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助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创新
2023-09-30济南张爱军
□ 济南 张爱军
随着“互联网+”与信息时代的到来,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愈发凶猛,并且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占有一席之地。近年来,数字金融的飞速发展为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进步提供了契机,跨境电子商务就是典型例子。随着跨境电商规模的逐渐扩大,随时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跨境电商的可持续发展。并且,跨境电商的流行也带来这一产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因此,从数字金融角度研究跨境电商发展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数字金融与跨境电商的融合体现
1.数字金融支持跨境电商的资金支付。交易支付是跨境电商运行过程的重要环节,就目前看来,网银支付和第三方平台支付是主要的支付方式。其中,第三方支付的产品种类与业务创新遥遥领先与银行支付,获得了大多数消费者的青睐。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成熟,我国涉及跨境电商交易的企业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解决大多数收付款业务。
2.数字金融支持跨境电商的供应链融资。对于电子商务而言,传统供应链融资是以商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为媒介,将供应量两端的企业联系起来。跨境电子商务就此做了相应的创新,为平台上的企业提供了扁平化的融资途径,使得供应链上的企业融资减少了很多非必要环节。线上供应链金融主要是通过由大数据提供信息进行运作,进而为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对口的融资服务。研究结果显示,目前的跨境电商平台模式中,资金流的作用愈发突出。
二、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创新的意义
发展模式创新,也就是通过创新性的产品与服务吸引更多电商群体的手段,是根据顾客的不同群体多样化与个性化服务的环节。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满足顾客需求,获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从而提升其品牌效应与企业价值,并在一段时间内将这些隐性价值转化为实际利润收入,获得更高的经济创收。因此,发展模式创新可以通过帮助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从而占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是有效实现利益相关者获得价值的重要途径。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电商相比,突破了时空的界限,可以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的不同需求,这也对企业的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可见,企业需要根据跨境电商的特点重新分配其现有资源,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与盈利空间。跨境电商的创新发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对其发展模式的创新要综合考虑企业运行机制,使其现有资源获得最大程度的利用与转化,从而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再者,发展模式创新可避免企业因产品同质化严重而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当一个企业的商品与其他竞争对手处于趋同时,极易陷入被动的困境,消费者在购买时将出现审美疲劳及难以抉择的问题,而发展模式创新则通过创新产品与服务使得在同一行业内具备自身竞争优势以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最后,当一个企业走在下坡路,正处于萧条阶段时,发展模式的创新极有可能成为企业峰回路转的救命稻草。经济贸易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企业若想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需持续输出特色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以满足消费人群的差异化需求。观察跨境电商现阶段形势,发现其在对于出口这一块的管理具有诸多不妥善之处,包括出口商品的售后服务以及与买家的全程交流方面。此外,牵制跨境电商扩大影响范围的弊端包含物流运输所需时间过长、运输费用高昂且由于海运空运稳定性不佳,因此存在一定风险。综上,为解决以上涉及的问题,跨境电商企业应当积极推动发展模式创新,通过采取正当竞争手段,打造竞争优势,获得企业盈利。
三、数字金融助力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
1.跨境支付困难与汇率变动的不稳定性。随着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单笔限额五万元对于一部分商户的需求而言造成了很大的限制,这一点在跨境B2B业务中尤为常见。同时,研究发现跨境电商在业务支付过程中面临着支付机构备用金限额、银行外汇变动等多方面的影响,最终会导致资金周转不便等问题。就目前来看,银行的跨境外币清算活动主要借助数字金融完成,但是很多商户在处理大量小额交易时,清算的任务量与成本就大大提升,所面临的问题也愈发多样。大多跨境电商卖家都是通过国内银行的账户进行跨境清算,这就难免会面临手续繁琐、交易困难等多重问题。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会面临多种多样的冲突,例如交易主体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冲突、主权国家与国际电商法规在条款上的冲突等。在交易过程中,交易主体会涉及多个国家及地区,究竟采用哪个支付监管法律体系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风险与运行难度。随着“一带一路”发展脚步的加快,我国跨境电商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其中包括交易外汇管理、交易税收处理、交易法律监管等。并且,跨境交易的复杂性直接导致其真实性与合法性难以界定,从而给予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的机会,从而延伸出跨境非法活动,严重时甚至会给电子支付带去多重风险。最后,跨境支付还面临着客户隐私泄露、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2.征信监督体系的缺失。第一,国家金融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覆盖面较小,里面的数据主要包括金融信贷,而伪劣产品、恶意交易等行为则不会在该数据库中显示。第二,由地方政府创建的信用数据库,其覆盖范围也极其有限,其中主要体现的是行政处罚相关数据,并且都要在处理周期结束后才能有所显示,因此,这些数据对于跨境电商的参考性也不大。第三,市场化的征信机制尚未完善,在业务流程、产品创新、市场定位等多个方面还存在发展空间。第四,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之下,信用信息收集与处理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现有征信法规需要及时修订才能符合互联网的大背景。就数字金融行业而言,目前的征信机制尚未完善,跨境电商及交易平台即便有大数据的支撑,但是在信用信息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的需要。同时,不同交易平台在场景设计、内容创新方面的差异也对征信数据的处理与应用提出了更高的条件。
3.中小跨境电商融资筹资困难。第一,流动资金量跟不上需求的要求。跨境电商的交易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大量的资金需求。相较于大型跨境电商企业,中小型企业需要的流动资金较少,跨境电商除了存货需要流动资金之外,贷款回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汇率变动损失、进出口退税、平台引流等方面都需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此外,随着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型外贸企业选择入驻跨境电商,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企业的数量也在增多。但是这些企业整体实力并不强,存在着较大的融资需要。第二,现有融资渠道受限,融资问题多样。相较于大型跨境电商企业,中小型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着更加多样化的要求,并且在融资筹资过程中的难度也比较大。第三,融资门槛高、风险大。银行对于企业贷款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中小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的大额贷款,需要有资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但是大多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的资产有限,在抵押方面难以达标,并且也很难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担保主体。因此,民间贷款因其门槛低而成为了很多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的首选,但是民间贷款的利率高于银行且融资成本高,在具体的担保过程中受限制较多,也就带来了很多融资风险。
四、数字金融助力跨境电商发展的路径选择
1.保障第三方支付顺利运行,完善监管机制。就目前来看,电子商务的发展遍及我国各地,第三方支付系统中“双端”系统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大批用户,在用户支付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支付软件的普及使得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流程更加便捷,受众群也愈加广泛,平台化的优势尽显。此外,应针对不同种类的跨境电商主体提供个性化与专业化支付服务,从而解决各行业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合作问题,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作更加顺利。这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品类,从而扩大市场范围。同时也要根据机构内部漏洞做出相应的技术转变。第二,拓宽跨境电商贸易市场,并采取合适的销售策略,从而与银行之间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第三,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示范区域,使得跨境电商的收付资质得以提升,最终实现交易额度的提高。第四,提升跨境电商的服务质量,创新跨境电商的服务类别,放宽跨境交易的支付限制。
跨境电商得以顺利运行需要多个环节的相互平衡与制约,包括传统模式朝电商模式的转换、物流中转管理、海关查验、第三方支付管理等多个方面,由于其业务多且杂,在法律制定与政策转化方面难免会面临多种多样的问题。国家税务部门、外汇部门、监管部门及中央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监督与合作机制,使得跨境电商更加规范化与合规化。针对跨境电商运营中出现的合法性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发现并予以解决,必要时应借助相应的法律援助。跨境电商的资金交易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得以实现,现有监管体系便理所当然地将监管责任交由机构本身,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第三方平台和监管机构的利益不同,最终会导致其扮演角色的差异,从而产生冲突,导致监管不力或监管偏差等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应该正确认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地位,并明确规定此类机构的市场权利与义务,从而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地位有保障、任务有实施,最终创设出规范化、法治化的市场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最大的金融主体兼监管部门,在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时,首先要明确各市场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帮助政企实现联合监管,创设良好的市场环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涉及多个国家的交易主体,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对于跨地区的情况形成一套完整且可行的监管机制,在保障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有效监管。其次,针对监管机构的责任分配问题,管理层也应该做好协调工作,最大程度避免因职能重叠而导致的资源浪费等问题。必要时应该借助互联网系统建立公共监督平台,并对各市场主体的职能做明确划分,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保障市场顺利运行。
2.完善征信建设,实现长期发展。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跨境电商征信体系建设的作用愈发凸显。跨境电商征信体系的建设既有助于该行业的健康长期可持续发展,对于数字金融在跨境电商上的运用也有显著的推动作用。跨境电商征信体系可以看作是数字金融与跨境电商之间的连接桥梁。首先,我国针对跨境电商应该逐步建立起完善可行的征信体系,并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对跨境电商进行约束与管控,其中包括建立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入门基准,从而减少支付风险。其次,要鼓励征信市场化,在整个跨境电商行业中创设积极且正面的市场征信环境,为该行业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创造契机。再其次,跨境电商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物流公司之间应该建立起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征信机制的完善。最后,要加强征信宣传,重视所有的跨境电商主体,逐步在整个行业中营造诚信氛围,保障跨境电商征信体系的建立建成。
征信体系的建立不但可以为行业运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更可以提升社会公信与企业声誉,从而使得跨境电商的市场占有率获得进一步的提高。要想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首先需要对失信行为进行全面处理与解决,应该进一步提高失信人或群体的处罚力度,提升信用评价标准,最终维护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健康运行,保障跨境电商交易全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就跨境电商企业内部运作而言,中国人民银行应该担负起征信管理的主要作用,在行业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推进信息披露与管理工作。根据央行最新发布的信用调查报告可以看出,金融行业对于交易规范性的要求有了明显提高,这为互联网征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支持性的环境,也使得交易双方的不法行为处理提供了思路与方法。
3.提升数字金融创新能力,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就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部分跨境电商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信贷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担保体系、各机构的担保作用就尤为重要,只有在各主体的合力之下,才能在最大程度上解决信保问题。跨境电商企业大都是轻资产, 本身拥有的流动资金非常有限,这就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担保与存货机制,并根据电商企业的现实需求提供对应类别的融资产品与服务。由于跨境电商的交易主体涉及国内外,银行应该积极推出进出口信贷项目,保障跨境电商企业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最小化与成本最小化。同时,跨境电商还具有专业化特点,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提供多样化的数字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以供企业选择。最后,大多跨境电商企业会在不同阶段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需求,这也对数字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应在流动资金贷款方面提供更加强有力支持。金融机构应该及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并对市场加以细分,从而契合更多主体的需要。数据显示,我国大多跨境电商企业规模小且资金量少,针对此类企业,应开发小额贷款、灵活贷款,以减少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的融资风险。针对消费信贷、外汇结算等业务,应开发更加多样性的财务管理机制,保障各主体的经济利益。同时,政府部门应制定符合我国跨境电商运行发展的制度,通过完善可行的标准与体系使得互联网金融更具现实意义与法律效益。
充分发挥数字金融在跨境电商行业的积极推动作用,跨境电商主要依托互联网而存在,对于线上交易的要求较高。因此,金融机构因尽快推出契合市场需要的数字金融产品,尤其要注重移动端的设定。首先,要注重数字金融服务平台的创建与管理,根据现有数字应用的服务机制,不断推出满足跨境电商需求的数字金融服务。其次,依托互联网技术,支持各大交易平台采取云计算、数字化手段对信息技术加以改良与发展,鼓励电商平台与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达成友好合作关系,推进数字金融产品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采用数字金融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于跨境电商行业而言是一种积极的尝试。构建科学可行的跨境电商数字金融体系是基础,进而逐渐对物流时效、融资质量提出更高水平的要求,以契合市场交易双方的现实需要,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推进跨境电商产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