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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特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的影响分析
——基于新疆958 户农户调查数据

2023-09-26王艺洁刘国勇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23年9期
关键词:代际经营权意愿

王艺洁,刘国勇

(新疆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0 引言

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十四五规划中也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都在顶层设计中凸显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地位。农户家庭经营是当前乃至未来很长时间内中国农业经营的基本微观单元[1],更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过程中的主线[2]。目前,多数农户家庭仍为“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为主[3],产生了家庭代际间的职业分化,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非农转移就业,成为城镇劳动力市场中劳动供给的主要来源,为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也产生了“993861 部队”现象(农业人口以老人、妇女及儿童为主)[4],使家庭经营方式面临新的挑战,带来了“接班人危机”的新问题。对于在家族内的代际传承发生率是其他行业5 倍的家庭农业而言[5],如何促使子代继承农业,实现农业家庭经营代际顺利传承[6],解决“谁来种地”“农业继承人危机”等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粮食安全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成为当前学术界与研究学者关注的重要问题。农业家庭经营代际传承主要表现为土地、农业生产资源、知识技能等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在父辈与子辈之间的传递[7]。其中,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框架下,其代际传承本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代际传承,也是农业家庭代际传承探讨的核心问题。由此,研究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问题,对解决“农业继承人危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目前,学术界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相关研究成果。家庭农场作为西方发达国家主要的农业经营方式,已经历数代农场主的更迭,而“子承父业”是完成代际传承的主要方式[8]。已有研究表明,农业家庭代际传承是一个关系到家族生命周期的复杂问题[9,10],农业代际传承的继承时段[11-13]、现任者与继任者间的主观差异[14]、农场主的老龄化程度[15,16]以及农业代际传承政策[17]均对家庭农场代际传承产生显著影响。目前,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时间尚短,农业代际传承次数较少,对农业代际传承问题的研究未受到广泛关注[18],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最早以地理学角度对“空心村”现象进行研究[19],并随着“接班人危机”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范围逐渐扩大到人口学、经济学与社会学等领域。现有研究认为,中国农业家庭经营代际继承存在困难[20],“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突出,而“农民荒”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正是这种不愿种地的“代际传递效应”[21],同时,农户子代个体特征[22]、农民职业的稳定性[23]、农户经营特征[24]等因素对农业代际传承也具有显著影响。综上,尽管目前学术界对农业代际传承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既有研究大多以农业家庭代际传承为研究对象,尚未有研究围绕农业家庭代际传承的核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问题进行研究;第二,代际传承作为农户家庭内部决策结果,缺乏基于农户特征论证父代是否愿意“子承父业”的深入研究;第三,研究单元多侧重于中国东中部经济较发达地区,仅有少量关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研究,且所使用的农户调查样本数量相对较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新疆作为中国西部欠发达省份,同时也是西部地区农业大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新疆农村地区50 岁以上的就业人口占农村就业人口的24.59%,与城市相比高出4.17 个百分点,农村老龄化就业趋势明显,且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水平显著提高,使代际分工成为农户家庭生计的主流模式,这种变化趋势将对农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农业继承人危机”成为新疆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因此,作为对已有文献的补充,本研究以新疆欠发达地区农村为调查区域,重点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问题,从农户个人特征与家庭特征出发,探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意愿与影响因素,以期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指导与参考借鉴。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农户家庭经营作为中国农业生产经营主要形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代际平稳传递是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更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从现实来看,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实际行为发生频次较少,对该行为展开的现有研究存在一定局限性,故本研究以意愿是未来行为发生的重要基础为依据[25,26],以农户为核心主体,重点剖析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意愿。农户是否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农户特征在家庭内部决策行为中尤为重要。研究将农户特征归结为农户个人特征与家庭特征,并具体讨论两类特征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可能性与方向性。

1.1 农户个人特征

农户的年龄、务农年限、受教育年限、政治面貌、婚姻状况与是否接受过技能培训等个人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产生影响。一般认为农户的年龄越大,务农年限越久,思想观念越为保守,对土地的依赖感越强,越希望子女能够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教育年限越长的农户思想更趋于开放与活跃,希望子女能够脱离农村、农业,尤其是农民这一身份,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农户对三农发展更有憧憬,比普通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传承意愿更高;相对于婚姻状况稳定的农户来说,婚姻状况不稳定的农户具有更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更希望子女能够留在农村完成代际传承;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户,对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更强,掌握的种植技能越多,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意愿也就更加强烈。据此,提出以下假设——H1:年龄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2:务农年限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3:受教育年限负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4:政治面貌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5:婚姻状况负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6:技能培训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

1.2 农户家庭特征

农户家庭特征包括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家庭经营耕地面积、是否完成土地确权、是否参与非农就业、是否参与土地流转以及村离县城距离等。一般来说,劳动力越多的农户家庭,其希望通过合理配置劳动力获得更多的货币收入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此时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低;对于农业劳动力数量越多、家庭经营耕地面积越大的农户家庭而言,其扩大土地经营面积的需求越强,越能够认识到规模经营的优势,故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强烈;对于完成土地确权与非农就业的农户来说,土地确权保证了农地产权的稳定性,农户不再担忧存在失地的风险,且农户的非农转移就业越稳定,越有利于弱化土地保障功能,均使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显著下降;土地流转实际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转入方仅获取一定期限内的土地经营权,但流转到期后该项权利仍属转出方所有,故并不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产生正向影响;而农户家庭到县城的距离越远,基础设施越不完善,从而希望子女能够有更高的生活质量,其代际传承意愿越低。据此,提出以下假设——H7:家庭劳动力数量负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8: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9:家庭经营耕地面积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10:土地确权负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11:土地流转负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12:非农就业负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H13:村离县城距离负向显著影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

2 研究区概况、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研究区域概况

新疆地处中国西部边陲,位于73°40′—90°23′E、34°22′—49°10′N 之间,约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1/6,是全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也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大省。截至2020 年,新疆农村人口1 125.87 万人,共有农户305.7 万户,农村劳动力709.5 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3.02%。其中,从事第一产业劳动力数281.6 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39.69%。同年,新疆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为197.56 万hm2,经营耕地30 亩及以下的农户为255.7 万户,经营耕地31—50 亩的农户为29.1 万户,经营51 亩及以上的农户为20.9 万户。流转耕地面积为69.33 万hm2,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5.09%。2001—2020 年新疆的农业生产总值由348.84 亿元增长到2 936.33 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37.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 863 元增长到14 056 元,年均增长率约为32.72%,城乡居民收入差由3.73 降至2.48。

2.2 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课题组2020 年在新疆8个地(州)18 个县(市)34 个乡(镇)的农户调查资料。为科学合理地反映新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现状,课题组分别在南北疆地区各选取4 个地(州),进而在各地(州)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业生产经营条件等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市)作为样本区域,对样本区内农户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调查。

表1 样本基本信息统计表Table 1 Statistics of sample′s basic information

剔除存在缺失值、异常值数据,最终获得958 份有效样本。其中,北疆地区昌吉州4 个县(市)209户、哈密市2 个区(县)86 户、伊犁州2 个县141 户、塔城地区3 个县(市)143 户;南疆地区巴州2 个县74 户、阿克苏地区2 个县85 户、喀什地区2 个县116 户与和田地区1 个县104 户。

2.3 模型设定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与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被解释变量为“是否愿意子女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该意愿是一个二分类变量,即只有“愿意”与“不愿意”两种可能的结果。因而,本研究借助二元Logisitic 回归模型进行分析,若农户愿意赋值为“1”,不愿意则赋值为“0”[27],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对公式(1)进行对数变换得出二元Logisitic 回归模型线性表达式如下:

式中:P为概率;α为截距项;βi为自变量系数;n为自变量的个数。

2.4 变量描述

基于农户调查数据,研究所选取的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 所示。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来看,新疆农户家庭的代际传承意愿较低。

表2 变量描述与描述性统计分析Table 2 Variable description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al analysis

3 结果及分析

3.1 信度与效度检验

为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在进行分析前对调查问卷数据进行KMO和Bartlett检验。由表3 可知,KMO 值为0.721,Bartlett 的球形度检验概率为0.000,说明调查问卷设计合理,数据有效,可以进行下一步分析。

表3 KMO和Bartlett检验Table 3 Test of KMO and Bartlett

3.2 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为保证模型估计结果的有效性,本研究对自变量的多重共线性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方差膨胀因子最大值为3.927,均小于10,说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利用SPSS软件进行二元Logistic逐步回归分析(表4),其中,模型Ⅰ是将所有解释变量都引入回归模型得出的估计结果,模型Ⅱ只包含解释变量中对农户代际传承意愿影响显著的变量。模型Ⅰ与模型Ⅱ的似然比统计量分别为91.051 与91.010,回归整体显著性P 值均为0.000,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上述两个模型均具有统计学意义。而根据Hosmer-Leme-Show 检验结果可知,其P值为0.490、0.805,均大于给定概率0.1,表明该模型未拒绝原假设,拟合效果良好,适合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

表4 回归估计结果及模型检验Table 4 Regression estimation results and model testing

农户个人特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的影响。年龄变量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分别通过了1%和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其年龄呈正相关关系,年龄越大,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高,这也与之前的研究结论一致[28]。其主要原因是随着农户年龄的增加,受身体状况的影响将逐步退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此时,希望子女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继承家业。同时,受传统农耕文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影响,农户年纪越大对农业的依赖感越强,且“养儿防老”“子承父业”的传统观念普遍存在,故希望子女能够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务农年限变量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均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不一致,即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与其务农年限呈负相关关系,务农年限越久,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低。这是由于受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和效益的不稳定性的影响,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与劳动投入不成正比,使农户更愿意让其子女脱离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同时,除上文所述“子承父业”的观念外,“轻农贱农”也是存在于农户家庭中的传统观念,充分体现出农户思想观念中的矛盾性,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显著降低,并产生了“亲代劝说子代脱农”的普遍现象。

受教育程度变量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分别通过了10%和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与其受教育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受教育程度越高,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低,越不愿意子女继续从事家庭农业生产经营,这也与朱红根得出的教育水平的提高会降低农业代际传承的结论相一致[29]。究其原因在于:农户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外界的了解和认知越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发生改变,更加意识到“知识改变命运”的重要性,因此,越注重子女教育,越希望子女能够从农业或农村走出去。

政治面貌变量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分别通过了10%和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其政治面貌呈正相关关系,是党员的农户更愿意让子女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较高,与研究假设一致,但与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代际传承意愿的研究结论相反[30],这是由于新疆的党员农户经常参加政治学习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活动,对国家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扶持政策信心较大,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对未来农业发展的前景和预期更有信心,因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意愿较强。

婚姻状况变量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均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与其婚姻状况呈负相关关系,农户婚姻状况越好,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低,该结论与之前的研究基本一致[31]。对于婚姻状况良好的农户家庭而言,其家庭结构完整、生活相对稳定,夫妻间相互配合协作,能够满足农业生产对家庭劳动力的需要,因此,希望子女能够到农业以外的领域去发展,谋求更多的发展机会。而对于家庭结构不完整的农户而言,更希望子女留在身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一方面是因为家庭劳动力数量有限,子女可以和自己一起共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解决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子女在身边生活上可以相互依赖,以解决生活上出现的各种困难。

是否参加技能培训变量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均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其是否参加技能培训呈正相关关系,说明参加过技能培训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高,该结论与既有研究保持一致[32]。这是因为农户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后,获得了更多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增加了农业经营性收入,增强了农户对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调动了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农户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愿望增强,希望子女能够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满足家庭经营对劳动力的需求。

农户家庭特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的影响。家庭劳动力数量变量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分别通过了5%和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家庭劳动力数量呈负相关关系,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低,但与家庭农场主代际传承意愿的研究结论[33]恰好相反,这是由于对于新疆的小农户家庭来说,在家庭承包土地规模的“硬约束”条件下,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呈下降趋势,出现家庭劳动力供给大于实际需求量,产生劳动力剩余,因此,家庭劳动力数量多的农户希望子女从事非农就业,使得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降低。

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变量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均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家庭从事农业生产人数呈正相关关系,家庭从事农业生产人数越多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高,该结论同孔德帅得出的家庭畜牧业从业人数正向影响牧民草原畜牧业经营代际传递意愿的研究结果一致[34]。这是由于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越多,农户家庭农业经营的规模较大,经营效益较好,对农业未来的发展前途抱有较大的信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意愿越强。

家庭经营耕地面积变量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中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家庭经营耕地面积呈正相关关系,家庭经营耕地面积越大,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高,该结论同既有研究得出的农场规模正向影响农场代际传承的研究结果一致[35]。这是因为农户家庭经营耕地面积越大,规模经济效益越明显,可能带来的农业经营收益就会越高,对子女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吸引力就会越大,因此,农户希望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意愿就越强烈。

是否完成土地确权变量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均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是否完成土地确权呈负相关关系,完成土地确权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低,该结论与之前的研究保持一致[36]。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土地确权赋予了农户稳定的土地权利,保障了农户土地权益,而且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一定的土地收益,当农户子女可以通过非农就业机会获得稳定或较高收入来源时,他们会希望子女放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不会担心产生失地风险。

村离县城距离变量显著负向影响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均通过了1%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与研究假设一致,即农户代际传承意愿与村离县城距离呈负相关关系,村离县城距离越远,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越低,这与宁泽逵的实证检验结果[37]恰好相反。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新疆作为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且村庄距离县城距离相对较远,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条件等均相对较差,而随着农户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为改善个人与家庭生活条件,必然会使部分农户趋于子女向城镇转移就业,从而直接降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

回归分析显示,是否参加非农就业、是否进行土地流转等变量在模型Ⅰ和模型Ⅱ中均未通过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说明上述变量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的影响不明显。

4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基于新疆8 个地(州)958 户农户调查数据,采用二元Logisitic回归模型,从农户个人特征与家庭特征两方面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①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总体上较弱,明确表示愿意让子女从事农业经营的农户仅占22.23%。②年龄、政治面貌、职业技术培训、家庭农业劳动力数量、家庭经营耕地面积等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有积极影响;而务农年限越长、受教育程度越高、婚姻状况越稳定、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完成土地确权以及村离县城距离越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则越弱。③非农就业与土地流转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影响不显著。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在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从国情农情出发,进一步激发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活力和农户的发展动力,有效解决“谁来种地”和“农业继承人危机”问题,提出以下建议:①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农户的政治素养和对国家相关政策的了解,坚定发展现代农业农村信念,破解农户传统观念中矛盾性,给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从而提高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意愿。②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发展能力,大力培育高质量职业农民,尽快培育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③在保障农户土地权益的基础上,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小农户把土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④通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御灾害能力,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进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农业的吸引力,转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际传承观念。⑤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供给质量,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吸引青壮年劳动力回归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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