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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夷从夏”与“戎华兼采”
——礼乐制度视阈下的北魏宫廷音乐研究

2023-09-21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祭天拓跋鲜卑

闫 铮

(山西大同大学 山西 大同 037009)

宫廷音乐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开始,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覆灭,历经4000 余年的发展,创造了璀璨的音乐艺术文化。纵观中国宫廷音乐的发展历史,既是一部华夏文明与外来文明的交融史,也是一部中华礼乐文明自身的发展史。

引论:礼乐与礼乐制度

《周礼》云“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1](691)礼乐运用于国家在场的仪式典礼中,体现国家礼制与规范。《周礼》、《礼记》、《仪礼》三礼对礼的类型、礼的仪式、礼乐思想,进行了诠释。《荀子·乐论》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思。”[2](346)荀子主张“贵礼乐而贱邪音”,可“以道制欲”,方可“美善相乐”,音乐必须“为礼以奉之”而“修礼以节之”,强调音乐必须受制于礼。宫廷音乐,属礼乐范畴,是与社会政治、教化民众、礼仪规范,紧密相连的音乐类别,宫廷音乐的社会属性,被不断的强化与塑形。

一、北魏君臣的礼乐认同

“王者功成作乐”,[3](991)是每个新生王朝树立国家形象与正本清源的大事。北魏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的政权,树立其统治的正统性,是摆在刚从征伐中拔得头筹的鲜卑人的大事。西晋灭亡之后,胡人政权入主中原,受到了汉族士大夫与汉族政权的强烈抵触。传统的儒家正统观被打破,发展出“变夷从夏”、“夷可主夏”等社会理念。

(一)拓跋鲜卑对华夏的民族认同

北魏鲜卑人的拓跋政权与南朝汉族人政权,在“华夷之辩”与“正统之争”中,开创了“蛮夷”亦可主政华夏的特点案例。“夷可主夏”必须基于华夷血缘的同根同源,即要完成“夷”族对华夏的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

鲜卑拓跋氏,曾将黄帝奉为先祖,《魏书》载“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涉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纪录焉。黄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爰历三代,以及秦汉,獯鬻、猃狁、山戎、匈奴之属,累代残暴,作害中州,而始均之裔,不交南夏,是以载籍无闻焉……”[4](1)先秦古籍《山海经·大荒西经》中,亦有 “北狄之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5](348)之载,皇帝成为拓跋鲜卑与华夏民族共同的族源,这就从血缘上弥合“夷”与“夏”之别,实现了身份的转换与融合。在拓跋鲜卑族源叙述中,不仅溯源上溯黄帝,而且对拓跋鲜卑民间传说、神话史诗和华夏史料进行整合,并写进国史,增强了可信度和权威性。民族的认同,不单是血缘上的同源,更重要的是文化上的认同。

(二)拓跋鲜卑由隐到显的礼乐认同

拓跋氏认为“只要接受了中原文化,学习并运用华夏传统的典章制度和礼乐文明,也可以成为正统,具备统治的合法性。”[6]礼乐制度,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北魏精神文化认同的核心。北魏统治者对礼乐的认识,经历了由隐到显、由浅入深的发展轨迹。作为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创建的政权,北魏统治者在礼乐制度的建设上,多与汉族士大夫的名儒合作,大批心怀韬略的汉族名士归附北魏拓跋氏政权,他们的真知灼见和政治抱负,在荒蛮的北疆,有了施展和驰骋的空间。汉族名士帮拓跋氏政权经营北方的同时,也带来了中原汉民族先进的文化理念和政治制度。礼乐文明,在君臣间一次次的辩论与探讨中,逐渐明朗起来。

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天兴二年(公元399 年),尚书令史张衮上疏云“……伏愿恢崇睿道,克广德心,使揖让与干戈并陈,文德与武功俱运,则太平之化,康哉之美,复隆于今,不独前世……”[4](614)张衮向道武帝献言,实现天下太平与民众教化,仅有干戈与武功是不够的,还需有揖让和文德,揖让与文德就是礼。张衮的建议,其在世时并未得到鲜卑统治者的共鸣。直至张衮死后20 余年,北魏的太武帝拓跋焘,方才追其谥号文康公。张衮获得了太武帝的肯定,显现了此时拓跋魏的主政者,对礼的社会作用,有了新的认识。

北魏文成帝和平六年(公元465 年),征南将军刁雍上表云:“臣闻有国有家者,莫不礼乐为先,故《乐记》云:礼所以制外,乐所以修内。和气中释,恭敬温文。是以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易俗移风,莫善于乐……故帝尧修五礼以明典章,作《咸池》以谐万类……故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违。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欤?唯圣人知礼乐之不可以已,故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所以承天之道,治人之情。故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改正朔,易服色,协音乐,制礼仪,正声古礼……臣今以为有其时而无其礼,有其德而无其乐。史阙封石之文,工绝清颂之飨,良由礼乐不兴,王政有阙所致也。臣闻乐由礼,所以象德;礼由乐,所以防淫。五帝殊时不相沿,三王异世不相袭。事与时并,名与功偕故也。臣识昧儒先,管窥不远,谓宜修礼正乐,以光大圣之治。”[4](869-871)

刁雍引《乐记》,对礼乐的社会功能进行阐释,并强调国家要以礼乐为先,修正礼乐与光大圣治同等重要。刁雍的上疏,受到文成帝的重视,马上召集大臣展开讨论,反映出拓跋氏对礼乐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深。北魏孝文帝元宏的文化改革,促使国家有礼乐的思想,成为统治集团君臣的共识。

二、金石乐悬的衰微与四夷乐舞的崛起

乐悬制度,是礼乐制度的外显形式。战国末期,中国社会发生剧烈变革,青铜时代终结,“钟磬之乐”走向衰落,但礼乐思想在秦汉以后仍显示出不断之魂,中国宫廷音乐进入了转型时期。

(一)金石乐悬日趋衰微

两晋之际,战乱频发,金石乐悬,并未获得大规模的发展。《晋书·乐志》载“永嘉之乱,海内分崩,伶官乐器皆没于刘(刘聪)、石(石勒)。”[7]十六国时期,北方匈奴、鲜卑、羯、狄、羌等民族,逐鹿中原,政权更迭迅疾,金石、乐器及乐人,流散严重。北魏时期,金石乐悬,没有实质性的发展,雅乐所用乐悬,多为装点门面。在北魏的墓葬、壁画、石窟雕刻等遗迹中,很少出现成规模的乐悬器物。一方面是持久的战乱,使金石乐悬器物零落不整,传承有失,北魏君臣,虽有心“博采经传,更制金石”,[4](2833)但“古乐亏阙”[4](2833)已久,复建渺茫。另一方面,经丝绸之路,胡乐规模化的东渐中原,并炽热宫廷,填补了钟磬有失的空缺。金石乐悬的衰微与四夷乐舞的崛起,是北魏宫廷礼乐的重要表征之一。

(二)四夷乐舞迅疾崛起

《隋书》载:“……魏氏来自云、朔, 肇有诸华,乐操土风, 未移其俗。至道武帝皇始元年, 破慕容宝于中山, 获晋乐器, 不知采用, 皆委弃之。天兴初, 吏部郎邓彦海, 奏上庙乐, 创制宫悬,而钟管不备。乐章既阙, 杂以《簸逻回歌》。初用八佾, 作《皇始》之舞。至太武帝平河西, 得沮渠蒙逊之伎, 宾嘉大礼, 皆杂用焉。此声所兴,盖苻坚之末, 吕光出平西域, 得胡戎之乐, 因又改变, 杂以秦声, 所谓《秦汉乐》也……”[8](313)道武帝破中山,获晋乐悬,未知其用,弃之。天兴初,吏部郎创制宫悬,金石乐器不备,雅乐有阙,于是将鲜卑民间音乐列入宗庙之乐。太武帝平河西,得到“秦汉乐”(西凉乐前身),用于嘉宾大礼。《魏书》“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务正音声。时司乐上书,典章有阙,求集中秘群官议定其事,并访吏民,有能体解古乐者,与之修广器数,甄立名品,以谐八音。诏“可”。虽经众议,于时卒无洞晓声律者,乐部不能立,其事弥缺。然方乐之制及四夷歌舞,稍增列于太乐。金石羽旄之饰,为壮丽于往时矣……”[4](2828)即是此指。魏孝文帝,为弥补雅乐不兴,定方乐之制,增四夷乐舞,北魏宫廷音乐,自此壮丽往时。

北魏统治者开放包容的礼乐观,促使大量的四夷乐舞交汇平城、洛阳,以华夏正声为宗的宫廷音乐体系被打破,《魏书》载“太祖初兴,置皇始之舞,复有吴夷、东夷、西戎之舞……”[4](2831)《隋书》亦载“龟兹者,起自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吕氏亡,其乐分散,后魏平中原,复获之。”[8](378)北魏太武帝太炎三年(437年),“魏德益以远闻,西域龟兹、疏勒、乌孙、悦般,渴盘陁、鄯善、焉耆、车师、粟特诸国王始遣使来献……”[4](2259-2260)龟兹、疏勒、康国、天竺、安国、乌孙、悦般、粟特等民族的乐舞,或绚烂旖旎、或柔美曼妙、或胡风烈烈、或威武堂堂,共同熔铸了气象万千、瑰丽生动的北魏宫廷音乐。镌刻在云冈石窟、敦煌莫高窟、龙门石窟的音乐图像,真实地记录了汉族音乐、西域音乐、域外民族音乐交融的盛况。从西乐东渐,到西域音乐在中原形成强劲的社会风潮,大约经历了300 余年,西域音乐与河西、关陇、江东、荆楚音乐相融合,形成了新华夏正声。“经过这次融合以后,新的血轮注入汉民族之中,新的文化因子,又转变成支持隋唐帝国建国的基础。”[9](3)

三、礼制中的宫廷音乐

《荀子·礼论》云“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2](346)荀子以“性恶论”为基础,对礼的功能性内涵,在哲学层面上进行了阐释。礼是用等级分明秩序性强的手段,消除“乱”,引导人民,使人性变恶为善,国家变乱为治的社会理念共识。

(一)“胡风国俗、杂相糅乱”的礼乐建设

边疆民族与汉民族以长城为基线发生的冲突与调和,对各自的文化体系形成冲击,特别是边疆民族进入长城后,建立统治政权,处于华夏文化的包围中,自身文化发生转变。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两种异质文化在接触、转型、融合的过程中,充满了曲折与艰辛,经常遭遇挫折与阻碍,只有经过不断地学习与调整,再学习与再调整,才能完成融合。从太祖拓跋珪到世祖拓跋焘,农业文化对拓跋部的影响逐渐扩大,文化的融合不可逆转,但拓跋君主仍采取了保留的态度,拓跋焘认为“文化的转变不可操之过急,有似园中之鹿,急则冲突,缓之则定。”[9](7)因此,北魏在建国之初,典章制度与礼乐等方面,虽仿效汉制,但仍保留了相当的中国北方草原地区的文化特质,呈现出“胡风国俗,杂相揉乱”的社会形态。

拓跋鲜卑的民间音乐《真人代歌》,上颂祖宗开基创业之功,下及君臣废兴之迹,共150 章,列入郊庙祭祀、宴飨之礼等宫廷礼乐活动中。“代歌”本是鼓吹乐,军中演奏,入乐府后与丝竹合奏,脱朔漠之风,进入庙堂宴飨。唐杜佑之《通典》云“后魏乐府始有北歌,即《魏史》所谓《真人代歌》是也。代都时,命掖庭宫女晨夕歌之。周、隋世,与《西凉乐》杂奏。”[10](673)“北歌”,指北魏迁都洛阳后,对拓跋旧物均以“代”、以“北”为称。拓跋鲜卑在认同华夏礼乐的同时,“未移其俗”,显示出武力征服者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可与自信。另一方面,拓跋鲜卑将饱含民族早期记忆和民族情感的《真人代歌》列入宫廷音乐体系,达到凝聚民族情感和强化国家认同的功能性作用。北魏的高祖孝文帝元宏执政后,以鲜卑文化为基础,参照汉文化,进行了文化的改造与重建,形成了鲜卑民族的新文化。

(二)“以胡入雅”的郊庙祭祀用乐

雅乐是一种制度化的仪式音乐,通过仪式中使用的具体形式与程式体现出来,“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1](440)国家在场的庄严肃穆的祭祀活动、朝会仪礼、军事典仪等礼制仪式中,都有相须为用的专属乐舞。以礼立序,以乐致和,是礼乐社会功能属性的主要表征。吉礼为五礼之冠,主要用于祀天神、祭地祗、祭人鬼。北魏早期,先帝诸庙以始祖为贵,配飨。中原礼制中,以太祖为贵,配飨,百世不毁。

北魏初圣神元帝拓跋力微,被尊为始祖,北魏雄主拓跋珪天兴二年(399 年)正月,在南郊祭祀上帝,“以始祖神元皇帝配”,[4](34)并效仿汉人礼乐“乐用八佾,舞《皇始》之舞。《皇始舞》,太祖所作也,以明开大始祖之业。后更制宗庙。”[4](2827)鲜卑拓跋氏在礼的形式上,承继了八佾之制。北魏道武帝亲作《皇始》,歌颂始祖力微之德。鲜卑拓跋氏君臣所创建的宫廷乐,虽以汉制为体,但仍不忘其本,将鲜卑民间音乐植入宗庙祭祀,是从现实出发对礼乐的利用与改造。实际上,“先王之乐”中包含民间音乐成分的例子不在少数,如汉高祖刘邦所作之《大风歌》、唐太宗李世民所作之《秦王破阵乐》等,都被列入雅乐体系,雅乐的发展,离不开俗乐的滋养。

据《魏书》所载之宗庙祭祀礼仪与用乐,其流程步骤为“……皇帝入庙门,奏《王夏》;太祝迎神于庙门,奏迎神曲,犹古降神曲;乾豆上,奏登歌,曲终,犹古清庙之乐;曲终,下奏《神祚》,嘉神明之飨也;皇帝行礼七庙,奏《陛步》,以为行止之节;皇帝出门,奏《总章》,次奏《八佾舞》,次奏送神曲。”[4](2827)《王夏》,是西周宗庙祭祀专属乐舞,后来失传,北魏礼仪中的《王夏》,是汉代的新作。《总章》与《登歌》两部乐舞,为汉初叔孙通所作。《神祚》与《陛步》,则是北魏新创制的乐舞。从乐舞的来源看,既有汉清庙之乐,亦有鲜卑民族风格的乐舞。

北魏宗庙祭祀中,祈福的色彩,远大于礼仪制度色彩。祭祀行为的历史,远比礼仪制度的历史悠长。

祭天,属国之大礼。《魏书》记载了北魏天赐二年(405 年)的祭天活动,“……帝立青门内近南坛西,内朝臣皆位于帝北,外朝臣及太人成位于青门之外,后率六宫从黑门入,列于青门内近北,并西面……女巫执鼓,立于陛之东,西面。选帝之十族子弟七人执酒,在巫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坛,摇鼓。帝拜.后肃拜,百官内外尽拜。祀迄,复拜。拜迄,乃杀牲。执酒七人西向,以酒浇天神主,复拜如此者七。”[4](2736)女巫作祭天的司仪,是拓跋鲜卑巫觋祭天的旧俗。汉族在夏、商、西周时,部落社会特征较为明显,祭祀时使用巫觋,春秋以降,国家形态成熟,制度健全,由礼官取代巫觋,成为祭祀的总司仪。

《魏书》载:“孟秋祀天西郊,兆内墰西,备列金石,乐具,皇帝入兆内行礼,咸奏舞八佾之舞,孟夏有事于东廟,用乐略舆西郊同。太祖初,冬至祭天于南郊圆丘,乐用皇矣,奏云和之舞,事讫,奏维皇,将燎;夏至祭地祗于北郊方泽,乐用天祚,奏大武之舞。”[4](2828)“汉亦有《云翘》、《育命》之舞,罔识其源,汉以祭天。魏时又以《云翘》兼祀圜丘天郊,《育命》兼祀方泽地郊。今二舞久亡,无复知者。”[4](2839)平城时期,北魏的西郊祭天,在祭祀时间、祭祀场所、祭祀用乐等方面,与盛乐时代的原始祭天,有较大的不同,但仍保留了草原民族特色。首先,在用乐上,平城时期,备列金石,舞八佾,使用《皇矣》《云和》《维皇》《大武》《云翘》《育命》等乐舞;其次,在祭祀的时间和场所上,平城时期,即有了制度性的规定,明确了祭天的时间和场所。盛乐时期,祭祀时间和场所还没有完全固定;再次,盛乐时期的祭祀礼仪为夷礼,平城时期的祭祀礼仪是汉族礼仪与夷礼的结合。

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在天兴二年(399)举行南郊祭天,同年冬至,又举行了圜丘祭天“帝亲祀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冬至祭上帝于圜丘,夏至祭地于方泽,用牲帛之属,与二郊同……”[4](34)西郊祭天是北魏旧俗,南郊祭天和圜丘祭天是华夏礼制,三种礼制构成了北魏的祭天之礼。北魏国家祭天之礼中胡汉两种文化与礼制融而为一,以国家礼制的形态长期存在。在用乐上,汉代的《云翘》为圜丘祭天的乐舞,南郊祭天使用乐舞《皇矣》。《皇矣》出自《诗经》,是对周王先祖功德的颂赞,归属《诗经》中之大雅类。依诗歌内容看,《皇矣》是一部大型史诗性乐舞。周代之《皇矣》,至北魏之际,业已失传,北魏之《皇矣》,当为新创。北魏祭天用乐,主要有汉晋之音、鲜卑民族音乐,胡汉音乐的整合,成为北魏宫廷音乐的一大特色。

(三)“戎华兼采”的宴飨用乐

宴飨礼,是国家正统的体现,也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春官·大宗伯》载“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宴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1](1012)

北魏君臣对宴飨礼的接受,是一个逐渐加强的过程。北魏文成帝时,大臣高允进言“……夫飨者,所以定礼仪,训万国,故圣王重之。至乃爵盈而不饮,肴干而不食,乐非雅声则不奏,物非正色则不列。今之大会,内外相混,酒醉喧挠,罔有仪式。又俳优鄙艺。污辱视听。朝庭积习以为美,而责风俗之清纯,此五异也。今陛下当百王之末,踵晋乱之弊,而不矫然厘改,以厉颓俗,臣恐天下苍生,永不闻见礼教矣……”[4](1087)高允是北魏的重臣,历任五朝,声名显赫,虽位高权重,但做事清廉自守,为人虚怀若谷。高允之为官,以直谏闻名,以高允为代表的汉族士大夫认为,宴飨有定礼仪、训万国之社会功能,用乐非雅声不奏,面对“内外相混、俳优鄙艺、污辱视听”的社会现实,他们直言劝诫。北魏前期,宴飨礼仪性较差,直到孝文帝改革实行五礼制度后,才有根本的改变。

北魏开国皇帝拓跋珪时,初建宴飨之乐“正月上日,饗羣臣,宣布政教,备列宫悬正乐,兼奏燕、赵、秦、吴之音,五方殊俗之曲。四时饗會亦用焉……”[4](2828)宫悬正乐和以《真人代歌》《簸逻回歌》为代表的鲜卑民间音乐,兼以燕、赵、秦、吴之乐,构成宴飨用乐。“六年冬,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技,造《五兵》《角觚》《麒麟》《凤皇》《仙人》《长蛇》《白象》《白虎及诸畏兽》《鱼龙》《辟邪》《鹿马仙车》《高垣百尺》《长赶》《缘檀》《跳丸》《五案》以备百戏。大饗设之於殿庭,如汉晋之旧也。太宗初,又增修之,撰合大曲,更为钟鼓之节。”[4](2828)“初,高祖讨淮、汉,世宗定夀春,收其聲伎。江左所传中原旧曲,《明君》《圣主》《公莫》、《白鸠》之属,及江南吴歌、荆楚西声,总谓《清商》。至於殿庭饗宴兼奏之。”[4](2843)可见百戏、鼓吹、杂技等形式,列入宴飨之礼,高祖、世宗时,又获清商乐,备列于宴飨用乐。

北魏太和十九年(395),魏孝文帝飨宴群臣,席间与群臣咏歌助兴“……乐作酒酣,高祖乃歌曰:白日光天兮无不曜,江左一隅独未照。彭城王勰续歌曰:愿从圣明兮登衡会,万国驰诚混内外。郑懿歌曰:云雷大振兮天门辟,率土来宾一正历。邢峦歌曰:舜舞干戚兮天下归,文德远被莫不思。道昭歌田:皇风一鼓兮九地匝,戴日依天清六合。高祖又歌曰:遵彼汝坟兮昔化贞,未若今日道风明。宋弁歌曰:文王政教兮晖江沼,宁如大化光四表。高祖谓道昭曰:自比迁务虽猥,与诸才俊不废咏缀,遂命邢峦总集叙记。当尔之年,卿频丁艰祸,每眷文席,常用慨然……”[4](1240)魏孝文帝君臣饱含激情的咏歌,表达出横扫六合,一统天下的壮志。这样的飨宴歌唱,少了宴飨礼的功能性意义,专注于情感的表达与抒发。北魏迁都洛阳后,宴飨用乐中清商乐的比例增加,宴飨的世俗文化性质加强,女乐的规模扩大,这与孝文帝以汉法为政的改革密切相关。

结 语

拓跋鲜卑在金戈铁马、烽烟四起的搏杀时代,问鼎中原,开启了拓跋部与华夏文明交流、碰撞、融合的大幕。拓跋部迅速从部落联盟,过渡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北魏与南朝,展开了“华夷之辩”并“正统之争”。北魏以民族认同、文化认同、政治认同为基础,“营宫室,建宗庙,立社稷”,[4](33)置百官、立品爵、定律吕,协音乐……国家体制的建构大致完成。宫廷音乐作为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礼乐与五礼为体,融汉晋雅乐、清商乐、鲜卑民族音乐、夷方乐舞于一炉,创造了多元融合的北魏新宫廷音乐体系,成为华夏新音乐的领航者,为隋唐宫廷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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