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三个机关”用统计服务新时代新征程
2023-09-19谢桥良
◆ 谢桥良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也是对每一位共产党员发出的庄严号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统计部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实干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把践行“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开展统计调查、加强形势研判、强化统计监督等实际工作中,守牢统计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生命线,奋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持续提升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质量水平。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着力建强政治机关,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服务新时代新征程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将“两个维护”落实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二十大深刻总结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五个必由之路”的规律性认识,其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居于首位。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宝贵历史经验,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是党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云南省统计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摆在各项工作首位,自觉落实到理论武装上,落实到统计各项工作的推进上,落实到统计政治生态的培育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推动出台《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云南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政治上的清醒来源于理论上的坚定,科学的思想理论指导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更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思想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云南省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做到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统筹用好“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方法,构建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为牵引、党支部集中学习为主体、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为基础、青年干部同步学习为重点的“四位一体”学习格局,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服务、大宣传”活动,不断增进全局干部职工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三)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统计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云南省统计局始终坚持政治机关属性,观大势、谋大局、抓落实,准确把握统计事业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学思用上下功夫,在知信行上见成效,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始终坚持把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硬指标”,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提高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组织全省16 个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推动出台云南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制定全省政府统计机构任务分工方案,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二、牢固树立奋斗意识,着力建强实干机关,以奋力推进云南统计现代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服务新时代新征程
(一)坚持踔厉奋发,奋力谱写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云南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要求全党同志“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云南省统计局坚持紧跟全省改革发展步伐,细化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担当新使命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云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着力推进《云南“十四五”统计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印发《云南统计现代化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细化梳理项目清单,明确改革具体任务、责任单位、进度安排。健全“三新”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新增反映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自贸区边民互市等具有云南特色的指标内容,更好地反映云南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制定省级部门、县、乡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着力实现企业原始记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无缝衔接。
(二)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云南省统计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大抓产业、主攻工业”的部署要求,制定《建立完善〈云南省产业强省三年行动(2022—2024 年)〉十二个重点产业统计监测任务分工方案》,对绿色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化及现代物流业等产业开展深入统计监测分析,建立健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谷、光伏之都、先进制造业、烟草、旅游、健康、养老以及出口导向型产业等相关统计监测办法,及时全面反映云南重点产业建设发展情况。印发《云南省统计局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全省经济运行、区域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分析。建立重大项目、集中新开工项目、云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央和地方预算资金项目等统计监测制度,按月开展统计监测。不断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升规纳统工作,助力全省市场主体倍增。围绕“彩云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监测分析,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统计支撑。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云南省统计局坚持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自觉做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到哪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到哪里,统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着力加强对云南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进一步拓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统计监测范围,修订《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统计监测实施方案》,制定《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监测方案》,形成16 个州(市)高质量绩效评价报告,深入开展“三个定位”、产业强省以及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等监测评价。主动深入中老铁路西双版纳段和玉溪段对旅游、客运等受新冠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行业、产业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报送分析报告,有力有序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切实反映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组织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深入推动16个州(市)、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等相关制度机制。制定《云南省统计局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办理制度》,开展主动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约谈,切实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更好发挥统计工作“温度计”“晴雨表”“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助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稳致远。
三、牢固树立“在路上”的意识,着力建强清廉机关,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自我革命精神服务新时代新征程
(一)深入践行“两个革命”,以严实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云南省统计局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切实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把握“四风”与腐败“风”“腐”同源、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特征,坚持“以小见大”、“以小见严”,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制定《云南省统计局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集中组织“思想革命”强基行动、“统计服务”专项行动、“关键少数”引领行动、“典型引路”示范教育行动、“业务提升”强能行动、“纪律作风”纠治行动六个专项行动,全局作风蔚然一新。
(二)严格监督执纪,以严的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云南省统计局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清廉统计”建设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家训家教活动;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形势任务,制定局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措施,不断织密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笼子;认真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印发通报。同时,深刻认识数字造假是统计部门的最大腐败,是对党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最大损害,坚持有案必查、有假必惩,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坚决做到“四个必查”,推进“三个一批”,及时印发案件通报,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三)着力建章立制,以刚性约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云南省统计局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会同省纪委省监委起草《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调工作办法》,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印发《省委巡视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试行)》。同时,细化制定党建工作“三级九岗”责任清单,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逐级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相关监督责任,构建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建设清正廉洁务实的干部队伍,涵养崇德尚廉拒腐的廉洁文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