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承担照料责任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基于CLASS的多维考察
2023-10-09金光照
李 龙 金光照
1.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老年学研究所 北京 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北京 100872
预期寿命特别是健康预期寿命的增长,允许老年人有更长时间担当更积极的角色,照料他人正是一种常见安排。老年人所提供的照料首先普遍指向其孙辈。在西方文化环境中,老年期独立生活与社会交际更受推崇,照料孙辈的责任被相应弱化。而中国则有强调代际联结、重视家庭团结的传统,承担孙辈照料职责深刻融入老年人的价值观念。最近二十余年间,社会托育服务机构数量明显萎缩,而生育政策限制则在逐渐放宽,对老年人担负照料工作的家庭需求因而更加突出地显现。与此同时,老年人所提供的照料又不单纯限于其孙辈。与预期寿命的延长相伴,“多代同堂、两代同老”现象在中国已不再少见,这给年轻一代的老年人带来照料父母以至于兼顾照料孙辈与父母的新挑战。由于照料工作承载着一定的机会成本,包括必要的身体劳动成本、休闲时间成本及可能的经济成本、心理成本等,其对承担者自身福祉构成了何种影响,值得深入探究。
研究老年人承担照料状况对生活满意度这一具体福祉指标的影响,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从照料供给侧来看,这是直接牵动老年福祉的基础问题。照料工作给照料提供者带来的主要是积极福祉效应还是消极福祉效应,目前在学界仍颇有争论,但是无论结果如何,均明确提醒我们照料与福祉紧密关联。老年人总体上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在福祉方面强优势、化风险的难度往往更大,以生活满意度为切入点,评价照料对福祉的影响是否在该群体表现出特殊性,可为趋利避害提供参考。
其次,从照料需求侧来看,这是关系照料质量的关键命题。照料供给者通常只会在照料工作对其具有现实可负担性、没有构成身心压力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满足照料对象各相关需求,才能以更强的意愿持续担负照料职责,老年人在照料过程中福祉体验的好坏是照料质量可否得到保障、照料关系能否得以维持的基础条件。既往研究表明,这对被照料者包括入院、延迟出院、计划外再入院等在内的医疗服务利用指标均有重要预测价值[1],回答本文研究问题,可为卫生部门制定服务规划提供参考。
最后,从更宏观角度来看,这是深刻影响政策安排的现实议题。一方面,这对于健全老年人心理健康支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健康关怀服务,《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提出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本文厘清老年人承担照料状况对以生活满意度为代表的心理健康状态所产生的影响,有助于从日常生活实际出发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来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另一方面,这为加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提供重要参考。党的二十大报告做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部署,《意见》强调改进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行动》主张为照护者提供支持性的环境。老年人所提供的照料是长期照护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国家长期照护体系发展经验表明,由亲属等承担的非正式照料可占其中的3/4左右。[2]目前,中国严重依赖非正式照料的情况更为突出。本文引入非正式照料承担者福祉这一视角,有助于制定政策以增进对照料承担者的认可度、加大对照料承担者的支持度,从而提升非正式照料的可持续性,完善长期照护制度体系。
目前关于老年人承担照料状况的文献大都只关注于孙辈照料,本文着眼于新的时代背景,将老年人提供照料的研究对象进一步扩大到其父母(单一照料或双重照料),对由此给生活满意度带来的多维影响进行系统考察;在对既往文献所呈现的照料与福祉关系理论研究思路进行梳理后,本文注重从老年人自身特征出发,针对性地丰富理论框架、发展理论假设;此外,本文借用高质量的调查数据、引用更可靠的计量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数据与方法的创新。
1 文献与假设
照料与福祉的关系如何,是学界长期以来备加关注、颇为重视的一大社会议题。不少欧美国家研究人员在以非正式照料时间为基准指标开展分析之后认为,偏多的照料时间投入与偏差的福祉体验相伴而生。[3]有学者还进一步发现,相比于非亲属关系,照料工作的这种负面影响在近亲属关系上表现得更为突出,或许应归咎于近亲属通常需花费更多时间来照料且具有更强的情感依附性。[4]从未承担照料性职责到担负起照料性责任的关键转变同样也被作为核心自变量引入福祉研究领域,曾有学者指出,上述转变同福祉方面的一系列消极表征显著相关。[5]而对于照料他人缘何会有损于自身生活满意度,一些研究尝试从“自主性”的角度出发提供一种可能的解释。自主性代表着个体较少受外部影响、坚持自我能动性,其集中体现为个体不拘外部压力、秉承自我标准作出其行为决策、调整、评估等,其已被认定为生活满意度的一个必要先决条件[6],两者关系可由自我协调理论加以阐释[7]。照料工作给生活满意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就源于照料者被强加的职责会有碍其自主性的实现,削弱其选择权。
虽然既有研究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将提供照料同生活满意度的弱化相挂钩的倾向,但实际情况是学界对此尚无定论。亦有文献认为,如果个体层面有关因素的影响能够得到充分的考虑,提供照料的潜在积极效果就可以被观测到。[8]主张照料工作有益于提升生活满意度的重要理论依据是在“进化论”的框架下先后发展起来的亲缘选择思想[9]及互惠利他思想[10]。二者的核心观点为,个体选择暂时削弱自身的生活适应度并以此来增进他人的生存适应性,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如下考虑——其预期他人之后将会采取类似的行动,故而可以赢得未来收益。从照料行为的基础建立在未来收益预期上来看,承担照料责任与获取福祉体验显然是一致的。可见,“自主性”的角度更加强调个体因照料工作而出现近期显在效用损失,忽略个体在上述过程中对远期潜在效用的考量,由此认定照料他人之于自身福祉是消极的;而“进化论”的框架则是将这种近期显在效用损失寓于远期潜在效用改善之中,进而对照料与福祉的关系作出偏向乐观的判定。
沿袭上述两大传统理论分析思路,本文首先着眼“自主性”这一角度来审视中国老年人的照料行为对其生活满意度的影响。生命历程研究指出,自主性会因年龄增长而得以强化,与中青年相比,老年人通常处于最高的水平。[11]老年人因此就可以在自主性方面放松要求,而将其关注重点投射到生活满意度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干扰自主性而损害生活满意度的照料行为,当被置于老年人相对看淡自主性这一情况下加以审视时,可以认为其施加的影响相对受限。而中国老年人长期以来是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照料供给者,易于形成特定社会期望乃至规范。这种背景下的老年人如果未提供照料,其行为就会与社会期望老年人承担的职责不相匹配,由此构成的心理压力、衍生的负面情绪将消解老年人自主性得以维持的积极效应。综上,中国老年人担当照料者角色受到的自主性约束相对较弱,不担负照料工作获得的自主性收益相对较小,照料行为应当不会显著消极作用于生活满意度,同时结合“进化论”的框架来看,照料工作则更可能显现出改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作用。本文据此给出如下假设:
假设1:老年人承担照料职责可在总体上增进其生活满意度。
照料需求者显示异质性特征:有望成为老年人照料对象的不仅有其孙辈,还有其父母等。老年人承担照料职责的既往文献偏重分析照料孙辈,而对照料父母的关注却不足。考虑到中国的高龄化进程下“两代同老”且更老一代失能的现象愈加多见,老年人照料父母必然要成为家庭照料研究中不可轻视的一环。基于老年人照料他人具有改善福祉体验的正向作用这一预先假设,本文接下来在“进化论”的框架下检视照料孙辈和照料父母对生活满意度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单就未来收益而言,照料孙辈是代际支持由老年人向其子女一代下行的表现,照料父母则反映了代际支持从老年人上行至其父母一代。相比之下,前者更有可能实现老年人预期的未来收益,激发老年人自我保护的期望,延展老年人亲缘关系的投资。回报能力更高就意味着潜在效用更大、福祉体验更强,老年人照料孙辈的生活满意度增进效应据此来看显著地高于照料父母。可见,老年人通过照料孙辈能够获得较大的收益激励,而在照料父母中所得到的收益激励则很小,这将对应地映射到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上,形成差异性的结果。本文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a:老年人照料孙辈对其生活满意度产生的正向作用较强。
假设2b:老年人照料父母对其生活满意度产生的正向作用较弱。
较之仅照料孙辈或父母,同时照料孙辈与父母会使老年人面临着不同的境遇。既往研究表明,虽然照料行为本身并没有给福祉等带来不利的影响,但是在特定的照料类型及时长下,负面效应却有可能显现,随着照料强度增大,老年人的福祉将会趋于恶化。[12]然而,它们对照料强度的理解基本局限于单一照料类型,甚少涉及多重照料类型交织下的照料强度问题。本文特别提出双重照料如何作用于老年人生活满意度这一问题。正如一般适应综合模型所揭示的,如果把照料视为一种压力源,由此衍生出的压力反应有助于人们适应新形势,作用是正面的,但是在持续暴露于压力源时,压力反应则会构成消极影响。[13]照料工作给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带来的正向效应应当限于特定的照料强度下,一旦突破限度,照料积极影响可能就不足以抵消负面作用,双重照料因此不可能叠加两种照料类型的福祉效应。本文最后作出如下假设:
假设3:老年人担负双重照料责任并不会增进其生活满意度。
2 数据、变量与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源于2018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hina Longitudinal Aging Social Survey, CLASS)。CLASS由中国人民大学老龄科研团队负责设计,以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调查对象,对个体基本情况、健康相关状况、社会经济特征、养老规划、认知能力、家庭关系等多方面的信息进行调查采集,共纳入分布于四百多个基层社区的万余名老年人。相比于其他的全国性大样本老龄调查,CLASS覆盖的省级行政单元更广泛,涵盖的老年专项信息更多元,具有接近于全国人口普查的年龄结构分布特征,由此表明CLASS能较好地反映中国老龄生态基本面。
2.2 变量测度
为了对前文的假设作出检验,后文的实证分析将在描述统计基础上引入计量模型,以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为被解释变量、老年人一系列的承担照料状况为核心解释变量。首先,CLASS2018在对生活满意度进行测度时采取的是对被访老年人按5分类Likert选项(5表示最优,1代表最差)自我评价这一常规的调查策略,本文据此来构造被解释变量。其次,对于核心解释变量,本文则依托CLASS2018对被访老年人如何照料其儿女18岁以下孩子(亦即其孙辈)与其父母(包括其配偶父母)的调查结果,生成4个0-1二值变量依次反映:第一,被访老年人是否在过往一个时期担当照料者角色;第二,被访老年人是否在相应时段承担照料孙辈的职责;第三,被访老年人是否在相应时段担负照料父母的任务;第四,被访老年人在调查时期是否需要负责双重照料工作。在以上变量类别中,赋值1均表示“是”,取值0则代表“否”。最后,控制生活满意度其他可能的决定因素,是基于计量模型有效估计照料所产生的影响的必要前提。根据既往综述研究,健康、个人关系(特别是其社区关系)、就业、婚姻等的重要影响至少应当在对生活满意度模型分析时加以着重考虑。[14]本文着眼于CLASS2018相关信息的可得性,分别确定了操作化变量,同时还将年龄、性别、民族、教育程度、户口性质、宗教信仰、社会保障、迁移流动等常规的社会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变量和省级固定效应纳入模型控制范畴。实证分析的有效样本包含了被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以及控制变量上均不存在数据缺失的共11 280名被访个体。
2.3 分析方法
本文重在呈现不同照料行为下的老年福祉体验是否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差异,这需要依托计量模型开展深层次分析。对于多分类自评生活满意度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无论是视之为基数型被解释变量而构建线性概率模型(OLS),抑或将其看作序数型被解释变量而应用序次概率模型(Ordered Logit),估计出的影响因素干预效应在回归系数的正负方向和显著水平上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15]这意味着,选取OLS或Ordered Logit之一来设定模型,不会产生系统性的差别。考虑到前者的估计结果可被更直观地阐明,为避免再对回归系数作出转化,本文主要采用OLS探察老年人承担照料状况对其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本文参照既往综述研究对生活满意度的关键影响因素作出有效控制,在应用回归模型进行估计时,内生性问题的干扰总体上不突出。但仍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要结合对自身条件的考量来进行决策,其照料行为不可避免地打上自选择的烙印,容易引致以自选择性偏误为典型表征的因果推断问题。本文遂利用倾向值加权法(PSW)对可能出现的自选择性偏误加以控制。近似于人口学常用的标准化技术,PSW为由某一条件明显分割的两组人群(干预组和控制组)选定一个标准化的人群,并按标准化人群来对两组人群进行加权调整。PSW在选定标准化人群时可依托不同的对象,由此产生了逆向干预概率加权和标准化死亡比加权两种具体方法:前者面向全体观察对象,包括干预组和控制组,可以估计平均干预效应(ATE);后者针对干预组的观察对象,得到的是干预组的平均干预效应(ATT)。研究认为,以干预组为参照的标准化死亡比加权法与倾向值匹配法(PSM)所得的干预效应是相似的,而逆向干预概率加权法在估计时的稳定性可能不及前述两种方法。[16]
3 结果
结果显示,老年人承担照料工作的情况相对较突出地存在于当代中国社会里。29.2%的老年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在为亲属不同程度地提供照料,其中,仅照料孙辈者占老年人全体的23.6%,3.6%的人仅照料父母,而担负着双重照料职责的老年人则占到2.1%,这意味着老年人中照料孙辈和照料父母的比例分别可达到25.7%和5.7%。显然,目前老年人在照料供给侧主体上仍是仅作为孙辈照料者出现,其提供的照料约有八成是只面向孙辈,而仅针对父母或者同时面向孙辈和父母的照料各有一成左右。
老年人中不同照料工作的承担者表现出差异较明显的社会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负责照料孙辈和(或)父母的老年人相对于未提供照料者,除了整体显示年龄构成上年轻者较多、教育构成上初中及以上学历者较多、流动构成上流动者较多等特征之外,还拥有更好的自评健康状况,并在朋友联系、社区活动参与、劳动参与、在婚等方面的比例更高。另外,从承担照料职责的老年人内部看,照料孙辈者与照料父母者也有一定的群间差别。相比照料孙辈的老年人,照料父母以至于担负起双重照料职责的老年人年龄结构还要更趋于年轻化、教育结构还要更趋于高学历化、城乡结构还要更趋于非农化等,同时他们有较高的朋友联系、社区活动参与、劳动参与及在婚比例等。
以是否照料亲属为核心解释变量构建基准回归模型(OLS)所得估计结果表明(表1),承担照料工作是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有效增进因素。在控制其他变量之后,负责照料他人的老年人较之未提供照料者在生活满意度评分上可高出0.04分,这具有5%显著性水平上的统计学意义,由此可对假设1作出初步回应:对老年人而言,照料行为能发挥改善福祉体验的功效,这正因为提供照料总体上不构成对老年人自主性的强力约束,且从“进化论”的框架来看,其相当程度上蕴藏未来收益动机、具有潜在效用激励。为控制老年人承担照料状况自选择性可能引致的偏误,本文主要依托PSW来对上述干预效应结果作出再估计。相关检验显示,存在突出群间异质性的各个控制变量都实现了数据平衡,此时再估计老年人提供照料对其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可以得到更可信的结果。从表1可以看到,无论是ATE,抑或是ATT,二者均在统计学意义上显著为正,这进一步佐证了老年人照料他人所产生的生活满意度增进效应。此外,本文还观测到年龄、教育程度、户口性质、社会保障及健康自评(包括相对健康自评)、社区活动参与、婚姻等因素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显著影响。
表1 老年人承担照料状况对其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针对假设2,本文将是否照料孙辈与是否照料父母分别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纳入基准回归模型(OLS),以此考察其对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影响的方向性和显著性(表2)。照料孙辈的变量回归系数是正向且在5%显著性水平上具有统计学意义,而照料父母方面则是估得负向的变量回归系数,但不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显著性。这就一定程度表明,照料孙辈使得老年人的福祉体验明显向好,而照料父母至少不具备有效提升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作用力。以上研究发现可由“进化论”框架下两类照料行为差别化的未来收益动机与潜在效用激励加以解释。引入PSW控制自选择性偏误后所得的估计结果仍显示,照料孙辈的福祉效应是积极且显著的,而照料父母尽管不能完全说是福祉体验上的负面影响因素,但也很难认为其有利于增进老年人生活满意度。最后,双重照料影响下的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基准回归模型(OLS)估计结果为检验假设3提供了数据支撑。由表2可以看到,双重照料变量所对应的回归系数为不具有显著性的负值。这可被视为对照料强度增大情况下福祉体验衰退论断的一种佐证。基于PSW再估计,结果也表明孙辈与父母双肩挑的照料模式不太可能产生老年人生活满意度增进效应。
表2 老年人照料孙辈与照料父母对其生活满意度的影响
4 结论
当今中国社会,老年人作为照料供给者形成了什么样的格局、构成了怎么样的影响,这个长期以来本土特色尤其浓厚但研究深度仍显不足的问题,在老年人口总体规模急剧扩大、生育政策支持体系持续建设等新发展背景下,正吸引更多的关注。本文着眼于此,从多维照料类型(照料孙辈和照料父母)与照料强度(单一照料或双重照料)这一系统分析思路切入,探讨老年人承担照料状况对其生活满意度影响的正负方向及显著水平。依托CLASS2018,综合运用OLS与PSW方法估得的结果表明:近三成的老年人为其孙辈和父母提供照料,总体上具有显著的生活满意度增进效应;其中,照料孙辈占据主体,正向作用明显更加突出,而照料父母则基本不显示积极影响;此外,双重照料也未能实现老年福祉体验的改善。本文基于“自主性”的角度和“进化论”的框架,在照料与福祉的关系方面,补充了体现老年群体特殊性的新认识,也为上述研究发现提供了相应的解释。
5 建议
以老年人提供的照料为代表,非正式照料被认为具有成本节约价值高、精神慰藉效果好等方面的优势。然而,老年人承担照料职责的作用在中国还未得到应有的认可,遑论对作为照料供给者的老年人给予支持。尽管老年人提供照料被证实总体上有助于改善福祉体验,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需支持那些照料亲属的老年人,特别是考虑到照料父母以至于担负起双重照料责任甚至难以增进老年福祉这点。既往研究认为,如果照料提供者可得到来自于社区的良性支持,其面临的困难就能得到有效化解,这将给被照料者带来更高质量的护理,有利于照料对象实现更好的功能恢复和社区融入,反之则会最终损害照料质量。[17]老年人承担照料职责这一中国传统议题正亟待注入时代内涵。本文基于研究结果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方面,加强对承担照料职责尤其是照料父母和担负双重照料责任的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关怀服务,可考虑从情感资源、信息资源以及工具性资源等方面入手,为老年人中的照料承担者提供心理咨询、社工干预、培训教育、喘息等多种类型的服务,针对部分老年人的双重照料压力,探索推出养老与抚幼兼顾的代际融合照料模式;另一方面,加快完善长期照护制度体系,通过有效提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持续发展“互联网+长期照护服务”、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切实增强家庭以外的专业机构和社区对长期照护的支持力度,畅通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到家庭的长期照护多元服务渠道,减轻老年人照料父母的压力。
6 本研究的局限性
既往部分文献报告照料行为有碍于生活满意度提升,实际上反映了没有区分中老年人的笼统型研究,囿于工作—家庭平衡思维范式,对照料他人建构起一种福祉负担性的认知:照料行为消耗提供者大量的时间,限制提供者从事有薪的工作,或者削减提供者在市场中的雇佣报酬。[3]本文通过识别老年人承担照料职责的生活满意度增进效应,尤其是在不同的照料类型和照料强度下对此作出具体考察,可丰富该领域研究。本文的局限性在于,老年人的配偶也是需提供照料的风险人群,受到调查设计限制,本文未能同期作出分析,有待数据完善之后再做进一步的考察。
作者声明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