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双重认同”逻辑
——以云村人居环境治理实践为例

2023-10-09唐丽霞冯瑞英

关键词:人居环境治理村庄

唐丽霞,冯瑞英

(中国农业大学 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193)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在物理意义上推动了村容村貌的改善,而且在社会意义上实现了对农民的组织动员。围绕“生态宜居”的目标,国家层面将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共政策议程,制定并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政策,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并通过配套财政资金、协调资源、整合力量推动村庄环境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一步丰富拓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内涵与目标,强调了乡村建设硬件软件两手抓,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形势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既要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也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为调动农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23 年1 月,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强调要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激发农民参与意愿,强化农民参与保障,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为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在内的乡村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制度保障。

实践层面上,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历了从“整治三年行动”到“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发展过程。期间,随着治理目标从干净整洁升级到美丽宜居,治理内容也从硬件层面拓展到软件层面,即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转向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硬件层面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主要以政府主导和财政投入为主,呈现出效率高、见效快的特点。在人居环境治理的后期管护和成效提升阶段,因其管护成本高,易造成地方财政紧张,加上普遍存在的村集体经济薄弱困境,无法应对村庄随时可能发生的公共支出。因而,软件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则需要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商业服务外,寻求社会性的参与[1],即依靠村庄内生力量,动员农民主体参与到人居环境治理中,拓展农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为了完成任务目标,政策执行者倾向于遵循强调理性与效率的技术治理逻辑,广大农民被排除在参与的考虑之外[2],出现诸如“政府干、农民看”等现象,甚至使政策执行成了一场以基层政府为主体的展演活动。分析“为何”以及“何以”让农民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不仅是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议题,也是乡村治理实践亟待解决的共识性问题。因此,以考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农民参与为出发点,讨论农民参与的困境、行为逻辑及其发生机制等,进而提出引导和动员农民有效参与乡村治理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研究回顾与分析框架

1.研究回顾

当前政策界与学界关于农民参与必要性形成了共识,指出农民因长期生活在村庄、拥有丰富的在地知识,理论上应成为乡村治理的行动主体。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农民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环境改善的受益者和环境整治的参与者[3],因而农民参与有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也有益于改变“农民自治弱化”的现实困局[4]。

学理层面,对农民不愿和不能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研究与剖析主要包含了个体能力、经济理性、社区政治和文化心理四种视角。具体而言,个体能力视角强调农民无法有效参与乡村治理主要是由于农民人口文化素质偏低、农民环保意识淡薄[5]、家庭生计资本不足[6]等,造成个体独立性缺乏、自觉性意识失衡、选择性范域窄化、创造性能力薄弱等[7],因此不少学者提出要提高农民个体的素质,激发农民的公共精神。经济理性视角下,“理性小农”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逻辑,认为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划算”,对此类公共事务缺少参与的兴趣并采取了非合作行为,进而提出通过激励等机制改变农民个体的偏好结构。社区政治视角强调缺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机会结构,认为农民的低参与度与社区能力整体衰退有关[8],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其参与乡村治理的政治机会供给不足客观状态的主观反映,因而乡村治理的命题则包含着重塑社区政治、提升社区能力的意义。文化心理视角表现为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对村庄的发展[9],尤其对于一些区位条件差的村庄,在长期政策或资本的关注缺失下,容易形成边缘文化,因此推动农民参与需要给予某种程度的资源投入、改变农民既已形成的文化心理。既有研究从不同角度解释了农民参与乡村治理所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成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随着国家对人居环境治理日益重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转型推进,乡村治理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农民文化素质和参与意识也不断提高,对农民参与不足的分析不仅需从个体或村庄自身因素入手,也应该关注农民与村庄、与国家之间的关联,回答农民如何有效参与到人居环境治理中。

在对农民参与农民人居环境治理困境分析的基础上,探究如何促进农民参与亦是理论和实践关注的重要议题。基于纯粹理性人的假设,奥尔森等认为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0],可以通过“选择性激励”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但因个体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结合体,从长期来看,“选择性激励”的可持续性有一定局限性,加上面对乡村社会及个体的复杂性以及现实背景和治理条件的变化,有必要打破以往基于个体利益的分析,需要寻求一个适合的切入点理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农民参与问题,将认同作为理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一个逻辑,从而拓展对农民参与行为的研究。具体到与农民参与行为逻辑分析上,许多学者提出了基于奉献和责任的国家认同[11],基于社区公共事务参与的村社认同[12],基于集体记忆产生的群体认同[13],以及基于个体对自身角色与价值的认同[14]等,亦为本研究提供了一定启发。

2.分析框架

作为连接社会结构和个人行动的关键概念[15],认同为理解农民参与行为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解释路径。换言之,“个体知晓他/她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而且他/她所获得的群体资格会赋予其某种情感和价值意义”[16]。那么,个体则会在对自身或群体认同基础上作出行动。鉴于此,本研究融合了认同这一分析视角,构建“认同—参与”的分析框架(如图1),尝试理解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行为逻辑。

图1 “认同—参与”框架

基于“认同—参与”的框架,首先要认识到个体的身份表征与行为动机共同构成了认同的基础。其中身份作为社会的重要表征,拥有某种身份就会形成某种社会地位,被划归到某种社会共同体之中,从而获得某种方位感,而方位感正是认同[17]。农民兼具个体身份和“本村村民”双重身份,涵盖了个人和群体对其身份和社会角色的自我认定和他者认可[18]。而个体行为动机包含了个体选择与外力驱动两方面。因为农民作为参与主体本身具有复杂性,加以面对复杂的乡村社会情境,丰富的社会关系网络、治理环境、多种行动交织在一起,个体行为选择和外部力量驱动,共同影响着农民的认同与参与行为。其次,认同基础与参与行为具有相对同一性和建构性。农民行为是在社会实践中为实现自身主观意图所表现出来的一切活动,这些活动是农民为达至自身认同逻辑而外化于一定场域的行为表现。此外,农民的参与及认同是在一定的情境和社会文化互动中形成的,呈现出建构性和历史性特征。最后,个体认同与参与行为相互作用。通过认同建构能够转化或者强化农民的参与行为,反之,农民在参与中能够反作用于认同建构,强化个体的认同。

本研究认为,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个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复杂性的过程,期间牵涉到利益、文化、组织、社会关系网络等,“行动者对其群体资格或范畴资格进行积极的认知评价、情感体验和价值承诺”[19],并作用于具体行动中。具体而言,农民参与背后的认同逻辑包含了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两个维度。价值认同是基于个体层面的判断,包括个体对于国家治理和人居环境治理价值的理解和认同,并内化于自身行动逻辑的过程。价值认同影响了农民自发参与的动力,缺乏价值认同的参与只能是一种被动的、“缺少灵魂”的参与。与价值认同的个体判断逻辑不同,情感认同倾向于在与他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和互动中形成,更加强调对于局部伦理的认同,尤其是对乡土秩序的遵从与维系,在参与行动中建立农民与村庄之间的联结。在分析思路上,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刻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农民参与的具体故事及其行为转变,对农民参与行为及认同逻辑分析,在此基础上尝试为农民可持续参与提供可能的路径和方案。在这一过程中,试图回答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农民缘何以及如何参与?背后的认同逻辑是怎样的?整体来看,通过构建“认同—参与”框架来解释农民参与行为,不仅为理解乡村治理提供了思路,也有助于重新审视新时期国家与农民的关系。

本研究的经验材料来自云村①根据相关学术规范,文中涉及地名、人名已化名处理。,以云村人居环境治理作为个案展开分析,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案例的典型性。2018年至今,在中央的决策部署下,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提升五年行动。此背景下,云村所在县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力并取得了诸多有益经验,并于2019 年被评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之一。而云村也在这一政策实践过程中,改变了村庄垃圾乱丢、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现状,成为县域内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更重要的是农民经历了从被动应对、观望到积极主动参与的过程,形成了一些有效经验,构成了本研究的问题来源之一。其次是案例的启发性。云村因自然地理位置和发展落后被村干部称为是一个“被现代性遗忘”的村庄,体现为人居环境“脏乱差”、经济发展落后,也面临着农民参与不足、治理成效反弹、乡村治理水平低等困境,均体现了全国大多数资源匮乏型村庄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云村探索农民有效参与人居环境治理机制的案例经验,或能为这些村庄提供一定借鉴。最后是案例点的可进入性和材料的可获取性。笔者于2022年多次进入云村开展实地调研,调研过程中深入了解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治理的过程、做法等,并对负责工作的基层干部与农民进行了深入访谈,了解到了诸多云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变化”的故事,为本研究提供了田野素材。

二、从弱参与到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云村案例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常出现治理效果反弹等情况,农民弱参与普遍是其中原因之一。过去的云村便是如此。一方面表现为客观事实上的不能参与,即在人居环境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政府多采用了追求效率的工具性治理方式,此情境下农民缺少参与的机会。另一方面表现为农民基于自身考量的不愿参与,虽然乡村社会已经进入现代化转型,农民还未完全转型为现代性市民,兼具传统小农的特点。同时由于其“公共物品”的特征,许多农民认为人居环境治理应是政府的工作或集体的事务,是“公家的事”。然而,农民不能参与和不愿参与共同作用下所表现出来的非合作行为,并不能仅仅从村庄政治或个体利益层面理解,尤其是面对农村、农民现代化现实,还需从认同的角度来看待农民与集体、与国家之间联系割裂的现实困境。

1.从“政府的事”到“云村的事”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也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按照村民自治的实践逻辑,农民是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主体,理应了解和认同自身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行使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云村的村民曾面临权利失语的境况,由于对自身权利认同不足、能力有限等问题,常常在村庄公共事务治理中沦为客体甚至是旁观者,认为人居环境治理是国家的一项公共政策,属于“政府的事”。而如今的云村村民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将人居环境看作是“村庄的事”,实现了人居环境的可持续治理。

从“政府的事”到“云村的事”的态度转变,源于云村村民在行使村民自治权利上的实践探索。为解决村庄公共事务“商量变通知”、信息不对称、村庄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云村通过线下一次次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户主大会,或线上建立村民微信群,或村干部、党员等到农户家里宣讲等多种形式,将尽可能多的政策和信息传达给村民,帮助他们理解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政策,以期在后续工作开展中得到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村改旱厕,我们一是没有想法,二也没有闲钱来干,后来村里的干部就开会说,国家这几年一直很重视,而且改厕还可以有补贴,也会有人来指导我们怎么干,这不就好了嘛”。(访谈资料,20220702DXC)由此以来,云村在国家政策落地过程中不仅做到了“下达”,更重要是让农民理解其重要性,并对具体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操作的方法。同时,对涉及到村庄的公共事务,切实征求村民的建议,为村民知晓村庄事务和表达意见提供了直接的平台。在知情权满足的基础上,村民尝到了某种“甜头”,也逐渐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转变为“自己的家园要自己上心”,从“不愿说”“不敢说”到积极为村庄发展提出建议,为服务村庄的振兴贡献思路。以云村人居环境治理为契机,村民对于村庄事务的关注面变广、程度变深,通过表达意见、提出建议等方式切实参与其中,强化了自身在村民自治中的权利认同。

与此同时,为了维护村庄建设成果,建立常态化的管护机制,云村还建立了村民监督的机制,村域内环境划分给不同负责人,规定发现某一区域存在环境卫生问题,相对应的区域负责人便有义务作出整改反馈。对其所包保区域的村民来说,大多属于熟人关系,在交往中具有一定的情感色彩,在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中也会看在负责人的“面子”上。虽从现实情况看,村民对村庄各种公共事务的参与范围有限,但确能感受到村民参与意识有所提升,参与积极性也不断提高。

2.从“干部的事”到“农民的事”

在现代性的渗透下,传统小农向现代农民发展转变,个体的“理性”特征逐渐凸显,更加关注个人获利的机会与可能性。具体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农民会基于经济理性的考量,判断参与其中自身的获益程度,进而决定人居环境治理是“干部的事”还是“农民的事”。

在市场经济效率优先的原则下,过去村干部倾向在大型项目中采用招投标等方式,确保项目工程顺利进行。然而这种方式下农民常常作为旁观者“观察”村庄的建设,项目是为农民而建,但农民却不一定满意。另一方面,在村村民也需要通过就地就近就业,实现个体及家庭的增收。双重驱动下,云村探索了村民自建的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由村集体作为村级项目建设实施主体,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将能由村里人自己做的事情交给村里人,让村民自己建设长期生活的家园。和以往的项目招投标形式相比,村民自建更加契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同时村民在采购过程中“货比三家”以及“选择相对实惠的”,也减少了过程损耗、节约了建设成本,包括村庄内部可能会产生的矛盾。村民自建的模式下,村民将过去认为是“干部的事”看作“村民的事”来做,充分发挥了自身在地知识的优势,体现了个体为建设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努力的价值实现,并在过程中增强对村庄本身的认同。

同时,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历程,农民偏好结构的选择不仅包含当下的主体偏好,也受到来自未来的时间偏好影响。例如“以奖代补”政策框架内,人居环境治理成效好的村庄,就会收到来自上级政府的奖励。当预见到“做得好”“有成效”带来的收益,能为村庄下一步发展获得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进而服务于村庄经济或产业发展时,村民受到村干部的引导和动员,逐步意识到能够在参与过程中获得上级政府奖励或可预期的产业发展收益,也会增强自身对于村庄公共事务的认同,将干部的事当作村民的事来做,并积极投身于当前的村庄建设中。相较于当下的偏好选择来说,基于时间的偏好结构则更加需要对风险和收益做出分析和研判。

3.从“别人的事”到“自己的事”

村庄场域内,农民会对他人与自己有所区分。“本村村民”的身份既包含了对村庄共同体的认同,也体现了对共同达成一致的社会契约的同意。因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在内的村庄公共事务既是“他人的事”,也是“自己的事”,需要全体村民共同努力以达成集体行动。在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的目标下,建立村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或规则,对农民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激励或约束,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避免 “搭便车”“公地悲剧”等现象。实践中,云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探索建立、修改完善村庄的各项制度,包括村规民约、积分制、“红黑榜”等,为引导和约束农民的参与行为提供了参照。

以村规民约为例,在人居环境治理初期,和其他村庄一样,云村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其中,并明确规定了村民的权利和义务,但实际中仍面临推进困难,类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操作常导致“规则失效”,村规民约成了“挂在墙上”的制度,效果不尽如人意。为此,云村重新修订村规民约,除了将人居环境治理内容纳入进去,以期提高违反村规民约的机会成本实现对村民行为的有效约束,包括以户为单位进行六个月不办理个人事务、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权利以及罚款等。为了发挥村规民约的实质性作用,云村在村民大会上通过后,由每一位户主在上面按上红手印。村规民约在村庄张榜公示时,除了村规民约的具体细则和内容外,还会加贴上一份带有红手印的户主签名。“在村民大会上,参会的户主在村规民约上签字按手印,那都是我们大家一起讨论同意过的,想要反悔都是反悔不掉的,你自己的签字,自己的手印按在上面,它就变不了。”(访谈资料,20220711ZLX)这样一来,基于村民认同的村规民约,更具话语权和“分量”。

各项制度和规则规定下,云村对于遵守村庄规则维护自家和集体卫生的、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大扫除活动的、或者是愿意无偿为村庄建设服务或作出贡献的村民,在村规民约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以生活物品、奖金等形式为主的物质奖励或以“张榜公示”“开会表扬”等形式为主的精神激励。相应的,对违反村规民约的、不维护甚至破坏村庄卫生的或者是因自家利益损坏集体利益的村民,也会给予相对应的惩罚,包括罚款、黑榜公示等形式。对于熟人社会来说,奖励往往比惩罚更容易,因其“不得罪人”。但对“违反村规民约”或“黑榜”行为的必要惩罚也有助于树立村干部的威信。云村曾有一位村民曾因拒不清理门前的垃圾堆,在后来办理个人事务上受到了阻碍,为了摆脱“黑名单”,这位村民缴了相应的罚金,整改了垃圾堆不清理、东西摆放不规范的问题,村干部验收之后才给办理个人事务,这对其他村民也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无论是正向的鼓励或奖赏,还是负向的约束或惩罚,其本质并非是为了奖励或惩罚某个村民或某种行为本身,而是通过多种方式或途径,引导村民在参与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对村庄的认同感。对于农民而言,一方面“本村村民”的身份认同引导了个体对村庄规则的遵守,另一方面,“参与有奖”也为其提供了参与的动力,用村民的话说就是“何乐而不为”。 村规民约的激励或约束下,农民的想法从“不被惩罚”逐渐到“想参与”,再到“积极参与”,经历了从消极参与向主动参与的转变过程。

三、参与积极性的形成:基于“双重认同”的考察

基于云村案例观察可以发现,农民在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参与行为,并非仅仅是基于个体经济理性的考量,也包含了内生性认同的建构。一方面,表现为个体对于国家公共治理和人居环境价值本身的认同,并将这种价值认同内化为自身的行为逻辑,作用于个体参与行为。另一方面,体现为认同“局部的伦理”,相较于前者,属于乡土秩序的遵从和维系,更强调地方性关系的认同和情感认同。

1.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认可与理解:基于价值认同的参与

在村庄场域,农民的价值认同主要表现为对人居环境治理的认可与理解。既包括对国家层面的政策认同,也体现了对人居环境价值和新生活方式的认同。其中政策认同既包括对国家治理理念的认同,也包含了对村庄集体事务治理的支持。而对新生活方式认同的生成,更加强调农民在过程中评估农村人居环境及其治理的价值,符合个体对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需求满足。

(1)政策认同的强化。纵观乡村建设实践可以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是对村庄风貌和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变,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变化:从经济逻辑拓展到民生逻辑、从无为无治到有为善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国家层面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了系列部署,并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系列专项行动,其目标在于为农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并使其成为真正让农民满意、受益的“民心工程”。作为成果的享有者,农民基于自身能力、采用适合的方式,在感知和消化相关政策信息的基础上参与到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从这一角度看,云村村民对于国家宏观层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政策认同源于村民自治实践。村民不断接触和了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信息,逐渐形成类似于“国家三令五申的事情很重要”的价值观念。遵循国家自上而下的治理逻辑,即便是个体实质的利益较少甚至无益,农民也会遵循国家层面的要求参与进来。具体到村庄层面,村干部作为村庄承接国家资源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着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的相应工作任务,同时也在传达着某种理念,即村庄公共事务的治理是从村庄整体出发,满足的是集体的而非个人的利益。将农民动员和组织起来,并对接与解决村民的需求以及与集体之间的利益选择,也为农民参与提供了基础。

(2)新生活方式认同的生成。从过去提倡“天人合一”到新时期乡村振兴提出“生态宜居”,从来不乏对环境正义的价值认同。对环境正义的价值认同往往会促使农民采取亲环境行为[20],即以一定的环境价值观为基础而表现出来的对环境有利的行为。这种认同不仅是对于人居环境价值本身的认同,更是对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认同。在云村进行旱厕改造、“五堆”①“五堆”:柴堆、草堆、粪堆、土石堆、垃圾堆。清理等过程中,农民在变化中感受到厕所改造所带来的便利、意识到“五堆”也可以改造成花园、菜园、果园等,甚至在美化环境的同时,还能产生新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在这一过程中强化了对于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和体面的生活方式的认同。受到这种认同和环境的影响,农民将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内化于个体的价值观,并转化为参与行为。当农民感受到村庄整体环境发生变化时,自然而然便不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甚至改变以前“不作为”的状态,会主动捡起路边的垃圾、爱护村庄的花草植物和基础设施等。新生活方式认同下,农民参与行为呈现出正向的强化趋势,农民在环境价值认同基础上的参与行为是正向且积极的,而持续的参与行为又会加强村民对于环境价值的认同,如此形成了人居环境治理的良性循环。

从政策认同角度,农民参与强调了农民对于国家“以农民为中心”治理理念的认同,并延伸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这一领域;从生活方式选择角度则体现了农民对人居环境价值本身和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认同。这种价值认同不仅表现出个体的选择,也体现了对集体主义的追求,共同促成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合作行为。遵循这一价值逻辑,云村的村民参与到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村庄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本身的政策认同,也包含了对村庄集体价值的认同。

2.对乡土秩序的遵从与维系:基于情感认同的参与

随着传统的熟人社会逐步向半熟人与陌生人社会转变,村庄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乡村治理技术化、工具化倾向明显的同时,仍然保留的乡土性特征决定了乡村社会秩序对乡村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乡村社会秩序是建立在“礼俗”的基础上,道德观念使得生活在乡村的人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于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21]。“爱面子”“重人情”等话语符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农民在同一村庄场域中私人的和公共的、隐蔽的和显现的日常生活场景中形成与他人、与村庄之间较为稳定的社会秩序,其间也暗含了某种动员能力以促使其认同并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1)个体声誉认同的形成。对个体而言,在村庄长期生活中,声誉影响到他人对自身及家庭的判断,也影响了其在与他人交往中的“位置”。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受到村庄规则的约束和物质精神层面的激励,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为农民对于个体面子和荣誉的珍视。一方面,村庄规则是建立在村民长期共同生活、互动交往的基础上形成的,不仅为村民提供了非正式的制度基础,对参与行为也有所约束。云村在村规民约上附上村内各户主签名的做法,则是给这份规则增添了“面子”和“声誉”的标签,从而使得规则对农民行为的约束更有分量。另一方面,农民在某种激励或约束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并非是因为具象的奖惩举措,而是出于对个体的声誉认同。如前文所述,村庄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建立诸如积分制、红黑榜等奖惩制度,或是开展 “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等,通过激励方式,鼓励农民参与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农民在这一过程中的参与行为,并非是出于对物质奖励的兴趣,更多的是奖励背后荣誉感外化的表现。同时,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不仅包含了个体的尊严与面子,也会考虑到家庭甚至整个家族的荣誉。

(2)关系认同的增强。如果说面子是在关系的关联中获得的权力,是无交换发生的结果,人情则是在报和欠的过程中获得的权力,是交换的结果[22]。在以“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等为表征的乡土社会中,农民之间的交往是以“关系”和“人情”为基础的,是非制度化以及被习俗认可的。因此,由血缘、地缘为主要联结的村庄内,情感治理往往比“照章办事”更有效[23]。对于农民而言,一旦有了关系和人情交往,相互之间就需要给面子,要在理性与非理性、正式与非正式关系中寻找某种平衡。这为农民为何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了一定解释。或是在既已形成的信任关系中,农民从内心相信村干部的干事态度和能力,从而愿意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等村庄公共事务。例如因云村干部为村庄做了许多得民心的实事,公信力较高,既已形成了较为良好的群众基础。作为回应,农民也乐意积极参与村庄的人居环境治理中,包括捐款捐物、筹工筹劳以及村庄大扫除等活动。又或是对私人关系和情感联结的重视,包括与村干部、邻里、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许多农民愿意看在私人关系的面子上,以支持工作等方式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但私人情感对于农民来说是很珍贵的,不轻易使用。因而农民基于情感认同的参与,往往是在一些较难的事情上,例如面对腾让宅基地之类的事情,农民自家利益和村集体利益无法兼得,需要农民为了集体利益牺牲个体利益。相比工具化治理或行政式命令,长期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等社会交往实践中建立起来的私人关系对农民更重要,也是更为有效的方式。

无论是对个体声誉的认同、对村干部的信任还是对私人关系的重视,都体现了通过情感认同来建立农民与村庄之间的联结。虽然云村人居环境治理实践中多为“老生常谈”的做法,但是正是通过情感认同改善了农民和村干部及与村庄之间关系疏离的状态,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乡村工具性治理的缺陷。可见,与经济理性强调的利益最大化相比,注重情感联结和归属感的认同更加稳定[24]。

四、结论与讨论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为实现“生态宜居”的目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需要国家和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引导与配套资金投入,更需要农民的支持与参与。因此,引导和动员农民参与是人居环境治理在内的乡村治理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的重要课题。然而,在复杂的村庄情境中,农民参与不足的现实困境普遍,这和基层干部工具化治理有一定关系,为追求政策目标实现,在政策执行中单一采取技术治理的方式,忽略了其与村庄的情感联结。本文从云村人居环境治理实践切入,分析乡村治理实践中如何破解农民弱参与的难题,探讨了农民参与行为及其背后的双重认同逻辑。研究发现,随着现代农民的权利认知和主体意识觉醒,兼具“传统与现代”特征的农民参与不再只是外生性和被驱动的,而是转向由内而发、积极主动的意愿并外化成行为。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并非仅是个体理性选择,基于“双重认同”逻辑的参与要比利益认同或工具化治理更为稳定。因此,建立以认同为核心的农民参与机制,塑造、强化价值层面的政策认同和对新生活方式的认同,以及情感层面的个体声誉认同和与他人的关系认同,成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治理的关键所在,也为农民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一定启示。然而,价值和情感认同作为理解农民参与的一个视角也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为认同作为个体的意识和价值判断,具有个体主观性和动态变化性。因此,通过增权赋能、规则秩序等方式建立保障和促进农民参与的机制应是今后需要思考的问题。

理解农民认同与参与的逻辑关联,有助于重新审视新时代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尤其强调“以农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下,需理解新阶段乡村社会以及农民本身正在发生的微妙变化。伴随传统社会式微与逐渐崛起的现代性,以及仍然保留的乡土性,农民的认同及参与呈现出动态发展的特征。面临传统与现代、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动力、方式如何,以及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怎样,都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看,农民的认同是内生的且具有地方性的,但促成有效的农民参与仍需要外界提供一些共识性的资料,即需要国家层面不断引导和动员,将外部驱动与内生动力相互结合起来,两者共同作用,最终达成认同、促成积极有作为的参与。另一方面也需要注意到,农民参与不能解决乡村治理中的所有问题,无论是基于何种认同的参与大都只能是有限参与。这不仅和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环境意识、个人资本有关,也受到制度环境、村庄治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制约,致使其无法完全参与。最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个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社会工程,涉及到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多个环节,其间又包含了治理模式选择、技术甄别等,既需要村庄因地制宜,也需要多元主体各尽其力。因此,在提升农民参与能力、激发其参与积极性的同时,理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在不同阶段、不同事务类型中的参与边界,保障多元主体各司其职,以期真正实现协同治理,这也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提供了空间。

猜你喜欢

人居环境治理村庄
人居一世间 愿得展素顏
我的小村庄
村庄,你好
联合国环境治理体制
数字传声:环境治理变中向好
人居环境中的园林绿化设计构建
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持久战
村庄在哪里
人居环境
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