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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优化路径思考
——以福建省为例

2023-10-11刘小婧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科技中国 2023年9期
关键词:特派员高质量科技

■文/刘小婧(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以来,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实现了对农业生产的科学指导,有效推动了乡村高效生产。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新要求来完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新动力、培育新动能。

一、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加强顶层推动,形成整体推力

近年来,福建省率先出台《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研究部署科技特派员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聚焦服务“三农”、服务企业和基层,推进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不断拓展提升。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运用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督察调研等方式,调动市、县、乡工作积极性,共同擦亮科技特派员“金字招牌”。各设区市立足区域主导产业强化多方互动,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与下派村党支部书记、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合,与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结合,与金融助理、流通助理结合,与示范基地、创业平台结合,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格局。建成启用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构建“互联网+”科技特派员集团化服务体系,促进科技特派员之间知识和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与覆盖面。

(二)坚持精准选认,强化对接落地

一是供需对接更加精准。克服行政指派倾向,坚持适应基层、按需选认的市场化导向,形成“基层提出需求、市县主动认领、省里统筹安排”的“订单式”需求对接机制。二是转化衔接更加紧密。运用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提供在线选认、知识服务、成果对接、互动咨询、动态跟踪等功能,为农民和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推动实施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揭榜”选认新机制,对“揭榜”的科技特派员按照合同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提升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效率效能。三是选认渠道更加宽阔。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既选认本省科技人才,又选认外省乃至境外人才,既选任高校院所科技人员进企入乡服务,也鼓励其他专业人员和优秀乡土人才投身科技特派员队伍。2021年福建省省市县三级共选认科技特派员12 738人(次),其中省级选认科技特派员3177名(见图1)。

图1 福建省各地市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数量

(三)坚持人才下沉,拓展服务内涵

一是助力乡村振兴。全省科技特派员围绕福建省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针对乡村振兴存在的科技和人才短板,积极投身“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基层企业、农户和村集体经济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充分体现科技创新对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二是助力产业融合。以项目为抓手,推动科技特派员从科技服务向生产、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链条、全要素服务转变,拓宽农业产业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探索科技特派员团队或个人带“货”(科研成果或技术)上岗、提质增效考评机制,以成果转化与产品开发为导向,建立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将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从侧重一产拓展到二产、三产。三是助力产业转型。在科技特派员服务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双轮驱动方面,积极推动企业科技特派员向产业科技特派员升级。2021年工业领域的科技特派员数量占选认总数的30%以上,全省累计选认工业领域的个人科技特派员7085名,助力企业实施科技开发项目1312个、项目总投资54.66亿元,累计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等3975项。

(四)坚持团队协作,提升服务层次

一是倡导组团服务。大力推动科技特派员由“单兵作战”向“联队组团”转变,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产业链技术服务,支持以“一县一团”“一业一团”等方式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协同化和组织化程度,全力打造现代产业示范样板。2021年,福建省新组建省级团队科技特派员1167个,法人科技特派员51个(见图2)。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83个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带动科技项目总投资3.5亿元,带动辐射推广面积约420万亩,服务农户1.7万余户,带动5.8万余户农民增收。二是构建利益共同体。以技术和成果为纽带,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探索激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体,突破共同体利益分配阻梗,保护科技特派员以知识和服务价值参与分配的合法收益,让科技人员在面向经济主战场中实现名利双收。2021年全省科技特派员组建形成利益共同体7600多家,有效调动科技特派员创业激情和服务积极性,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蹚出一条新路。三是建设星创天地。推进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特色服务于一体的星创天地建设。面向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引导科技特派员通过星创天地深入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图2 近五年福建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选认数量

二、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机理分析

(一)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进程

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全方位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助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实现了对农业生产的科学指导,促进了农业经济的高效发展,从而有效推动乡村高效生产。新时代科技特派员队伍作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使乡村稀缺的技术、金融、信息等资源跨越城乡、地域的限制直接到达农民和企业手中,使新技术、新知识、新成果广泛地应用到乡村生产过程中,有效地刺激并提升乡村科技创新产出能力,大幅度提升技术成果的贡献率和农产品的附加值。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方针,有效地促进科技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中充分发挥补短板和锻长板效用,依托项目带技术把派出单位的团队和科技成果集聚起来,加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和集成运用,加快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变“输血”为“造血”,为实现乡村产业融合提供新动力,培育新动能,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乡村高质量发展助推科技特派员制度突破瓶颈

乡村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完善提供有力保障。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新要求来完善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乡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随着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乡村科技创新系统进一步提升,对科技特派员的需求也不再是简单的技术服务,这就需要提升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乡村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创业的环境不断优化,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性质从最初的无偿服务到现在建立利益共同体及专利成果转化相结合,服务性质更加市场化和可持续性,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提供有利的环境条件,从而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向纵深发展。

综上,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与乡村高质量发展通过相互作用,产生共振放大效应。乡村高质量发展为科技特派员提供了优质的发展平台,科技特派员是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不断完善,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和科技特派员的深度融合,实现1+1大于2的效应。

三、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的关键问题

福建省作为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起源地,制度落实具有区域特点,能够充分反映出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的政策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笔者主要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书面调研等形式,将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关键问题总结为五个方面(见图3)。

图3 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五大关键问题

(一)上下联动存在不足

福建省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县(区)一级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明显弱化,84个县(区)中,单独设置科技局的仅14个,大部分县(区)没有专门机构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工作部署方面不够深入,弱化了党委政府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对科技特派员工作了解不够全面,影响“上下联动”和最终政策落地效果。

(二)对接选认推广有限

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推广力度还不够,仅依靠基层科技主管部门力量,很难快速精准掌握全面数据。个别地方的选认机制没有充分考虑基层实际需求,需求方与科技人员双向自愿“选”的环节缺位,特派员和入驻地的双向沟通对接仍不够,农户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个人专业供需错位现象依然一定程度存在。

(三)经费支持力度不足

在资源配置方面,现阶段给予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和个人科技特派员的专项资金支持有限,不少基层单位反映项目申报难度较大,所在单位示范推广经费缺乏,影响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开展。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使用方面,深入基层开展创新活动受环境条件所限,在工作费用使用过程中有诸多不便。

(四)保障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出台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文件虽然规定了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优先考虑职称、职务晋升等政策,但这些政策在各级各单位还不能完全落实落地,各级各单位没有制定配套落实措施,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时,对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的科技特派员没有做到“显性”倾斜。

(五)产业融合水平较低

目前福建省各地选派选认的科技特派员仍主要集中在农业领域,未能形成合力推动一二三产融合,服务形式单一、效益不够显著。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专业优势未能得到最大程度发挥,针对产业振兴和农村振兴的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科技特派员在服务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发展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答和指导。

四、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制度经历了探索启动阶段、深化提升阶段,在进入创新发展阶段后面临发展瓶颈期。这里面既有体制机制障碍问题,也有观念束缚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如何突破当前的瓶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工作优势,形成科技特派员工作新格局,需要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和观念束缚,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路径(见图4)。

图4 新时代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路径框架图

(一)立足管理多元联动需求,进一步促进供求对接

立足省、市、县三级不同的需求,完善科技特派员分级管理机制,增强管理部门合力,发挥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协调作用。县域是城乡互动的纽带,承担着向下管理和服务乡村的职能,是推进精准对接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域更多对接配置自主权。通过构建三级科技特派员协同协作机制、培训管理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等多种形式,合力搭建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网络,推动实现“订单式”需求对接、“菜单式”服务供给。

(二)立足协同创新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一是引入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制。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等优势,促进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供给与农户、企业技术需求之间的精准对接和匹配,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对接难等问题,有效促成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二是支持科技特派员依托全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平台拓展服务模式,促进农村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有效融合。三是加强组织型、综合型科技特派员培养,形成“集团”型队伍助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基层治理,为实现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三)立足经费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一是优化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助,实行年度包干,用于交通、通讯、保险和生活津贴补助等。加大对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后补助支持,支持科技特派员根据区域特色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二是加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同联动,在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投入、工作条件保障、职称评聘、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在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等方面开展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三是积极围绕优势产业培育,一二三产融合等方面,探索多种形式科技计划项目,突破科技特派员在资源调配、项目经费、科技计划项目数量等方面的要素制约,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和力量继续向脱贫地区聚集,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

(四)立足制度化激励需求,进一步调动工作激情

一是完善利益共同体政策。健全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政策,建立利益共同体的信用机制和备案制度,进一步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实施分类管理考核机制。随着科技特派员人数和领域增加,有效分类管理,把服务一线的实绩、科技成果转化实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减少“挂名”等现象,支持评选乡村振兴战略优秀科技特派员,增强科技特派员的被认可感和荣誉感。三是完善科技特派员职称评聘政策。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适当放宽学历、论文、科研项目等条件,职称评审及岗位晋升重点评价和衡量科技特派员的品德、能力以及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五)立足服务产业链需求,进一步聚焦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根据乡村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分布需求,从生产向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拓展科技服务。打破地域、行业、身份等束缚,进一步扩大创业和技术服务的视角,主动适应乡村振兴需要,建立科技特派员产业融合服务示范点,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现“接二连三”。二是加大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比例,推动“单人单点”服务向“组团联动”服务转变,向农村的新兴产业、乡村治理等拓展服务范围,构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融合模式。三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构建复合型创新体,加快“接地气”的技术研发,为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打造一批成效显著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示范基地,总结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经验,以扩大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影响力,引领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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