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数据审计
2023-10-11李硕李振华
李硕 李振华
新时代背景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有效发挥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要求审计机关善于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审计工作中,畅通数据归集渠道,通过数据挖掘避免监督盲区,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面制约和监督。
开展大数据审计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开展大数据审计是审计查核必不可少的手段。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被审计单位(本文特指依法受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的单位或部门,如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国家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等)的工作业务越来越复杂,采用更加先进的信息系统来提高效率成为现实,工作业务和信息系统的日趋复杂必然会带来数据量的急速增长。因此,被审计单位不但会有系统数据库产生的大量结构化数据,更会有文本文件、图像、音频和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面对类型多样的海量数据,依靠传统审计方法已无法准确地揭示潜在的问题。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方法,能够快速对审计客体數据进行多维度、深层次、全方位分析,于纷繁芜杂的海量数据中,发现审计疑点线索,揭示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审计效率,使审计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约,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大数据审计是打破“信息孤岛”、进行综合监督的有效途径。“信息孤岛”现象是伴随着信息化发展而生的。信息化建设初期,被审计单位通常会围绕一项项业务工作开发或引进独立的应用系统,这些分散开发或引进的应用系统一般不会有统一数据标准、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导致“信息孤岛”的产生。即使信息化发展到今天,“信息孤岛”依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单个被审计单位如此,被审计单位之间更是存在难以逾越的数据壁垒。依据传统审计方式无法解决因“信息孤岛”现象造成的监管难题。而大数据审计可以依托大数据平台,对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的各类型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清洗、转换和存储,进而开展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实现综合监督。并且审计在对多单位进行综合监管的基础上,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提出改进性意见建议,避免此类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既提升审计监督的层次、质效,又起到“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开展大数据审计已具备成熟的外部条件。一是我国信息化建设已达到相对成熟阶段,特别是“两网一站四库十二金”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已基本完成,覆盖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各个方面,涉及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整合、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为实现大数据审计提供了最重要的数据支撑。二是被审计单位信息化建设也已达到较高水平,无纸化办公、各种应用系统的使用等产生大量数据,为审计监督提供素材。三是国家对大数据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化建设对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审计实践探索的成功经验,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
大数据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技术水平尚难以满足大数据审计需求。开展大数据审计的优势非常明显,各级审计机关领导亦十分重视,在他们的大力推动下,各级审计机关的大数据审计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审计署每年都会组织计算机审计中级、高级培训班,为开展大数据审计培养大量业务骨干。但是大数据审计毕竟是一项新生事物,且相关技术更新换代非常快,需要审计人员不停地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因此,其发展必然会是一个逐步提高、完善的过程。当前大数据审计水平,尤其是审计人员整体技术水平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尚未形成成熟的大数据审计理念。审计工作所处的时代背景发生深刻变化,被审计单位工作业务日趋复杂,国家对审计所负监督职责要求越来越高,传统审计方式应对新形势、新要求已捉襟见肘。即便如此,一些审计人员,特别是部分资历较老的审计业务骨干,在不同程度上对大数据审计这种新技术、新方法认知不足,主动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的意识不强,培养大数据审计理念依然任重道远。
(三)大数据审计技术运用与审计实践结合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强对计算机人才的引进,并注重对年轻审计人员开展大数据审计相关培训,但是要让他们将所掌握的大数据审计技术用于审计实践,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原因在于缺乏既懂财务又懂大数据审计的复合型人才,导致出现懂数据分析的不懂财务、懂财务的对数据分析认识不足的尴尬局面,造成大数据审计运用与审计实践脱节。
(四)“信息孤岛”现象依然是制约大数据审计应用的最大障碍。“信息孤岛”现象使得被审计单位内部信息系统难以交互、数据难以共享,难以实现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的综合统计和数据挖掘,难以把握全局和查核深层次问题。而审计机关内部亦存在“信息孤岛”,各项目审计组各自为战,不注重对数据的整理存储,数据资源与审计成果的共享不够,“取数难”“联网难”“共享难”等一系列问题,大大降低了审计监督效能。
运用大数据审计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对策措施
(一)开展大数据审计关键在“人才”。一是继续加大招录大数据审计人才力度,特别是既懂审计业务又掌握相关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审计人员大数据审计素养。通过交流培训、实践锻炼、审计宣传等形式引导审计人员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敢于亮剑、能打胜仗的大数据审计队伍。三是巧借外力,善用外援。可以向社会中介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聘请专家,解决一些技术难题。四是创新审计方式,整合审计资源。采取“双主审”等灵活的审计组织方式,推广专业融合、多视角分析模式,既提高了审计效率又增强了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能力。
(二)开展大数据审计核心是“数据”。一是构建大数据审计平台,为大数据审计提供分析工具和数据支持。该平台应涵盖数据采集、预处理、存储与管理、分析与挖掘以及展现与应用等技术方法。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将不同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化,破除“信息孤岛”现象,存储被审计单位各种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以及与之有勾稽关系的其他部门、系统、行业等的各类型数据,并能够对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发现潜在的疑点问题。二是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特别是财政、公安、工商、民政、国土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依托计算机网络和中间件技术,实现大数据审计平台与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实时交互、数据共享,强化审计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机关数据归集管理制度,实现对被审计单位数据归集和积累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既要注重上下审计机关自有数据的共享,又要在各审计机关内部做好大数据审计平台的管理使用,使各审计组实现数据共享。
(三)大数据审计须以服务审计实践为导向。一是要正确认识大数据审计,大数据审计是大数据时代造就的现代化审计方式,是方法而不是审计目标,其产生目的是为提高审计监督质效,进而为制约权力运行服务的。二是大数据审计要能够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漏洞,为提高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服务。审计发现问题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通过大数据审计,发现隐藏在数据背后的内部管理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优化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问题的发生。三是大数据审计能够为领导决策服务。在大數据审计平台归集足量数据情况下,通过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一是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将大数据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完善预防为主、及时提醒、严肃处理的干部监督机制。二是积极与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协作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利用大数据审计全面、系统、迅速的特点,及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
(五)注重大数据审计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一是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审计机关应营造适合大数据审计发展的环境,通过增加相关知识培训次数、开展大数据审计评比、加大考核力度等措施,形成大家参与、你争我赶的良好局面。二是注重总结交流。及时总结、交流大数据审计经验做法,尤其是对国家层面关注的民生、宏观经济、财政等项目的审计经验,应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形成标准化操作指引,为其他审计人员提供借鉴。三是加强大数据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大数据理论、审计方法和技术应用的研究,系统归纳和总结梳理各行业大数据审计思路,不断拓展以大数据审计方法体系为基础的审计理论研究新领域。
(作者单位:山东省审计科学研究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