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农民工维权”实施敲诈勒索
2023-09-20
文萃报·周五版 2023年34期
今年1月,厦门市翔安区某工地的施工班组长侯先生报警称,在网上招聘的王某等4名电焊师傅,到达工地后才表示沒有任何施工技能,却仍要求以原先约定好的薪资待遇予以聘用,并在侯先生表示不予聘用后,采用在施工现场辱骂吵闹、滞留滋事等方式,强行要求赔偿路费、伙食费等损失。
民警到场后,王某等人以“农民工维权”为由,继续对侯先生进行施压,不愿接受民警的现场劝解。最终,侯先生为减小负面影响,恢复施工秩序,向王某等4人每人支付了1800元作为赔偿。
厦门警方由此组织开展调查,从中梳理发现多个假借农民工应聘之名,针对施工单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民工”团伙。
据介绍,在此类犯罪中,嫌疑人通过网络招工平台或手机App联系招工方假意应聘,并在初步联络中故意隐瞒身份、人数、工作能力,诱骗招工方作出口头用工承诺。
抵达工作地后,团伙找借口恶意找碴滋事,迫使招工方不予聘用,再以“农民工维权”为托词,采用滞留滋扰、纠缠哄闹、恐吓威胁等手段,凭借事先准备好的“假车票”“假发票”,向招工方强索车马费、伙食费等款项,有些团伙甚至在一日之内流窜3个地市,连续以相同手段向4个工地勒索“赔款”。
办案民警说,该犯罪的特殊性致使不法团伙屡次作案得手。建设单位、施工班组在招工中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通过网络渠道招工时务必核实对方人员情况和身份信息,对应聘人数、人员技能、路费开销的细项应予以明确,尤其对应聘不成而产生费用的承担方式要有明确约定。如遇到疑似“假民工”敲诈勒索的情况,应及时报警。
(摘自《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