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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常见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3-09-16汪根进

智能建筑与工程机械 2023年7期
关键词:对策

汪根进

摘 要: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作为在建工程扑救初期火灾的重要设施,要引起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管理方的重视。但从日常监督检查、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等状况来看,很多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不规范,甚至存在发生火灾无法及时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扑救火灾的情况,消防水源、消火栓泵、管网、管径、系统形式、设置位置等也存在很多问题。结合自身工作,提出建议供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单位参考,以保障在建工程施工阶段消防安全。

关键词: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策

中图分类号:TU892;TU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903(2023)07-0126-03

0 引言

在建工程火灾事故扑救难度大、破坏力强,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也时有发生。造成火灾不仅有诸多的主观因素,如用火、用电、吸烟等因素,也与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未设置或者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有关。因在建工程的特殊性,唯有加强自身管理和消防设施的完善,才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或者及时利用现场消防设施组织扑救初期火灾来降低危害。通过检查、调研等途径,对在建工程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思考,供从业者参考。

1 工程案例

某市新建商住小区项目,共计5栋30层高层住宅,1栋沿街高层商住楼建设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如下:在施工现场西侧设置一容积18 m?消防水池,1台消火栓泵、1台潜水泵,无稳压设施,启用需要手动启泵。泵房为简易板房,在建建筑南侧每单元设置1消火栓接口,未配置器材,未设置水泵接合器。某市新建金融服务中心工程,独立在建16层,建筑面积15000余 m2。在建时,临时搭建的职工食堂发生火灾,所幸发现较早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后经现场检查施工现场未设置室内、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2 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的依据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建施消规》)第5.3章节中,对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消防水源、根据在建工程的体积和临时用房的面积等确定临时系统消防用水量、管网的布置形式等要求[1]。

3 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明确了预防火灾的措施应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3]。

4 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1 在建工程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责任分工不明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于落实设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责任分工不明确表现在: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方案中,对临时消防给水的设置未进行有效的规划、设计,仅借助生产、施工用水系统合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弱于建筑施工进度的监管,重进度与效益、轻消防安全这种情况存在,未根据在建工程和临时用房的规模大小,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人员合理设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多数施工方案中安全部分带有预防火灾、消防设施设置的内容,存在不具体、可实施性不强等问题。

4.2 施工方案编制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存在缺陷

对于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中,关于临时消防给水设置方面,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前期办理相关施工许可及事后监管过程存在不足,对于编制的内容及实施未进行有效把关和监管,造成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给水或者不足。

4.3 住建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目前有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施设置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4.4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用水量不能有效保障

主要表现在临时消防给水水池的用水量不足,不能满足在建建筑物以及临时用房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需要,没有按照一次性火灾延续可持续性供水的时间要求计算用水量。

根据《建施消规》第5章节建筑体量的大小确定火灾延续时间和消火栓用水量,根据用水量合理设置消防水池的容积,因为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编制方案时未进行设计,临时消防水池的容积大多凭借施工技术人员按照施工养护等生产用水估算设置,水池的最底端设置的吸水口有效水位不能满足消防水泵自罐式吸水的水位,造成消防延续灭火用水量不能满足要求,同时还存在消防水池的出水管设置不能保证水池的有效容积全部被利用。

4.5 供水设备方面的不足

目前有些消防水泵设置方面,不能满足系统所需流量、压力和扬程的要求,数量上不能满足一用一备的要求,存在普通潜水泵替代消防水泵的情况。

在消防水泵啟泵方面,不能保证自动启泵的功能,系统普遍未设置稳压设施。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因处于在建阶段无处设置高位水箱,如未设置稳压泵会造成管网内无法保证正常工作压力,不能第一时间出水扑救火灾,从而错过最佳扑救时机。设置的临时消防泵房较简陋不能够满足维护检修、挡风雨、排水、防冻等方面的要求,造成消防泵无法正常运行等情况。

4.6 管网布置的缺陷影响系统的作用发挥

管网布置方面存在5处问题:一是管网的管径不足,不能满足干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100 mm的要求。二是管网形式多数是枝状,一旦管网一处出现损坏造成整个管网无法供水。三是消防水泵吸水管网管径小于系统干管的管径。四是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与生产、生活合并未设置发生火灾时将生活、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五是管网存在焊接且防锈处理不到位,极易出现焊接处锈蚀漏水的现象,降低了初期火灾扑救成功的系数[4]。

4.7 系统管网防冻措施不到位

每年的冬季最低温度通常在冰点以下。因在建工程普遍维护结构未施工,室外主管、建筑干管等保温防冻处理尤其重要,卡箍节点处裸露部位多,管网冻裂的现象较多。

4.8 消火栓箱内器材配备不合理

消火栓接口及软管设置方面存在3个问题:一是位置不便于火灾扑救。二是配套器材不足、型号不匹配,普遍设置一套,带口的型号和消火栓接口型号不匹配。三是消火栓的充实水柱不能保证任一点有两支水枪能够到达。

《建施消规》第5.3.12条、5.3.13条规定,消火栓接口及软管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小于2套[1]。将消火栓接口设置在每层楼梯附近便于操作,也便于人员到达和疏散。建议根据水带的长度和充实水柱长度,合理确定每层临时消火栓的位置和数量。

4.9 未有效设置水泵接合器

《建施消规》第5.3.11条规定,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置水泵接合器[1]。GB50016-2014(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2.1条规定,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在建建筑和8.3.1-8.3.8条中规定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在建建筑,均应设置水泵接合器[5]。这也是根据在建建筑的规模、使用性质等方面考虑的,且水泵接合器的位置要靠近室外水源、室外消火栓和消防车道。

4.10 室外消火栓设置方面不足

不在市政消火栓保护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未设置室外消火栓。《建施消规》第5.3.4条规定临时用房建筑面积大于1 000 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 000 m?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是为水泵接合器供水和扑救室外堆场、建筑外部火灾的重要设施,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可以使用同一供水系统,在建工程室外车道位置应设置室外消防栓,施工现场方案应编制位置和数量[1]。

4.11 系统供电未采用专用回路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泵的用电未采用专用回路,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引入,不能够满足从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的上端引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需要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导致消火栓泵电源也被切断,造成无法启泵供水。

5 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的对策

5.1 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作为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主管部门,要将临时消防给水作为施工现场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核查相关设计、施工文件资料,确保正规设计、施工,源头上无缺陷、施工上符合标准。

5.2 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临时给水系统监督检查指导

消防救援机构要履行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协助配合住建城乡建设部门,及时发现施工工地临时消防给水存在的不足督促整改完善,并指导建立健全设施的维护保養和初期火灾扑救预案和人员确定等。

5.3 工程建设各方要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要在施工方案中,根据在建工程的规模、性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临时消防给水的设计,并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审查通过并负责实施,建设、监理单位要将临时消防给水的落实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

5.4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要结合永久消防设施的设置和衔接

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以与后期安装的永久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有效衔接。室外部分主管网、室内设置在临时疏散通道位置的管网,可以结合永久设施管网施工。对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具备消防施工资质的可以合理规划实施同步施工,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可以与分包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提前进场,有利于临时消防给水设施的完好有效,同时避免施工材料的重复浪费和后期建筑构件孔洞预留的缺陷等。

5.5 严格落实施工资质的审查

落实好临时给水设施消防施工资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应由具备消防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施工。

5.6 落实好施工人员系统维护逐级和岗位责任制

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岗位责任制和逐级责任制落实好从项目经理到普通员工的职责,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经常性的熟悉演练测试及时发现问题,确保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完好有效。

6 结束语

施工建设阶段的火灾防控尤其重要,落实好施工阶段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是施工现场火灾成功扑救的基本前提,可以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要不断完善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在施工方案中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实施,建设、监理单位做好贯穿始终的监督,住房城乡建设和消防救援机构各司其职落实好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完整好用。

参考文献

[1] GB50720-2011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

[4] GB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5] 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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