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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及对策

2023-10-08张建兴

山西水利 2023年6期
关键词:行洪晋城市河湖

张建兴,王 江

(1.晋城市水务局,山西 晋城 048000;2.太原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山西 太原 030000)

1 专项整治行动

河道治理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河道保护力度,切实保障河道健康生命,水利部开展了针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的“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守住安全底线,2022 年1 月23 日签发了山西省第01 号总河长令《关于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晋城市认真贯彻省总河长令精神,在全省第一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晋城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晋市政办发电〔2022〕4 号),扎实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2 主要做法及成效

2.1 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按照省河长01 号令和领导批示要求,晋城市迅速贯彻落实,组织召开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河长01 号令主要精神,对影响全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进行了研究研判,开展并完成了全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结合“清四乱”专项行动,市河长办、市水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30 余次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深入六县(市、区)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2020 年,市河长办还致信给各县县长、总河长,以引起各县政府、各级河长对“清四乱”等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快河道“四乱”、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进度。

2.2 创新机制努力开创河湖管理新局面

晋城市出台了《晋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晋城市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实施方案》,全市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 336 名、河湖警长1 340 名,形成了河长抓落实、警长抓执法的“两长治河”管护模式;制定了《晋城市巡河员管理办法》,建立起“河长+河长助理+巡河员”的工作新机制,打通了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市、县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办案联动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形成河湖生态环境“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格局,为河道“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2.3 问题整治成效显著

河道“清四乱”工作中,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进行分类推进,综合施策。2018 年以来,对全市范围内河道“四乱”问题进行两轮排查,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大的工作力度,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推动“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四乱”问题278 处,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1 件,并全部完成整改,有效推动了河湖管理提档升级。2021 年开展了河道“四乱”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48 处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对全市流域面积50 km2以上70 条河流进行全面排查,对水利部推送399 处疑似图斑进行了认真复核。

2.4 建章立制,着眼长远力求长效

晋城市分别制定印发了《晋城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城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用于指导、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推进中,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晋城市河道巡查管理制度》(试行)、《晋城市河道生态用水管理办法》,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晋城市打击非法采矿、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着力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努力提升全市河道管理水平,建设人民幸福河湖。同时,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将河道“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列入了河长制年度考核,坚持对各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排序,定期通报,不断促进河长制规范化管理。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部分碍洪问题涉及民生,拆除难度较大

因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桥梁、大棚、养殖场、污水处理厂建设时河道治导线未划定,该部分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在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并且办有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短时难以拆除。架设桥梁成本高,很多沿河村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了过水路面,既未在水利部门进行备案,又未履行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拆除会给沿河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不拆除过水路面又容易造成淤积,影响河道行洪,成为安全隐患。如丹河下城公村一带,短短的3 km 河道内,有多达5 个过水路面,白水河东坡火车站附近建有一过水路面,2021 年特大洪水期间造成雍水后危及附近郑太线铁路桥梁,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沁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沁水县郑庄镇张峰村修建养鱼池侵占沁河河道,该项目未办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手续,部分地块划入沁河治导线内,被2022 年水利部推送卫星遥感图斑中确定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但由于该企业为沁水县农业龙头企业,2019 年被沁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授予“脱贫攻坚产业示范带动企业”,拆除整改难度较大。

3.2 河道防洪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河道保护、治理、管理基础还不够扎实,有的河道清淤、疏浚滞后,影响行洪,有些河道堤防基础薄弱、水毁严重。2021 年特大洪水给我市带来巨大损失,全市堤防水毁232 km。虽然基本完成修复,但目前只有省财政下拨水毁修复资金3 000 余万元(用于水库、水电站、堤防水毁修复),市财政未进行配套,其余资金均通过县、乡两级政府和群众筹集,水毁修复资金地方配套压力大,堤防修复标准不高。《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地(市)、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此项政策未完全贯彻执行,河道岁修经费无法落实。另外,部分农村河道防洪标准较低,抗大洪能力弱,防汛形势严峻。

3.3 水法律意识淡薄,河道“四乱”问题时有发生

部分涉河建设单位水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缺失,不了解或者不重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防洪评价等前置手续,违反水法律法规现象时有发生。2018 年来,我市开展了河道确权划界规划编制,这一现象有所好转,大多涉河项目建设时会征求水利部门意见,但项目竣工验收未通知水利部门,如何监管仍存在难度。部分群众爱河护河、生态环保意识淡薄,在河道内乱堆垃圾、弃渣等现象屡禁不止,影响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比如《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六章21 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违建的,可以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这和部分企业、群众违法弃土、弃渣成本相比,显然罚则太轻。

3.4 部门协同合力不够,还未形成共同治河护河管河的氛围

河道“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纷繁复杂,涉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传统观念认为河湖水系管理保护是水务部门的职责,导致河道“清四乱”工作、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各部门共同参与治河、护河、管河协同合力欠缺,缺乏刚性约束。尤其是在河道“清四乱”工作、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联防联治方面,存在职能模糊、责任不清的现象。

4 对策与建议

4.1 压实各级河长责任

加强河湖管理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事,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全面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责任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河长湖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有关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监督考核”作用,改变水利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进一步完善成员部门联动、巡查督查、考核奖惩,以及联席会议制度,按职尽责,密切配合,确保有关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4.2 进一步巩固深化河湖“清四乱”成果

要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对问题再排查、再检查,防止“四乱”问题反弹,重点解决好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施策、管理,推动问题解决;历史遗留的桥梁、过水路面、污水处理厂等问题,交通、住建部门要统筹考虑、履行相关手续;大棚、养殖场侵占河道等问题,农业部门要调整种植结构、统筹解决。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水务、检察、公安联动机制,加大巡查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存在“四乱”问题、碍洪问题、未批先建、未严格按照批复的防洪评价开展工作、竣工验收不通知水行政主管部门等问题的单位和行为进行处罚,树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权威,规范水势秩序。充分利用我市水务微信公众号、《晋城水利网》等信息化手段,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治理河湖“四乱”、碍洪问题,不断提升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水平。围绕河湖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问题清单、督导督办、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对暗访发现、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中的乱为、慢为、不为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实施追责。

4.3 加快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实施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启动河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按照我市制定的“2023—2025 中小河流治理和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滚动计划”,开展前期工作,尽快推动工程开工建设,补齐防灾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视频推进会部署,用好用活政策性金融政策,围绕年度水利建设任务,摸清资金需求底数,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工程推进过程中,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措施清单,针对每项工程、每个问题列出时间表,细化项目前期、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控制,加强工作调度和进度通报,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4.4 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法治管理,共同爱河护河

要进一步抓好幸福河湖创建活动。以当前我市康养产业发展为契机,严密组织,认真筹划,充分挖掘我市辖区各个河湖潜力,把河湖特色和风貌展示出来,做到一河一景色、一湖一风情,加大示范河湖创建工作,让老百姓感受到河湖创建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介,结合当前河道管理开展的工作,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沿河周边企业、居民宣传水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和爱河护河意识。开展关爱山川河流等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邀请居民、学生参与保护山川河流,增强主人翁意识,共同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5 结语

治河是长久之计,要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河等现代化、智慧化监督方式和技术手段,利用好全市河道划界成果,运用APP 系统,加强河道“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收集、汇总问题,建立河道“四乱”问题地理位置、问题来源、违法性质、严重程度、责任单位等信息数据库。坚持提前研判、查早治小、事先监管的原则,尽可能预防问题发生,有效遏制问题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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