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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能力成熟度模型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研究

2023-09-26陈秋霞李诗涵许章华黄森慰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23年9期
关键词:成熟度人居环境治理

陈秋霞,李诗涵,许章华,3,黄森慰

(1.福建农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2.福州大学 地理与生态环境研究院,福建 福州 350108;3.福州大学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0 引言

21世纪以来,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文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城乡“二元化”发展趋势并未减缓。与因高速发展而吸引更多固定资产投资与劳动力资源涌入的城市相比,农村由于资金短缺、人口外流等原因一直存在以“脏乱差”为典型的系列问题。农村作为农业劳动者的聚居地,环境问题自古有之,部分地区在传统农耕时代就已出现生态环境破坏现象[1]。人居环境较自然环境与乡村生活的关系更密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促进农村发展、提升村民幸福感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强调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2018 年2 月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大要务就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过3 年的摸索与实践,行动目标基本达成。2021 年底出台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针对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提出相应提升整治方案。现阶段全社会正集中力量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并将共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作为农村基层治理重点工作。

后疫情时代下国际局势更加复杂,中国面对的外部风险挑战加剧[2],为保证国家稳定与永续发展,需要实现乡村振兴,发挥好“三农”工作的压舱石作用。“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3],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外出务工老龄人口的回流势必会对农村基层治理带来极大的内部压力,因此国家应把农民民生问题放在第一位,基层政府应将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作为首要治理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在实践中构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探索科学的乡村治理路径。

1 文献综述

现阶段,中国农村环境整治多在各级政府主导下以项目合作形式开展[4],其中比较典型的是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PPP运作模式[5,6]。杜焱强等认为农村环境治理具有典型的微型市场特征,受空心化及老龄化等因素影响,多方责任主体难以界定,PPP模式是否适用于农村环境治理还有待验证[7,8];曲延春等研究指出,在农村环境治理中使用PPP模式可能会导致政府归责,一定程度地弱化了社会公众以及社会组织的作用[9]。可见,PPP 模式的重点是责任划分,在实际应用中虽然调动了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性,但是复杂的农村治理系统具有动态演进性、结构层次性、模式多元性等特征[10],这导致农村治理责任主体难以确定,遑论权责划分。“如何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的有效性、有序性,使多方主体更紧密地参与到人居环境治理”是当今国内学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研究的一个热点。郑泽宇等认为国内农村环境治理存在行政型、市场型与社区型相互交织的多元治理模式,由于不同主体间协同、整合能力不足,主张从整体性视角出发,利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的统一性与协调性[11];叶大凤等提出优化公众参与激励机制,以政府积极引导形式促使公众切实参与乡村环境治理[12];李宁等系统研究了协商民主与农村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内在关联,认为农村协商民主可以疏解现阶段人居环境治理困境和调动农民主体对环境治理的积极性[13]。此外,有学者提出农村环境韧性治理的思想,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能力[14]。可以发现,现有研究多将环境治理视为“静态治理”,研究热点集中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的优化[15,16]、治理主体的选择[17,18]以及治理能效的影响因素分析[19,20]等方面,而环境治理应是对环境质量“动态提升”的过程,多元治理主体在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作用,不能忽视不同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职能变换。针对农村处于的不同治理阶段,现有研究较少提出相应的提升路径和治理方向,成为该领域研究的“痛点”。因此,本文尝试构建一套动态化且能将多元治理主体有机融合的治理能力评价体系,以期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研究视域,并提供一些评价方法上的借鉴。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关键是模型框架确定,能力成熟度模型(Capacity Maturity Model,CMM)简称成熟度模型[26],源自工程领域并被用于过程质量管理,具备动态化、过程化以及将多元治理主体相融合的特点。将其应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能为解决目前多元治理评价模型缺乏“动态性”等问题提供思路。CMM 于20 世纪80 年代由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最先提出,包含了软件过程、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等概念,旨在解决软件开发组织不能妥善定义、实施及管理软件等问题[27],使组织具备高效、高强度、高质量开发计算机软件的能力。CMM认为开发组织在不同成熟度等级下开发的软件质量有明显差异,成熟度等级越高,软件开发过程越规范,软件产品质量也越可控。其中,成熟度等级通过界定开发组织履行的关键过程域及其关键实践来划分,即组织是否完全达到某一等级的所有要求,随着成熟度等级提升,组织对软件开发过程的掌控能力也在加强。此外,低等级成熟度在满足高等级包含所有关键实践的前提下可向高等级转变,这也体现了CMM 动态化的特点。在具体等级划定中,通常以设定分数阈值并打分的方式直观判断某项实践是否已达成。总体上,CMM最初将软件开发过程作为评价对象,将开发组织中的人、制度等作为开发要素,将软件开发过程应解决的主要矛盾作为关键过程域和关键实践,一般分为5 个成熟度等级(图1)。随着CMM 在各领域被广泛使用,模型中所设置的评价对象、要素、关键过程域及其实践也发生相应改变。

图1 能力成熟度模型(CMM)示意Figure 1 Illustration of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CMM)

CMM提升等级分别为初始级、可重复级、已定义级、已管理级、优化级。①初始级。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实践与管理规则,组织者及管理者在缺乏标准化管理的环境中开发软件,软件开发过程体现为无序状态,软件质量主要受管理者经验和组织技术水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保障。②可重复级。组织及组织管理者已具备相似的项目经验,根据经验制定了软件开发过程的管理方案,使组织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具备良好的执行能力与学习能力;同时管理者根据已完成的软件过程再次总结经验,并适当修正管理方案,以在下一轮项目中提出更合理的策划,达到重复生产的目的。③已定义级。组织通过总结以往的项目经验建立软件开发标准,将软件管理过程、软件设计过程、软件运行过程整合为一个过程之间相互联系的整体。由于组织按照自身条件定义开发标准,因此管理者在开发过程中资源调配能力加强,组织内部对软件质量的管理能力提升;相同质量的产品,在开发标准下产出成本更低。简言之,已定义级体现出组织及管理者对整个开发过程的控制能力加强。④已管理级。该等级的特征是由投入视角转为产出视角,将重点放在产品质量的把控上。经过上述3 个等级的发展,组织在项目过程中建立了一个包含管理方案、开发标准等的管理系统。管理者具备定量化制定预期产品质量的能力,管理系统根据产品质量所需过程条件与运行环境追溯调整,将调整后的设计规则、管理规则反馈给软件开发过程。⑤优化级。该等级的主要特征是动态提升与自适应能力。动态提升指组织预先识别出软件过程可能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暴露之前加以修正,使产品质量持续上升。自适应能力指项目不再局限于某一特定开发环境或市场需求,通过技术革新或精细化管理等方式提升产品市场适应力以得到市场广泛认可。

不难发现,CMM具有过程化动态调整治理内容并识别不同阶段责任主体的能力,近年来国内学界已将CMM与公共治理相关领域结合。例如,许英杰等利用CMM探讨内外部治理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能力的影响[21];田军等将视野聚焦于政府在突发事件下的治理效能,构建了应急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框架[22];周君等则对公共项目管理组织的改革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能力成熟度路径的思维模式[23];此外在城市发展领域,CMM也被应用于智慧城市的评价[24]以及城市水环境的建设[25]。但是现有研究还未下沉到农村领域,较少涉及人居环境治理问题。

2 相关概念与治理要素识别

2.1 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概念

“人居环境”一词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70 年代,希腊学者Doxiadis基于“人类聚居学”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明确提出“人居环境”(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概念,认为需要以完整的人类聚居地为研究对象,系统综合地研究人居环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从而真正理解城市聚居和乡村聚居的客观规律[28]。吴良镛先生在20 世纪90年代将人居环境科学引入国内,认为“人居环境”是包括村镇城市等在内的人类聚居环境,人居环境研究探讨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29]。其中,环境包含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工环境,是对生态、社会、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综合反映[30]。农村人居环境是人居环境在农村区域的延伸[31],是由人文环境、地域空间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共同构成的动态复杂巨系统,也是农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物质环境和非物质环境的综合体[32]。农村人居环境研究聚焦于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的聚居地,目的是切实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

2.2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素识别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实现农村生态宜居、环境宜人、文化宜兴的必要治理过程和基层权力、资源相协调与整合的过程。在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利用CMM可精准评价研究区人居环境治理能力和厘清各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根据治理能力所处成熟度等级来对不同主体划分权责和制定不同阶段治理目标与提升路径,动态提升治理能力。其中,治理能力得以提升的关键在于能否精准识别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治理要素,治理要素是指与人居环境治理紧密相关的、可能影响环境治理效果的各种要素。在项目工程领域,潘吉仁等以建筑企业组织项目管理成熟度为例,基于组织项目管理维和组织支持系统维将要素类划分为十二大领域[33];杨琳等根据风险来源将项目要素划分为环境风险要素、组织风险要素和实施风险要素,提出国际工程风险管理成熟度模型(IPRMM)[34];刘宁等对建筑工程领域实施的BIM技术进行影响因素分析,将要素分为技术类、经济类、管理类和环境类,根据构建的CMM 判断BIM技术的应用情况[35]。在公共管理领域,李科宏等基于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管理应遵循的相关原则,构建了涉及人员管理、应急管理、机构管理等7 大单元要素所组成的安全管理成熟度模型[36];孙裕彤等结合高校科研数据管理服务特点,选择基本能力、服务能力、安全与技术能力和教育能力等四大能力要素,构建了高校科研数据管理服务成熟度模型[37];张宇杰等根据政府大数据治理的应用特点,构建了由战略规划、制度保障、组织保障等6 项治理成熟度要素组成的政府大数据治理成熟度评测指标体系(GBD—GMIS)[38]。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涉及多元治理主体,治理项目种类繁多,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素划分也应贴合农村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本文试图基于环境治理角度解构CMM,识别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素。

在确定人居环境治理要素之前,首先应厘清治理主体、明确治理目的。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治理发生了多次结构性转换,实现了由能人到法治的治理模式转变[39],社会组织结构、社会联系方式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40]。政府公权力是基层治理的主导性力量,但是基层社会具有治理多元化的特点,在环境治理中仅依靠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难以实现治理资源的实质性效用,因此本文在划分治理主体时考虑以地方政府、社会企业和农民主体组成多中心治理模式[41,42]。在治理内容方面,宏观上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内核涉及农村农业生产提效、政治经济发展、社会文化传承、农民生活环境改善等多方面内容,体现治理的整体性与综合性。本文从微观层面出发,针对农民生活环境治理能力的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将治理目标主要集中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公共环境改造、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在要素维度选择上,个人和组织同时掌管环境治理技术物资。为切实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个人和组织以促进治理项目效益提升为目标,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行使自身权力、履行相关义务。因此,本文从人力、组织、技术物资、制度、效益5 个维度出发,以治理目标达成情况为评价标准,结合人居环境治理中不同治理主体涉及的多种因素,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素(图2)。

图2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素Figure 2 Elements of Rural Settlement Environment Governance

3 评价模型构建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成熟度模型(Rural settlement environment governance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RCMM)构建步骤分为3 步:①确定人居环境治理在人力、组织、技术物资、制度、效益5 个维度的关键过程域和关键实践,构建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②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进行划分,明确每一等级应具备的特征;③根据各成熟度等级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每一等级应满足的关键过程域及关键实践,最终构建RCMM。

3.1 关键过程域及治理实践确定

各治理要素关键过程域及关键实践选取思路与构建框架如下:①人员类要素。从人力资源的角度评估各治理主体对环境治理知识与治理技能的掌握情况、环保意识与绿色发展观的普及情况,以体现村庄生态文明水平与绿色发展能力;因此从人员培训、农民意愿、农民参与程度等方面入手构建框架,主要体现治理人员管理水平和居民治理意识发展情况。②组织类要素。从环境治理组织建设与管理角度考察不同治理主体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对环境治理活动的监管能力,体现村庄整体在环境治理中的配合度;因此从组织建成度、组织规范程度、组织治理能力等方面入手构建框架,主要体现组织的综合能力水平。③技术物资类要素。从技术支撑、物资转换、治理行为等角度调查环境治理配套设施供给能力和治理物资使用情况,从居住、出行习惯等视角调查治理行为合理性,体现村庄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物质条件与行为基础;因此从技术水平和生活习惯入手构建框架,主要体现治理技术的应用情况和治理行为的绿色程度。④制度类要素。分析村庄治理制度建设发展情况与制度执行能力,以体现村庄在日常环境治理中稳定运行的能力;因此聚焦于制度建设与执行合理性、居民与政府关系以及人居环境民主治理模式完善等方面构建框架,主要体现制度化水平。⑤治理效益类要素。人居环境治理的目的是切实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治理效益应把农民主体的感知评价和对治理行为的社会认可度作为评判标准,包含农民对人居环境变化的满意程度、环境治理中的自我评价得分等;因此治理效益主要以农村居民为载体体现,关键实践包含居民环境行为改善情况、农民主体权益保护情况、农民经济收益以及环境质量总体评价情况等。综上,本文构建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评价体系涵盖了5 大要素、10 个关键过程域和32 个关键实践(表1),能较全面地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需求。

表1 基于成熟度模型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Table 1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rural settlement environment governance capability based on CMM

3.2 成熟度等级划分

借鉴田军等的研究[22],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熟度划分为4 个等级:基本治理级、规范治理级、定量治理级、优化治理级(表2)。基本治理级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处于CMM 的初始级,各治理主体粗略建立了环境治理相关章程,但不遵守规则的情况常有发生,人居环境处于无序治理状态,只能满足居民最基本的环境卫生要求;规范治理级对应CMM的已定义级,村庄构建了环境治理相关规章制度,治理流程由无序治理向有序治理转变,治理方式逐渐标准化;定量治理级对应CMM的已管理级,村庄治理者已有能力设置治理预期目标,并可根据预期目标回溯源头和调整技术使用、规章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环节,从源头完善环境治理管理体系;优化治理级对应CMM 的优化级,作为整个模型的最高成熟度等级,该阶段村庄具备环境对治理源头的把控能力,可根据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来动态调整流程的各个治理环节,形成动态人居环境管理机制,具体表现为各治理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生态优先”理念,积极参与治理。

表2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设定及各等级特征描述Table 2 Rural settlement environment governance capability maturity level setting and characteristics of each level

3.3 RCMM模型构建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达到某一成熟度等级的前提是同时满足该等级及更低等级的关键实践,即高等级包含着低等级的所有实践。根据各成熟度等级的特征,将32 个关键实践有针对性地归类,构建RCMM(图3)。村庄开始治理人居环境时成熟度等级通常处于基本治理级,因治理组织和治理制度均处于起步阶段,环境治理基本围绕规范农村居民个人行为展开,治理内容集中于科普教育、日常废物处理等方面。随着对环境治理的逐步探索与经验累积,村庄成熟度等级达到规范治理级,开始完善相应组织架构以及制度规范,治理所涉及的关键过程更广泛,但治理水平还未达到定量把控阶段,治理重点仍为对治理规则的遵守以及实施。处于定量治理级的村庄开始激发各治理主体主观能动性,个人意识、组织意识、完善的组织架构以及规章制度是促使治理主体积极行动的重要因素。由于主体有意识地感知环境质量变化,定量评价治理成果,因此决策部门在后续制定治理策略时可明确定量目标以精细化把控环境质量。优化治理级主要强调“动态”和“自发”,是指村庄将人居环境治理列入了村庄日常运维内容,并通过民主化科学治理模式调动农村居民能动性,使作为治理主体的农村居民真正参与人居环境治理。

图3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成熟度模型示意Figure 3 Illustration of rural settlement environment governance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4 实证研究

基于已构建的RCMM,按照以下步骤对模型予以实证应用,主要步骤为:①实验设计,包含设计调查问卷、研究区划定与数据说明、权重与指标得分计算;②进行实证研究并分析结果;③根据实证结果设计提升策略。

4.1 实验设计

首先,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设计步骤如下:①以32 个关键实践为调查问卷的指标;②判定各指标的有效性,即根据问卷发放对象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实践与认识,判断各指标内容是否真实存在,若认为该指标内容存在,判定指标有效,在表中填“√”,若认为无效,填“×”;③测算有效指标综合得分,满分为5 分,共分为4 档:优秀(5 分),指标内容的实践已达到理想状态;良好(4 分),指标达成情况较佳但仍有提升空间;中等(3 分),指标内容实施具有较大提升空间;差(2 分及以下),指标内容存在,但实践效果差强人意。

课题组于2021 年7 月在福建省南安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调研,调研区涉及连片分布的西峰村、良山村、翔山村、翔云村4 个村落(以下统称“研究区”)。采用田野调查的方式,随机访问村民并发放调查问卷,问卷内容涵盖表2 所述的所有实践指标。根据人居环境的不同治理主体,将调查问卷发放对象划分为参与治理的政府人员、企业人员与农村居民3 类,调查对象仅体现自身职务,匿名作答问卷。共计发出问卷79 份,回收有效问卷71份,问卷回收率为89.9%,其中政府工作人员调查问卷回收21 份,企业人员回收19 份,农村居民回收31 份,据此开展研究区人居环境治理能力的成熟度等级评价。此处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仅使用课题组问卷调研的部分内容,是课题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批准号:20BSH113)的部分内容,故样本量不大,但作为RCMM的应用示例仍具实际意义。考虑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应体现多元共治,根据各治理主体的监管权力和参与程度,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将政府人员、农村居民的打分权重确定为0.35,企业人员确定为0.30。各治理主体人员对某项指标打分后,按治理主体的分类计算该项指标的平均分,并采用线性加权求和法计算该指标的最终得分。例如指标A11的最终得分为:

4.2 实证结果及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中所有指标均被判定为有效指标,说明该问卷设计具备一定的科学性,适用于对研究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评价。根据公式(1)计算得到各有效指标最终得分,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评价指标得分表Table 3 Score table for evaluation indicators

任一关键过程域及其关键实践“短板”都会影响研究区人居环境整体治理成效。本文基于“木桶理论”,将研究区人居环境治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评定标准确定为该等级所包含的关键实践内容均真实存在,且研究区关键实践指标的最终得分为4 分及以上,即指标达到“良好”状态。由表4 可知,研究区成熟度等级已达到“基本治理级”。

表4 研究区成熟度等级达成情况Table 4 Achievement of maturity level in the study area

现阶段研究区在人员要素方面,农村居民已深刻感知到环境治理的重要性且具备环境治理参与意愿;在组织要素方面,已建立相关人居环境治理组织,治理组织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挂横幅、村广播等方式进行人居环境治理的宣传普及;在技术物资要素方面,有机耕作水平较好,谨慎对待农药使用,这与农村居民对环境的重视程度有关,说明治理组织的宣传教育颇有成效;在效益要素方面,村民在一定程度上监督着他人是否存在破坏人居环境行为,认同自身也处于被监督状态,村民之间以及村民与治理组织之间交互影响。总体来看,研究区人居环境治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治理能力仍较低。同时,研究区等级上升至“规范治理级”的达成度为81.3%,可将“规范治理级”作为短期发展目标;上升至“定量治理级”的指标达成度为64.0%,距离精细化、定量化、高效集约的环境治理状态还有一段距离,可将“规范治理级”作为中期发展目标;上升至“优化治理级”的指标达成度仅为56.3%,远未达到自适应、协调稳定的环境治理状态,可将“优化治理级”作为长期发展目标。

4.3 提升策略

基于上述实证结果,进一步分析各要素类未达到4 分及以上的关键实践指标,将不同成熟度等级设置为研究区人居环境治理能力的短期/中期/长期提升目标,提出相应的提升策略,凸显治理能力提升的动态特征。

以“规范治理级”为短期目标。研究区现阶段主要存在的组织类问题为治理组织不够规范(B13)和组织治理能力欠佳(B21)。因此研究区在今后的环境治理中应加强对治理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权责分配与治理目标制定时不仅要考虑个体人员治理水平,还应考虑组织整体的调配指挥能力,可以通过建立治理联络点的方式形成人居环境“治理链”,实现信息及时反馈,由点及面打通区域之间的治理通路,避免重复治理,提升组织治理能力,从而下好环境治理“一盘棋”。研究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类问题主要体现在环境执法方面(D21),即执法力度较弱。农村的法治意识较城市薄弱,多依靠村规民约指导村民行为,在日常执法中应稳中求进地加强执法力度,奖惩分明,并以横幅公示、宣传公示等方式明确良好或不当的环境行为。

以“定量治理级”为中期目标。基于循序渐近理念,研究区在达到“规范治理级”短期目标后,尚存在B22、C13、C23、D11、E13、E22等实践指标未达到“良好”状态。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组织类问题为缺乏对各类人员的约束能力(B22)。一般而言,组织架构依法合规、治理人员严格执法是使组织具备约束能力以及使各类人员甘受约束的前提,这就需要组织的管理层具备自我更新及内部纠错能力。在今后的环境治理过程中,研究区应按期进行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以座谈会、调查问卷以及意见箱等形式定期邀请各方治理人员共同参与“纠错”研讨会,建立容错纠错相关机制。技术物资类的薄弱点体现在农村居民生物防治意识薄弱(C13)和较不环保的出行习惯(C23)。由于生物治理技术具有治理步骤繁琐、初期治理成本较高等缺点,农村中生物治理技术的普及性较弱。因此,今后的治理中应加强环境领域生物防治技术的科普与培训,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推广生物治理技术。农村居民的出行方式与当地的道路修建情况相关,应在村庄内部或村庄之间修建非机动车车道或平整修缮道路,避免出现非油车不能到达某地的情况,促使居民养成低碳清洁的出行习惯。研究区的制度类问题为治理制度较不完善(D11)。治理制度的完善需要农村居民积极参与规则制定,表达自身诉求,并在日常实践中查缺补漏,及时向治理组织反馈;治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制度完善方法。研究区的效益类问题主要为经济产出水平较低(E13)、农民主体利益维护情况不容乐观(E22)。由于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在前期投入大、见效慢、周期长,短期内无望盈利,因此在治理前对经济效益的评价标准应从资金回笼转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效益,同时还应关注农民主体治理利益的落实情况,把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作为最终目标,以维护农民主体的本底利益。

以“优化治理级”为长期目标。研究区在达成“定量治理级”的中期发展目标后,应针对性提升B23、C14、D22、E11、E24等实践指标。组织类问题主要体现为组织协调能力的不足(B23)。协调能力是治理“自适应”“动态”的一种表现,这需要组织将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设身处地为农民谋福利,只有融入群众,才能更好地服务群众,组织应采用合适的方法疏解治理困境和协调各方利益,使居民在组织引导下万众一心地朝治理目标迈进。技术物资类问题主要体现为治理模式的不合理(C14),即未能根据村庄具体情况来选择针对性的治理模式。应基于村庄的地理特征与自然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制定环境治理技术路线;通过引入社会企业资本的方式提升治理物资供应能力,凸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多元共治特点。制度类问题主要是指环境民主管理水平亟待提升(D22)。民主制度的有效实施是治理制度高度完善及规范化的结果,民主化环境治理是一个过程,在该过程中,治理组织管理层应保障组织、各方治理人员、农村居民之间具备畅通的沟通渠道,即通过向村民发放调查问卷或举行村民座谈会等形式实现信息的及时反馈,使各方人员能真正充分地参与到人居环境治理。效益类问题主要为居民对环境治理的满意度较低(E11)、社会产出水平较弱(E24)。研究区应根据村庄产出废物的特性,以资源循环利用为目的来选择治理技术路线。在满足经济产出这一实践后,人们对人居环境治理的需求开始由物质层面转向包括提升社会地位以及收获他人尊重等内容的精神层面,在精神和物质得到双重满足时,居民对人居环境治理的满意度极大提升。

5 结语

农村是中国的根基,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同时也是中国环境卫生体系最薄弱的环节,而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离不开更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目前学界在研究农村问题上的一大抓手。本文基于CMM 思想,通过建立包含5 类要素、10 大关键过程域和32 个关键实践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RCMM,提出“人居环境治理要素解析—成熟度等级划分—治理能力提升对策”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分析方法,拓展了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的研究视域。通过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结论:①从人员、组织、制度、技术物资、效益5 个维度构建治理能力动态评价体系,并应用RCMM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情况。②选取的人居环境治理关键实践指标符合农村地区多元共治、治理主体相互依存的特征,通过RCMM定性分析确定村庄属于哪一成熟度等级,探明该地区现阶段治理能力并制定远期发展目标;以定量打分方式找出治理漏洞及薄弱点,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来避免只以分数评价村庄治理能力而忽视治理能力在不同阶段的动态提升等问题,也解决了在评价结果中找不到提升内容、看不清发展方向等问题。③应用CMM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进行评价只考虑了5 类要素,今后的研究可从更多维的视角出发,引入新要素来形成一个更系统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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