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要坚决清存量、遏增量
2023-09-21鲁国军
文/鲁国军
辽宁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力争用3 年左右时间基本清除腐败存量,用5 年左右时间构建全面遏制增量、保障振兴发展的反腐败治理新格局”,为全省“清存遏增”工作明确了时间表、绘制了路线图、制定了任务书。我们要深刻把握存量和增量问题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规律,对腐败存量不姑息、不遗漏,对腐败增量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好“清存遏增”工作。
摸清底数,加速推进,有效清除腐败存量。对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摸排问题线索的存量底数,建立存量问题线索台账,逐级逐类核账、报账、销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要将清除腐败存量工作与治理“三个万件”行动和“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强化工作配合、统筹协调、合力攻坚。要善于对存量问题线索进行分析归纳,及时发现存量问题线索外的存量腐败问题,对重复举报、越级举报、异常举报等问题线索落实包案负责制,实时跟进问题线索办理进展。要重点对一些“久拖不办”“久办不决”“久立未结”的问题线索进行限期督办,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进行领办,提升问题线索办结效率。
深化整治,做实监督,全力遏制腐败增量。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决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差不多的思想,决不能虎头蛇尾、时紧时松,必须与腐败斗争到底。要强化对各级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年轻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紧盯制度执行、决策落实、履职尽责、权力行使等情况,推动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
认清形势,一严到底,保证“清存遏增”质量。要将质量意识始终贯穿“清存遏增”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始终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整治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恶劣的腐败分子。要做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以高压态势强化震慑,确保“清存遏增”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创新方法,深挖细查,让监督跑在风险前面。要细致归纳、深挖细查腐败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充分利用“阳光三务”“阳光校园”等信息公开平台,有效提升大数据监督效能,将信息技术既作为清存量的重要手段,又作为遏增量的有力武器。要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总结案发单位和领域的制度漏洞,推动其健全和完善制度,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不偏航、不走样,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让监督跑在风险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