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相结合全力推动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09-19靳燕龙
靳燕龙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乌拉特前旗阿力奔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区
草原是巴彦淖尔市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结合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巴彦淖尔市草原面积5824.86 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59.6%,其中,天然牧草地5391.29 万亩,人工牧草地2.37 万亩,其他草地431.20 万亩。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巴彦淖尔市林草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全市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稳步推进草原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利用草原资源,草原保护与修复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 年,全市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26.61%,较2016 年提升了5.56%,草原退化趋势初步遏制,草原生态持续向好。
全面保护草原
巴彦淖尔市始终把保护草原作为首要任务,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全面维护和提升草原生态功能。
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2022 年5 月,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全市切实加强基本草原保护,坚持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启动了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2023 年3 月,全市全面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各项工作,并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全市共划定基本草原面积5557.38 万亩,占全市草原面积5824.86万亩的95.41%,将草原保护真正聚焦到核心区域,同时为经济发展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预留出用地空间。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强化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管控。坚持保护优先,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外基本草原和一般草原分类,实行草原征占用分区管控。优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流程,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把“先预审、再立项、后建设”的源头把控机制落到实处,坚决守住草原资源开发利用底线。
深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2011 年,国家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4 个旗县被列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范围。2021 年,开始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全市享受政策的草原面积6922.1 万亩(禁牧区面积4317 万亩,草畜平衡区面积2605.1 万亩),年补奖资金33765万元(禁牧区补助28111 万元、草畜平衡区奖励5654 万元),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全部实现了落图管理,建成了矢量数据库。同时,涉及草畜平衡的旗县均核定了适宜载畜量、确定了休牧期,并发布了公告。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农牧民保护草原的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水平持续提高,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全面落实草原生态监测评估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全市建成8 个草原生态固定监测点和252 个草原生态综合监测样点。按照自治区草原监测工作安排,每年在牧草返青、生长、枯黄三个重要阶段,市、旗县两级草原监测技术人员适时开展牧草返青、长势及枯黄期监测,重点对监测点内外的牧草长势与植被种类、盖度、产量等情况,进行有效监测和数据采集,及时将监测数据上传到自治区草原调查监测数据平台,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负责数据分析汇总和草原监测报告编制等工作。
强化依法治草。全市始终把依法治草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草原资源。先后组织开展了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坚决有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草原专项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以案促改,举一反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草原的行为,全市乱开滥垦、随意占用草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健全完善草原保护监管长效机制。巴彦淖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执法工作的通知》《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林长制办公室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办法》,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完成《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全市逐步建立健全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把治标与治本统一起来,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推动草原保护全面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科学修复草原
巴彦淖尔市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退化草原修复等重大工程项目,积极开展以围栏封育、免耕补播、切根施肥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修复治理和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不断提高草原植被盖度。
深入实施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在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中,全市累计建设完成人工饲草基地25.76 万亩、围栏封育49万亩、暖棚33.87 万平方米、贮草棚24.58 万平方米、青贮窖24.82 万立方米,共完成中央投资15970.1万元。积极引导畜牧养殖方式由“放牧散养”向“圈养”转变,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减少对天然草原的依赖。
稳步推进草原生态修复。2019 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面积96.64 万亩,中央投资15431 万元。其中,2019 年,实施了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国家试点项目,投资10991.58 万元,完成退化草原修复55.29 万亩、破损草地修复0.20万亩、野生优良乡土草种抚育0.15 万亩;2020 年,投资1641.71 万元,完成退化草原修复22.00 万亩;2021 年,投资1048.71 万元,完成退化草原修复10.00 万亩;2022 年,投资1749 万元,完成退化草原修复9.00 万亩。年均种草面积保持在100 万亩左右,项目区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治。近年来,全市草原鼠虫害年均危害面积50 万亩以上,采取飞机防治、机械防治、人工防治等措施,不断扩大生物防治规模,年均鼠虫害防治比例占危害面积的60%以上,防治效果达到90%以上。
合理利用草原
巴彦淖尔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探索解决草原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致富矛盾的有效途径。
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牧草产量,采取禁牧舍饲、草畜平衡、适度规模经营等措施,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初步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与效益并重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单户分散经营向合作经营、规模化经营转变。
稳步增加饲草料供应。积极开发粗饲料资源,推广应用秸秆青贮、半干贮、微贮、氨化以及粉碎、揉碎技术,提高秸秆营养水平和利用率及饲草料有效供给率,减轻天然草场压力,促进天然草场植被恢复,逐步实现草畜平衡。
发展草原旅游等产业。在保护好草原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草原的景观效应,引导农牧民发展草原旅游等生态产业,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努力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
新时代新征程,巴彦淖尔市林草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巴彦淖尔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推动草原绿色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乌梁素海东岸荒漠草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