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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公共演讲中的叙事性论证

2023-09-07

现代英语 2023年10期
关键词:叙事性理性逻辑

邢 蕾

(大连民族大学,辽宁 大连 116600)

一、引言

在讨论英语公共演讲中的叙事性论证这一议题中,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叙事是否具有论证力? 叙事是否可以被归为论证的一种,而非仅仅作为其证据之一? 叙事的论证能力是否会被其他类型的论证所代替? 是否有典型的英语公共演讲语篇可以证明和解释叙事性论证的存在? 文章尝试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

二、概念厘定

在讨论“叙事性论证”之前,有必要对“论证”“叙事”和“叙事性论证”这几个关键性的概念先进行讨论。 其中,“论证”和“叙事”是在理论界被讨论和阐释得比较多的概念,而“叙事性论证”则到现今仍然是鲜见论及的概念。

首先,对“论证”的概念进行厘定。 既然是讨论英语演讲中的论证,需要从英语语言背景下的论证入手。 所谓的“论证”在英文中的对应词要辨析argument 和 argumentation。 美 国 学 者 Daniel J.O'Keefe 将论证的含义划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话语或交际行为的论证,由主张和理由构成;而另一种是指做出某种主张的过程。 前者被哈贝马斯归为argument,指论证的结果,而后者被其称为argumentation,强调具体的论辩过程[1]。 文章中的“论证”即指论证的结果。

其次,应该明确的概念是“叙事”。 法国著名的叙事学理论家杰拉尔·日奈特给叙事下的定义是:“用语言,尤其是书面语言表现一件或一系列真实或虚构的事件”。 而后来的学者对“叙事”概念的认知也由一种叙事成品转向叙事过程:“叙事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用口语、书面语表述一件或一系列真实或虚构事件的行为过程或言语成品。”[2]Hinyard 和Kreuter 将叙事定义为“任何结成整体的或连贯的、有比较明确的开头、中心和结尾的故事,这种故事提供了关于场景、人物和矛盾的信息,提出待回答的问题或者没有解决的矛盾,并且呈现最终的结局”[3]。 叙事性话语经常被拿来与非叙事性话语进行比较,而这里所谓的非叙事性话语经常指的是数据和其他一些证据的形式,尤其指那些传统上用来支持论证的形式。

而“叙事性论证”由于一直处于不被重视的地位,所以对其进行的严格界定并不多。 在知网中以“叙事性论证”或“叙事论证”为关键词,能搜索到的文章不到三十篇,且基本上都是将叙事和论证置于并列关系中论述的;而综合一些比较零散的国外网站的说明,可以将“叙事性论证”看成是通过一系列按时间顺序组织起来的事件的讲述来表达对一个具体议题的立场。 法国学者Adrien Frenay 和Marion Carel 将“叙事性论证”看作能够促成一种(或隐或显的)结论或教益形成的叙事[4]。

三、叙事的论证功能

在以形式逻辑为主流的论证传统中,叙事的论证功能是被忽视的甚至是被否定的。 叙事一直是主要被当作与论证并列的形式,很少有对这种非前提-结论式的话语形式归入论证的范畴,甚至有学者对这种观点做出了驳斥。

而Christopher Tindale 指出,人们应该重新审视论证的本质,以至于不让论证的传统形式对可能的新形式有所排斥或遮蔽。 他进而通过对论证采取一种动态理解的方式,以使丰富的话语形式被纳入论证的范围中来。

叙事作为论证方法之一,其重要的优势就是其生动的表现力,这是普通的前提-结论式或证据支撑式论证无法企及的影响力。 这种影响力直接作用于人的经验,正像每个人在生命中时时经历的日常生活中的体验一样具有强烈的直观性。 亚里士多德将这种体验解释为源自人们作为模仿性极强的动物的体验[5]。 而这样的直接经验在可接受性上明显优于需要抽象解码或加工的形式逻辑的三段论的论证过程。 Govier T 和L. Ayers 也评论道,有些叙事在某些论证语境中由于增加了趣味性和生动性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修辞学作用[6]。

当然,叙事作为论证的缺点或危险之处就是这种具体性很强的叙事的典型性或代表性不足导致的以偏概全的可能性,这也是对叙事性论证持反对意见的学者关注和驳斥的重点。 也就是说,叙事的具体性或个体性可能会限制论证结论的涉及范围,从而容易形成证据或样本不足的谬误。 具体性比较强的叙事所依赖的往往是类比推理,那么一个比较容易产生的质疑就是,这种类比的代表性有多强。 这就是叙事性论证容易造成的其感染力和逻辑说服力之间的紧张关系。

针对这一点,可以引入美国学者费舍尔的理论来解释。 他认为叙事中是存在理性的。 他区别并对比了两种逻辑,即rhetorical logics(修辞性逻辑)和technical logics(技术性逻辑)。 技术性逻辑指的是以Bacon, Mill, Descartes, Russell 和Whitehead等人为主线的逻辑,而相对照的是以Toulmin 和Perelman 等人为代表主张的非形式逻辑,这里指向的是修辞性逻辑[7]。 形式逻辑只是人们相信某些判断并采取相应行动的部分依据,而另一部分依据来自非形式逻辑,而叙事理性便是非形式逻辑的一部分。 “费舍尔重新定义了理性或者说拓展了理性的外延,从而增补性地提出了‘叙事理性’(Narrative rationality)的理性观。 他认为叙事理性比传统形式的逻辑理性全面,能够充分地解释和理解人类的生活经验。”而且他认为叙事理性“与逻辑理性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由于叙事传播比逻辑论证更能有效地传达思想和价值观,因此在日常生活世界的传播实践中更具传播效果”[8]。 费舍尔主张,人际交流应当遵循可能性(probability)原则以及忠实性原则(fidelity)。 所谓可能性原则又称连贯性原则(coherence),指的是叙事的各个部分之间是否具有凝合性,可以通过它的论证过程是否连贯、它与其他叙事之间是否发生冲突以及所涉及人物本身的连贯性;而忠实性原则指的是叙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他将这些所有的元素综合起来称之为好理由或充分理由(good reasons),它“关注信息中蕴含的价值观与受众自身经验的一致性、适当性和正当性现象。 ……尽管人们可以客观地看待信息中实际存在的价值,但是当个体转向相关性、效果、认同和理想性的问题时,越来越多的‘主观性’进入评估”。Glaser 等学者认为,与非叙事形式的话语相比较,叙事形式的话语有很多独特的优点。 比如,叙事形式的话语的组织形式和信息在向受众传达的时候会使其内容的架构性更强,而且容易使其进行想象,容易理清涉及的各种关系等[9]。 也就是说,叙事性话语能使得信息更加容易被受众加工、理解和延展,加强论证效果。

而加拿大学者Christopher Tindale 则进一步从论证的定义入手,从基本的层面对作为论证的叙事进行支撑。 他认为,论证的传统定义是静态的,关注的更多的是其有效性,而非合理性,而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世界中由论证获益更多的是其合理性。这一观点非常重要,也是叙事性论证这一概念得以成立的一个比较关键意义上的判断基础,使叙事在本质上得以跨越。 当然,对此观点也有很多的支持者,尤其以主张修辞性论证的诸多学者为主流。 比如,Ralph Johnson 主张修辞论证,其焦点在于其接受效果,因为论证并不应当是被束之高阁的公式化的封闭过程,而是与接受者一起开展的动态对话,因接受者的个体参与才得以构建的有机过程[10]。而能够调动接受者个体参与的直接的动力,往往来自其直接感受和体验(即pathos,感染力),这便是叙事最能发挥作用的空间。

四、演讲中的叙事论证

很多有号召力的演说家都深明这一点,因为故事是他们在演讲里经常会使用的策略。 通过这些具象的故事,那些抽象和遥远的理念变得触手可及和直入心扉。

还有一些定量研究对叙事性论证具体如何在说服受众的过程中起到作用以及在哪些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影响。 他们发现叙事性话语能够影响受众对问题的态度、想法和行为的形成和改变,尤其在与危机和健康有关的议题的讨论中。 而这些具体的影响可以形成论证的流畅性的增加[11]。

然而,在关于英语演讲一些比较经典的著作中(如Stephen Lucas 所著的The Art of Public Speaking及Rudolph F. Verderber 和Kathleen S. Verderber 等人所著The Challenge Of Effective Speaking等),虽然对叙事性论证有所提及,但都不占很大篇幅,深度也比较有限,其观点基本停留在将概括性叙述作为比较有吸引力的论据之一,服务于主要的传统论证框架。 而文章支持Christopher Tindale 和Paula Olmos 等学者的观点,认为叙事本身就是一种整体性的论证,可以与其他传统论证方式遥相呼应,也可以独立支撑一种结论,因其强大的人性感染力使然。 而Coopman 等学者认为,叙事性思考方式里面重要的部分就是使受众与世界产生关联,拓展可能的想象,运用逻辑思考识别各种事物之间的规律和因果关系以及用逻辑顺序使事件结构化。 而讲故事是人类交流乃至生存的基本方式,因此,叙事这种方式可以跨越历史保持其对受众的影响力和魅力。 当然,叙事论证的方式如果能够与其他的非叙事论证的方式相互支撑,那么则会形成更有生命力的论证影响力[12]。

很多影响比较大的演讲中就存在了很好的叙事论证。 尤其当演讲人需要用可信性很强的故事来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的时候。 这些故事往往被谨慎地挑选出来,非常有针对性和代表性,而且其情节的连贯性、合理性、真实性都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从而非常恰切地服务于演讲者所要达到的目的。 这些故事所要得出的寓意或教益,也会在故事之后加以明确地表述,以使演讲者的意图不被曲解或分散。 而且,这些故事有些会内嵌更多的故事,即用自己的故事嵌套他人的故事,使其真实性和可信性得到佐证,还有的演讲者会将一个微观的故事详细讲述与更大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其他事实同时呈现在一个演讲当中,从而共同构成了一个穿越历史的宏大叙事图景,体现了典型的叙事性论证的力量。 很多类似的演讲都体现了费舍尔叙事理性的连贯性和忠实性原则及其“好理由”原则。

诸多针对竞选演讲的研究表明,相对演讲者的理念和政策内容,受众更关心的是演讲者的性格和实际行为、他们的家人、家庭生活、与其他候选人的矛盾以及一些他们很真实的不那么尽如人意的部分。 正是这些部分拉近了候选人和受众之间的距离,从而增加了他们进行判断的砝码,即他们主观上相信的“好理由”。 而根据Christopher Tindale 的理论,人们也难以想象什么样的传统论证可以代替这种与听众合作而达成的动态论证取得相媲美的影响力。

五、结语

总而言之,叙事性论证有着与传统的前提-结论式论证不同的接受者影响力,对传统的论证的内涵进行了动态的拓展,尤其在公共演讲这种互动性较强的语境中能够产生比较直接的感染力,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两种论证能相互进行有机的补充,则能有效提高接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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