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工作
2023-09-23李亚飞
李亚飞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从党内法规层面对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提供了基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时代不断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对于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
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
是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要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条例是为“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而制定的,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是國有企业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请示报告制度在“民主”和“集中”层面都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从“民主”层面来看,请示报告制度要求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时应发扬党内民主,集体研究协商后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从“集中”层面来看,请示报告制度要求下级党组织在开展工作时,必须与党中央政策路线保持一致,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的指示批示精神,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体现。
是国有企业适应党的建设新要求的纪律保障。请示报告是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国有企业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从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执行反馈等层面,制定明确的管理机制,促进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各级党组织,把各级党组织的党建经营情况真实反映上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建设要求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真正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工作的阻碍因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请示报告工作体制,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产生了深远影响。但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在请示报告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在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如:对请示报告制度的内容和程序等没有充分地了解,缺乏请示报告意识;只注重工作结果,忽视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过程,无规则意识、无程序思想、无集体观念,有人事前不请示、事中不报告、事后不说明。这些政治意识松弛、组织纪律涣散的思想和行为,严重削弱了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建设不够系统。《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对请示报告制度的主体、内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推动了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但实施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未完善的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无法有效管理,请示报告抽查核实机制不健全,削弱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
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部分国有企业实际工作中程序执行不规范,影响了请示报告的实效。如:请示报告程序不健全,有的党组织没有规范化的请示报告程序,有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层级较多;请示报告形式大于内容,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请示报告时出现瞒报、谎报、虚报的不良现象;有的党组织追求形式,无视甚至轻视请示报告制度,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请示报告的内容推诿延误,对于上级组织的检查应付了事。
监督落实不够有力。监督问责力度不够是请示报告工作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为:部分国有企业监督主体意识不够,有的党组织对请示报告工作没有设立专项严密的监督体系,对请示报告事项缺乏系统监督,导致出现没有问题不监督、不出问题不追责、一出问题就推责的情况;部分国有企业问责力度不够,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需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无他人监督、无组织问责、更无相应处罚,甚至严重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生态。
新时代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工作的实践路径
党中央高度重视请示报告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并明确要求全党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新时代国有企业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依据,探索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实践途径。
强化制度意识,坚决扛起国有企业请示报告政治责任。国有企业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首要抓好的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才能高度自觉。一是提高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部分党员干部不重视、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根源在于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要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制度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制度的宣传。充分利用企业宣传平台,加大对请示报告制度的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制度执行力。三是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教育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多向互动的教育体系,引导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国有企业请示报告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的制度规范和严谨高效的程序体系,是加强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首先,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下级党组织向集团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事项清单,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其次,国有企业要持续完善请示报告工作体系,改进制度内容、简明执行程序,使请示报告工作更加高效务实。再次,国有企业要制定完善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请示报告抽查核实机制,使请示报告工作更具实施性。最后,国有企业要逐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质量,始终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担当的必须负责担当,确保请示报告规范有序、准确高效。
强化监督追责,有力推动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工作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目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在国有企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过程中,要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一是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请示报告督查机制,对请示报告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二是要将国有企业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和内部巡察范畴。对认真执行的予以表扬公示,对不请示不报告的予以通报批评,维护制度公信力。三是要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请示报告纠错追责机制。对请示报告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评通报。对违反请示报告制度规定、贯彻执行请示报告要求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维护制度权威。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纪律,是国有企业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障。新时代,国有企业要严格贯彻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加强和规范请示报告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内部上传下达、高效有序、稳定团结,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管党治党取得新成效,促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再创新辉煌。
(责任编辑:冉智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