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妇女不同孕期关于血脂水平参考范围的探讨
2023-09-27李美娟魏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银川750004
李美娟,魏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 银川 750004)
妊娠是一个较为复杂又特殊的生理演变过程,妊娠期间为了适应胎儿生长发育和自身生理的需要,机体会进行一系列的生理调节,使体内许多生理参数发生变化,进而出现生理性高血脂状态。妊娠期由于激素水平变化,母体呈高脂血症状态,妊娠期的妇女血脂水平在一定范围内的升高是有积极意义的,脂肪代谢作用增强可帮助母体减少糖元的消耗,但当血脂升高到一定水平就属于病理现象;如何评判妊娠期女性是生理还是病理性的高血脂状态是目前临床共同关注的问题。目前,临床试行的普通人群血脂异常评判标准包括《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1]、《2014年中国胆固醇教育计划血脂异常防治专家建议》[2],但该标准并不适用于妊娠期女性;国内外关于建立妊娠妇女血脂相关指标正常参考范围的报道虽有不少,但分阶段按不同孕期分组的研究报道较少。此外,不同区域饮食习惯有所差异、不同实验室水平参差不齐,其他研究并不能代表银川地区的水平,目前银川地区尚无类似参考值范围的建议。故本研究对2020年1月-2021年12月在我院建档的不同孕期孕妇的血脂水平进行分析,旨在建立能够更真实反映宁夏银川地区妊娠女性血脂水平的正常参考值范围,以期为临床医生区别妊娠期的生理变化与病理情况提供参考,对妊娠期妇女的健康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选取2020年1月-2021年12月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建档产检的571例孕妇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年龄20-40岁,宫内单胎妊娠,孕前体质量指数(body massindex,BMI)正常,正常饮食,资料完整,本研究所有孕妇及家属知情同意;排除标准:合并严重内科疾病、重要脏器功能不全或器质性疾病者,孕前营养不良或肥胖者,合并不良饮食、生活习惯者,合并甲状腺功能缺陷者,合并妊娠期并发症者,先兆性流产者,严重孕吐者,胎儿合并先天性缺陷者,孕前合并代谢类疾病者,早产者,合并巨大儿、生长受限等不良结局者,有免疫缺陷、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入组前1年接受过影响本研究结果干预者,不能配合完成研究者。按孕周不同将所有孕妇分为早期妊娠组(<14周,87例)、中期妊娠组(14-27周,230例)、晚期妊娠组(≥28周,254例);三组孕妇一般资料(除孕周外)经统计分析,差异不显著(P>0.05),组间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表1 三组孕妇一般资料比较(±s)
表1 三组孕妇一般资料比较(±s)
组别例数孕周(周)年龄(岁)孕前BMI(kg/m2)早期妊娠组879.76±1.62(1-13+6)29.56±3.76(22-39)20.16±3.12(18.97-23.12)中期妊娠组23021.56±5.08(14-27+6)30.07±3.89(20-40)20.25±4.65(19.06-23.34)晚期妊娠组25434.76±6.84(28-41+4)30.71±5.06(20-40)19.91±5.58(19.13-23.55)F-2.60120.3019 P->0.05>0.05
1.2 样本采集及检测 所有孕妇空腹8h以上,次日清晨采集外周静脉血5ml进行检测,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生产厂家:西门子,生产型号:ADVIA XPT)对患者血脂水平进行检测。检测指标包括胆固醇(Cholesterol,CHO)、甘油三酯(Triglyceride,TG)、高密度脂蛋白(High density lipoprotein,HDL-C)、低密度脂蛋白(Low density lipoprotein,LDL-C)。
1.3 评价标准 我院正常人群血脂正常值参考范围依据《第四版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中的生物参考区间设置,其中,CHO为0-5.20mmol/L,TG为0-1.69mmol/L,HDL-C为1.03-1.55mmol/L,LDL-C为0-2.58mmol/L。本研究中我院妊娠妇女不同孕期的血脂水平参考范围制定标准:TC、TG、LDL-C、HDL-C以P95-P5作为异常临界值。
1.4 统计学方法 本研究数据采用SPSS17.0进行分析,计量资料进行正态性检验,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三组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不同孕期女性血脂水平 不同孕期孕妇TG、CHO、HDL-C、LDL-C水平具有显著差异(P<0.05),整个孕期TG、LDL-C平均水平均在我院正常人群血脂正常值参考范围内,整个孕期CHO、HDL-C平均水平均高于我院正常人群血脂正常值参考范围;TG、CHO、HDL-C、LDL-C水平随着妊娠周数的增加总体呈现逐渐升高趋势,TG值整个孕期的平均水平均在正常范围内,但在孕晚期最高值达到10.59mmol/L,是正常值上限的2.04倍;CHO值整个孕期的平均水平均高于正常范围,孕晚期最高值为8.49mmol/L,是正常值上限的5.02倍;HDL-C值整个孕期的平均水平均高于正常范围,孕晚期最高值为4.52mmol/L,是正常值上限的2.92倍;LDL-C值整个孕期的平均水平均在正常范围内,但在孕晚期最高值达到6.74mmol/L,是正常值上限的2.61倍,详见表2。
表2 三组孕妇血脂水平比较(±s,mmol/L)
表2 三组孕妇血脂水平比较(±s,mmol/L)
组别例数TGCHOHDL-CLDL-C正常参照值-0-5.200-1.691.03-1.550-2.58早期妊娠组871.52±0.71(0.37-4.69)4.34±0.81(2.41-6.42)1.64±0.37(0.99-2.88)1.87±0.60(0.79-3.74)中期妊娠组2302.37±1.03(0.61-6.88)5.38±0.94(3.02-8.36)2.56±1.25(0.79-3.21)2.48±0.63(0.11-5.68)晚期妊娠组2543.47±1.37(1.23-10.59)7.59±0.88(3.53-8.49)2.97±0.48(0.86-4.52)2.47±0.93(0.31-6.74)F 110.5454591.106446.123622.4938 P<0.05<0.05<0.05<0.05
2.2 我院不同孕期女性血脂水平正常参考值区间 以P95-P5作为异常临界值建立我院不同孕期女性血脂水平正常参考值区间,详见表3。
表3 我院不同孕期女性血脂水平正常参考值区间(mmol/L)
3 讨论
妊娠女性如出现病理性血脂升高,则会增加孕妇心血管疾病的发生风险,近年来流行病学资料显示,由于部分妊娠妇女出于对营养学知识的误解,过多摄入脂肪及热量,容易导致血脂紊乱[3];并且过多的血脂沉积在胎盘血管壁,胎盘血流受阻,胎盘血液供应不足,诱发胎儿缺血、缺氧,导致流产或死胎,严重时孕妇有血栓形成[4-5]。因此,尽早诊断、治疗是提升预后、预防不良事件发生的重要举措。
妊娠期妇女的血脂结果是诊断妊娠期高脂血症等一系列疾病不可缺少的依据,孕妇体内发生这一变化可直接引起母体血液中的改变,导致其指标较非妊娠期妇女有所改变[6],所以妊娠期血脂的参考区间与非妊娠期血脂水平的参考区间也有所不同;且在妊娠不同时期,人体所需物质的含量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因此,在妊娠的不同时期应该使用不同的参考值范围。
由于孕妇的血清生化指标浓度可受饮食习惯、营养状况、生活方式、种族等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地理区域的孕妇之间可能会有很大差异,各地的正常参考值范围也有所差异[7];因此,建立本地区不同妊娠期女性血脂的正常参考值范围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妊娠女性血脂是否正常,也更有利于进行针对性的干预。现阶段,银川地区缺乏相应的妊娠期妇女血脂指标的参考区间标准,因此应该建立一个银川地区妊娠妇女不同孕期血脂的正常参考值范围,以便临床医生更准确地判断妊娠期妇女的健康情况,将妊娠期的生理变化与病理情况加以区别,警惕孕期各种并发症的发生。
本研究结果显示:宁夏银川地区妊娠妇女TG、CHO、HDL-C、LDL-C水平随着妊娠周数的增加,总体呈现逐渐升高趋势,孕期血脂指标异常临界值和我院现行的正常人群血脂正常值参考范围有所出入,本研究已初步建立我院不同孕期女性TG、CHO、HDL-C、LDL-C水平正常参考值区间,可作为孕期高脂血症诊断的参考;但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所涉及样本量较小,且主要针对在我院建档产检的孕妇,后续应对宁夏银川地区各院孕妇的大样本数据进行分析,以制定更符合宁夏银川地区妊娠女性真实血脂水平的血脂正常值参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