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普惠贸易发展带来的新挑战
2023-09-27王健诸子怡
王健 诸子怡
普惠贸易对市场的影响
对世界市场的影响
1.大企业小型化,适应消费市场变化。
在普惠贸易趋势下,平台的集中作用使得市场的有效性得到提升,加之市场信息对称使得企业无须进行跨境投资便可以进行全球套利。同时,全球市场变化速度越来越快,消费者需求个性化的趋势以及产品升级日趋频繁的特征,促使靠近消费端的大企业不断走向小型化趋势。大企业小型化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企业小型化意味着组织越来越扁平化、管理层级越来越少,有利于加快企业创新的步伐。当组织机构的模式越来越集中化时,产品线上营销、服务、研发、风控和结算都是集中的,此时企业适应或创新的成本会越来越高,因为企业做一个新产品,需要所有这些集中管理的部门来做协调,层级数越多,协调难度就越大,灵活度就会降低,互联网时代下所需要的自下而上的创新就会减少。另一方面,企业小型化有利于企业更好地感知市场变化和消费者的需求,借助互联网平台,买卖双方可以直接有效地互动沟通,可以更精准、快速地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
2.平台经济赋能,推动世界市场形成。
普惠贸易“买全球、卖全球”的贸易特征让中小微企业可以将产品卖到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消费者也可以买到任何地方的产品。在普惠贸易趋势的带动下,市场的距离越来越小,产品的可得性大大增强,推动世界统一市场的形成,将没有内贸外贸之分。
在普惠贸易的背景下,众多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可以借助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来。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大大降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出现,改善了交易条件,帮助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借助互联网平台,更直接地接触世界市场,实现贸易便利化和“货通天下”的愿景。
对产业分工的影响
1.分工更加细化、多样化。在普惠贸易时代,借助互联网平台,商品储存流通展示的场地和渠道得以扩宽,商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而消费者基于搜索引擎能够便捷、准确地搜索到自己想要的产品,原先需求极低的长尾商品获取更多买卖机会。
长尾效应可以将大量冷门商品汇聚,得到与热门商品匹敌的利润空间。因此,产品生产将更加细分化和多样化,生产者只要在产品生产的某一细小方面拥有其他竞争者所不具备的优势,就可以找到市场,促使产业分工精细化。此外,长尾效应刺激了更多个性化的需求,引发产品本身的特殊定制,促使生产模式向个性化转变。
2.以平台为中心的产业横向协作新格局愈加显现。跨境电子商务和平台经济的发展对纵向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的影响有所不同。上游的一些原材料供应企业,仍将维持集中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的传统生产模式,产品生产仍围绕着一个核心的大企业进行。产业链下游接近消费端的企业,企业规模将不断变小,基于新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平台的专业化分工,使得企业的横向选择余地变大,借助平台参与社会化分工与协作,众多的小企业增强了经济共享能力,以平台为中心的产业横向协作新格局会愈加显现。
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影响
1.消费者利益最大化。在全球经济低迷、生产过剩的背景下,传统的B2C商业范式的生产模式陷入困境,互联网的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在线化、数据化”的特征和优势,大大削减了产销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生产端和消费端的联系更加紧密,一种新的消费者驱动的商业模式——C2B模式应运而生。C2B模式体现了“客户定义价值”的核心理念,生产者通过个性化营销捕捉个性化、碎片化的需求,利用大数据驱动柔性化的供应链,以便对市场需求做出快速的反应,借助平台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端的建议与评价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通过买家评价、买家秀、社区体验分享以及社交网络推荐,不但影响着其他消费者的购物决策,也推动了价值链上游的生产商及相关产业不断改善服务,满足消费端的要求,使得买家在贸易关系中越来越具有话语权。
2.生产者价值链升级。平台经济的发展使生产端到消费端所经过的中间环节越来越少,生产者可以直接接触到消费者,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更加注重品牌定位和产品开发。在普惠贸易时代初期,中小微企业出口的商品存在着同质化严重的问题,企业被迫降低价格陷入低价竞争,利润被压低。竞争压力促使中小微企业走向品牌化的道路,获得更高的利润率。品牌化一方面有利于出口产品质量的把控,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民族品牌的诞生发展与壮大。生产者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产品开发创新上。随着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特别是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出现,生产者借助平台的一站式服务直接与消费者进行联系,必须回归到产品生产本身,因为在客户定义价值的时代,产品和服务只有满足特定用户的需求才有存在的意义。这将促使生产者基于消费者和市场动态需求,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开发研制环节,推动中小微企业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
3.贸易中间商转型升级。普惠贸易时代,国际贸易的渠道更加扁平化,对传统的贸易中间商造成了一定的挑战。面对来自跨境电商平台的挑战,传统的贸易中间商提供的服务在原先链状模式下的角色已经变化,在新的生态系统中重新定位,企业将重心向营销、市场调研、咨询和培训等方向转变。以市场营销为例,传统的贸易中间商可以运用更加精准、高效、快捷的营销方式,将企业的产品和平台推向市场,更加注重内容营销和大数据营销。在大數据营销方面,贸易中间商可以依托大数据平台,分析消费者的喜好和购买习惯,甚至做到“比消费者自己更了解自己”;大数据营销通过传播趋势分析、内容特征分析、互动用户分析、产品属性分布等提升品牌传播的有效性,基于数据分析改善用户体验。
普惠贸易新时代面临的新挑战
在降低贸易门槛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新的挑战,此处延续贸易门槛的划分标准,从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三个阶段把普惠贸易时代面临的新挑战分为几个部分。
交易前面临挑战
1.学习障碍。(1)国际贸易经验缺乏。中小微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对于跨境交易的了解不足,据阿里巴巴开展的中国供应商研究显示,当前我国外贸中小微企业里使用代理的比例约为55%,其中56.5%的使用原因为“不懂外贸、缺乏相应外贸操作人员”。(2)平台使用操作繁琐。跨境电商时代,中小微出口企业还需要学习平台的一系列操作流程及管理办法。
2.信用障碍。(1)买卖双方对线上交易的担忧和不信任。相对于传统贸易来说,跨境电商也是一个新兴事物,贸易双方对其理解还不够深刻,参与贸易的企业规模较小,不如传统贸易中的大型跨国企业有说服力。(2)各平台间的信用评价不同。目前各跨境电商平台基本都有自己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平台交易数据为基础,给账户评级。但各平台间的评价还未联通,当一个平台上的卖家想要在另一个平台上交易,其信用水平仍然是空白水平。
交易中挑战
1.隐私泄露问题。(1)跨境交易个人数据泄漏风险会导致消费者信任危机。普惠贸易时代,消费者可以直接在平台上购买境外商品,交易过程中个人信息会被平台所掌握。数据泄露有可能造成账户损失。一旦消费者对平台的隐私保护机制失去信任,就可能会提供虚假信息,或拒绝使用平台。(2)数据使用创造价值,需要规范。数据已成为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数据可以创造价值,企业从积累的大数据中提取一些信息,数据的使用能够推动商业快速发展。对于数据交易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国内已经存在地下数据交易。这类数据通过黑客或内鬼的数据源头获得数据,其具体交易渠道主要是QQ群,并且使用暗语表达以躲避腾讯的监测。数据交易十分猖獗,但由于数据交易并未对当事人造成直接损失,所以报案、立案动力不足,故而打击力度不足。跨境数据流动带来的另外问题:是否允许收集跨境个人数据,如何搜集这些数据,谁应该拥有数据使用的权限,这些都是规则制定时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2.跨境电商复合型人才短缺问题。(1)当前从业人员层次偏低,高端人才短缺。当前国内的跨境电商从业人员大多为客服人员和基本操作人员,缺少跨境电商营销、贸易数据分析、用户体验管理的专业型高端人才。同时,跨境电商涉及国际贸易,需要跨文化交流,沟通交流对于小语种和当地文化也有一定需求,存在人才短缺。(2)企业对于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的培养成本偏高。跨境电商涉及的业务面广,从业人员所需的知识结构驳杂,需要提高人才培训费用。
交易后挑战
1.支付挑战:拒付问题。境外消费者通过投诉拒付可能使得从事跨境电商的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出现运转难题。传统的信用卡支付条件下,持卡人拒付需要账户冻结、银行核实等一系列复杂流程,而且会在银行的信用记录系统中留下痕迹。在第三方支付保障的跨境电商交易中,境外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提出投诉拒付而不影响银行信用记录,导致出口商家被投诉的概率较高。我国出口电商企业很容易因为“仿品”和“侵权”而遭遇账户被封。一旦账户被冻结,不仅周期长,同时账户内资金面临清零风险。据eBay统计,中国出口商在eBay完成的跨境交易中,投诉率为5.8%,高于全球2.5%的平均水平;在纠纷处理过程中,绝大多数裁定卖家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
2.物流挑战。普惠贸易下的跨境电商有零散化、碎片化的特征。目前新兴的“海外仓”模式从海外的仓库直接发货给当地消费者,给用户带来高效的物流体验。
(1)国际小包模式存在隐患,配送时间长; 无法全程追踪国际包裹。跨境包裹的配送包括境内段和境外段两段,有些国家如美国已经不再对国际小包提供进口扫描服务,包裹入境后无法进行追踪。另外,在一些小语种国家或新兴市场国家如巴西,物流业不那么发达,就算拿到单号也查询不到物流信息。
(2)“海外仓”问题。海外仓的首要保证就是当地的仓库及基础服务设施,而这些基建需要的资金量庞大,还要支付仓库管理劳动力成本。“海外仓”还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而海外仓是当地的一个实体企业,从海外仓将货物配送给客户的过程是一种商品买卖行为,需依法上税。
3.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跨境电商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出现的一些问题。(1)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普惠贸易使得贸易门槛降低,参与的主体越来越多,但提供的商品质量不一,境外消费者对于境内厂商的产品以及各类产品的质量差异不了解。另外,跨境电商的商品在海关清关时一般不提供原产地证书和质量检验检疫证书,消费者收到的货物无法保证质量。(2)退换货服务无法实现。跨境物流由于时间长、反向物流成本高等原因难以支持卖家提供退换货服务。同时,对于卖家来说,买家的退换货相当于卖家的进口,还可能会遭到海关的查验。
4.制度挑战。跨境电商与传统的外贸有很大的区别,现有监管模式与政策规则无法实现效率管理。(1)政府监管压力增大。普惠贸易的货物有小单化、多频次的特点,在海关过境时,需要提供订单信息、运单信息以及支付信息,申报繁琐。为解决跨境电商的清关问题,政府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跨境电商的出入境货物申报手续。但政府对于此类交易的数据无法直接获取,信息申报、核对的过程需要耗費的时间和资源较大。虽然很多参与跨境电商的中小微企业已经把报关退税业务外包出去,但仍然无法简化政府的信息审核流程。(2)普惠贸易催生了C2B的贸易模式,使个人能够作为贸易主体参与到国际贸易中。
普惠贸易的政策与规则框架
个人贸易主体落实
个人外贸主体的合规性早已在法律中申明,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在实际操作中,入境清关时,货物仍按照一般货物和个人物品进行区分,对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其他物品按照一般货物入境,境内消费者无法随心所欲地购买世界各地的商品。
相较而言,西方国家对于对外贸易经营主体的问题历来比较重视,视之为外贸制度的基础,并且都做出了比较宽松的规定,在其外贸法中规定自然人、法人及合伙企业都能自由获得对外自由贸易权。
推行低值货物免税
目前,中国对于进口货物清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货物形式纳入海关贸易统计,以一般货物形式进行清关;另一种是按个人物品入境,自行申报,由海关收取行邮税。中小跨境电商的贸易额度较小,大多是通过个人物品入境来实现货物进出口。
在个人贸易主体的推动下,货物区分从一般货物和个人物品标准转为按照货物价值来区别,分为低值货物和高价值货物。中小微企业贸易商品多为低值货物,其免税政策可以减少中小微企业的赋税,降低其运营成本,给中小微企业减负。其他国家低值货物免税的上限额度,主要是根据中小微企业的贸易规模以及对本地产品的保护程度来参考制定的,这也是推动普惠贸易发展的一种有效做法。
目前中国海关已实行新的政策,低值货物免税政策已经推行,该政策的推行不仅是对中小微企业的利好消息,对政府来说同样如此。低值货物的以快速清关,减轻了政府监管的压力,有利于促进政府高效。
PPP贸易监管
个人外贸主体的落实,实际上是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政府难以掌握消费者个人的具体交易数据,对于外贸数据的統计以及海关的清关监管都会造成一定的困难。平台掌握着原始的交易数据,如果有这些交易数据的支持,政府的监管将变得很容易。
PPP模式是政府与私人部门间进行协同合作,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或服务,政府将部分权利赋予私人部门,双方形成一种合作关系。比如阿里一达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就是一个典型的可以作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的窗口。未来的发展,应该是建立一站式平台,为跨境电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覆盖供应链的两端。平台同政府合作,海关、质检、税务部门与平台系统连接。政府将部分监管职能赋予平台,比如海关和税务部门的单据申报及报税,可实现一站式申报,大大提高监管效率;而平台将监管的数据与政府共享,以便出现问题事后追查。
发达国家也采用PPP模式,只是名字不同,在其他国家叫网络的增值服务商,很多国家靠私营部门来进行。PPP模式体现出小政府大社会理念,政府监管不可能诸方面亲力亲为,在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方面,政府监管存在许多难题,而平台的大数据信息化管理能极大地提升监管效率,政府把部分监管的权力下放给平台就能极大促进跨境电商商品的通关效率,推动普惠贸易的发展。
eWTP平台建设
未来的普惠贸易以平台为载体,实现中小微企业的线上交易,平台的作用毋庸置疑。2016年,马云在博鳌论坛上提出了“eWTP”的概念,旨在构建一个全球电子化交易平台。
eWTP是未来国际贸易规则的一部分,政府在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过程中,话语权将逐步提升。同时,统一的电子商务规则可以使得国际监管协作更加有效,推行“单边关检,单边放行”提高政府监管和贸易效率。
中小微企业在统一的规则下,从事跨境电商的资格,在世界范围内就有了保障,其品牌可以在平台间同时推广,减少其信用成本。消费者对于卖家实力的衡量也能用统一的标准,能够更好地识别劣质卖家及欺诈行为。
推动eWTP平台建设,还要从平台推广、平台维护和平台治理三方面着手。重视平台的治理,就是规范和鼓励平台的国际化发展。国家层面应该依据《电子商务法》建立平台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权威机构,完善从平台规则、行业自律到政府监管的多层次治理体系和制度机制,促进形成国际性的协调合作机制。
隐私保护规则制定
普惠贸易将通过平台交易实现,交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跨境数据流。做好隐私保护可以增强消费者对于平台的信心,平台的用户留存率也会上升。数据的加密和脱敏从技术上是可实现的,如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平台在使用数据时也可以对个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在未来的贸易世界,数据将会成为各方争夺的核心,对于数据的保护规则也会成为商业的核心规则。目前国际上对数据的保护主要是以法律法规的模式严格限制数据使用,如欧盟的隐私保护。1995年欧盟就开始出台隐私保护条例,2018年出台《通用数据保护规则》(GDPR),公司必须确保在默认状态下自身产品和服务尽可能少的获取和处理个人信息,还重点强调“被遗忘权”,违反规则的公司或组织将被处以4%全球营收额的罚款。相较于欧盟非常严格的数据保护政策,美国推动的APEC的数据保护规则是从行业自律的方面来进行规范。
数据的使用和保护应该兼而有之,过度严格的保护会妨碍价值创造,而过度宽松的隐私保护又会损害个人的权益。规则制定的思路就是要在管制和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个人权益得到保障,将促进经济腾飞。
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跨境电商中,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依法求偿权容易受到损害。安全保障权主要是消费者无法控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知情权主要是在跨境电商中,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权益损害;依法求偿权主要是在消费者受到损害时而依法享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若平台无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便很容易对平台失去信心,从而放弃平台贸易。如果所有的跨境电商平台都无法解决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问题,那么消费者可能不再选择跨境电商的贸易方式,转向传统的线下跨境交易。跨境电商在交易过程中,达成订单时没有明确的贸易合同,只有平台上的订单信息,而且涉及不同的国家,最主要的就是平台和国际规则间的协调。
支付和物流体系建设
支付和物流是跨境电商交付阶段最重要的两个部分,支付体系能够保障买卖双方结付汇,给交易双方带来更多的信心;物流的效率关系到货物交付的消费者体验。
支付方面,跨境电商由于批量多、小单化的特点,倾向于信用卡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渠道与平台进行合作,加强支付安全保障,结合各国的外汇监管,为电商企业提供跨境结汇收汇的便捷化安全服务。
物流方面,针对跨境电商的物流解决方案主要有两种,邮政改革和“海外仓”建设。“海外仓”是在目的地国家设立仓库,货物先清关后存放在仓库,订单达成后,直接从目的地国家仓库发往客户手中,能极大提高交易效率。
普惠贸易发展的政策启示:贸易通道建设
贸易门槛的降低及市场主体多样性的增加,既产生大量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新的挑战。物流、关务效率、隐私数据保护、人民币使用场景限制、贸易监管等问题,不仅需要一国内部的探索和试验,也需要国家间的磋商与合作,以尽可能消除壁垒。本文提出“贸易通道”建设的设想,探索解决贸易往来中的阻碍,在这一贸易新发展格局下,为国际贸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具体的贸易通道建设初步设想有以下几方面:
1.建设支付结算通路,放松离岸人民币账户的使用场景限制。
中国已与多国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和本币合作协议,以加强国家间金融合作,扩大国家间本币使用,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但在人民币境外业务方面,一些国家可以在当地创建人民币账户,但无法注册淘宝、京东等国内电商平台,也无法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中国电子支付工具。而这些国家对于中国国内电商产品的需求十分旺盛,如老挝、泰国等东盟国家,这些国家也存在许多线下商店支持中国电子支付方式,但仅限于中国居民。
境外非现金支付的场景限制会增加贸易成本,包括“借号交易”和汇率损失等成本。一些国家的人民币贷款业务费率和利率高,这主要源于人民币在当地使用需求有限。针对上述问题,可建设支付结算通路。
一是放松离岸人民币账户的使用场景限制。目前如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对居民在本国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几乎不作限制,这为人民币在国外的使用创造较大空间。在中国与海外电商市场存在较大市场需求的背景下,政府可与电商平台、电子支付平台合作,逐步放松对离岸人民币账户的使用限制,使离岸人民币账户也能够运用于跨境电商和线下电子支付场景。
二是开设海外居民在中国境内人民币账户开立试点。在通道示范区点内开设人民币支付账户开立便利化试点,选择具有外汇经营许可的中国的银行和外资银行共同参与试点。对入境人员开户的资质限制进行一定程度的放开,入境的国外居民可以持有效护照和签证进行开户。
推进人民币账户开立便利化措施的阻碍点主要在于开户者身份认证和资金流动监管方面。这需要在监管方式和监管技术等方面进行突破。打通相关主体身份核验数据的通路,如出入境管理局与金融企业实现数据同步,或是建立区域性的征信数据库。
在保证资金流动的合法性方面,采用银行分账核算系统,与现有的账户系统有所隔离。加强区块链、数据监测系统等的建设和运用,保持对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另外,对资金流动的额度和转账的对象可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在汇兑便利性方面,居民能够较为便利的将本币兑换为人民币存入账户中,包括在中国境内开立的人民币账户,或境外居民在本国内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并进行人民币的转账汇款。
三是支持便利化双边本币国际结算。加强中国和各国的金融合作,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在进出口贸易和直接投资中使用本币,提高本币交易的便利性。
2.建设物流通路,打造贸易物流服务中心。
随着跨境运输需求的不断增长,各方的物流合作仍有深入的空间,如进一步增强口岸承载能力和物流运力,提升国内和跨境的物流效率等。
为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各国在继续增强物流干线建设外,可合作探索搭建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物流信息服务。在通道示范区内,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接国内外的物流企业系统、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和海关信息服务平台等,促进港口、机场、铁路车站、物流园区等物流信息互通。境内运输以及出口末端或进口前端的物流信息都能够获得批准接入物流信息后台。另外,可打造物流服务交易功能。各通道节点的物流服务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或贸易企业可以在平台上发布服务信息,贸易企业通过平台寻找闲置仓库,或货运代理和外贸综合服务合作伙伴,服务商也可通过平台寻找横向合作,从而充分配置运力。
3.建设数据服务通路,合作提升数字贸易能力。
数字贸易的发展依赖于数字技术的支撑。数字贸易通路的建设需要不断试验并改进跨境数据流动的效率和安全性。
各国数字经济发展能力参差不齐。国际电信联盟数据库显示,至2021年全球95%的人口在3G及以上的移动網络覆盖之下。但其中较高比重的人口未使用互联网。如非洲国家和亚太地区的互联网覆盖率与移动网络覆盖率之间分别存在49%和37%的缺口。与此同时,如越南、俄罗斯、印度等国对于国内数据安全保障提出较为严格的政策约束。对中国企业提供的网络服务或软件服务的应用范围有保留,因而数据服务通路的建设需关注合规性问题。
一方面,依托华为、中国东信等企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助力贸易通路的数字化,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贸易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提高数字贸易通路的响应能力。另一方面,中国与合作国可发起,由中外信息技术企业合资共同搭建在各节点的数字产业孵化基地。以推进国家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研发,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以及合作培养数字贸易人才。
4.建设人员流动通路,推动贸易人才的合作培养。
在各通道示范区内,联合国内外社会培训机构,共同打造高层次国内外数字人才培训平台,健全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完善发展人才的公共服务体系。吸引集聚一批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健全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5.建设监管通路,加强国家间贸易监管合作。
中国与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实施优惠原产地证系统对接及证书互换,与东盟各国的检验检疫结果实现互换,与俄罗斯、蒙古和越南等国建立双边口岸合作机制。不过,目前口岸的合作离结果互认,以及达到联合国所述的互操作性水平还有一定距离。贸易监管通路要求各国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合作加强电子口岸建设能力,推进中国与各国口岸监管协同。特别是在检验检疫方面,加强各国间动植物疫情信息共享,推动国际动植物疫情监测合作,探索认可各国检验检疫措施的等效性。国家间可合作推动标准协调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这将涉及长期深入的标准谈判和对接过程。
6.建设合作交流通路,打造多样化的交流合作机制。
数字贸易,是在数据驱动下所产生的新型的贸易方式,因此与数据的跨境流动紧密相关。这涉及各国国家安全层面的问题,需要更高层次的规则协商。因而合作交流的通路,既包括政府层面的底层规则的磋商与合作,也包括各国企业之间、行业协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定期会晤和沟通,增进信任与理解。可将“贸易通路”建设作为长期性议题,建立贸易通道建设的研究机制,共商普惠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趋势下,贸易合作的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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