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体到主导:重塑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学校教育地位
2023-10-06谢亚萍
◎谢亚萍 左 璜
学校、家庭和社会作为学生成长与发展的三大主要场所,共同肩负着培养时代新人的使命,因而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已成为当前教育变革的重要路向。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前的学校教育在协同育人中被赋予了“主体”的地位,以致出现了教育负载过重现象。基于责任伦理的视角审视,学校教育理应成为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主导”,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厘定协同育人中各方的责任边界,进而推进更加高质量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模式的构建,共同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校家社协同中学校教育地位之历史演进
受制于社会发展变化,在不同历史时期,学校、家庭和社会表现出不同的育人地位。
(一)专门化教育组织的成立:学校教育的独立主体地位日渐夯实
在现代学校系统产生之前,家庭教育涵盖了几乎所有的教育内容,教育与生产劳动及社会生活完全融合在一起。然而,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传统的融合式家庭教育明显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教育活动需要更加精细化、专门化和系统化的组织形式,[1]学校随之诞生。随着学校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集生活教育和知识教育于一体的家庭教育开始向学校系统转移,家庭教育逐渐从教育场域中抽离,变得边缘化、依附化。[2]学校教育的独立意味着教育分化的形成,原来统合的教育形态开始分化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之后,学校教育逐渐取代了原本由家庭教育承担的教育职责,并占据绝对主体地位,学校的独立主体地位得以凸显。尤其在是学校教育获得专业性权威,全面掌握教育话语权后,家庭逐渐失去了在子女教育上的主体地位。与此同时,政府的教育行政系统也围绕学校教育而设立,社会教育尚未摆脱学校教育的束缚,未能在教育理论和行政中找到合适的位置。[3]可以说,学校教育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夯实着独立的教育主体地位,以致于家、校、社教育日渐分离割裂。
(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学校教育的主体地位遭遇挑战
学校取代家庭和社会成为教育的主要渠道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仅仅依靠学校教育作为唯一的主体在育人功能和价值认同上存在不足。[4]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使得当前家长们的教育意识觉醒。“家庭从过去与学校‘配合服从’的角色转变为‘与学校协同合作’”[5],学校在校家社合作育人中的主体地位随之逐渐减弱。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校家社协同育人已然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明确指出学校在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学校及时与家长沟通,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同时,国家通过法律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利,推动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合作。[6]这表明学校教育在校家社协同育人的主体地位已然“离场”,与家庭和社会协同合作,发挥主导力量才是恒久之计。
二、学校主导的校家社协同育人之理论意涵
学校主导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是超越工具理性的实践理性的合作,[7]从责任伦理的角度,深度挖掘其理论意涵,能够更好地认识学校教育在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主导地位。通过理解其责任属性和责任失范的动因,确证学校教育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构建良序的教育场域,带动和引导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从而提升育人实效。
(一)学校为何需主导校家社协同育人:责任失范的现象
西塞罗在《论老年论友谊论责任》中认为,“生活中一切有德之事均由履行这种责任而出,一切无德之事皆因忽视这种责任而致”[8]。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推进协同育人的实践中,由于对各自责任的认知模糊和轻视,应尽责任未能切实履行,从而出现责任缺位与越位。
1.责任缺位: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伪合作”现象
为实现教育合力,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进行有效的沟通与互动。但现实中,家长因为对自身教育能力的不自信或教育责任意识不够清晰,更多是被动地接收来自学校的信息,学校与家庭的合作通常表现为学校要求家长配合相关工作,社会教育则更多是家长的自主选择。大多数家长也习惯服从于学校的安排;社会教育则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为追求利益而选择主动与学校合作。事实上,这种貌似三方联动的育人合作,因缺乏真正的合作精神而只能被视作“伪合作”。
2.责任越位: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过度”干预和控制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系统中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的责任在于抚养孩子,使子女学会做人、学会适应社会,侧重于子女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自理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内容;学校教育的责任在于培养学生对科学文化的兴趣和学习的能力,侧重于系统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传授。社会教育的责任在于指导、支持与配家庭与学校对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升,及更高层次的品德修养。[9]但时下,因教育竞争的激烈,许多家长特别关注孩子的学业成绩,过度干预学校教学,忽视孩子的兴趣和综合素质发展。与此同时,受利益驱动的社会教育组织机构常常会过度营销,贩卖焦虑,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冲突。这种责任越位直接影响对孩子的教育质量,甚至导致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冲突。
家庭、社会和学校在教育过程中责任的缺位和越位,折射出三者缺乏统一的指导和协调,没有真正实现有效的协同育人。而我们必须坚信,学校教育具备指导和协调的能力,应当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协调社会教育,使教育系统不断向着平衡、和谐、有序状态发展的责任。[10]因此,学校理应成为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中的主导者。
(二)学校何以主导校家社协同育人:责任属性的分析
责任伦理由马科斯·韦伯最先提出。只有拥有责任心的人才能够深入思考“意念—行为”的内在逻辑,并以此为准则去指导自己的行为。因此,责任伦理审视不仅仅是对“意念—行为”的审查,而是要求个体勇于承担自己的行为后果,并且要求他们毫不犹豫地履行自己的义务。[11]伦理责任是一种道德准则,它要求个体在社会关系中有明确的角色定位,并且有责任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家庭、学校及社会所编结的协同育人网络中,学校教育是其核心联结点,其责任属性决定在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主导地位。
第一,教育责任。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教育责任是根本所在,也是其本源性责任。[12]学校致力于传授学科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个体发展的方向和唤醒个体生命的自觉。学校不仅对学生的教育责任至关重要,对教师和家长的发展和影响也具有重要作用。与家庭和社会教育相比,学校教育具有独特的优势,它理应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多元责任主体的核心。
第二,契约责任。在履行育人责任的同时,学校与国家、社会、家庭和学生之间存在着契约关系,[13]这使得学校在校家社协同育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学校与国家签订契约,按照国家的培养要求和教育政策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与社会签订契约,作为社会中的一部分,承担着培养未来公民的重要责任,需要将社会需求融入教育教学过程,使学生具备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和素养。学校与家庭签订契约,充分了解家庭的教育需要和学生的特点,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合作,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学校与学生签订契约,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的学业要求和发展目标。由此学校成为校家社协同育人的重要衔接点,既联系家庭又桥接社会。
第三,指导责任。“学校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创造社会团结,为区域发展提供行为引导、实现文化传递、进行社会整合。”[14]的确,学校作为专业化、制度化机构,拥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专业知识,既能为家庭和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又能为家长提供教育资源、培训和咨询,协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育人责任。此外,学校与社会机构、企业和社区合作,开展职业指导和社会实践活动,也能为学生提供更多与社会接轨的经验和指导。
三、学校主导的校家社协同育人之关键路径
学校在主导过程中,要找准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发力点,引领家庭和社会一起共同努力,打造一个更加富有活力和包容性的教育环境。
(一)构建共同的育人愿景
愿景是行动的先导,是指引行动方向的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要素。[15]合作能够实现的最基本前提是行动者具有一致的目标。共同的育人目标可以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一个共同的教育指导框架,可以确保学生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教育体验具有连贯性,可以增强家庭和社会的参与意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在构建共同育人目标愿景时,学校要引领家长、社会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引导家庭和社会把握组织发展与个体发展、学习成绩与综合素养、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之间的平衡。具体而言,教育的共同愿景应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充分发掘他们的潜能和兴趣;其二是关注学生的品德修养、社会责任感、创新思维等的发展;其三是面向未来,主动迎接挑战,提高适应力。有了这样的共同目标和价值共识,学校与家庭、社会才能形成紧密的教育共同体,为孩子的全面发展而共同努力。
(二)开发校家社协同课程
课程是育人的载体,更是连接学校、家庭、社会的最好桥梁。要构筑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大格局,学校要发挥核心指导作用,开发和实施校家社协同专项课程,构筑协同育人场域。首先,协同课程内容上要多元化,不仅要包括学校正式的教学内容,还应涵盖与家庭和社会相关的实践活动和社区服务;既要有面向家长和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又要有面向家长与学生亲子参与的融合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等。其次,在课程形式上,应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资源,邀请专家指导分享、家长参与授课、组织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调动和发挥家长和社会的参与作用,实现协作共赢。此外,学校作为校家社育人网络中关键连接点,也应加强与社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和实施校家社协同课程。最后,学校还可以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通过定期的反馈会议、问卷调查、在线平台等方式了解家长和社会对校家社协同课程的看法和建议,以及时调整和改进。
(三)整合资源优势互补
校家社育人共同体有着巨大的资源挖掘空间,如不同家长的职业背景决定了他们拥有独特的育人资源,这些资源均可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讲堂等组平台中转至学校场域,打破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的时空区隔。[16]学校应充分发挥育人阵地作用和在协同育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家庭和社会资源并为教育所用,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可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主导三方资源的有机整合和协同。在“引进来”方面,学校可以尝试与社会组织、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吸纳社会资源到学校教育中,例如与博物馆、图书馆、科研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专业知识支持。在“走出去”方面,学校应主导与家庭、社区联合开展活动,例如组织义工活动、社区讲座等,为社区居民提供教育支持和服务,从而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搭建沟通信息平台
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信息技术已经广泛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数字互联、动态协同的特点为协同育人带来了新的可能性。新的时代背景下,学校应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优势,搭建校家社协同育人的沟通平台,实现三方更紧密合作和无缝衔接。学校可以建立多样态的数字化沟通平台,如家长网上学校、家校通讯软件或社交媒体等,一方面给家长提供通识类、实践类、经验类、个性咨询类或亲子活动等课程,另一方面通过全方位、多维度动态地向家长反馈学生在课内、课外的学业表现及能力水平,实现家校共育。与此同时,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学校、家庭与社会等多方主体,不仅可以进一步加强沟通,更有助于实现对学生学习情况和品德习惯等进行监测和分析,从而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个性化指导,帮助每个孩子实现健康而全面的发展。
展望未来,当学校教育确认了自己在校家社协同育人中的主导地位后,相信更多的学校将开放思想,转变单点思维为关系思维,努力创新方法、机制和平台,加强沟通和资源共享,帮助孩子们在最大可能性范围内实现高质量的个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