧唐书》的撰者是先入为主地认为婚姻是李商隐怀才不遇的主要原因,然后为了得到这一个结论,对史料进行了“加工”。
《新唐书》多多少少地修正了《旧唐书》的部分讹误。《新唐书》的部分内容见下文:
王茂元镇河阳,爱其才,表掌书记,以子妻之,得侍御史。茂元善李德裕,而牛、李党人蚩谪商隐,以为诡薄无行,共排笮之。茂元死,来游京师,久不调,更依桂管观察使郑亚府为判官。亚谪循州,商隐从之,凡三年乃归。亚亦德裕所善,綯以为忘家恩,放利偷合,谢不通。
值得注意的是,《新唐书》将《旧唐书》中“李德裕素遇之,时德裕秉政,用为河阳帅”简略为了“茂元善李德裕”。如此一来,便不能将王茂元担任河阳节度使视为李德裕重视优待王茂元的证据,更不能证明王茂元是李德裕一党的成员。另外,关于李商隐的婚姻,《旧唐书》中的记载为“子绹为员外郎,以商隐背恩,尤恶其无行”,也就是说令狐绹最憎恨李商隐的背恩。与之相反,《新唐书》在这里并无任何令狐绹的记载,反而有“亚亦德裕所善,綯以为忘家恩,放利偷合,谢不通”的记载。李商隐在追随郑亚之后,令狐绹才开始憎恨李商隐。
由此可见,《新唐书》的撰者与《旧唐书》的撰者不同,对王茂元是不是李德裕一党成员仍未下定论。相反,对郑亚是不是李德裕一党,《新唐书》则明确给出了答案。因此,《新唐书》可能借鉴了上文提到的《唐摭言》《北梦琐言》,把李商隐跟随郑亚去其幕府赴任看成了李商隐与令狐绹决裂的根本原因。
三、清代以后相关传记研究
清初,朱鹤龄根据《旧唐书》《新唐书》制作了李商隱年谱。对于这份年谱,清人徐逢源有以下评论:
论者以为王茂元壻,又从事桂林,遂谓党赞皇之党。不知茂元自有王涯为之道地,又得中人之助,所恃不独一卫公也。惟郑亚始终为卫公所引。然从亚非义山本怀,又不过一年。
徐氏认为,王茂元并不是“李党”成员,并列举了理由。《旧唐书》有关王茂元的记载中,详细说明了王茂元与王涯、郑亚以及宦官的关系。
针对徐氏的说法,清人冯浩提出了不同意见:
义山少为令狐楚所赏,此适然之遇,原非为入党局而然。惟是开成时既以绹力得第,而乃心怀躁进,遽讬泾原,此旧传所云绹以背恩,恶其无行也。绹之恶义山实始于此,非迟至德裕用茂元帅河阳时。……其后以郑亚为李卫公所善,逐李并及郑,而绹之恶义山,尤不能释矣。然则赴郑幕者,所以重绹之怒。其实早怒其得第而背恩,固非从卫国而迁及之也。
冯浩修正了《旧唐书》关于李商隐娶王茂元之女时间的错误。根据其考证,李商隐是在开成三年(838)考中博学宏词科进士,同年入泾原节度使王茂元的幕府,与王茂元之女结婚。也就是说,李商隐与其女的婚姻是在王茂元担任河阳节度使之前。那么,李商隐的婚姻与“牛李党争”的关系没有我们一般认为的那么强。但是,李商隐在进士及第以后,立刻与王茂元之女结婚。从对李商隐有赏识之恩的令狐绹的角度出发,这无疑是李商隐“躁进”的举动。因此,令狐绹因李商隐背恩而迁怒于李也自然是顺理成章的。
另一个不同点是,李商隐跟随郑亚入幕府,徐逢源认为这并未招致令狐绹的怒火。冯浩却认为,“赴郑幕者,所以重绹之怒”,加之之前的背恩举动,使令狐绹更加愤怒。也就是说,冯氏认为,李商隐不遇的原因就是令狐绹的愤怒所致。但是,令狐绹的愤怒并不是“牛李党争”这类政治性的公开原因。相反,令狐绹认为,在进士及第上帮助过李商隐,后却被李商隐所背叛,这是二人交往的私人原因。
清末,张采田编成的《玉溪生年谱会笺》一书,针对李商隐不遇的原因也有讨论。书中再一次从令狐绹和王茂元属于不同的党派成员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与“牛李党争”相联系。就如徐逢源和岑仲勉讨论的那样,令狐绹与王茂元是否为对立的党派成员,随着学者对史料的客观分析越来越充足,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二人并不是对立的党派成员。就如最开始的描述,随着传记研究的深入,否定婚姻是李商隐不遇的原因的相关研究越来越多。
但是,关于李商隐的婚姻与“牛李党争”的关系,仍然有值得讨论的空间。从当时的社会风气和历史资料来判断,令狐绹与李商隐各自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为了搞明白这个问题,学者们主要从李商隐的诗文中寻找答案。例如,对于《锦瑟》的主旨,有一种解释是李商隐在感叹其婚姻招致了自己的不遇。由此可见,“因婚姻而怀才不遇”这一说法在李商隐诗歌研究中仍然有很强的影响力。李商隐诗歌的特征是朦胧多义的,虽然读者对其作品有各种各样的解读,有自己的主观判断,但是,作为严肃的学术研究,这种解读便是不提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