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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背景下城市养老设施规划研究

2023-09-11韩智超张秋亮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3年8期

韩智超 张秋亮

摘 要:本文以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内的养老设施为研究对象,以呼和浩特市第六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及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提供的养老设施资料为依据,运用灰色模型法、核密度估计法和最大化覆盖模型方法分别进行2030年老年人口进行预测、养老设施现状分布分析以及养老设施的布局规划等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存在着数量较少、规模较小,服务范围重叠、覆盖率不足和利用率低下等问题,研究区范围内需新配置机构养老设施4家,居家社区养老设施140家,需配置养老床位20090张,机构养老设施规划于城乡接合带和中心城区边缘地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依靠中心城区内的居住区布置。

关键词:养老设施;规划研究;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

中图分类号:TU24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23)08-0012-08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2020年呼和浩特市65岁以上人口比例为11.96%,比老齡化标准超出4.96%,老龄化程度明显偏高。然而面对来势迅猛的养老需求,城市养老设施发展不完善、存在较多问题、规划缺少有力的应对。因此亟须加大对城市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我国学者对国内外城市养老模式进行研究分析表明,西方国家社会养老模式相比较为成熟。很多国家经历了以居家养老为主到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再到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模式[1]。丹麦是采用原宅养老模式,不再采用设施养老模式[2];美国的养老模式起初是以老年养生社区为特色的机构养老模式,经过不断发展成为整合社区、机构养老设施为一体的养老体系[2,3];英国则主要采用居家养老模式和社区养老模式相结合的养老模式,二者是通过政府管理、社区内照顾和由社区照顾两种方式实现[4]。我国则是采用以居家社区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

我国对养老设施的研究主要着重于规模、类型、布局等方面。相关学者通过对不同省市养老设施的研究发现养老设施存在着规模较小、不能够形成规模,供需不平衡,可达性较差,使用率较低等问题[5-9];养老设施现状布局方面,存在着空间布局不均匀[10],城乡差异明显、不同类型设施分布存有较大差异[11],缺乏层次划分[12]等问题;养老设施规划存在着缺乏建设标准、无设计感、照搬国外模式[13],规划布局缺少弹性,从而导致设施布局存在过剩和供应缺失等现象[14]。基于以上问题,在结合国外学者诸如养老设施规划布局时应着重考虑老年人的活动空间与设施空间的相关联性[15],空间环境对老年人的影响程度[16]以及老年人的社会互动效果[17]等观点,我国学者通过对养老设施的选址适宜性[18]、养老设施布局的影响因素[19]等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制定了养老设施规划配置标准[20]。

呼和浩特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养老形势严峻,本研究基于以上学者的相关研究对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的养老设施进行分析研究。

1 研究区概况

呼和浩特市辖四区,四县和一旗,市辖区主要包括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以及新城区,包括31个街道、291个社区,总面积为2065.1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底,市辖区户籍人口总数为1450951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57.58%。

本文主要以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即市辖区的部分区域(南至三环路、北至青藏高速、东至三环路、西至回民区和玉泉区行政界线)为研究区域,研究区面积为664.18平方千米。

2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数据类型主要包括养老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市辖区老年人口数据两大类。养老设施的数据是由呼和浩特市民政厅提供,以2021年养老设施相关数据为主;老年人口数据以呼和浩特市2010年第六次和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中市辖区内的数据为主。

2.2 研究方法

2.2.1 灰色GM(1,1)模型

2.2.2 核密度估计法

2.2.3 最大化覆盖模型

基于最大化覆盖模型对养老设施规划布局进行优化研究,以达到均衡布局的目的。最大化覆盖模型是按照给定的数量,挑选设施的空间位置,使其达到覆盖范围内需求点最多的效果[22]。

3 人口老龄化现状与发展预测

本文所提到的老年人口是指65岁以上的老年人。国际标准的老龄化社会指标之一为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超过7%。

3.1 人口老龄化现状

3.1.1 老年人口规模变化

通过整理呼和浩特市第六次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从而得到2010年和2020年老年人口及占常住人口比例的规模变化。如表2所示。

数据表明,(1)从2010到2020年期间,呼和浩特市市辖区老年人口总比例上升了3.59个百分点。(2)四个市辖区中的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均呈现增加的趋势,其中:赛罕区增幅最快,由2.21%上升到3.71%;其次是新城区,增长了0.85个百分点;玉泉区由1.07%增加至1.86%;回民区增加幅度最小,仅增加了0.44%。(3)到2020年呼和浩特市市辖区老龄化程度差异较大,赛罕区程度最高,其次为新城区,回民区和玉泉区程度相同。

3.1.2 老年人口分布特征

根据呼和浩特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对市辖区老年人口分布进行分析,如图3所示。

到2020年,市辖区老年人口共计260868人。其中,赛罕区规模最大,达到了94464人,占老年人口总量的36.21%;玉泉区数量最少为47264人,所占比例为18.12%;其余两个区依次为新城区71786人和回民区47354人,所占比例分别为27.52%、18.15%。

3.2 人口老龄化发展预测

3.2.1 呼和浩特市市辖区2030年老年人口规模预测

基于呼和浩特市第六次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中的老年人口数据,采用内插法获取2010-2020年期间的老年人口数,然后采用灰色模型方法得到2021-2030年市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变化图,如图2所示。(对当前模型评价:优;P=1,C=0.0627,?着=0.0099)

2021年到2030年十年间,市辖区的老年人口均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具体表现在,市辖区老年人口从2020年的26万人增长至2030年的50万人,增加了接近一倍,老年人口增加迅速,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赛罕区老年人口数量同比其他三个区域在预测的十年期间增加最多,增加量达到10万人;其次是新城区,增加了5.7万人;玉泉区共增加5.3万人;回民区相比其他三区增量最少,增量为3.1万人。

3.2.2 呼和浩特市市辖区2030年老年人口分布特征

根据预测结果统计,对市辖区在2030年老年人口分布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如图3所示。

市辖区老年人口以赛罕区和新城区所占比例较大,分别为36.21%和27.52%,二区所占比例共计达到了63.73%;回民区和玉泉区老年人口所占比重相差较少,二者共计所占比重仅为36.26%,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老年人口分布总体呈现出东侧多西侧少的特征。

4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现状分析

4.1 养老设施的类型划分

本文在研究中将养老设施分为机构养老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两大类。

机构养老设施主要包括养老院、养护院、老年公寓、福利院和敬老院;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主要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

4.2 养老设施数量与规模现状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目前符合条件的机构养老设施共有8家,共有床位1845张;现有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共有134处,共有床位940张,总使用面积达到7.65万平方米,如表3所示。

机构养老设施集中分布在赛罕区和回民区,分别有三家,另外两家分别分布与玉泉区和新城区;

居家养老设施以新城区数量最多有46家,其次为回民区、赛罕区,分别为34家、31家,玉泉区的数量最少,仅有23家。

机构养老设施中以赛罕区设施规模最大,共有养老床位数1102张;回民区设施规模位列第二,共有358张,与赛罕区相差较大;新城区养老设施规模最小,养老床位仅有145张;

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以新城区规模最大,其养老床位占到总养老床数的14.57%,使用面积占比达到30.58%,玉泉区设施规模最小,养老床位仅占9.15%,使用面积为1.56万㎡。

4.3 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与服务范围现状分析

4.3.1 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分析

对研究区范围内包括机构养老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在内的所有设施进行核密度分析。

根据核密度分布情况,研究区范围内养老设施分布主要呈现四等级式分布,具体分布为,(1)高密度区域面积占研究区面积的1.92%,主要分布在新华大街、新华西街和通道南路、通道北路交叉口周边,大北街、县中山西路以及西顺城街三者交汇处周边,呼伦贝尔南路西侧、大学西街南侧和学苑西街北侧,新华大街北侧、兴安北路东侧、展览馆东路西侧、海拉尔东街南侧,海拉尔大街、新华大街、呼伦贝尔北路以及哲里木路之间。(2)研究区4.78%范围内的设施密度较高,围绕高密度区域分布。(3)6.21%范围内的养老设施密度较低,紧临密度较高地区。(4)存在87.09%范围内的设施密度最低,分布于研究区内除以上三个区域以外的地区。

4.3.2 养老设施服务范围分析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及法规,最终确定机构养老设施的服务半径为5千米;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的服务半径为350米。通过ArcGIS绘制图6所示的设施缓冲区空间分布图,以此为基础分析养老设施的服务范围。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缓冲区空间分布表明,(1)研究区范围内的不同类型的养老设施之间以及相同类型的设施之间服务范围存在重叠现象,重叠率达到39.87%。(2)养老设施主要集中分布于二环以内,养老设施大部分能够覆盖二环以内的区域。(3)二环以外养老设施除玉泉区东南侧,赛罕区西南侧等部分区域外可以覆盖外,其余地区养老设施数量较少,覆盖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4)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主要集中分布于二环内的区域,其覆盖率仅为35.73%。

4.4 养老设施使用现状

通过整理养老设施相关数据,对研究区范围内每千名老人所拥有的床位数和机构养老设施的入住率進行分析研究,如图7和图8所示。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老年人口总量较大,而养老设施规模较小,表现为养老床位数量较少,现状每千名老人所拥有的养老床位仅为11张,与民政部“十三五”期间所确定的每千名老人拥有35—4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要求相差较远,养老床位整体相对紧缺。

由于现状多为多子女老人,导致老年人养老观念以居家养老为主,从而导致机构养老设施入住率偏低。新城区现有老年人口71786人,机构养老床位有145张,由于该区域的机构养老设施新建设完成,现收集到的资料现暂时无老年人入住,导致该区域入住率偏低。

4.5 养老设施现状评价

通过以上对呼和浩特中心城区养老设施现状的综合分析,发现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存在以下问题。

(1)养老设施数量较少、规模较小

研究区范围内的机构养老设施符合要求的仅有八所,现有机构床位数量较少。居家社区养老设施仅有134处,部分设施尚未设置床位,使用面积较小。

设施共有床位2785张,每千名老人所拥有的床位数仅为11张,达不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的要求。

(2)养老设施空间分布不合理

研究区范围内仅有12.91%区域内养老设施数量较多、密度较高,且集中分布于四个市辖区交界处周边;87.09%的区域设施密度低,养老设施匮乏,分布于回民区西北侧、玉泉区西南侧、新城区东北侧以及赛罕区东南侧的大部分地区。整体表现为中心区域聚集,四周分散的特征。

(3)养老设施服务范围重叠,覆盖率不足

由于养老设施集中分布于中心城区的中心区域,导致服务范围之间存在相互重叠现象,重叠率达到39.87%;居家社区集中分布于二环内的区域,设施覆盖率仅为35.73%,覆盖率严重不足。

(4)养老设施使用率较低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机构养老设施现共有床位1700张,然而受现状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观念的影响,仅入住949人,入住率为55.82%,入住率较低。

5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规划研究

5.1 养老设施规划标准

本文主要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23]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门对于呼和浩特市对于养老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并以此为标准对养老设施合理性布局规划进行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24](以下简称“通知”)中对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的配置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通知”提出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养老设施用房,对于老旧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通过租赁、购置以及置换的方式配齐相关居家社区养老设施。

5.2 养老设施的数量与规模规划

5.2.1 养老设施数量规划

尽管受到以居家社区养老为主的养老观念的影响,机构养老设施使用率较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生子女老人的数量越来越多,现有机构养老设施不足以满足养老需求,因此至2030年仍需新规划配置机构养老设施。

现状机构养老设施覆盖面积为研究区的59.11%,存在40.89%范围内的地区无法覆盖。新规划居家养老设施服务半径均按照5千米进行计算,根据最大覆盖化的原则,对设施未覆盖到的地区进行规划布局,通过计算得到,需新规划4处机构养老设施。设施分别配置在新城区一处、玉泉区两处以及赛罕区一处,对于回民区内的机构养老设施能够基本覆盖于其所在区域,故不再新规划配置,研究区范围内现有的机构养老设施需要進行扩建和改造提升。

根据“十四五”规划呼和浩特市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的要求,在现有数量基础上,设施数量需要增加。市辖区共有291个社区,现共有125个社区内已有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近期建设的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共有64家,分别位于市辖区的62个社区内。根据覆盖全社区的原则,仍然存在140处没有居家养老设施,因此在现状和近期建设的设施的基础上仍需新规划140处。

5.2.2 养老设施规模规划

根据预测到2030年呼和浩特市市辖区共有502256名老人,按照每千名老人按照40张床位为目标进行配置,在现状2785张床位的基础上,仍需配置20090张床位,其中机构养老设施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的要求,按照每家最少300个床位的标准进行配置,共需新配置1755张;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共需配置18335张床位,平均每家至少需配置90张养老床位。

5.3 养老设施空间规划布局研究

5.3.1 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布局

机构养老设施的布局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具体包括,(1)环境:环境会对老年人的居住体验产生较大的影响,机构养老设施多位于城乡交接带,环境较为优美的地区。(2)医疗:由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弱化,对医疗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3)交通:交通是影响设施布局非常重要的因素,设施多位于交通便利,通达性较好地区。(4)服务范围:设施的服务的影响体现为设施的布局能否最大程度覆盖周围区域,能否满足区域内的养老需求。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根据2030年老年人口的数量及分布状况,参照最大化覆盖的原则,选择覆盖范围最大的设施点,然后从计算出的设施点中选择交通较为便利的地区,最终确定机构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布局结果如图9所示。

5.3.2 居家养老设施规划布局

在进行居家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时以下原则对其进行布局研究。

(1)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考虑设施的服务半径,在居住区内布置规划,确保社区内的老年人可以就近享受养老服务,形成社区全覆盖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2)新建小区中设施应靠近社区活动中心、社区医疗设施等社区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配置。

(3)老旧小区如原有养老设施应鼓励在原有的设施场地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造提升,原无养老设施的可以结合社区内的公用设施配置,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的空闲场地。

综合考虑现状,规划在无设施的社区新规划一处居家社区养老设施,根据社区的布局确定新规划的140处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的空间位置,规划结果如图10所示。

6 结论与讨论

6.1 结论

通过对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现状及规划布局研究,得到以下结论。

(1)现状养老设施存在着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利用率低下等问题,养老设施布局总体呈现出中心区域聚集、四周分散的特征,服务范围之间存在重叠等现象。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聚集程度较高而机构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较为分散,养老设施覆盖率较低。

(2)通过计算,中心城区需新规划机构养老设施4家;依据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社区及居住区,需规划居家社区养老设施140家。按照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床位计算得到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共需配置床位20090张。

(3)综合考虑2030年老年人口数量分布、环境、交通等相关因素,利用最大化覆盖模型确定4家机构养老设施的空间布局;根据呼和浩特市在未来关于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的配置要求,根据一社区一处的原则,依据社区和居住小区的布局确定140家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的位置。

6.2 讨论

在研究分析的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不足。首先,对老年人口的分析采用的是市辖区范围内的数据,研究区范围内的人口数据暂无法分离;其次,在进行老年人口预测时,各个年份的老年人口数据主要是通过内插法得到,人口预测结果存在一定的误差;最后,在对养老设施进行规划时,由于GIS最大覆盖分析工具不能区分实地情况,导致养老设施的具体布局的精确度有待提高。

本文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的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也为优化设施的规划实践提供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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