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研成果评价三大核心制度研究综述与展望
——兼论对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思考
2023-09-26关朝阳冯文杰
关朝阳,冯文杰
科研成果评价不仅是科研成果高质量发展的价值体现,还是学术发展的风向标,彰显着中国特色。当前,随着学术生态环境的不断发展,我国科研成果评价历经行政专家评价、同行评议、同行评议与量化指标评价相结合等阶段。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也多次发文,从科研成果评价的性质、作用、范围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与说明,不断推动着科研成果评价的繁荣发展。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更是将科研成果评价引向热潮。而科研成果评价制度作为科研成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科研成果评价落实见效的关键所在。
随着科研成果评价研究的深入开展,使得有关评价制度方面的研究逐渐充实,并主要聚焦在科研成果评价的三大核心制度[1](即同行评议制度、代表作制度、评价监督制度)方面。然而,由于评价出现“行政化”“老友化”“外行评内行”、过度量化乃至学术腐败等问题,致使同行评议出现失信、代表作评价遭受冷遇以及评价监督存在失范,造成科研成果评价出现诸多不健康、不科学的评价弊端,为科研人员进行改进研究提供了方向。
基于现有研究,通过梳理我国科研成果评价三大核心制度的相关研究,分析我国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研究现状、困境以及改进策略,借此引发对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思考。
1 期刊论文检索与科研成果评价
研究以中国知网北大核心期刊与CSSCI数据库为主要检索源,以“同行评议制度”“代表作制度”“评价监督制度”“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等作为检索主题词,检索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日。通过检索与筛选得出相关研究文献261篇,从文献发表数量的整体来看呈波浪式上升(具体如图1所示),其中体育类相关研究文献有15篇。以此为数据源,提供理论支撑。
图1 文献数量年发文量折线图
自科学评价启动以来,国家社科基金便开始对“科研成果评价”研究尤为关注。自2004年以来,我国科研成果评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有29项,由最初的哲学社会科学逐渐发展到体育学、人文社会学当中,落实在科学研究的主阵地——高等院校,且从评价体系逐步向评价制度、评价方法、评价导向等多元化方向扩散,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证,研究逐渐加强深度,并结合科学技术、学术生态环境、学术治理理念等因素取得了优异的学术成绩,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
近5年来,我国科研成果评价相关课题研究逐步丰富多元化,在大数据、社交媒体、负责任计量、多维融合评价、绩效评价、分类评价等热点方向研究颇多。而在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方面,我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便有5项。其中,最早的便是2005年对于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研究和系统开发研究。随着评价政策导向、时代背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研究课题从中美评价经验比较、评价提升策略、文献计量评价、学术治理视域以及中国特色国情等方面探寻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发展规律,推动体育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2 我国科研成果评价三大核心制度研究的焦点
2.1 同行评议制度失信与完善
20世纪80年代,西方流行的同行评议制度被引入我国,被学术界广泛应用于学术活动领域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8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成立,便是科研评价改革的产物[2]。同行评议制度在科研成果评价与科学基金分配方面的运用,推动了我国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与提高。此后,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对于科研成果评价均采用了同行评议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了实践之中[3]。
然而,在制度实行过程中,由于我国科研成果评价遭受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同行评议流于形式。其中,评价主体作为科研成果评价的基础,是我国科研人员进行评价制度研究的重要一环。例如:在评价主体冲突方面,阎光才[4]指出评价过程中存在着学术共同体内部权力冲突以及地方评议保护主义等行政化现象。在科研成果类型与特征方面,江虎军[5]、操太圣[6]等人不仅有着同样的观点,还指出评价主体内部冲突、科研成果的类型多样化、行政权力的介入、外行评内行、无法遴选出真正的小同行等问题的存在,致使同行评议制度流于形式,缺乏公信力,为同行评议制度的改进提供了一定的方向。
在评价主体失范方面,可采用规避、反评估、披露与回避等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同行评议制度。如匿名制、回避制、推荐制[7];盲审与公开评审专家名单、评审专家异地与本地[8]等。然而,随着科学技术化与科研国际化的不断发展,同行评议制度研究发生了新的变化。科研成果评价不仅在定性评价的基础,加入量化评价指标作为参考,,在一定程度上使同行评议制度有了评价标准,还在计算机技术方面有了一定的研究。以NSF为例,其借助计算机网络系统,加强了对科研成果评价的开放与科学性[9]。此外,同行评议制度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还应结合我国本土特色探索中国式的评价实施策略,大力营造健康的学术生态环境,响应我国学术治理理念。
2.2 代表作制度冷遇与热潮
随着科研成果评价国际化、科学化、综合化等趋势的不断发展,为我国科研成果评价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而《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2003)的提出,更是将科研成果评价推向了改革热潮,使得科研人员开始追求原始性创新、质量第一的理念。由此可见,代表作制度作为当前科研成果评价改革的重点,成为一种推广与实施的必然趋势。
然而,在科研成果评价的实践中,现有量化评价虽然成为了科研成果管理与决策的重要依据,但也造成了过度量化的弊端。教育部在颁布的《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2018)文件中所提到的“唯论文”乃至“五唯”问题,实质上就是科研成果评价受到了数量统治的结果[10]。过度追求数量,必然会牺牲科研成果评价的质量,造成科研成果创新性的缺失,为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产生阻碍。
同时,由于人文社会科研成果自身的复杂性、评审专家的认知偏差[11]、同行选择和人情关系[12]等因素,使得代表作评价遭受冷遇,评价水平一般。对此,一些科研人员也产生了新的担忧:科研成果评价步入质化极端[13]。
为使代表作制度在科研成果评价中真正“热”起来,我国科研人员依据质量第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理念展开了相关研究。在科研成果质量方面,要以科研成果的质量与贡献为核心标准[14],从基础理论问题与评价实践方面不断加强代表作制度研究。在融合评价方面则是代表作制度与科学计量方法进行有效结合[15],以便营造更为良好的学术环境,构建科学、健康的评价治理体系。
此外,代表作制度不仅需要依据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还可运用大数据、新媒体、区块链等技术,实行开放评价革命[16]。其中,建立基于网络平台的学术代表作制度[17]就是其重要体现。在开放科学学术生态环境下,网络评价平台的兴起,使得科研成果的交流与转化正朝着创新、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方向发展,这也为我国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指明了新的研究视角。
2.3 评价监督制度失范与细化
科研成果的发展不仅需要评价,还需要批评与反批评。科研成果评价是对于价值本身的判断,可以促进学术规范的发展,也会产生学术腐败。评价监督制度作为科研管理的关键环节,其导向、防范、矫正、惩戒功能在科研成果评价过程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由于评价程序公平难以保障,致使同行评议制度流于形式,造成代表作质量评价标准无法统一,形成了量化评价利益现象,偏离了评价制度规范本质。对此,我国科研人员从评价监督制度的监督机制[18]、监督惩戒[19]、评价主体[20]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论述。评价监督机制偏离、监督惩戒力度不足、学术道德失范以及学术价值观错位等现象使得科研成果评价在实践中陷入种种困境,造成学术腐败的滋生。
因此,我国学术界都十分期盼能建立科研成果评价监督体系,以解决成果评价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即:在监督机制方面,建立一个以政府、公众、行业与用户多方参与的科研成果评价监督体系[21];在监督惩戒方面,搭建举报平台[22],增强法律意识[23],加强惩戒力度,从而避免科研成果评价不端行为的发生。
同时,在评价主体方面,可依据评价监督主体的不同,通过不同监督方式构建立体评价监督体系[24]。如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和公开透明监督机制[25],建立学术信用体系,不断规范评价主体行为,防范评价不正之风,从而促进评价程序公正,实现评价质量控制,保障研究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因其导向与规范作用,使其变革与创新研究在科研成果评价中一直备受重视。基于我国科研成果评价三大核心制度的知识梳理可得,我国科研人员虽然对于科研成果评价三大核心制度的研究充实,呈现出单个制度研究丰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融合发展;对评价制度批判研究不断细化三个特征。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现象,如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本土化、整体性研究较少;科研成果评议同互联网、大数据、新媒体等科学技术的结合研究不足;很少考虑学科与自身研究的差异性、复杂性进行评价;缺乏相应的评价惩处举报机制等。
因此,我国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研究应当把握当前学术治理改革发展机遇,探索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完善路径,即追溯历史本源,探寻评价制度本土化研究;结合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摸索网络同行评议平台的构建;遵循分类评价导向,制定适宜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树立依法治评理念,探索评价监督举报与惩处机制,从而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3 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发展的思考
当前,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研究主要是基于评价制度实行机制所产生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缺乏了整体创新研究。这不仅为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同类型问题提出了改进方向,也表明了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未来发展指向。
近年来,《国家体育总局中长期体育科学与技术研究指导纲要(2011-2020)》与《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的意见》文件的颁布,对提高我国体育科学事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体育科学更好地为决策服务,具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26]。
然而,当下对于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研究相对较少,其研究主要体现在评价主体的多元化[27]、不同类型成果的细化[28]、多方监督惩戒[29]与反馈机制[30]等热点研究方面,相对于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研究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同时,评价借鉴、复制于其他学科,未能依据体育各分支学科的特色,建立各分支学科适宜的评价机制[31]。因此,在学术治理视域下,已有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研究综述与展望对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同类型研究具有启示意义。
3.1 追求历史本源,加强本土创新
当前,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存在的学术不端与学术失范现象,向我们证明了当下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不完善。不完善的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成为了学术评价腐败不良现象产生的动因,使得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创新与变革成为了首要的任务。对此,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印发了各种学术治理相关政策文件来解决这些评价弊病,这也使得科研人员对于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相关热点研究颇为关注。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受不同政治、经济、文化等具体国情的制约,在不同阶段都有着不同的认知。比如,我国之所以采用“苏联模式”,这既是政治意识形态的决定,也是国际综合竞争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面临了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这就需要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不断地进行创新发展。然而,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本土化发展不能不顾自身规律,又不能因国际化原因置本土化于不顾。应当立足中国国情,针对评价实践与问题解决策略,开展中国模式下的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研究。
因此,应依据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现状,深度把握体育科学发展特色,立足本土,注重融合,贯彻质量第一,以量化数据作为参考,逐渐将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数量为主”转变为“质量并重”的价值导向,从而提高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水平,向国际展现中国特色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影响力及话语权。
3.2 开放多元评价,优化评价主体
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发展长期依赖于政府行政部门,使得学术共同体产生“等、靠、要”的观念,在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上的创新发展一直受到国家行政部门的制约。这也使得量化评价受主观性、便捷性、客观公正性等优势成为了科研成果评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学术共同体作为同行评议制度的基础,受自身主观性、“人情关系”以及内部权力冲突,使得公信力下降,独木难支。在这种情况下,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创新与变革,可能会出现动力不足或路径依赖现象。这也使得行政部门形塑了学术共同体自主性发展的大小,间接影响了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
例如: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加强,政府行政部门作为外在的评价力量介入到体育科研成果评价中已经成为了势不可挡的趋势。其中,美国政府行政部门通过立法保障从而发挥学术共同体在科研成果评价中的作用[32]。英国则依据政府委托的独立中介机构,表达着政府的诉求,监督着评价活动的进行[33]。而我国行政部门的治理缺乏了社会多元评价主体的参与,使得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再加上互联网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开放多元的新发展理念影响,更是使得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创新迫在眉睫。
对此,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不仅需要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还应遵循开放、多元理念[34],借助计算机科学技术,构建网络同行评议平台,实现学术共同体内部与外部对体育科研成果的有效沟通反馈与实时更新,从而提高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客观性、公平性等等。
3.3 聚焦分类评价,推动融合评价
2011年11月,教育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详细阐述了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义,确立分类评价的导向。同时,随着国家代表作制度、“破五唯”政策等学术评价改革的推进,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出现了新的变化,被学术界与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科研人员开始重视原始性创新,追求质量第一。
随着《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的颁布,使得体育科学成为了一门独立学科,可以依据其他学科来对体育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之后,由于体育科研成果的所属分支学科逐渐分化,体育科研成果评价不能再依据同一标准来实行,应结合体育学科特点,逐步建立各分支学术共同体,依据成果类型的不同制定适宜的评价标准。
同时,由于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是一件复杂又重要的工作,受量化指标评价的影响,开始追求数量、忽视质量,过分重视影响因子,破坏了学术生态,违背了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内在发展逻辑,造成了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等诸多不良现象的发生,再加上量化评价本身的局限性,更是使得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缺乏公允[35]。
因此,推动定性与定量评价制度的融合,完善分类评价,成为了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改革的重中之重。基于学术治理的顶层设计,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应遵循分类评价理念,依据体育科研成果类型、特点的不同,制定适用不同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机制,推动定性与定量的融合。
3.4 推进依法治评,保障评价监督
建国初期,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主要依靠行政部门与部分专家进行评审。改革开放时期,由于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开始得到了立法保障,并将其落实到了实践中。例如:1985年7月,国家体委颁布的《体育科学进步奖励条例》与《体育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对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评价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的进行。之后,随着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改革与创新发展,我国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法律地位逐渐被确立起来,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得到法律制度保障,评价制度不断改革创新,这不仅明确了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的职责,还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雏形。但由于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不完善,仍造成了诸多不良现象的发生。
这主要由于政府行政部门长期以来对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制约使得同行评审专家等评价主体缺乏了自主评价的能力,造成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和学术政策规范同构化,未能很好地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学科特征的评价主体的特殊性。同时,同行评议专家在体育科研成果评价过程很容易受多方力量的影响,致使同行评审专家在评价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或产生功利化现象,从而造成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失范。
因此,完善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监督机制,需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第一,加强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制度建设,即实行有效的回避机制与评价问责、反馈、惩戒机制,加强体育科研成果评价过程与评价结果的监督。第二,树立依法治学理念,推动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立法。明确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准则,制定评价规范标准,规定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的权利义务,为体育科研成果评价活动提供法律指导。第三,不断加强学风建设,调动体育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术批评与交流,使研究者养成良好的学术行为习惯,从而促进学术长远发展。
4 结 语
纵观现有研究,当前我国关于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研究日渐丰富,但尚存在一定不足,不利于形成对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全面认知。基于此,对已有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与分析可得:我国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三大核心制度的现实挑战与改进策略方面,形成了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多维度研究图景,为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相关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研究作为科研成果评价制度的一部分,不仅要遵循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发展规律,还应结合体育各分支学科特色,立足中国国情,寻求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本土化研究[36]。新发展阶段,体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发展有了更高的挑战与机遇。因此,把体育科研成果评价制度融入学术治理改革体制中,可以很好地为体育科研事业建功新时代注入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